施工组织工作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订依据 |
| 一 |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 1、作业现 场情况核查的不全面、不准确 | 1.1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并应断开其开关、刀闸。 1.2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大型施工器械的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查明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1.3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必须在工作前将缺陷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工作时对现场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 |
| 2、作业任务不清 | 2.1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需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2.2对常规的一般维护性作业,班组长要在作业前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予以明确地交待。 | |||
| 3、作业组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选派不当 | 3.1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地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目和质量标准。 3.2选派的工作班成员需能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 | 安规电气51条 | ||
| 4、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 4.1工作负责人负有交通安全责任,应协助司机了望和控制车速。 4.2乘车人员严禁在车上打闹,严禁将头部伸出车外。 4.3注意防止随车装运的工器具挤、砸、碰伤乘车人员。 4.4如乘货车时应设有高栏,高栏应用绳索系好,行驶中禁止坐后箱板上。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二 |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 1、不按规定填写、签发、送交办理工作票 | 1.1在电气设备上(包括高压设备区内)工作,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1.2按有关规定正确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1.3按有关规定及时送交办理工作票。 | 按规电气35、36、37条 |
| 2、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班人员即进入现场 | 2.1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办理许可工作手续后,方可带领工作平方公里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 安规电气59条 | ||
| 3、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和次日复工前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 | 3.1工作负责人在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然后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 3.2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 安规电气52条 安规电气59条 | ||
| 4、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玉成员交待工作现场 | 4.1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班成员着装是否整齐、符合要求。安全用具和劳保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4.2 工作班人员列队并面向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 | 安规电气54条 | ||
| 三 | 实施作业 | 1、非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单人留在作业现场 | 1.1除工作需要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留在作业现场。 | 安规电气55条 |
|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参与作业,违反工作监护制度 | 2.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确无触电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2.2专责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 | 安规电气54、56条 安规线路45条 | ||
| 3、违反现场作业纪律(说笑、打闹、喝酒等) | 3.1工作负责人需及时提醒和制止影响作业人员精力的言行。 3.2工作负责人需注意观察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必要时可对作业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3.3严禁带酒意上岗和在工作中吸烟、谈笑、打闹等。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实施作业 | 4、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 4.1不得随意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2特殊情况下(如开关同期调测等)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完成后及时恢复原安全措施。 | |
| 5、穿越临时遮栏 | 5.1临时遮栏的装设需在保证作业人员不能误登带电设备的前提下,方便作业人员进出现场和实施作业。 5.2严禁穿越和擅自移动临时遮栏。 | 安规电气90条 | ||
| 6、工作不协调 | 6.1几人同时进行工作时,需互相响应,协同作业。 6.2几人同时进行工作,又呼应困难时,应设专人指挥,并明确指挥方式。使用通信工具时需事先检查工具是否完好。 | 安规电气90条 | ||
| 四 | 工作终结 | 1、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又到设备上作业 | 1.1全部工作完毕,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部工作现场进行周密的检查,确保无遗留问题。 1.2坚持执行“三级验收制”。 1.3办完工作终结手续后,严禁再登设备作业。 | 安规电气63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停电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配变电站的停电工作必须严禁执行配变电站作业票。 1.2作业前必须将配变电站检修设备高低压全停并在指定位置验电和装设地线后方可工作。工作中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10KV,0.7m 1.3高压电缆预防性试验和更换高压开关工作必须从电源引入端停电,柱上开关(无刀闸)应设专人看守,跌开式开关摘下熔丝管。 1.4触碰电缆头前(包括联络电缆)必须先逐相放电和装设地线。 1.5更换一次开关的工作必须将开关电源侧电源拉开(包括联络电缆的电源)。 | 安规线路30条 |
| 2、高压摔跌 | 2.1在高压室内作业作用梯子应有人扶持,站在变压器大盖上作业时应防止滑倒。 2.2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 |||
| 3、在吊运移动变压器过程中伤人 | 3.1吊放变压器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和监护。 3.2吊放变压器前应先对钢丝绳套进行外观检查,无断股、烧伤、挤压等明显缺陷,其强度满足起重设备荷重要求(安全系数5—6倍)。 3.3吊放变压器前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 3.4拉出或送入变压器时要防止变压器移动挤、压伤身体。 | 安规线路113条 | ||
| 二 | 部分停电工作 | 1、高低压感电弧光伤人 | 1.1配变电站工作应由两人以上进行,并设专人监护。 1.2更换低压开关或低压熔丝管工作时,必须拉开该开关的电源,并在该开关两侧验电,确无电压后装设好地线方可工作。 1.3低压部分停电作业应在工作盘上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设安全围栏。 | |
| 三 | 部分停电工作 | 1、高低压感电弧光伤人 | 1.4开关跳闸,送电前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对电缆应进行绝缘测试,严禁盲目试送工作。 1.5电容器检查工作前必须先逐相放电和装设地线后方可工作。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四 | 巡视检查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配变电巡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巡视、一个监视。 1.2高压室内巡视,进入室内前,必须辨清高低压侧,一般不应从高压侧通过,如必须通过时应与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10kV0.7m,监护人认真监护。 1.3巡视过程中,任何情况下不得触及带电设备。 1.4高压室内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人员不得进入故障点4m以内。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利用抱杆、吊车和利用旧杆立、拆水泥杆 | 1、倒杆 | 1.1立、撤杆等重大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1.2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熟悉施工现场,认真组织工作班成员学习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做到人人明白施工任务、方法、安全技术措施。 1.3立、撤杆工作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进行施工应设专人看守。 1.4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超载使用。 1.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顶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线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1.6电杆起离地面后,应对各部吃力点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特别控制好后侧头部拉绳防止过牵引。 1.7利用旧杆起吊时,应先检查所用杆的杆根并打好临时的拉线。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超载使用。 1.8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倒杆措施,在挖杆坑前应先绑好牵引绳并使其受力。 1.9吊车起吊钢丝绳套应吊绑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2.1吊车的吊臂下方严禁有人逗留。立杆过程中坑内严禁有人,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远离杆下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2.2立杆及修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取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2.3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填土全部夯实后,方可撤去叉杆和拉绳,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2.4利用钢钎做地锚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准戴手套;扶钎人应戴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应更换修理。 | 安规线路70条 安规线路70条 安规线路71条 安规线路7 安规线路77条 安规线路76条 安规线路72条 安规线路72条 安规线路80条 安规线路6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变台停电小修工作 | 1、漏停开关、外来电源、带电距离不够、作业人员感电 | 1.1作业前必须将变台停电,同时拉开送往该变台线路的所有电源(包括路灯电源),并在变台二次刀闸和一次跌开式开关负荷侧分别组电装设地线后方可作业。 1.2进行变台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变台程序操作票,修理工作票执行修理票,使用合格的绝缘杆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杆,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述作业设专人监护,其他人不许触及设备。 1.3严禁徒手摘挂跌开式熔丝管。 1.4雷电时严禁进行操作。 1.5变台上作业要与高压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10KV0.7m,开设专人监护。 1.6碰触已停电的高低压电缆头前应逐相放电并装设好地线。 1.7使用仪表前应检查表线绝缘是否良好。 1.8有电容器的变台,应将电容器逐项放电并接地。 | 安规线路15、17、1 安规线路126条 |
| 2、踏漏、踏翻台板跌落;马峰蛰伤跌落。 | 2.1上变台前认真检查脚钉、梯子是否牢固,观察是否有马峰窝,防止马峰蛰伤。 2.2上变台后检查台架是否牢固,清除杂物,防止滑倒或拌倒。 2.3变台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母结架上,安全带的长度要适度。 | |||
| 二 | 更换变压器 | 1、吊车臂或吊许碰触带电部位;用铁线相辅相成绑变压器时碰触带电部位。 | 1.1吊放变压器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和监护,吊臂和变压器距跌开式开关及以上带电部位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 1.2在捆绑变压器时,应将铁线在变台下盘成小盘,并用绳索传递,使用时要保证安全距离,10kV0.7m。 | 安规热机717条 安规线路126条 |
| 三 | 更换变压器 | 2、变压器脱落或移动变压器时挤伤人。 | 2.1吊放变压器前,应对钢丝绳套进行外观检查,无断股、烧伤、挤压伤等明显缺陷,其强度起重设备荷重要求(安全系数为5.6倍)。 2.2吊放变压器前,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检查变压器是否确已挂好,检查变压器吊环无裂纹。 2.3吊放变压器及吊车转位时,吊臂下严禁有人逗留。 2.4要做到信号明确,设专人监护。 | 安规线路113条 安规线路10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更换柱上开关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作业前杆塔上的高低压电源必须全部停电。 1.2在作业杆塔两侧,高低压线验电装设地线(包括路灯线)。 | |
| 2、高空摔跌物体打击 | 2.1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和登杆工具及脚钉。 2.2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防止被锋利物割伤。 2.3使用材料、工具用绳索传递,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 2.4用脚扣上下杆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 安规线路82~84条 安规线路85条 安规线路条 | ||
| 3、开关在吊放过程中挤伤及坠落伤人 | 3.1吊放开关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要做到信号明确。 3.2不得使用单轮滑车吊放开关,使用滑车前应检查滑轮及绳索有无破股、损伤,绳索应满足起重要求。 3.3杆上滑轮应挂在横担主材上,其吊挂用的绳套必须满足荷重要求。 3.4吊放前应检查滑轮是否扣好,绳索是否挂牢,滑轮门钩应用铁丝封死。 3.5吊车吊臂及重物下严禁有人逗留。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正常巡视 | 1、走路扎脚 | 1.1巡视时,严禁穿凉鞋,防止扎脚。 | |
| 2、狗咬 | 2.1进村屯可能有狗的地方先喊叫。 2.2可备用棍棒,防备狗突然窜出。 | |||
| 3、蛇咬 | 3.1巡线时带一树棍,边走边打草,打草惊蛇,避免被蛇咬伤。 | |||
| 4、摔伤 | 4.1巡线时如路滑,慢慢行走、过沟、崖、墙时防止摔倒。 | |||
| 5、马峰蛰 | 5.1发现马峰窝不要靠近,更不能碰它。 | |||
| 6、高空坠落 | 6.1单人巡视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 安规线路11条 | ||
| 7、交通事故 | 7.1巡视时应遵守交通法规。 | |||
| 8、溺水 | 8.1巡视工作中不得穿过明深浅的水域和薄冰。 | |||
| 9、走丢 | 9.1偏僻山区夜间巡视必须由2人进行。 9.2应有照明工具。 9.3署天和大雪天巡视必要时由2人进行。 | 安规线路11条 | ||
| 二 | 故障巡视 | 1、触电 | 1.1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有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1.2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继线点8m以内,配变站内应防止人员靠近继线地点4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3巡线时沿线路外侧行走,大风时沿上风侧行走。 | 安规线路11、12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检查、校线、装表 | 1、反送电 | 1.1需要停电工作时应可靠断开各方面电源,在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2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然后向工作组成员交待现场和设备状况。 1.3自备发电机只做现场试验电源或工作照明用,严禁按入其他任何电气回路。 | 安规电气209条 |
| 2、电动工具外壳漏电 | 2.1电动工具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并装有触电保安器。 | |||
| 3、使用喷灯或烙铁烫伤 | 3.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电烙铁使用过程中,应放在金属支架上以免过热引起火灾。 | 安规热机66条 | ||
| 4、高处计量箱登梯接表不慎滑倒 | 4.1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为60°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4.2应对梯子采取可靠防滑措施。 4.3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 安规热机632、637、4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砍伐树木 | 1、人身感电 |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2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安规线路25~2 |
| 2、高处坠落 | 2.1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 2.2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不应攀登较细且高的树木。 2.3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系在砍伐口的下方,防止被割、锯砍断。 2.4使用梯子角度要适当,并应有专人扶持或绑牢。 | |||
| 3、砸、割伤 | 3.1为防止树木(树技)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汉用绳索将树木拉向与导线相反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 3.2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落树木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3.3上树作业时,手、脚要放在适当的位置,防止被斧、锯划伤。 | |||
| 4、马峰蛰伤 | 4.1上树前应检查是否有马峰窝,如有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停送柱上开关、隔离开关或跌开式熔断器 | 1、高低压感电 | 1.1倒闸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严禁无票操作。 1.2倒闸操作应则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3操作机械传动的开关或刀闸应戴绝缘手套,操作没有机械传动的开关或刀闸,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杆。 1.4雷电时严禁进行开关倒闸操作。 1.5登杆操作时,操作人员严禁穿越和碰触低压导线(含路灯线)。 | 安规线路13、15、1 |
| 2、弧光灼伤 | 2.1杆上同时有刀闸和开关时,应先拉开关后拉刀闸,送电时与此相反。 2.2作业结束合线路分段开关时,必须检查线路地线全部拆除后方可操作。 2.3负荷开关主触头不到位时严禁进行操作。 2.4操作油开关时操作人应穿阻燃服或在安全距离外进行操作。 | 安规线路13、15、1 | ||
| 3、高空坠落 | 3.1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戴安全帽,登杆操作应系好安全带。 3.2登杆前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完好,采取防滑措施。 | |||
| 二 | 变台停送电 | 1、感电伤人 | 1.1要严格执行变台操作程序票。 1.2操作应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3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杆。 1.4摘挂跌开式熔断器应使用绝缘棒,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 1.5应先拉开二次负荷开关再拉一次跌开式开关。 1.6雷电时,严禁进行变台更换熔丝工作。 | 安规线路15条 安规线路17条 |
| 2、物体打击 | 2.1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停电设备上验电、装设地线 | 1、高、低压感电 | 1.1验电工作应则两人进行,一人验电,一人监护。 1.2验电前必须辨明该设备为停电设备。 1.3验电工作要使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工具,验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4在同杆塔具有多回高、低压线路上验电,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当验明最下层确无电压后必须装设好地线后再验上层,不得碰触或穿越无地线的导线。 1.5电缆头上必须逐相验电,放电装设地线后方可进行上层验电,装设地线。 1.6装设地线工作,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此相反。上述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棒,人体不得触碰导线和地线。 | 安规线路57、5 |
| 2、高空摔跌、物体打击 | 2.1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2上杆前检查登杆工具是否良好可靠并注意防滑,攀登杆塔脚钉时要检查脚钉是否可靠。 2.3到达验电装设地线位置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后进行验电、装设地线工作。 2.4验电器、地线应用绳索传递。 | 安规线路84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电缆试验 | 1、误入带电间隔、误碰触带电设备 | 1.1没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班成员禁止进入变电站。 1.2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故。 | 安规电气22 |
| 2、试验设备误接线;试验电压漏放电试验电压感电 | 2.1注意试验装置的正确接线,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试验电源开关应有明显的断开点。 2.2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电缆另一端应分开试验,三芯电缆试验时,其他两相应与外屏蔽同一接地。 2.3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试验仪表及调压的起始状态正确无误后,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电缆,并取得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2.4变更接地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对电缆应反复放电。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2.5试验没结束前禁止攀登户外电缆头所在电杆。 | 安规电气231条 安规电气232条 安规电气233条 | ||
| 3、拆接引线时高压坠落;物体打击、碰撞;接引误接线 | 3.1电缆拆引前应检查相位标示,做好标记,接引时应进行检查核对。 3.2登高拆接电缆时,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如:脚扣、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固,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应系绑在牢固的构件上,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3.3高处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 | 安规线路83条 安规线路85条 安规线路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杆上作业 |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伤人 | 1.1上杆前检查登杆工具及脚钉是否完好。 1.2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工具、材料用小绳传递,地面应设围栏。 1.3使用扳手应合格好用,防止伤人。 | 安规线路83、84条 安规线路85、条 |
| 2、感电伤人 | 2.1线路作业前,必须对线路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2.2对一经操作即可送电的分段开关,联络开关,应设专人看守。 2.3高压带电、低压停电的杆塔作业,与高压带电部分应保持0.7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扶正杆和调拉线时防止导线晃动。 | 安规线路126、127条 | ||
| 二 | 登杆检查 | 3、误登带电杆塔及低压感电 | 1.1作业前必须重点强调邻近带电设备及所作业线路名称,起止杆塔号。 1.2邻近、交叉、跨越、平行带电线路,必须交待清楚,设专人监护。 1.3登杆检查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登杆前必须判明停电线路名称杆号,监护人只有在作业人员确无危险前提下方可参加作业,但作业人员不能离开监护人视线。 1.4登杆检查工作,所穿越的低压线,必须经验电并装设小地线。 | 安规线路132条 |
| 三 | 调整弛度、更换绝缘子 | 4、导线脱落感电 | 1.1调整驰度、更换绝缘子工作的杆塔下方有带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导线脱落到带电线路上或近人危险距离以内。 | 安规线路130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挖掘基坑 | 1、砸伤 | 1.1在超过1.5m深的坑内工作时,坑边的余土要清除,抛上要特别注意防止土回落坑内,打伤挖坑人员。 1.2在松软土质挖坑时,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1.3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盖板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防止行人掉进坑内。 | 安规线路条 安规线路65条 |
| 2、工器具伤人 | 2.1防止挖坑过程中使用的锹、镐磕手、刨脚。坑内外传递工具时不许乱扔,防止误伤人。 2.2采用的挡土板、撑木等强度要足够,防止造成倒塌挤伤作业人员。 | 安规线路65条 | ||
| 3、触电 | 3.1在水泥坑、流沙坑施工所用抽水的电气设备必须合格,防止漏电伤人。 3.2在市内或居民区内挖坑,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地下设施,防止刨坏电缆伤人。 | 安规线路63条 | ||
| 4、爆破伤人 | 4.1石坑、冻土坑需打眼放炮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人的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人应戴好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应及时修理。 4.2爆破工作应由专门培训的合格人员担任,爆破工作应有专人指挥,药量应根据土质考虑。 4.3雷管的导火索长度要能保证点火人离开危险区范围(导火索最短不应小于30mm),点火者点燃导火索后应立即离开危险区。 4.4爆破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应戴好安全帽,准备起爆时,除点火人员以外都必须离开危险区进行隐蔽,起爆前要再次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设有警戒,放炮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4.5在坑内点火放炮时,应事先考虑好点火人员能迅速,安全离开坑内的措施并有人监护。 4.6雷管和导火索连接时,应使专用的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雷汞部分和用牙咬雷管。 4.7遇有哑炮时,应等20min后再去处理,不得从炮眼中取出雷管和炸药。重新打眼时眼要离原眼不小于0.6m,浅眼不小于0.3~0.4m,并与原眼方面平行。 | 安规线路6 安规线路99条 安规线路9 安规线路100条 安规线路101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挖掘基坑 | 4、爆破伤人 | 4.8爆破时应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等设备的影响。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4.9爆破工作,必须制订出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爆破人员和炸药押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以考试合格者担任。 4.10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储慧和携带,不准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应设专人管理。储存地点,必须取得当地门的同意,携带时放在专用的背包内,禁止把炸药和雷管放在衣兜内和揣在怀里。 4.11炸药、雷管应分别运输、携带和存放,严禁和易燃物品放在一起,并有专人保管。运输中雷管应有防震措施,如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20kg),携带雷管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车上炸药应有专人管理。 4.12运送和填装炸药时,不得使炸药受到强烈冲击挤压,严禁使用金属物体炮眼内装送炸药,应使用木棒轻捣实。 | 安规线路83条 安规线路83条 |
| 5、地下气体窒息 | 5.1挖掘深坑时,可能出现地下管道漏气、沼气等伤害坑内作业人员,应备有通风、排气设备,并有安全可靠的抢救措施。 | |||
| 二 | 水泥杆底、拉盘施工 | 1、砸伤 | 1.1下底拉盘时,应先将坑边土清理干净,留有站人和放盘的位置。 1.2下底、拉盘时坑内不得有人,将底、拉盘称至坑边,采取好控制措施后放入坑中,防止人随底、拉盘落入坑内,调整底、拉盘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伤手、脚。 1.3采用吊杆、吊车等方法下底拉盘时,坑内不得有人。 1.4吊车在起吊转位时防止碰伤其他工作人员,吊车臂下,重物下严禁站人。 1.5下拉线盘时,防止拉线棒反弹,拉盘的对面不得有人停留和观看,防止拉线棒打伤人。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铁塔水泥基础施工 | 1、砸伤 | 1.1坑挖好后进行支模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塌方措施。 1.2所用的工器具应符合要求,使用方法应正确,防止工器具伤人。 1.3下模板传递工器具等应上下协调,互叫互应,防止突然扔下、扔上砸伤坑内外工作人员。 1.4施工用的平台或跳板必须搭的安全可靠,能够随上面人、物、材料的重量。 1.5施工中坑上严禁掉东西,以防打伤坑内工作人员。 1.6坑下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7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 2、摔伤 | 2.1在施工跳板、平台上工作,应采取防滑措施,平台面积应足够且牢固,防止作业人员掉入坑内摔伤。 2.2下坑检查,不应攀踩支木、顶木,以防踩掉摔伤。 2.3拆木模时防止钉子扎脚。 | |||
| 3、触电 | 3.1使用电气工器具时,所用的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合格,接地应符合要求以防漏电伤人。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变压器测负荷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测量人员应了解测试仪表性能,测试方法及正确接线。 1.3安全仪表及测量时不得触及其他带电设备、并防止相间短路。 1.4上变台时应从变压器低压侧攀登。地面测量时应认明低压侧。工作中时刻注意对高压端子的距离。 1.5在配变电站内测量,应在低压室内进行,不得进入高压室。 | |
| 2、高空摔跌 | 2.1变台上测量工作应使用安全带。上变台时应检查变台脚钉和爬梯安装是否牢固。 2.2使用移动梯子应有专人扶持。 | |||
| 二 | 高压线路测负荷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测量人员应了解测试仪表性能,测试方法及正确接线。 1.3登杆测量高压电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杆,绝缘杆有效长度10kV不是小于0.7m,工作中对高压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10kV0.7m。测量人员不得穿越高低压线、电缆头、开关、刀闸等(包括路灯线)。 1.4测量工作不得穿越虽停电但未经装设地线的导线。 | |
| 2、高空摔跌 | 2.1登杆测量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 |||
| 三 | 测量接地电阻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测量接地电阻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人一监护。 1.2测量人员应了解测试仪表性能,测试方法及正确接线。 1.3解开或恢复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测量时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 |
| 四 | 测量绝缘电阻工作 | 1、高低压感电 | 1.1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测量人员应了解测试仪表性能,测试方法及正确接线。 1.3测量电缆绝缘电阻工作,必须测量完一相且放电后方可进行另一相测量工作。 1.4工作中对带电设备保证可靠的安全距离。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五 | 导线限距交叉跨越距离的测量 | 1、走路扎脚摔伤 | 1.1测量工作应穿胶底高腰劳保用鞋,走路时不光要看线路,同时要观察周围的自然环境,防止被土包、树楂子等拌倒摔伤、扎脚。 1.2翻越障碍时,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翻越。 | |
| 2、触电 | 2.1测量工作至少应由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 2.2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用抛挂绝缘绳的方法进行测量导线线距时,绝缘绳必须清洁、干燥、试验合格。抛挂绝缘绳时必须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监护。 2.3禁止要阴雨天进行抛挂绝缘绳的测量作业。 2.4严禁使用皮尺、线尺(夹有金属线)等测量带电线路各种距离。 2.5利用仪器测量时,塔尺与带电体必须保证安全距离。 | 安规线路20条 安规线路24、25条 | ||
| 3、物体打击 | 3.1利用绝缘绳地面抛挂测量限距时,应检查重锤是否绑好。 3.2抛重锤时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重锤打坏设备或落下打伤工作人员。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停电换线 | 1、倒杆跑线伤人 | 1.1紧、放线工作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保证信号畅通。 1.2紧、放线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强度应合格,应满足荷重要求。 1.3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跨越架,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 1.4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 1.5紧放线前应检查拉线、杆根、横担、导线接线管、导线接头、滑轮是否满足紧、放线要求,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1.6当牵引绳索或导线卡住时,不得直接用手处理,应在其无张力情况下处理。 1.7放线轴应放置牢固,并有制动措施,设专人看守。 | |
| 二 | 高压带电、低压换线 | 1、感电伤人 | 1.1在高压带电下,下层低压线换线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导线跳动的控制措施。 1.2每基杆塔设专人监护,工作人员、工具、材料对带电体保持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m。 1.3低压线穿越变台高压引线时,必须装设绝缘隔板,导线应回保护套。 | 安规线路126~127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利用抱杆、吊车组拆塔 | 1、砸伤 | 1.1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2使用的抱杆不论采用何种材质,使前均应根据起吊荷重进行验算抱杆强度,符合要求方可使用,严禁超载使用。 1.3为防止抱杆倾倒,在起吊时,抱杆各部拉线应调整好,工器具应正确使用,强度要足够,拉线要受力均匀,各条拉线均应有专人看守,地锚牢固可靠。 1.4分片起吊塔片时,各部绑扎点必须绑牢,位置正确,塔片起吊后,塔上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起到保护作用(一般系在工作水平位置,最低不低于脚部)。 1.5起吊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信号畅通明确、牵引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徐徐起吊,塔材片没到位时,作业人员不得用手去抓。 1.6提升抱杆时,必须将塔材基本组装完毕,凡是能装上的辅助塔材,都必须装上,主材接头螺丝必须紧牢,各部拉线由专人控制好,防止抱杆彻倒伤人。 1.7内拉线抱杆组拆塔必须控制好上下腰环,拉线应固定在牢固的主材上,采用单吊法时抱杆应有一定角度,双吊时抱杆必须直立。 1.8吊车组拆塔,吊车臂和重物下不得有人,吊点要适当,吊车转臂时,防止吊件碰人。 1.9单块塔材组拆塔时,塔材或螺丝等上下应用绳索传递。塔上工作人员躲开下方,主材应将两斜材上好后方可上人拆绳。 1.10带上的辅铁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掉下剪伤人。 1.11塔上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工具袋。 1.12利用钢钎做地锚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应站在持钎人的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准戴手套;扶钎人应戴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 安规线路10 |
| 2、触电 | 2.1在邻近带电线路附近施工时,起重设备、牵引绳索拉线等与带电线路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用绝缘拉绳。 2.2保持不了安全距离时,该线路必须停电。 2.3组塔工作因故间断收工时,抱杆不准升起,防止抱杆倒在带电线路上。 | 安规线路123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运输 | 1、砸伤 | 1.1使用车辆运输时不得超载,运输电杆必须绑牢固,防止电杆滚动伤人。 1.2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装卸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的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1.3多人拾杆必须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响应。 1.4凡用绳子牵引电杆上山,必须将电杆绑牢,钢丝绳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 安规线路116条 安规线路117条 安规线路11条 |
| 二 | 排杆 | 1、砸伤、挤伤 | 1.1排杆时应根据地形将杆垫平、排直、符合要求。 1.2利用人力调整电杆时,工作人员应均匀站在电杆两侧,使用撬棍夹杆用力要均匀,防止一侧用力过猛,挤伤工作人员。 1.3地面坡度较大的地方排杆要用绳索控制,防止杆段窜动伤人。 1.4利用起重机具吊杆时,三角架必须绑牢,机具和绳套等工具要有足够强度。 | |
| 三 | 焊杆 | 1、触电 | 1.1未经专门培训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1.2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1.3下雪、下雨时,不可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工作,如必须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4电焊工作所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的一端,至少应有5m绝缘软导线。 1.5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封箱匣内。 1.6电焊设备的装拆、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1.7电焊钳必须符合要求: (1)能牢固的夹住焊条; (2)保证电焊钳和焊条接触良好; (3)更换焊条必须便利; (4)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 | 安规线路47、479条 安规线路491条 安规线路492条 安规线路293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焊杆 | 1、触电 | 1.8电焊机裸露导线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保护罩。 1.9电焊工在合上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看电焊机的外壳接地线是否良好,电焊机的引出线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或接触不良等现象。 1.10电焊工在操作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支手不得按住电焊机的外壳上。 1.11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1.12不准将绝缘的有电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1.13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 安规热机49 安规热机501条 安规热机503条 |
| 2、烫伤 | 2.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烫伤。 2.2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眼镜,并避免朝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2.3使用气焊时,橡胶管须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管需用20个大气压(2.03×106Pa)的压力试验,乙炔管需用5个大气压(5.07×105Pa)的压力试验,两种管不准混用。 2.4橡胶管的长度一般为15m以上,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另一端接焊),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或退火的金属绑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 2.5在连接橡胶软管前,应先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许使用,禁止用氧气吹乙炔管。 2.6使用的橡胶管不得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等现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不准用贴补或缠包的方法修理,应将损坏部分切除,用双面接头管把软管连接起来并用夹子或金属线绑扎紧。 | 安规热机473条 安规热机500条 安规热机504~505条 安规热机5条 安规热机565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焊杆 | 2、烫伤 | 2.7可燃气体(乙炔)的橡胶管如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着火时,首先应将焊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拧松减压器上的调正螺丝杆或把氧气瓶的阀门关闭,停止供气。 2.8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上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液。禁止把乙炔和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准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准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2.9焊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嘴子有无堵塞现象。 2.10焊点火时,应先开氧气气门,再开乙炔气门,打开乙炔气门后立即点火,然后再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2.11由于焊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尽快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氧气气门,然后将焊嘴浸入冷水中。 2.12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先将火熄灭。 | 安规热机566条 安规热机567条 安规热机569条 安规热机570条 安规热机492条 安规热机493条 |
| 3、火灾 | 3.1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焊接。 3.2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爆接时,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围屏或石棉布遮盖)。 3.3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气割,但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3.4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焊接,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 安规热机47条 安规热机477条 安规热机479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焊杆 | 3、火灾 | 3.5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事故的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3.6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气焊工具,现场运输氧气瓶时需套配橡皮圈,防止滚动和曝晒。应将瓶劲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一起运送,押运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工作中防止乙炔回火,防止引燃草木。 | 安规热机482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一 | 手工锯、割、锉、凿等加工 | 1、手、脸外伤(划伤、崩伤、碰伤) | 1.1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工作中应戴手套。 1.2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不准使用。 1.3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不准使用。 1.4手锯锯割时,用力要适度,防止断锯条和在锯断时用力过猛而碰伤手臂。 1.5锉削时防止过力锉空而碰伤手、臂。 1.6所用的手锤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况,锤把应用整块硬木制成,应安装十分牢固,并将锤头用楔固定。锤把上不许有油污。 1.7用凿子作业时,须戴防护眼镜,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或沾有油污不准使用,凿削应由内向外进行,不许冲向自己和他人。 1.8对工件煨弯时,要夹牢扶稳,方向台钳应固定位置,用锤子砸时,较长工件要把住防止不定向抖动和弯倒碰伤自己和他人。 | 安规热机31条 安规热机47条 安规热机50条 安规热机4 |
| 二 | 使用电动机具钻、割、磨加工 | 1、触电 | 1.1固定用的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各部分绝缘良好,开关外壳应完整。移动的电动工具应接有触电保护器。 1.2使用手电钻等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1.3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及电气设备。 1.4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潮湿的地上,避免重物和金属压、砸在电线上。 | 安规热机54条 安规热机55条 安规热机43条 安规热机61条 |
| 2、机械绞伤 | 2.1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穿凉鞋、拖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2.2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须把钻孔的工件安装牢固,较大工件应有人扶住,方可进行。钻孔时钻头庆轻轻接触工件。清除孔内的金属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 安规热机31条 安规热机52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二 | 使用电动机具钻、割、磨加工 | 2、机械绞伤 | 2.3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使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应十分牢固。 2.4禁止在运行中或机器未完全停止前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器的旋转、移动部分和工件。 2.5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2.6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和转动部分。 2.7暂停使用电气工具和遇有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转动。 | 安规热机59条 安规热机36条 安规热机5 |
| 3、崩伤 | 3.1不准使用无合格防护和有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的砂轮机和无齿锯。 3.2使用砂轮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件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3.3使用无齿锯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缓地靠近割物件。 3.4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 安规热机51条 | ||
| 三 | 电焊作业 | 1、非专业人员施焊 | 1.1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焊工合格证和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 | 安规热机472条 |
| 2、烫伤、火灾 | 2.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需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和戴电焊手套。 2.2不准在带有液体压力和气体压力或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焊接,应经过局(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焊接,室外焊接时,与易燃易爆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2.4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焊接。 2.5在风力超过三级或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 2.6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护目镜,并避免对着自己和他的方向敲打焊渣。 | 安规热机473条 安规热机475条 安规热机477条 安规热机476条 安规热机479、480条 安规热机501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三 | 电焊作业 | 3、触电 | 3.1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电焊机和工具。 3.2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3.3电焊机所用的导线必须是良好的绝缘导线,接头应包有可靠的绝缘。 3.4电焊机应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装在密封的箱内。 3.5电焊钳应能夹牢焊条,并与焊条接触良好,握柄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无缺陷。 3.6电焊机的裸露导线和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 3.7在合上和拉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准接在电焊机上,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准触摸地电部分,更换焊条进必须戴电焊手套,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断开。 3.8在潮湿地方进行焊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3.9电焊工所坐的椅子须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 3.10禁止将带电的绝缘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防止重物、车辆砸、压漏电。 3.11接电源时应从断路器的负荷侧接出、严禁带电接电源。 | 安规热机474条 安规热机490条 安规热机491条 安规热机492条 安规热机494条 安规热机495条 安规热机499、500、505条 安规热机4条 安规热机497条 安规热机503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四 | 气焊作业 | 1、非作业人员施焊 | 1.1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焊工合格证和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 | 安规热机472条 |
| 2、火灾、爆炸、烧伤、烫伤 | 2.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需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和应戴防护手套。 2.2不准在带有液体压力和气体压力或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时,应经过局(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焊接。 2.4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焊接,室外焊接时,与易燃易焊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2.5在风力超过三级或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 2.6开启电石桶时禁止使用喷灯、焊及可能引起火星的金属工具,不准在火旁开桶,开桶的地方不准吸烟。 2.7打碎是石是时,应戴口罩、防护眼镜和手套。 2.8禁止使用移动式浮筒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应放在室外,距明火及焊接场所至少10m,严禁在发生器附近吸烟。 2.9乙炔发生器及连接部分不准漏气,检查时用肥皂水,不准用火。 2.10不准用重物压着发生器的气室,提放浮筒应轻提轻放,人体应避开浮筒上方。 2.11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2.1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8m,严禁使用没有减压的氧气瓶。 2.13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露天用气瓶要避免阳光曝晒。 | 安规热机473条 安规热机475条 安规热机476条 安规热机477条 安规热机479、480条 安规热机516条 安规热机490条 安规热机51 安规热机521条 安规热机494条 安规热机525条 安规热机529条 安规热机551条 安规热机552、553条 安规热机554、556条 |
| 序号 | 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制度依据 |
| 四 | 气焊作业 | 2、火灾、爆炸、烧伤、烫伤 | 2.14使用的橡胶软管必须具有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不准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等现象,氧气管和乙炔管不准许混用,长度均用15m以上,两端必须卡紧或扎紧,防止漏气。 2.15在连接软软管前应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允许使用,禁止用氧气吹乙炔管。 2.16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上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液,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和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准把软管在运输道上,不准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2.17焊在点火前,应先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生及嘴子有无堵塞现象,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以免回火。 2.18由于焊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尽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氧气门,然后将焊嘴浸入冷水中。 2.19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先将火焰熄灭。 | 安规热机5条 安规热机566条 安规热机569条 安规热机570、571条 安规热机572条 安规热机573条 |
| 五 | 使用喷灯 | 1、烧伤、烫伤 | 1.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1.2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能点火: (1)油筒下漏电,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筒内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1.3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打气要适度; (3)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不同燃料的喷灯、燃料不准混用,必须按规定加注; (5)喷灯禁止放倒使用,防止燃料外溢着火; (6)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喷灯的使用过程中严禁放气。 1.4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灯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 安规热机66条 安规热机67条 安规热机6 安规热机6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