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油品码头基本组成与装卸工艺
1.1 油品码头基本组成
油品码头主要组成包括:码头装卸作业区域、管道、油品罐区、泵房、泡沫站、连接站、中控室、汽车装卸站、火车装卸站、装桶作业区、配电室、污水处理室(液体化工品)、尾气回收装置、尾气处理装置(液体化工品)。
1.2 油品码头装卸工艺与设备
1.2.1 油品码头装卸工艺
油品装卸操作包括船←→罐、火车、汽车罐车←→罐、火车、汽车罐车←→船、火车罐车←→汽车罐车、汽车罐车←→桶、罐→桶操作。
其具体流程为:
✧船→罐:码头来油品→船舱检尺计量→输油臂→汇管→收发油阀组→汇管→各储罐
✧罐→船:罐内油品→罐前连箱阀组→装船泵房→泵房阀组→汇管→收发油阀组→管线/输油臂→装船
✧火车、汽车罐车→罐:火车、汽车来油→鹤管→管线→连接站下泵→管线→储罐
✧罐→火车、汽车罐车:罐内油品→罐前连箱阀组→管线→罐旁泵→管线→鹤管→装车
✧罐→罐:装罐时为加快作业效率,通常会先装入小罐,然后在倒入大罐;而且为避免原油在油罐内凝固,在不进行船舶转悠作业时,也需保持码头油库及内原有不断循环流动。
1.2.2 油品码头装卸设备与安全设施
1.2.2.1 码头
目前液体码头的装卸连接主要由输油臂和软管来完成。
1)软管吊。在介质较多的情况下多用软管,使用软管吊机是搬运软管行之有效的方法,软管吊主要有液压驱动和手动两种方式,其中液压软管吊主要用于万吨级以上码头(软管口径较大,重量较大),具有起吊重量大、操作自动化等优点,手动软管吊主要用于小码头,可以有效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且投资较小。当装卸油品、危险品液体化工品时,需选用防爆型。
2)输油臂。港口装卸用输油臂用于码头上实现码头管线与船舶对接并完成流体的装卸船作业。港口装卸用输油臂由以下主要部件构成:立柱、中间回转接头、内臂、上部回转接头、外臂、三向回转接头。
输油臂紧急脱离装置是装于输油臂末端与船舶输道法兰接口之间的安全保护装置。它由通断阀门装置与电液控制系统两部分构成。在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火险等不测险情,该装置可以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输油臂管道的自动关闭和脱离。从而避免引起爆炸殃及船舶、码头、车辆及人员生命安全。
装卸比和软管吊应设置排空系统,液化石油器装卸设备和管道,作业后宜采用惰性气体封存。
油品码头上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炮(防爆箱)、护轮坎、水幕、接地绳、吹扫管线(绿管为氧气,黄管为氮气)。
1.2.2.2 罐区
罐区封闭,设置刷卡门,门口设置监控探头。罐区路侧设消防接头,消防材料包括泡沫和水,发生火灾时,泡沫直接喷入罐内灭火,水管进行喷淋降温,罐上设有拦水槽,使喷下的水得以缓冲,充分给罐体降温。罐由拦油围堰隔开,围堰内设置吹扫管控制阀,可燃气体探测器,人行桥,人行桥端头设消除静电装置。
目前罐区内应用较多的是立式圆柱形拱顶金属油罐、立式圆柱形浮顶金属油罐和卧式圆柱形金属油罐。
1)立式圆柱形拱顶金属油罐是广泛采用于储存各种原料油、成品油等的一种油罐,拱顶本身是承重结构,罐内没有桁架和立柱,结构比较简单,钢材用量较少,承压能力也比较高。
2)浮顶油罐的特点是顶盖直接放在油面上,随油品收发上下浮动,因此除了顶盖和罐壁之间的部分环形空间外,几乎全部消灭了气体空间,从而大大减少了油品的蒸发损耗。浮顶式油罐具有密封性能好,油品损耗小,安全性高,适用储存原油及轻质油品。
3)卧式圆柱形金属油罐常用来座位附属油罐使用,如用作防空罐、计量罐等。
为便于生产管理,保证安全,油罐设置温度、液位等控制仪表及报警装置。为了保证油罐正常工作,应设置必要的附件,这些附件主要有梯子、栏杆、人孔、透光孔、量油孔、进出油短孔、机械呼吸阀、液压阀、放水低阀、防火泡沫箱等。为了安全,罐体设置加强圈以防止罐体热胀;罐上设置自然呼吸孔和压力顶起排气孔,其中呼吸孔是供罐内货品自然呼吸用的,排气孔是在罐内货品蒸汽压力超限时顶起排气孔进行呼吸的;作业人员可以进入罐底部设置的人孔,维修伴热管和吹扫管,空罐还通过人孔进行放味;油罐还装有静电接地装置;大容积地面油罐还装有避雷针。
由于油品的物理特性,为保证油品液态化,油罐需要进行保温。成品油罐中,柴油罐外有保温皮,汽油罐外可不设保温皮;原油罐设有保温层进行保温,如一公司50#罐白虎油温度保持50℃以上, 52#罐保持48℃以上;液体化工品大部分采用白钢罐;相近的液体化工品罐上的人行梯子连接相通。
1.2.2.3 栈桥
油罐车的装卸都设置装车台(栈桥)及鹤管。
1)装车台根据油品性质和操作条件不同,而分台设置。根据每次装车的量数确定鹤位数及栈台长度,为了减少占地和投资,一般采用双侧台。
2)鹤管(陆用流体装卸臂)是由转动灵活、密封性好的旋转接头与管道串联起来,用于栈桥与汽车或火车槽车之间传输液态产品。装卸方式:槽车顶部敞开式装卸、槽车顶部密闭式装卸、槽车底部装卸。附件包括:自动真空释放阀、手动真空释放阀、外臂锁紧、内臂复位锁紧、接油盒、截止阀、液位报警系统、伴热系统。为需保温的油品装卸火车,栈道、鹤管可设在库内。
除鹤管外,栈桥上还设有静电仪、铜属工具、报警仪、控制柱、接地线。
目前大部分铁路轻油罐车均无下卸口,故采用鹤管上装为主。油罐车卸车分原油及中油卸车和轻油卸车两种方式。原油及重油卸车时,采用密闭自流下卸方式,敞开自流下卸方式与泵抽下卸方式。轻油卸车均采用上卸方式,所以要设卸油太,卸油太与装油台基本相似。
在正常装车过程中氮气一般用到的较少,但是在进行工艺处理(装车完毕后对管线的吹扫)或者置换时,氮气是最好的介质,所以栈台有氮气管网是必要的。为了便于生产过程遇到的各种情况,建议蒸汽、氮气、水都甩头。需要注意的是,液化气管道一般压力比较高,其操作压力会大于氮气管网的压力,所以装车结束后的扫线一定要注意系统压力的问题,防止倒串问题。
1.2.2.4 泵房
流体沿管道流动过程中要消耗能量,所以沿线要设置泵站和热站增加能量。输道一般由离心泵提供压能,电动机为原动机。
无毒货种的泵房采用房式,有毒货种的泵房采用四通敞篷式。输油泵的型号根据油品性质和输油参数进行选择,一般宜选用离心泵,同一泵房内,泵型尽量一致。配用电极考虑防爆型,电压力求一致。对于大小泊位公用泵的情况,在确定泵的流量和台数时,要兼顾小波为的接受能力,以便调节流量。
为了安全,泵管线上设置压力表;泵房内设置紧急制动按钮,控制该泵房所有泵,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可先通过制动按钮停止一切作业,然后再进行事故判断与处理;泵房旁设置残液回流装置。
1.2.2.5 连接站
连接站是连接各路管线的连接的地方。连接站下设置除静电仪,站内的管线通过法兰连接。连接站内设置发球器,通过发射子弹球可以清楚管道内的残液。子弹包括硬质子弹(粗步清残液)、泡沫子弹(彻底清洗管线),用氮气吹子弹,子弹推管内残液,煮热水,子弹头退扫,通过查看中途阀门是否有残液渗出,判断是否吹扫干净。由于作业中,拆卸连接管线法兰,会溢出有毒气体,因此,连接站下设洗眼器(脚踏出水)、淋浴设施。
1.2.2.6 管线
线是联系泵房、油罐、码头及铁路卸车台的主要设备。管线种类有:钢管、耐油交管、软质输等。
为了使油品在输送过程中不冷凝、温降不要过大,油罐须采用伴热措施,伴热保温常有蒸汽管伴热或电伴热,不前蒸汽管伴热较为广泛。除了对线采用伴热措施外,为了减少热损失还必须对管线进行保温。油罐常用的保温材料有玻璃棉毡及蛭石等,由于中线常用蒸汽外伴随管,保温形状不一,较难采用蛭石预制块进行保温。保温层外面应加保护壳。
管线受温度变化的影响会发生张所现象,为了避免损坏管线,对地面辐射的热油、热水、蒸汽管应每隔一定距离加补偿器,并在管线“两端”加固定支墩,补偿器的间距根据所用补偿器的补偿能力而定。
1.2.2.7 中控室
(1)二公司
中控室可以看到工艺流程,通过检测监控系统可实时看到罐区电伴热情况;在中控室还可监察罐内油品液面高度、原油温度和流量,当原油液面超高、超低时报警,但中控室不监控工艺情况,工艺数据由作业区技术监控;还可监控消防流程,显示消防泵房、泡沫站与各罐间消防管道内消防介质流向,和消防泵压强。中控室内设有工艺控制报警装置,包括油品储运报警和可燃气体报警。中控室内消防启动程序为:消防处警蜂鸣-查看报警位置-人员确认-确认火灾位置-启动。中控室还可以监控各门口处的情况。
中控室墙上张贴了不安全因素表(OHS危险源分先评价与控制措施清单)、应急预案目录、巡检细则、设备责任划分、罐区流程图、罐区蒸汽消耗记录看板、工作提示栏;室内设有报警器、巡检照明通讯工具。
1.2.2.8 消防泵房
消防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满足水泵启动后将水或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最远灭火点的时间不超过5min的要求。消防泵应设备用泵,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泵的能力。消防泵应在接到警报后2min内投入运行。当消防泵房的设备采用内燃机作动力源时,内燃机的油料储备量应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2. 油品码头主要危险分析
2.1 油品及化工品主要危险、危害特性:
(1)易燃
对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订本),原油属于甲B类易燃液体;成品油中汽油属于甲B类,柴油属于乙B类;液体化工品乙醇、苯属于甲B类,火灾危险性较大。
(2)易爆
原油的爆炸极限为1.1~8.7%(V),汽油爆炸极限为1.4~7.4%(V),油品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很小,爆炸危险性较大。
(3)易蒸发
原油具有较大的蒸气压(其雷氏蒸气压(37.8C)达到32kPa),在常温下易蒸发产生大量的原油蒸气,为燃烧爆炸事故及有毒油气危害提供了物质条件(尤其汽油和苯)。
(4)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
原油的电阻率大于1012 cm,为静电的非导体,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而且消散较慢。静电放电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原油还具有易流淌、扩散、腐蚀性、有毒等危害性,因此原油码头装卸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泄漏扩散危险及有毒物质危害的内在原因。
2.2 典型事故的诱发因素
2.2.1 泄漏事故
泄漏事故是原油扩散、火灾爆炸或人员中毒等事故的前提。发生泄漏事故的主要位置包括:码头前沿、罐区、管道、车栈道、连接站。按照不同位置分析泄漏事故的诱因。
2.2.1.1 码头前沿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输油臂、软管吊、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选型不当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法兰密封不良;码头装卸工艺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误动作或控制失灵等。
不安全行为。输油臂、软管吊操作工及船员等违章作业或麻痹大意,造成管道超压破损、船舱超装溢料或直接跑料;船、码头及库区三方之间通信联络及交流有误或衔接不当,导致跑料;作业人员不认真执行设备检修维护及现场巡检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加以解决。
其他因素。船舶靠、离码头时,因操作不当、水文气象条件不良等原因,造成船与码头相撞,进而导致船或码头面管线破损及漏油事故;在码头前沿水域,油船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造成泄漏,甚至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码头地基不均匀下沉,导致管道破裂、泄漏;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对输油臂、输送管道及船舶的破坏;人为破坏等。
2.2.1.2 罐区与管道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罐体焊接安装质量缺陷破裂,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选型不当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焊缝开裂或出现气孔而导致泄漏,阀门、法兰及密封件等密闭性能不良而导致泄漏等。
不安全行为。超压作业导致冒罐跑油;装罐时马虎大意,使得罐内油品液面过高,发生溢出;油品装罐、出罐时,管道内残液存于管道内,卸管道时,残液溢出;罐体热胀破坏;输油泵误操作等。
其他因素。人为破坏;罐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引发油品泄漏等。
2.2.1.3 车栈道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鹤管、阀门、控制操作柱等设备选型不当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不安全行为。装车时操作鹤管不当,使油品溢出。
2.1.1.4 连接站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阀门、输等设备选型不当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法兰密封不良等。
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作业时吸烟、不佩带防护用品等。
2.2.2 火灾爆炸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最基本的条件是可燃物的泄漏和点火源。因此,油品泄漏,以及动火作业、现场吸烟、船上明火、静电放电、雷击、机械火花、自燃和杂散电流等点火源是油品码头发生火灾爆炸的诱因。由于油品码头发生火灾爆炸的位置主要是储存、中转运输油品的位置,故而,与泄漏发生的位置相同。下表列出油品码头不同位置火灾爆炸的诱发因素。
2.2.2.1 码头前沿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输油臂、软管吊等设备采用非防爆;机械火花(自燃、杂散电流、机械设备磕碰产生火花、船磕碰码头产生火花);存在点火源(船上明火、爆炸范围内变配电设备);发生泄漏,使可燃物与空气直接接触,当达到爆炸范围。
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吸烟、静电消除不利、动火作业。
其他因素。雷击、纵火等。
2.2.2.2 罐区及管道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电伴热装置漏电、罐体破坏导致泄漏引起火灾、阀门、法兰不密闭,可燃物与空气直接接触、管道焊缝开裂或出现气孔而导致泄漏、管道内油品流动速率过快,摩擦起电。
不安全行为。罐内、管道内油品温度过高、吸烟、静电消除不利、动火作业(带电开启接线盒)等。
其他因素。纵火、气温过高、雷电等。
2.2.2.3泵房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电泵、电弧炉等设备选型不当、有质量问题、灯具选型不当、非防爆、油品过滤回收管内压力超限、泵房设备漏电等。
不安全行为。静电放电、吸烟、动火作业、非法作业导致设备跑料等。
其他因素。雷电、纵火等。
2.2.2.4 车栈道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工属具导致电火花、车栈道下管道泄漏导致可燃气体浓度超标、静电放电。
不安全行为。装卸火车时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按照专管专用规则操作等。
其他因素。栈道灯具放电、轨道与火车轮摩擦起火花、电伴热放电,雷电等。
2.2.2.5 连接站
设备设施缺陷、故障。阀门、输等设备选型不当或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泄漏;法兰密封不良。
不安全行为。带电开启接线盒,接线盒非防爆;静电消除不利等。
2.2.3 有毒物质危害
有毒物质危害发生的要素为有毒油品蒸汽和接触毒气的人员,因此有毒物质危害发生的位置为装卸作业中需要人员操作的部位。主要包括码头前沿装卸臂、软管吊附近,装卸火车、汽车的栈道鹤管附近,连接站和泵房处,以及罐区、管道。由于作业中受到有毒物质危害难以完全避免,法兰密封性差、管道质量缺陷、恶劣天气作业、码头值班室距作业平台距离过近、阀门泄漏、洗罐、洗管作业不规范等因素加重有毒物质危害。
3. 安全措施
表3 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安全措施表
| 码头前沿 | 1 |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设置工程总平面参数,保证设计船型停泊、进出港要求 |
| 2 | 码头输油臂与消防炮的间距、输油臂之间的间距、输油臂与工作平台边沿距离满足《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要求,使各生产作业系统减少相互交叉与干扰;穿越沿岸道路的架空管线,净空高度不小于5m;管线系统中平行管道的间距大于10cm | |
| 3 | 引桥、人行桥两侧均设防护栏杆,码头工作平台和码头其他需要防护的地方,宜设置护栏;码头面设排水坡和卸水孔;码头前沿应设置不低于20cm高且带有反光标志的护轮坎,护轮坎内侧应为直角 | |
| 4 | 管道与道路平行布置时,其突出部分距道路不应小于1m; | |
| 5 | 码头作业区采取隔离措施,避免无关及非生产作业人员的出入,减少事故隐患 | |
| 6 | 选用高效密封安全可靠的装卸设备(防爆输油臂、防爆软管吊、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法兰等),做到有效地防止跑、冒、滴、漏、防爆、防雷及防静电 | |
| 7 | 输油臂具有更换回转接头密封圈的自拆卸装置 | |
| 8 | 工艺设备和仪表、阀门等配件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设计标准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安装施工 | |
| 9 | 码头装卸作业实行专管专用,且封闭管道设置泄压装置 | |
| 10 | 码头装船系统与库区的装船泵房之间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并设置启停联锁装置 | |
| 11 | 装卸工艺控制系统具备紧急制动和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 |
| 12 | 输油臂设置绝缘法兰,并具有快速脱离装置和超限报警装置;输油臂设置排空系统 | |
| 13 | 配备快速脱缆装置 | |
| 14 | 码头前沿设置合适的系船柱和护舷 | |
| 15 | 输油臂采用抗风措施,且输油臂各连接法兰间加装跨接线 | |
| 16 | 码头设登船梯,登船梯上设护栏 | |
| 17 | 码头设置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系统;码头前方设置固定式塔架消防炮,并可远程遥控;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不小于9m;每一个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在装载臂或接口15m范围内,值班室旁设置一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
| 18 | 控制系统对管线的压力、温度进行检测,并设有可燃气探测器,并设有超限报警功能。登船梯等位置上安装监控点 | |
| 19 | 码头上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采用EPS装置做应急电源;码头的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间和消防值班室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 | |
| 20 | 码头平台照明采用高杆灯,作业平台照度不低于25 lx | |
| 21 |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保护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在码头架人行桥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码头作业区设置接地绳 | |
| 22 | 防爆区内设备设施采用防爆型 | |
| 23 | 在码头入口处设置禁止打手机、禁止烟火、速度、必须佩带防火帽、停车检查的标志,码头入口移动门上设置报警灯 | |
| 24 | 港区架管桥上设置管廊限高标志、禁止烟火 | |
| 25 | 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处设置请在此消除静电标志 | |
| 26 | 变电所墙体上设置禁止打手机、禁止带火种、禁止穿化纤服装、变电所标志;防爆设备设防爆标志 | |
| 27 | 在码头前沿设置当心绊倒、必须穿救生衣、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戴防护手套、当心爆炸、必须戴防毒面具、当心泄漏、必须穿防护服、风大时请远离岸边、注意防风等标志、当心滑到等标志;手提式灭火器存放处设置禁止移动消防器材标识 | |
| 28 | 火灾报警按钮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 | |
| 29 | 消防管道上标明消防液体名称(泡沫、消防水) | |
| 30 | 控制室外墙体上设置禁穿化纤衣服、禁止打手机、禁穿带钉鞋;控制室内张贴码头装船、卸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
| 31 | 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 |
| 32 |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 |
| 33 | 加强对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与安全卫生培训,各类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 |
| 管道 | 1 | 严格控制物料在管内的流速,不允许超过安全流速。液体化工品管道流速控制满足《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4.2.1“易燃液体装卸始末,管道内流速不宜超过1m/s,正常作业流速不宜超过3m/s”的要求;油品管道流速满足《装卸油品码头设计防火规范》5.2.2.3“原油或成品油在正常作业状态时,管道安全流速不宜大于4.5m/s”的要求 |
| 2 | 输道上表明输送的油品品种 | |
| 3 | 管道保温层、保护层及管道支架、支墩等附属构筑物,采用不燃性材料 | |
| 4 | 工艺管道设置手动操作的切断阀 | |
| 5 | 码头区域内原油及成品道宜采用地上架空明敷方式,局部受地形可直埋埋或管沟敷设,管沟敷设时,应有防止可燃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液化石道不得采用管沟敷设。 | |
| 6 | 暴露于大气中的不保温、不放空的油品管道,以及设有伴热的保温管道,在其封闭管段上应设置相应的泄压装置。 | |
| 罐区 | 1 | 设计单位应绘制罐区的防爆等级区域图,罐区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等级与范围的划分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要求 |
| 2 | 应加强罐区的巡逻监控,防止无关人员的进入,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 | |
| 3 | 应确保防火堤能够随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 |
| 4 | 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 |
| 5 | 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 |
| 6 | 防火堤内侧应喷涂防火涂料,以增强其防火性能 | |
| 7 | 隔堤顶面标高应高出罐组内地面0.5~0.8m。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行,并应能随所容纳油品的压力且不应泄漏 | |
| 8 | 油罐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排污孔、防水阀、人孔、采光孔、量油孔、呼吸阀和阻火器等基本附件,阻火器应与呼吸阀安装在一起 | |
| 9 | 油罐的基础面标高宜高出油罐周围设计的地坪标高0.5m | |
| 10 |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及阀组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宜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 |
| 11 | 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浮顶油罐浮顶与罐体应采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 |
| 12 | 油罐抗风圈或加强圈没有设置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冷却喷水环管 | |
| 13 | 冷却喷水环管上宜设置膜式喷头,喷头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m,喷头的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 | |
| 14 | 油罐冷却水的进水立管下端应设清扫口,清扫口下端应高于罐基础顶面,其高差不应小于0.3m | |
| 15 | 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应控制阀和放空阀,控制阀应设在防火堤外,放空阀宜设在防火堤外。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宜设置过滤器 | |
| 16 | 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 | |
| 17 | 灭火器配置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口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有关规定。并且油罐组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应设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当数量超过6具时,可设6具。 | |
| 18 | 控制系统对罐内液体的压力、温度进行检测,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并设有超限报警功能 | |
| 泵房 | 1 | 采用合理、合格电泵、电弧灯设备 |
| 2 | 采用防爆灯具、操作柱、电伴热控制器 | |
| 3 | 采用应急灯 | |
| 4 | 禁止泵房内吸烟、动火作业 | |
| 5 | 设置急停操作装置 | |
| 6 | 有毒货品的泵房采用四通篷 | |
| 7 | 泵房设置外开门,且不宜少于2个,泵房净空不应低于3.5m | |
| 8 | 相邻油泵机组座间净距不应小于加大油泵机组机座宽度的1.5倍 | |
| 9 | 进出输油泵房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在泵房外侧应做1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 | |
| 10 | 泵房消防管标注消防介质,吹扫管线用颜色区分介质 | |
| 11 | 作业有毒物质的泵房设置当心中毒标志、喷淋、洗眼装置,地面上设置排水口 | |
| 12 | 泵房宜采用地上式,有条件时,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方式。 | |
| 13 | 封闭式泵房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通风能力在工作期间不宜小于10次/h,非工作期间不宜小于3次/h。 | |
| 车栈道 | 1 | 车栈桥头设置消除静电仪 |
| 2 | 采用铜质工属具,防止出现电火花 | |
| 3 | 桥上设置紧急停车控制按钮 | |
| 4 | 桥上设置消防报警按钮 | |
| 5 | 桥下真空泵采用防爆型,且设置灭火器 | |
| 6 | 车栈道的灯具采用防爆型,并设置接地线 | |
| 7 | 设置可燃气体检测仪 | |
| 连接站 | 1 | 接线盒采用防爆型 |
| 2 | 连接站上设置收发球筒 | |
| 3 | 选用合适、合格的法兰 | |
| 供配电系统 | 1 | 变电所的选址、断路保护、防雷击、防尘、消防等的设计与施工,均应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
| 2 | 供电系统应有可行的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等措施。 | |
| 3 | 变电所的室内地坪标高要满足防汛和防台风增水的要求,同时应高于周围地面30cm,并应设置金属防护网防止小动物进入,以免造成电气短路、断路事故。 | |
| 4 | 变电所应有集中控制的信号装置和指示灯,高压开关柜等凡有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应有防误操作装置。 | |
| 5 | 电机、电器设备的外壳防护应符合GB4942.1-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T4942.2-93《电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和《GBT20138-2006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的规定。门机室 外电器应符合IP55要求。 | |
| 6 | 变配电间内配电柜的布置,安全通道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 |
| 7 |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