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
| 交底提要 | 油漆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交底日期 | 2014年 月 日 | |||
| 交底内容: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防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由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º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9.在外架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 10.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或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3.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 ||||||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