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邀标文件
各报价人(劳务公司):
“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为重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贵州新丰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日照新三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建设,现我公司就本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出邀请报价竞标,欢迎各报价人根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商务条款按附表格式填写报价,于2016年3月15日之前报送至我公司项目部。
日照新三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主要商务条款)
发包方(全称): 日照新三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街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据甲方与本工程业主(贵州新丰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通过 邀请报价竞标 ,甲方将 “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 工程中的建筑劳务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分包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1 ;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二、工程名称:“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
三、工程地址:贵州省平塘县
四、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劳务工作区域:“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
2、提供劳务分包内容:除保温、防水、涂料、门窗、栏杆、烟道、贴砖之外的所有土建工作内容及相关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挖运填、安拆模板、钢筋绑扎、砼浇筑、搭拆脚手架、砌筑、抹灰、满堂外架、楼地面及屋面人工和非工程实体用材料【施工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垂直运输(塔吊、人货电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防护。
3、提供劳务分包范围:基础地梁,主体结构、砌体(含二次结构)、内抹灰(不含天棚抹灰)、外墙抹灰、屋面工程(除防水外)、楼地面工程(客厅、卧室楼面、入户大堂楼面、电梯前室楼面除外)、满堂外架、公共楼梯、楼层通道、入户大堂及电梯前室墙面刮糙、室外散水、水电安装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含以后变更及签证部分)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质量安全迎检整改。以及上述描述中不含但实际施工中又存在的其他工序等。
4、材料部分
①甲供材料:钢材、混凝土、水泥、河沙、石子、地砖、墙砖、踢脚砖、煤渣、陶粒、泡沫砼、页岩砖、页岩空心砖、保温系统材料防裂抗渗剂、植筋需钢材、钢丝网、烟道及烟道止回阀、止水丝杆及止水钢板材料、一级配电箱所需材料、施工现场布置接至给水点所须的供应材料、临时设施所需材料(钢筋房、木工房所需钢管扣件跳板材料由乙方承担)。
②除甲方供应材料以外,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机具、耗材、辅材、周转材料等均由乙方提供,其材料费、租赁费等均包含在综合包干价中。
③承包范围内的乙方使用的所有材料的上下车、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场内转运(含二次及多次转运)、清理、出入库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不单独计算费用。
④机械设备:该项目所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人货电梯及所有大、中、小及手动机具及操作人员工资均由乙方提供,其使用均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不单独计。
5、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劳务民工宿舍及一间办公室给乙方使用,劳务民工宿舍使用的水电单独安表,水电费由乙方据实承担。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评定等级。
六、工期:
为:从基础挖孔桩施工完毕之日起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日历工作天数450 天。
说明:在报价时乙方在不超出总工期日历天数的前提下自行编制节点计划。
七、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暂定人民币 元(¥ 元,该合同价款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实际合同价款以双方共同审定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
2、计价方式与原则:
按业主方办理的预售许可证所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包干(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不含甲供材料)。基础单价另计。
八、履约保证金缴纳及返还:
1、履约保证金缴纳:乙方于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按施工图示建筑面积10元/㎡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返还:
2.1、乙方完成地上第十层的顶板砼浇筑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该栋楼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0%给乙方。
2.2、乙方完成屋面层的顶板砼浇筑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该栋楼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0%给乙方。
九、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预付款: 无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1、第一次付款时间为: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商铺层(含商铺层顶板的商品砼浇筑完成)后,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栋楼商铺层(含)以下部分的已完合格产值的80%;
2.2、第二次付款时间为:乙方完成主体工程住宅第十层(含住宅第十层顶板的商品砼浇筑完成)后,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栋楼住宅第十层(含)以下部分的已完合格产值的80%;
2.3、第三次付款时间为:乙方完成主体工程住宅第二十层(含住宅第二十层顶板的商品砼浇筑完成)后,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栋楼住宅第二十层(含)以下部分的已完合格产值的80%;
2.4、第四次付款时间为:乙方完成主体工程结构封顶(含顶层顶板的商品砼浇筑完成)后,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栋楼住宅顶层(含)以下部分的已完合格产值的80%;
2.5、砌体及二次结构完工,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且合格砌体及二次结构部分产值的80%;
2.6、内抹灰工程完工,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且合格内抹灰部分产值的80%;
2.7、外墙抹灰工程全部完工,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外墙抹灰已完且合格产值的80%;
2.8、工程预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且合格产值的90%;
2.9、本合同中乙方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均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且乙方提交完毕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竣工验收合格部分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
3、工程尾款的支付:
甲方留竣工合格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乙方质量保修金的三分之二(即: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2%);余下的质量保修金(即: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后,在双方办理完毕财务手续且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4、乙方每次收款时(含进度款),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请款资料及付款金额50%的材料,付款金额50%的用工人员工资表、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且领用工资的劳动人员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之规定。
附表1:
“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工程
建筑劳务报价表
| 序号 | 子项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钢筋制安工程 | ||
| 2 | 模板制安工程(含木枋、模板、架料等) | ||
| 3 | 砼浇筑工程 | ||
| 4 | 满堂外架工程(含防护、周材、安全网等) | ||
| 4 | 砌体工程(含二次结构) | ||
| 5 | 内抹灰工程 | ||
| 6 | 外抹灰工程 | ||
| 7 | 楼地面工程 | ||
| 8 | 屋面工程 | ||
| 9 | 室外附属散水 | ||
| 10 | 水电安装工程 | ||
| 11 | 补洞、收边收口及其他 | ||
| 12 | 垂直运输工程 | ||
| 13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14 | 管理费及利润 | ||
| 15 | 报价人自主报价子项1 | ||
| 16 | 报价人自主报价子项2 | ||
| 17 | 报价人自主报价子项3 | ||
| 18 | 报价合计 |
附表2:
“大街”项目1、2号楼及附属车库工程
基础建筑劳务报价表
| 序号 | 子项名称 | 单价 | 备注 |
| 1 | 钢筋制安工程 | ||
| 2 | 模板制安工程 | ||
| 3 | 砼浇筑工程 | ||
| 4 | 土石方工程(地梁开挖) | ||
| 5 | 土石方工程(地梁回填) | ||
报价人(签章):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