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监督、指导本院临床科室科学用药,及时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特成立药事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能
1、监督本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管理规定和本院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本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定期调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督察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
5、对院内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指导和考核本院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掌握我院及辖区临床用药动态,集中确定我院所需医药器械、检验试剂的采购,审批采购品牌、数量、质量、价格、供货商等。药剂科主任做好计划,管理小组审批后执行,并有所批计划存留备案。避免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应及时(至少报告的当日)报告医务科,会同医务科人员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