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方开挖)
工程名称: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综合办公楼及职工食堂
建设单位: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伟业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人 :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 连云港金海永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
交 底 记 录
| 交底名称 | 基坑土方开挖监理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 | ||||||
| 交底地点 | 项目部会议室 | 交底时间 | 2019.3.12 | ||||
| 出席单位及人员 | 详见签到单 | ||||||
| 组织单位 | 监理项目部 | 主持人 | 杨小亮 | 记录员 | 王科 | ||
| 内容整理汇编 | 监理项目部 | ||||||
| 交 底 内 容 | |||||||
| 一、交底依据: 1.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2.建设施工有关规范标准; 3、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设计、勘察文件; 5、《连云港软土地基深基坑支护技术规定》(LGJ-9801) 6.监理合同,已审批的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 二、交底内容: 一)、方案执行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了解地质勘探与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土方开挖前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4)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二)、土方开挖注意事项如下: 1、土方开挖前,要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进行测量校核;进行土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设置龙门桩,放出基坑挖土灰线、上部边线和底部边线和水准标志。灰线、标高、轴线应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开挖。 2、在基坑大面积开挖前,基坑四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卸土放坡,并完成护坡面及地表排水系统。 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开挖原则,挖到设计标高前后应进行“五边” 法施工边挖土、边凿超高桩、边铺碎石石垫层、边浇砼垫层、边砌砖胎膜。 4、挖土开挖工作,需待围檩及水平支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80%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 5、机械挖土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防止超挖;桩位处应特别注意:在桩顶处应留有不少于200mm厚的土体用于人工修铲;在边坡范围内,应留有不少于200mm厚的土体供人工修整;如遇碰撞工程桩时,应做好记录,便于动测时做重点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6、挖土时,在围护桩桩顶标高以下必须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均衡、对称、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为0.5米,土方应及时运走。 7、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做好排水盲沟及集水井,及时清除基坑内积水。保持基底干燥,为基础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8、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车辆应在基坑边指定的路线和位置行驶、停放,土方应及时外运。 9、要严格控制基坑边荷载,除出土通道外,基坑四周10米范围内施工荷载不得超过20KPA,以免坑边堆载过大引起塌方而发生意外影响施工。 10、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挖土,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11、挖土结束及时做好垫层和砖胎膜挡土,基坑暴露时间不宜过长要当天打设完成。 13、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坏围护结构,严禁挖土机械车辆在已挖出的基坑边行驶。 14、土体开挖不得放坡过陡,以防止土体滑移使工程桩发生偏位,应制定专门应对高位桩的技术措施,严防高位桩在挖土期间断桩。 三)、应急措施: 1、当基坑位移达到报警值,或支护结构严重开裂变形,有破坏迹象时等现象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在基坑外卸土; 2)、编织袋装碎石在坑内快速回填,或土方直接回填; 3)、现场要预留一定数量的钢管。 2、如出现坑底隆起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应立即加设基坑外沉降监测点,必要时进行回填土,直至基坑外沉降趋势收敛方可停止,然后会同施工设计、监理各方一起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对策; 3、基坑渗水部位应急措施: 1)、对渗水量较小不影响施工周边环境, 可采用坑内设沟排水的方法; 2)、对渗水量较大但没有泥沙带出、造成施工困难而对周围影响不大的情况可采用“引渗~修补”方法,即在渗漏较严重部位水平(略向上) 打入一根钢管,使其穿透围护结构体进入墙背土体内,由此将水从该管引出 而后将管边围护结构的薄弱处用防水砼或防水砂 浆修补封堵 ,待封堵的砼或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再将钢管出水口堵住; 3)、 对渗水量很大的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漏水位置离地面不深处,建议可将围护结构外侧开挖至漏水位置下 500—1000mm在围护结构外侧用密实砼进行封堵; 如漏水位置埋深较大,建议可在墙后采用压密注浆方法,浆液中应掺入水玻璃使其能尽早凝结; 如漏水位置在坑底及以下部位建议可在坑内外增设管井降水,以降低水位,减少水头压力; 对轻微的流沙现象,采用加快垫层。 四)、安全管理及技术要求 1.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基坑,可采用上栏杆高度1.2m和下栏杆居中设置的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 2.坑壁支护: (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时,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3.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边建筑物(河流)危险沉降的措施。 4.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 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进行支护、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 6.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作业人员必须沿专用通道上落基坑。 (2)设置的通道,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扩规定。 7.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5)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6)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监测记录每日报审。 9.施工临时用电: 作业环境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10.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条件下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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