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务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公司:
3.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4.建设用地面积:
5.综合容积率:
6.项目规模:中型
7.项目地点:
二、设计范围、内容
2.1二期住宅范围。
2.2内容:绿化、铺装、道路、景观小品、水景、室外景观停车场、植物种植设计、景观设计相关的结构、水、电设计、微地形;
三、设计原则、设计依据、设计要求
3.1 工程造价要求:整体景观工程平均造价要求控制在 元/平方米。小区内环境景观、绿化、道路、地面停车位、围墙、大门工程范围、要求等内容见附表一。
3.2 规划指标要求:绿化率大于等于 %。
3.3 设计依据:国家及石家庄市现行环境景观设计相关规范、规程、导则、规定、通知;
3.4 设计过程中涉及到的建筑、结构、水电设计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3.5 其它设计要求:
3.5.1 社会性原则: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美化生活环境,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
3.5.2 经济性原则,注重节能、节材。
3.5.3 生态原则,应尽量保持现存的周围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
3.5.4设计深度和内容须满足国家颁布执行的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的要求,须满足规划等审批部门的要求。
3.5.5环境景观规划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的要求,要从场地的基本条件、地形地貌、土质水文、气候条件、动植物生长状况和市政配套设施等方面分析设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3.5.6 景观设计风格与建筑风格协调统一;景观达到色彩适人、质感亲切、比例恰当、尺度适宜、韵律优美的动态观赏和静态观赏效果,注重季节性搭配要求。
3.5.7根据我方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景观道路走向应自然、活泼、生动,可采用流线型布置。
3.5.8 地形及竖向设计要求有层次的人工筑坡,地面标高富于变化,符合坡地住宅的要求。
3.5.9 景点设置主次分明,设计重点为主入口和中心景观。景点设置不少于2个,每处景点要有明确的主题,每个主题之间应在保持相对情况下,风格上应保持协调一致。
3.5.10 小区出入口需有明显标志性、引导性景观设计,给人以冲击力感受。
3.5.11 设计风格:以法式结合自然山水风格为主,园区内部总体以自然山水风格进行贯穿,突出休闲、轻松的生活氛围。
3.5.12 高视点景观注重功能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同时,突出观赏性和趣味性;整体塑造具有个性特征和可识别性的住区整体景观。整体应体现休闲概念,营造自然、舒适、健康的景观环境。
3.5.13 住区休闲空间应争取良好的采光环境,有助于居民的户外活动;户外需考虑足够的荫庇构筑物,以方便居民交往活动。
3.5.14 根据住区住宅建筑的排列,林木和景观设计做到既有利于自然通风,又疏密有致,底层住户的采光不受影响,同时满足建筑方案设计对私秘性和视觉空间感受的遮挡要求。
3.5.15 小区环境设计中以绿化为主,绿化优选适应石家庄地区气候条件的树木和花草,要形成良好的植物群落关系,宜以常绿植物为主,配置适当落叶植物,宜设置坡地绿化。
3.5.16地面停车场车位间考虑用绿篱等绿化形式进行美化,停车位应考虑使用天然材料与草皮结合,体现自然纯朴的意境。
3.5.17公共建筑与住宅之间应设置隔离绿地,多用乔木和灌木构成浓密的绿色屏障,以保持居住区的安静,居住区内的变电站、变电箱等欠美观地区可用灌木或乔木加以隐蔽。
3.5.18停车位周围的处理(包括车档和缆柱的造型和材料选择),以减弱地面停车位对景观的影响。
3.5.19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及通风口处的设计应注意与周围景观协调。
3.5.20地下车库上绿地应根据地下车库结构的承载力及小气候条件进行种植设计,要解决好排水和草木浇灌问题。地面停车位与相邻景观设计协调。
3.5.21区域内水景设计采用以自然山水风格进行贯穿,突出休闲、轻松的生活氛围。需要根据一期住宅水系风格进行水造景;需考虑水景设施对地下停车库的影响。
3.5.22硬质铺装体量和尺度适宜,宜少而精。宜选择具有透气、透水性能的,性价比高的地面铺装材料例如彩色烧结砖、水洗石等;小品和硬质景观材料宜统一,种类不宜过多;广场铺装以花岗岩硬质材料为主,形式及色彩搭配应具有一定的图案感,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广场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3.5.23小区信息标志系统:要求按照名称标志、指示标志、警示标志设计。信息标志的位置应醒目,且不对行人交通及景观环境造成妨害。标志的色彩、造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景观环境以及自身功能的需要。标志的用材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维修。各种标志应确定统一的格调和背景色调以突出物业管理形象。
3.5.24小区照明设计,密度不宜过大,风格沿用一期住宅风格。
3.5.25硬质景观:主要包括雕塑、小品、小区及庭院围墙/栅栏、挡墙、坡道、台阶及一些便民设施等;挡墙宜采用园区内现有石材,以达到节约造价的目的。
3.5.26便民设施:包括垃圾容器、座椅(具)等便民设施,应容易辨认,造型颜色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视觉形象;其选址应注意减少混乱且方便易达。
3.5.27景观设计单位需提供窨井、排水口的处理方案,使其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3.5.2门、门卫、背景音乐、紧急广播系统的设计需兼顾实用和美观要求。
四、设计阶段及要求
4.1方案阶段
4.1.1方案设计范围:小区景观设计。合理优化布置道路及交通网络(含步行小径、停车处);提供小区绿化、小区出入口处门卫和大门、地下车库出入口、排风井、小区围墙(延续一期住宅设计风格)方案;应提交景观水体方案;提交铺装、小品等硬质景观方案,并提交小区信息标志系统、照明、室外家具等要求内容的选择与布置。及以上第3条要求的其他内容。
4.1.2方案内容:
(1)设计说明书
(2)彩色总平面图
(3)总平面蓝图(包括主要景观小品、设施之位置及地形标高等)
(4)重要景点透视效果图(配以设计说明)
(5)总平面设计分析图(交通、景点分区、视觉、防噪音等)
(6)重要景点平面及陈设布置图,重要景点剖面或立面图,同时需标明硬质景观所运用的主要材料。
(7)植栽方案设计(说明各景区主要运用植物种类),提供图片。
(8)主要户外陈设小品及设施的方案(手绘和电脑效果图)。
(9)地下车库出入口、排风井、围墙设计,大门、门卫设计、雕塑小品、标志系统、照明灯具、健身器件、音箱及以上小型构筑物应提供2个以上的比选方案。
(10)各项工程量、投资估算表(见附表一)。
(11)竖向设计图
4.2施工图阶段
4.2.1 设计内容:包括经过审定的全部景观绿化方案设计的施工图设计。
4.2.2 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图预算的深度要求、满足国家建筑设计深度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和图纸质量要求、满足施工方进行施工的定位、尺度、造型、尺寸、密度等要求。
五、设计服务要求
5.1提供设计过程中和后期的咨询服务,包括与建筑设计方面的协调、沟通、衔接。
5.2现场施工指导,材料封样审核、苗木选择审定、效果确认等。
5.3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
5.4现场施工期服务的次数满足施工要求,不小于20次。
六.设计进度要求
6.1方案设计文本要求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
6.2施工图设计要求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
七、设计图纸质量、数量要求
7.1设计方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质(2006)82号文件颁布的《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2006年版)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提交二个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文件满足国家现行工程制图的规定和完整性要求。
7.2.方案设计成果:
要求提供8套蓝图,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中文字说明为word格式,设计图纸为dwg格式,彩图为jpg格式;彩色展示板若干张。
7.3.设计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及其质量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7.4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路政管理、电力、园林绿化等专业部门的规定,并符合项目性质相关的单项设计标准与规范要求。
7.5设计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是工程蓝图,并符合报批、施工、结算、竣工验收的要求。
八、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8.1 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方提出的设计修改变更不超过总量的10%,超出后同比例增收设计费。
8.2 非业主原因的设计变更由设计方承担,相关责任见合同规定。
8.3 施工图设计变更方式:当每张图纸中的修改量超过图形总量10%时设计方必须出修改代用图纸;当修改量小于10%时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修改,设计方须签字确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附表1】
工程量估算、设计费报价、投资估算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估算 | 设计费报价 (RMB元) | 投资估算 (RMB元) | |||
| 单位 | 工程量 | 方案 设计 | 施工图 设计 | 主材单价 | 综合单价 | ||
| 1 | 道路系统 | ||||||
| 2 | 苗木、草坪等植物种植系统 | ||||||
| 3 | 围墙 | ||||||
| 4 | 大门、门卫 | ||||||
| 5 | 各种表面铺装及结构系统 | ||||||
| 6 | 道路照明系统、景观照明系统 | ||||||
| 7 | 水系统 | ||||||
| 8 | 景观小品 | ||||||
| 9 | 标志系统的标识物(含广告栏、告示栏) | ||||||
| 10 | 弱电(背景音乐、紧急广播) | ||||||
| 11 | 场地及土方造型工程 | ||||||
| 12 | 雕塑、垃圾容器、健身器件、座椅等室外家具 | ||||||
| 13 | 地下车库等出入口、排风口设备、装饰等 | ||||||
| 14 | 现场施工服务 | ||||||
| 合计 | |||||||
| 说明: 1.其他未包括内容可以补充在案14项之后,要求分类明确。 2.表中各项可以拆分细化后明确报价。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