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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石方开挖
2025-09-24 10:51:30 责编:小OO
文档
路基石方开挖施工技术方案

一、工程简介

    X承高速---合同位于隆化县---满族乡境内,主线起点K56+623.459~ K63+500,全长6.877Km。主要工程项目:挖方170万方,填方168万方。我标段首件石方开挖段落为k60+380-k60+480。

二、施工部署

1、施工部署

开工段落桩号:k60+380-k60+480需要挖方20万方。

2、施工工期

本合同路基石方开挖施工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进度计划工期2013年9月9日至2014年10月31日完成,为14个月。我标段将严格按照业主的质量标准施工,按计划完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施工准备: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31日

路基石方开挖施工:2013年9月9日~2014年10月31日

路基石方施工安排3个专业施工队进行,每个施工队配备1个爆破队与1个路基施工队与相应施工设备。 

三、路基石方工程的施工程序与验收标准

3.1、技术准备

3.1.1.施工方案

   路基挖方前除详细进行施工测量外,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土层地质分布与挖方利用情况、和同工期、气候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路堑的开挖方法应根据纵向长短、路堑挖深与现场实际施工技术条件,确定工期短、边坡稳定、施工安全的方案。体现出经济性、安全性、先进性。

3.1.2.挖方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提供的横断面图不完善,应全部补测。

3.1.3.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路基设计表和有关规定测设并固定路基用地界桩、路堑堑顶、弃土堆等具体位置桩。桩上标出桩号与路中心挖深,并按1000m距离左右增设临时水准点。

   采用机械开挖时,应在边坡坡顶处标明挖深标志,并在距中心桩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立能控制路基标高的控制桩,以随时进行施工控制,其间距不宜大于50m。

地形复杂、工程量集中的深路堑地段,应加密临时水准点、中桩、边桩,精心控制测量,避免欠挖、超挖。

截水沟、排水沟放样时,可每隔20m左右在沟内外缘钉木桩标明里程与挖深。

3.2.机械设备

3.2.1.挖运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3.2.2.一般工具:坡度尺、钢卷尺或皮尺、放样线绳等。

3.3.作业条件

3.3.1.排水系统优先修建。正式开挖前,应在路堑堑顶开挖临时截水沟,将坡面雨水引出路堑外,临时截水沟与永久性的排水、截水系统结和起来效果更好。

开挖有地下水的路堑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降至开挖面以下50cm。

3.3.2.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现场技术施工人员对作业层队伍进行全面技术、安全、质量、环保内容的交底。

四、操作工艺

4.1路基石方开挖

A)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与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开挖的石方须破碎作为路基填方材料。

B)石方路堑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3d作出计划和措施报项目部同时将施工方案报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时,应严格按图纸要求与《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X》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6d交项目部审批。大爆破施工后的石方坡面,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规X要求,平整度不大于200mm的表面。

C)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与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6d报项目部和门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

D)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牲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等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E)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由于爆破造成的坡面凹凸不平,深度或突起高度超过300mm且面积超过1m2时该区域应采用C15级以上混凝土填平并与原岩面结合牢固。

F)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应铺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G)当挖方高度小于等于8米,边坡坡度为1:n1,当挖方高度大于8米时,下部8米边坡坡度为1:n1,上部坡度为1:n2。n1,n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间设2.5米平台。

H)爆破方法:

⑴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调查得来的地形、地质资料,做好爆破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照爆破设计实施爆破。

⑵用潜孔机钻孔,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管起爆岩石硝胺炸药,考虑周围环境影响和施工对石块强度要求,孔网参数与单位耗药量按深孔微差松动爆破计算,靠近边坡一定X围内设计部分不装药炮孔,以减小爆破时对边坡的扰动。临近建筑物的爆区在爆体表面和一些建筑物表面作必要的遮挡与覆盖防护。

⑶钻孔前认真对准炮孔布置点位,调整钻杆与地面的夹角,最大限度地减小开口偏差与钻孔偏差。

⑷装药前,要先检查每个炮孔的深度,调整单孔炸药量,注意起爆炸药的安放位置。

⑸装药后,要严格检查堵塞长度,根据检查结果,适当增减用药量。堵塞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堵塞材料,堵塞捣固不能用力过猛,严防雷管脚线被破坏。

⑹敷设爆破网时,要特别注意雷管的方向,尤其是雷管与导爆索连接时不能反接。

⑺根据爆破破碎效果的需求,合理调整爆破参数。

⑻个别大块孤石处理:根据工程要求,爆后的岩块均作为路堤填料,因此,爆破后的个别大块岩石必须第二次解小,采用孤石爆破。

⑼爆破警戒区的确定:按《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露天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按计算的个别飞石安全距离布置警戒线。

⑽爆破碎石渣用推土机配合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入大型自卸汽车运至填方地段。

⑾为避免施工过于复杂,同一开挖段内一般不再因局部条件而变化设计。较高开挖地段均采用了多级筑坡方式,除有利边坡稳定和维护方便外,动态变化的总体坡率尚可最经济地减少挖方。考虑公路景观方面的要求,在边沟外侧的平台上采用植草与灌木绿化。

⑿边坡防护主要有一级护面墙、浆砌片石框格植草防护与局部支护等形式。

⒀保证开挖边坡稳定的最佳途径是有效地发挥边坡,岩体的自承能力,路堑边坡施工对边坡岩体而言是一种破坏行为,其过程始终伴随岩体自然平衡的破坏与调整。因此,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岩体的损伤,对整体需抗力加固的开挖边坡,不适当的工序更易导致边坡失稳。因此,严格地遵守规X与技术要求施工与边坡稳定相当关键。施工前应详细阅读工程有关技术规X,防护设计说明与相应通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应与时巡视与监测边坡稳定情况,以便与早控制边坡失稳条件,防患于未然。

⒁开挖与石质路堑爆破:多级路堑爆破、开挖须分层进行,禁止采用集中装药的大爆破,宜采用倾斜钻孔延长药包松动爆破方法,炮孔直径须大于9厘米;爆破时,应确保边坡质点振动速度不超过24厘米/秒,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超过580千克;临近边坡须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要求半壁孔痕率硬岩不低于80%,软岩不低于50%,坡面不低于50%,坡面不平整度不超过20厘米;应严格按边坡眉线的准确位置穿孔爆破,以保证设计坡形,预裂孔或光爆孔穿孔角度应与台阶坡设计坡率相同;装药量、装药结构与孔网参数须经试验调整确定;为防护坡脚,严禁预裂孔或光爆孔超深;当同时进行边坡锚固工程时,必须确保锚固浆体养护7天以后,方可实施下一次爆破作业;采用其他形式的分集药包爆破方法必须论证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多级双侧边坡开挖宜采用分层纵挖法施工,多级单侧边坡开挖宜采用分层全宽横挖法施工;严禁超挖坡脚;与时清坡,撬毛,清除坡面危岩,松石,做好局部支护工作。

⒂局部锚固:锚杆孔位、孔径、孔深与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孔距误差不宜超过200毫米,孔深误差不宜超过50毫米,锚杆钻孔轴线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度;孔内积水和岩粉应吹干净,遇有塌孔情况应扫孔;锚杆杆体入孔前应平直、除锈、除油。设计锚杆杆体尽量避免接长,必须接长时应采用对焊联接,并应保证焊接强度;为保证杆体在孔中居中,锚杆应焊接环形或船形定位支架;灌注砂浆砂料宜采用中细砂,粒径不宜大于0.5毫米,使用前应过筛。砂浆配合比灰:砂宜为1:1—1:1.2(重量),水灰比0.38:0.45,宜采用不低于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应拌和均匀,防止石块杂物混入;注浆时应采用注浆管在锚孔底部注浆,注浆压力不小于0.4Mpa,必须保证注浆密实;杆体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X规定的95%;局部锚固主要施工顺序:穿孔-吹(洗)孔-锚杆处理-注浆-插入锚杆-补浆并找平受压面-养护-锁定-锚头防锈处理。

4.2弃方的处理

A)在挖方路段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土石方开挖、调运施工方案,该方案包括挖方与弃方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与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与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B)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有更改时,必须提前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弃土场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与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3质量控制要点:

A) 正确标出边桩线,施工中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与时纠正偏差。

B) 坡面平顺光滑,无明显的局部高低差。土质边坡预留的30cm保护层由人工从上至下顺坡修整。

 C) 开挖时,经常注意山坡的稳定情况。每天开工、收工前均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开口坍方迹象或危石、危土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要暂停施工。

五、质量标准

5.1路堑路床的质量评价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高速公路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压实度(%)

≥ 96

2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3     横坡(%)

± 0.3

4   中线偏位(mm)

50
5   纵断高程(mm)

+ 10, -15

6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5.2弯沉检验:路堑顶面检验的弯沉值在考虑季节影响后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六、成品保护

6.1.已经成型的路基不应做施工道路,施工中的重型车辆应尽量通过施工便道,防止路床碾压后不平整或坑槽。

6.2.边坡桩应很好保护。水准基点妥善保护,供路面施工使用,测设高程。

七、质量记录

7.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记录,如中线测量、边坡放样、水准测量、标准击实、弯沉测定记录表和弯沉统计评定表、压实度记录、工序质量记录评定表。

7.2.完工的质量记录,按JTF-80-2004要求,全面评定工程质量成果。

八、安全、环保措施

8.1.安全措施

路堑挖石方作业主要是爆破、机械化施工,确保炸药使用、机械、人员安全至关重要。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8.1.1.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保障体系。

各协作施工作业队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项目经理部到施工现场均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预防、预警、检查、事故处理、安全报告等保障系列。

8.1.2.制定各种规章制度,重在落实、贯彻、检查。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生产与工作同步计划、布置、交底、检查、评比、总结。

8.1.3.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上岗证,同时经常加强对司机、电工与施工人员的教育。机械施工中的安全包括机械本身的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安全。

8.1.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夜间施工,路口、边坡顶必须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

8.1.5.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机械燃料库必须设消防防火设备。对现场易燃品必须分开放置,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8.1.6.深路堑雨季开挖作业的安全必须采取特别措施。挖方体上边坡设立观测桩,指定专人负责巡查观测有无开裂或移动情况,制定一套机械和人员撤离危险区的预警制度。久雨复工前应先检查挖方体边坡、台阶有无裂缝状况,应慎重处理后方允许开工。

8.1.7.路基开挖中遇到地下水涌出时,应先采取排水,然后开挖。

8.1.8.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必须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与时清除,严禁在危土、石下方作业、休息与存放机械、工具。

8.1.9.滑坡地段开挖应避开雨季,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准堆放在滑坡体内。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观测点,专人检测滑坡体的动态变化,严防塌方损伤机械和人员。

8.2环境保护

8.2.1.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一般宜远离居民区,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方处。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适当的防尘与消声等措施。

8.2.2.施工中,对路基边坡可采取分段施工,清除的种植土与时异地堆放。工程弃土完成后应与时进行防护,保证环境的美观整齐。

8.2.3.挖方现场的各种排水沟渠如截水沟、边沟等的水流不得直接排放到饮用水源、农田、鱼塘。

8.2.4.清洗机械的废水、费油等有害物不准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域中,也不准排放到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

8.2.5.开挖中发现文物、古化石时,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研究处理,不准瞒报和私自处理。

8.2.6.路基开挖中应加强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不准在野生动物栖息地与通道附近设置弃土场。施工驻地、机械停放场地与临时用地应距离野生动物栖息地与通道不宜小于1000m。

8.2.7.在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路基开挖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保护景观、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不被污染和破坏。严格划定各种机械、人员的行走路线,保证周围地表、植被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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