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食品加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2025-09-24 11:01:15 责编:小OO
文档
分厂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确保每个加工程序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操作情况。

3. 职责

 各分厂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操作的标准化管理。

4. 程序

4.1个人卫生制度

4.1.1到消毒槽洗手消毒时,一定要用洗手液把手上油渍洗干净,清水冲掉后再用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再次用清水冲洗。

进入车间应着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洗手要求:

生产人员遇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分厂应有监督措施:

开始工作之前;

上厕所之后 ;

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分割肉和熟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4.1.2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4.1.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带入车间,进入车间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手表等,不得携带非生产性物品,不得涂指甲油或擦浓烈的化妆品,

男不留长发,女不披散发。

4.1.4严禁在车间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

4.1.5严禁患有肺结核、痢疾、伤害病毒性消化道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之患者(包括病毒携带者)进入生产车间,若生产操作人员患有以上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1.6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

4.1.7生产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如上厕所)后必须立即洗手。

4.1.8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款。并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监督、检查本厂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应适当进行经济处罚。

4.1.9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行考核,对新职工进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4.2设备设施卫生情况

4.2.1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洗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所用工器具、容器,修整案、不混用、不乱用,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消毒处理,并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接触肉品,不用的修整案上面不得有积水。

4.2.2加工设备不允许直接用水管子冲洗,

4.2.3 防止不卫生物品对食品、食品包装和其他与食品接触表面的污染及未加工产品的交叉污染。

4.2.4洗手间、消毒设施和厕所设施的卫生应经常清扫、清洗、消毒,保持干净,

4.2.5要有纱门、纱窗、挡鼠板等进行防蝇、防虫、防鼠。

4.2.6防止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接触面掺杂润滑剂、燃料、清洁剂、消毒剂、物理或生物污染物。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处以50-100元罚款。

4.3包装、储存与运输

4.3.1原料、半成品不允许直接放在地上,

盛装半成品的食品容器,应放置在距地面有一定距离的架子上,不应随意摆放在地上,

4.3.2包装过程中不允许将待包装的产品散落的满地都是,

夏天待包装的熟食产品上要有防蝇防护,

用来盛放待包装的熟食食品的盒子、案子用之前要消毒、彻底清洗干净,生制产品与熟制产品区分开,工器具等不的混用,

4.3.3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分别有各自存放仓库,保证不相互交叉、相互污染。

辅料、包装物料储存库卫生状况良好,有相应的门窗、挡鼠板等设施,确保各物料间卫生达标。

4.3.4产品进入灌装车间后,用于灌装食品的物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达标产品,不能进行灌装,并将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内包装使用前进行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处理。

4.3.5低温库应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按规定低温库设有垫衬物,使成品与地面至少10厘米,与墙壁至少30厘米,堆码高度合理,不得踩踏堆码,库内不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给予100-200元罚款。

本制度随着生产的变化而调整、补充。 

                                             品控部

                                          xxxx年xx月xx日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