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条例就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牌画面的制作安装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事宜: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位于甲方广场入口出三面立柱画面。
二、广告画面位置、规格、材质、价格:
1.位置: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百联奥特莱斯广场入口处三面立柱
2.材料:32s喷绘布
3.尺寸:20m*7m*3块
4.制作安装次数:2次(2011年11月20日制作安装一次,2011年11月26日制作安装一次)
5.单价:20元/平米(包含制作、运输、高空安装及8.8%税金),合计人民币: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三、工期:乙方必须于2011年11月21日之前完成第一次制作安装,于同月27日之前完成第二次制作安装。
四、验收方式:乙方完成制作发布之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质保期:乙方须保证所安装画面3个月内无明显不均匀褪色、无破裂、无脱落等。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修复。否则由乙方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同时由乙方提供合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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