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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
2025-09-24 07:13:39 责编:小OO
文档
    篇一:水城县新绿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汇报

水城县新绿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

产业化经营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非常感谢你们百忙之中来对水城县新绿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评审,同时,也真心希望你们常来我们合作社做客,今天,我受理事长吴长敏的委托,向在座的领导,专家汇报我合作社的情况,望各位领导,专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 合作社基本情况

水城县新绿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水城县发耳镇木角寨村箐口组,是经水城县工商局批准注册登记,报经水城县农业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由成员12人发起注册,注册资金30万元,设有理事会、理事、监事;下设种植产业部、养殖产业部、培训部、各部门对各同类种养殖基地进行专业化技术管理。各部由合作社统一部署,直接与厂方、市场对接,基本达到管理较为规范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一栋,面积200平方余米。合作社基地选择在水城县发耳镇木角寨村箐口组,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土壤、质地较好、灌溉水源均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的环境要求。交通便利,合作社基地距离六盘水市市中心60公里,二级公路从合作社门前经过,距发耳农产品交易中心3公里、发耳火车站2公里,距水盘高速发耳互通出口0.3公里。合作社现有成员22人,其中,农民成员18名,占成员总数的81.8%以上;非农民成员4名。非农民成员及部分农民成员中,高中文化7名,大、中专文化5名,初中文化10名。2012年,合作社成员平均实现利润60000元,带动周边农户186余户,户均多增收800元。

二、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发耳镇的基本情况: 水城县发耳镇位于水城县南部,地势四周高,中间低,东接杨梅乡和玉舍镇,西连鸡场镇,南抵新街乡,北邻都格乡,距市中心区76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8141人;境内主要居住有汉族、布依族、苗族、彝族等民族,少数民族占全镇总人口的45%,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乡镇;全镇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210亩,其中水田9810亩,旱地11400亩;北盘江自北向南成为发耳镇、鸡场镇分界线;平均海拔1200米,平均温度18.5℃,平均降雨量1100-1200mm,气候温热,雨量偏低,干湿季节明显,属典型亚热带河谷气候,素有"天然温室"之称;省道、水柏铁路和水盘高速公路从发耳镇境内穿过,交通十分便利;农作物主要以水稻、玉米、生姜、甘蔗、花生、水果、早熟蔬菜、反季节蔬菜为主,养殖以牛、羊、猪、鸡为主。

合作社紧邻水盘高速公路发耳出口,天然水源富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达310天,年日照时数1560小时,年总积温4970℃,年均温17℃,≥10℃有效积温4500~5500℃,年平均降水量1100~1200毫米,平均海拔1200米,小气候特征明显,属亚热带高原湿润季风气候区,可发展种植的土地资源7000亩以上,土壤疏松肥沃,酸碱度适中,是发展种植业的理想区域。

但是,发耳的种养殖业在2012年前都是各为其主,随心所欲,虽然有了几家合作社,但也不成规模,这家种一小点,那家养一小窝,品种单一,缺乏创新,不成规模,销售都是坐地销售,等待商贩上门收购,造成种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任上门商贩宰割。看到这种情况,合作社发起人之一吴长敏组织了12户农民,把发耳的现状分析给大家听,希望大家组织起来成立一个比较规范的种养殖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纪人,农业技术顾问,把产品推出去,把新东西引进来,从而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这种想法得到大家的认可,同意组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考虑到今后人们对消费需求的提高,对健康食品的认可,合作社取名"新绿叶",代表着新鲜、无公害,这样,水城县新绿叶专业合作社就诞生了。

三、合作社种、养殖情况

水城县新绿叶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猕猴桃300亩、杨梅200亩、梨100亩、现在都全部挂果,2012年蔬菜(小葱)种植300亩,中药材80亩,2012年到9月15日止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98万元。合作社有黑山羊养殖基地一个,有黑山羊350余只。2012年合作社实现猕猴桃销售收入12.28万元,杨梅销售收入6.8万元,蔬菜(小葱)销售收入68万元,全年实现利润72.6万元,合作社成员平均实现利润6.1万元。

四、农业技术培训情况

2102年,合作社受水城县阳光办委托,共培训农民农业技术人员500人,涉及的乡镇有水城县滥坝镇、发耳镇、董地乡、杨梅乡、龙场乡;培训的专业有:村级动物防疫员、精品水果、沼气工、茶叶园艺工、玉米栽培技术。本次培训得到各界的好评,水城电视台、水城报都作了报道。2013年,合作社与水城百花苑合作办学,计划在培训农业技术人员600人,现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五、合作社未来规划

合作社计划在2012年至2017年五年中,大力发展以中药材(板蓝根)为主的主导发展产业。到2015年新绿叶种养殖农民合作社将组织种植中药材(板蓝根)1000亩,养殖黑山羊达到1000余只,对现有的猕猴桃、杨梅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管理,新种植精品水果李子100亩、樱桃100亩。准备试种红梨、橄榄、蓝莓、人参果60亩。到2018年实现合作社销售年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现利润500万元以上。发展合作社成员100名以上。

合作社未来发展目标:重点接收种养殖大户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市、民营科技组织和人员加入我社,建成科学种养殖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链条式发展。

重点对合作社成员及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的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农民队伍,使我社发展的农产品生产成本低、质量优,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力打造贵州西部的中国农业品牌,从而成为创建"四在农家"的农村又一新亮点。

争取在两年内被选定为国家?农超对接试点单位,共同实施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实现售卖、采集、物流、信息等优势,架设水城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与各地大型超市之间的对接桥梁,铺设优质农产品与市场终端的快速通道。最终实现水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中国西南地区的农产品直供基地,使农产品进入进出口贸易市场,早日实现。

 水城县新绿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3年9月7日篇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强化扶持  深化服务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落实扶持措施,加强引导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0年底,全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02个,农民成员总数3500多人,带动农户7000多户。综观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发展步伐逐步加快。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培育典型,抓好示范,激励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的2007-2010年四个年度中,我区分别成立合作社2家、10家、18家和72家。

二是专业特色十分明显。绝大多数合作社立足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与特色产业互相促进,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纽带。我区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商品率较高的蔬菜、果茶、生猪、禽类、水产等本地主要特色产业都有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发展形式多种多样。我区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类型除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外,还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旅游等多个方面。从创办类型看,大体有农户自发创办型、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最主要的是农村能人领办型。在区农业局的协调、指导下,由几个示范社牵头,召集20多家合作社联合创办了以销售成员单位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产销联合社,提高了合作社群体发展资源利用率和产品统一销售率,增大与超市对接口径。

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多或少兴办了成员急需的服务项目,多数合作社由成立初期单纯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逐步延伸到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解决了成员"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缺的是技术,愁的是销路"的实际难题。一些合作社建设了育苗基地,一些合作社建设了产品保鲜冷藏或加工包装项目,还有一些合作社利用财政扶持资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基础。

二、主要做法

强扶持,重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发展中不断提升。

(一)强化扶持,推动发展。区委、区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举措,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突破点来抓。建立"一村一品"以奖代补扶持基金,每年由区财政拿出100万元,对承担"一村一品"项目的村委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成员规模每家给予补助1-3万元启动资金;对注册商标并统一产品包装销售的,给予奖励补助2万元;承担示范项目、获得"三品"认证和参加省级以上展销推介的,都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农业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扶持,支持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多万元,用于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专门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了法律精神和专业合作典型的宣传报道。2007年3月份,区配合市有关部门在我区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会。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法律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形成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培育典型,带动发展。培育典型,靠典型引路,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选择一些产业特色明显、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合作社开展试点示范,突出规范章程、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指导办好合作社成员急需的服务项目。有4家合作组织承担全国示范项目,6家合作组织被确定为省、市级示范单位。通过总结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提供样板。我们从抓好示范社民主管理入手,通过典型样板,示范带动更多的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四个一"的落实:一是建立一套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合作社内部规范化管理;二是健全一个权力机构,社内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健全一个财务审核监督机制,由监事会负责实施对合作社发生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事项进行逐项审查;四是设臵一个社务公务栏,及时公布合作社重要事项,按季公开财务收支明细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四)深化服务,促进发展。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好指导、扶持和服务的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区农业局组织数十个合作社参加市首届和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并会同工商局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帮助合作社拓展销售渠道。区农业局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亟需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人。同时,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合作社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农资市场管理,并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市场、技术等信息服务,保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订单履约率明显提高。区有关部门还多次组织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参加全国、全省研讨会和培训班学习,并组织到南平市等地考察,进一步开拓了合作社管理人员的视野、学习了先进经验。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先后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培训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电算化》培训班,着力抓好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区农业局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同时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初步成效

(一)主导产业得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对外销售,调动了农民发展主导产业的积极性。如**蔬菜专业合作社牵头建设紫长茄产地交易市场,推广嫁接紫长茄大棚栽培技术,带动本村及周边村2500多户种植嫁接紫长茄3000多亩,形成了以**村为中心的反季节嫁接紫长茄产业带。**蔬菜专业合作社牵头与龙头公司签订订单,带动本片区农民参与订单生产,当地水果玉米、生菜等订单蔬菜生产很快形成规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与**镇养猪协会密切协作,抓住猪病防治、品种改良、生猪销售等三个制约养猪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有效服务,成员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年出栏商品猪千头以上的成员养猪场有190多个。通过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等载体建设,示范带动"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全区蔬菜、水果、茶叶、商品猪、家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初具规模。

(二)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合作社普遍重视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改进工作,促进了科技成篇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表

( 年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填写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法律、行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选择" 销售额或营业收入"、" 盈余总额"、" 纳税金额"、" 获得扶持资金、补助"、" 金融贷款"公示或者不公示。

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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