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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进驻方案(最新)
2025-09-24 07:15:02 责编:小OO
文档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进驻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动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加快服务型、廉洁型建设步伐,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更优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新服务方式

建设政务大厅,是我县建设服务型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有力保障,是展示新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渠道。

政务大厅进驻工作是政务大厅建设的关键性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的决策上来,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政务大厅进驻工作,确保政务大厅如期投入运行。

二、进驻要求

(一)进驻部门

凡公布保留有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级部门,原则上必须进驻政务大厅设立窗口。其中,办件量少的部门经报请县同意后可共同设立综合代办窗口,轮流派员进驻。

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原则上要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即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行政审批股”集中,各部门行政审批股向县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大厅到位、行政审批授权大厅窗口到位。

(二)进驻事项

应进必进。凡公布保留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要进驻政务大厅,并做好人员调配。如因涉及保密等原因确实不宜进驻的,需报经县同意。

一门对外。凡进驻政务大厅的各类事项,必须在政务大厅内统一受理、统一办结,不得在政务大厅之外的其他场所受理、办结。

充分授权。进驻政务大厅的各类事项,部门要向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股长)充分授权,授予其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服务类项目)的审批权,负责窗口工作的日常管理。使进驻人员不仅能够受理,而且能够办理各类事项。

分类管理。只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即可作出决定的事项,原则上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确需进行实地勘察和专家评审的项目,必须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必须返回部门办理的环节,其资料移交和结果反馈由部门负责,不得要求进驻人员返回部门送交资料或领取结果。

(三)进驻人员

1.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按“业务精、能力强、服务好”的要求,选派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原则上为从事行政审批业务或熟悉行政审批业务的人员。进驻人员进驻期间,选派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及发放渠道不变(不影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原则上两年一定。进驻人员在政务大厅工作未满两年的,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要以书面正式文件报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后变更。

2.各窗口单位落实窗口负责人或首席代表(审批股长)1名,工作人员至少2名,实行“AB岗”制度,确保岗位随时有人。进驻人员“A岗”或“B岗”因故确需暂离岗位的,须在替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3.部门进驻人员的负责人作为该部门驻政务大厅的首席代表(审批股长),负责本窗口日常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负责本部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窗口首席代表必须由熟悉本部门业务和办事流程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4.窗口单位要以单位正式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行政审批股股长或首席代表)。

5.窗口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行为而屡教不改的,由政务中心提出换人要求,派出单位应予以支持。

(四)进驻窗口单位

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大厅,由全县涉及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根据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审核结果,结合各单位事项的多少,经政务服务中心报请县研究,确定拟进驻大厅的单位为28个,政务服务事项202项。其中进驻政务大厅常驻窗口单位有:交通局行政许可15项、税务局行政许可3项、卫计局公共服务3项、教育局行政许可5项、人社局行政许可4项、环保局行政许可2项、民政局行政许可36项、国土局行政许可1、发改局行政许可6项、工商质监局行政许可6项、文化局行政许可15项、农委行政许可7项、财政局行政许可1项、住建局行政许可1、公积金中心公共服务3项、林业局行政许可10项、经信局行政许可2项、交警队行政许可2项、园林局行政许可4项、食药监局行政许可4项、安监局行政许可2项、水利局行政许可12项、行政许可7项;进驻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有:消防队行政许可5项、文物旅游局行政许可7项、气象局行政许可2项、人防办行政许可1项、宗教局行政许可2项。今后视工作需要,对进驻部门或职能进行调整。另外,为完善政务大厅功能,组织农商银行等公用单位进驻政务大厅开展便民服务。

三、进驻工作纪律

政务大厅进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必须严肃纪律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县直驻厅单位,按照当年度县直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有令不行、拒不进驻的部门要严肃问责;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进驻人员,派驻部门要按县监委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予以更换。进驻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监委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向派驻部门通报,派驻部门应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县监委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四、进驻管理

(一)管理。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受派出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政务中心领导和管理。同时,不再承担本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进驻人员进驻期间,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月通报、季度反馈和年终考核,反馈和考核结果书面送各派驻单位。

(三)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窗口日常管理。要围绕办事群众要求,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件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强化人员教育培训;要严把进人关、考核关,健全完善中心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提高队伍素质;要健全监督体系,坚持阳光办事,多渠道对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行检查监督,使中心成为了解民生、联系基层的主窗口,破解难题、服务群众的主平台,加强宣传、展示风采的主形象,规范行为、反腐倡廉的主阵地。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筹建

六、中心筹建、运行步骤和时间要求:

根据县委、县的要求,为了确保1月14日兴县政务服务大厅对外正式运行,各单位要做好进入大厅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X年12月20日——X年1月7日)

为了加强管理,进入政务大厅的各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的上报,准备需要办理业务的相关资料、人员选配。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县的领导下,尽快完成政务服务大厅的办公设施配备。对整个大厅的运作进行协调,搞好中心人员的培训。

(二)试运行阶段(X年1月7日——X年1月13日)

从1月7日起,中心管理层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大厅,对各项公开审批内容进行试运行,以尽快适应和熟悉中心工作业务,在运行中及早发现问题和不足,力争及时解决和完善,保证正式运行的顺利进行。

(三)正式运行阶段(X年1月14日)

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后,从1月14日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建设政务服务大厅,搞好便民服务,是各级转变职能,加大服务力度的重要举措。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带头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决定,保证中心高效、有序、健康运转。

(二)各窗口单位的一把手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努力做好进入大厅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各窗口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窗口工作,实行定期带班制,负责解答或解决服务对象的投诉问题。

(四)各窗口单位进入大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三不变”,

即其执法主体不变,执法程序不变,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不变。进入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程序,不得随意增减、取消、变更,如有调整,窗口单位要征得中心同意。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单位一律不得再受理,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所有进入大厅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进大厅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所列服务项目既不得缺位、虚设,也不能只提供咨询服务,不直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五)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发扬风险精神,按照“便民、为民、高效、公正”的宗旨,切实做好窗口服务工作。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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