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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村乡自来水价格定价陈述报告(材料十六)
2025-09-24 07:05:59 责编:小OO
文档
东村乡自来水价格定价方案情况汇报

乡集镇供水管理站站长  杜燕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富民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办法》的规定,今天,东村乡在这里召开东村乡自来水价格定价听证会。在此,我代表东村乡集镇供水管理站向会议作价格定价情况汇报,同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东村供水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地球表面70%被水覆盖,但淡水资源仅占所有水资源的2.5%,而中国人均淡水资源只占世界人均淡水资源的四分之一,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我省是水资源较为短缺的省份,全省人均水资源开发利用只有31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350立方米的水平。我市为全国14个缺水城市之一。富民县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螳螂川水体污染严重,可供饮用和利用的水资源紧缺。我乡水资源紧缺且存在农村饮水不安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水源的水质受到污染,细菌总数严重超标,旱季农村人口饮水水量不均衡,人均水量不足20升。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国家、省、市、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随着全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集镇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乡水资源可持续保障利用不容乐观。

根据《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文件和 2005年4月29日副总理在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从我国国情出发,保证经济安全,必须大力节约用水,推动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使水的价格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应成本。当前水价总体水平偏低,市场秩序不规范,供水改革滞后,利用效力不高,水污染严重,社会上节水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群众对水价改革的意义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因素。

总指出,推进水价改革,加强节水工作,是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的一项治本之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推进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需要加快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强化社会节水意识,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新型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供水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乡集镇供水管理站自建站以来,在乡、和县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证了我乡供水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但由于目前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管网老化、破损,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用水,管网急需得到改造和更新,但由于集镇人饮工程建设欠帐较大,加之集镇供水管理站无其他收入来源,仅靠微薄的水费收入难以对破损的管网进行维修和更换,做到供水正常,且现执行的水价已不能真实反映供水价格“保本微利”的原则,供水收支矛盾突出,现水价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我乡供水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和有效合理保护利用水资源,促进节能减排,降低污染,改善水环境。为此,合理提高供水价格,补偿供水合理成本,提升偿债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倡导节约用水,加强和提升供水服务水平,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势在必行。现就自来水价格定价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东村乡集镇人饮工程建设情况

东村乡集镇人饮工程于2007年9月动工建设,2008年3月完工投入使用,工程总投资29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80万元,尚欠资金111万元。工程铺设管道10224M,其中:PE80管材5598M,DN125管材5598M,建设厂房91.5M2,水机房46.14M2,围墙328.25M2,浇筑300M3蓄水池一个,8M3沼气池一口,水源点取水坝一座,支砌大小镇支墩65个,完成水厂道路建设长179.9M,水厂占地3.968亩,其中:水厂占地2.5亩、道路占地1.468亩。东村乡集镇人饮工程受益人口涉及集镇及周边自然村6000余人。

二、东村乡集镇供水管理站基本情况

    东村乡集镇供水管理站成立于2008年3月,属东村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下设机构,东村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3人,财务纳入乡财政零户统管,乡集镇供水管理站在县编委无编制,属乡自设机构,与乡水保站合署办公,两站现有在职职工4人,有临时管水人员6人。

三、乡集镇供水管理站收支情况

(一)2008年集镇供水管理站收支情况

1、收入共计1.86万元,其中:

(1)乡拨付临时工作经费1万;

(2)水费收入0.86万元。

2、支出共计4.28万元,其中:

(1)购买管件等支出1.85万元。

(2)支付中民村委会龙潭村水源协调费2. 1万元

(3)付业务费0.33万元。

3、2008年共欠帐2.42万元。

(二)2009年集镇供水管理站收支情况

1、2009年全年收入概算为11万元,全为水费收入。

2、2009年全年支出概算为14.17万元,其中:

(1)水厂临时管水人员6人,月工资按600元计算,全年支付工资4.32万元。

(2)按水资源费收费标准0.15元/M3执行,年用水量13.1万M3,需支付水资源费1.97万元。

(3)支付净化设备用电电费0.24万元。

(4)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管网维修费用5.54万元。

(5)支付中民村委会龙潭村水源协调费用2.1万元。

3、2009年欠帐3.17万元。

(三)2008年、2009年集镇供水管理站共欠帐5.59万元。

四、自来水价格定价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3、《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4、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

5、国办发(2004)36号文《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资源的通知》;

6、云南省《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改革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自来水价格定价的理由

1、水价结构不合理。按《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应逐渐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式计量水价。在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缩少城乡差距的过程中,我乡现行供水价格分为生活用水,商贸业用水,旅馆、娱乐业、建筑业用水四类,此水价类别结构不能充分合理体现水商品的利用价值和制约水价结构的贯彻执行。通过调整水价,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价结构,规范供水价格管理,合理提升水商品的利用价值,促进供水事业不断发展,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2、低水价导致用水效率偏低,不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由于价格杠杆对节水调节作用不明显,低水价形成一定的不节约用水习惯,部分用水户节水意识不强,对节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通过水价调整,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升水商品价值,促进用户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思想意识,提高用水效率,节能减排,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管网建设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资金紧缺,债务难以偿还。随着集镇的不断发展,供水保障服务水平要求已越来越高。建站两年来,虽然水源协调费、管水人员工资及日常业务往来费用相对固定,但由于管件价格随着市场的影响波动较大,加之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管网架设年代长,管路老化,埋设较深,暗漏较严重,查漏检修困难。为适应集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陈旧管网等更新改造工作势在必行,但由于投资大,资金紧缺,且收不抵支,故无更多的资金投入建设和更新改造。通过自来水价格定价,补偿成本,集累资金,加大水资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陈旧管网等更新改造投入,逐步偿还欠款,不断扩大供水,降低损耗,提升供水保障服务水平,确保集镇及周边自然村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现行供水价格和建议定价价格、类别及调增幅度

(一)现行自来水价格

按照《东村乡关于印发〈东村乡集镇周边自来水入户管网及水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乡现行水费收费标准为四类:1、乡属站所、部门,驻乡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职工、农村居民收费标准为每吨1.80元;2、学生用水收费标准为每吨1.00元;3、餐饮、小型养殖厂收费标准为每吨3.80元;4、工业和农业用水单位收费标准为每吨10.00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价格定价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群众反映强烈,收费工作难度大,所以在收费工作中除了学生用水和大平地、小松元、响石、小木板、平田村用水执行相应的标准外,其他用水均执行每吨1.80元的收费标准。

(二)建议调整为五类水价

拟调价格方案遵循“以水养水、补偿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参照云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指导标准、县级城市供水价格指导标准和富民县城区供水价格等,结合单位正常运转成本开销,考虑水源协调费、管水人员工资、管网改造和日常维修等费用,以及兼顾用户的承受力,建议水价调整如下:

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净化前)

执行价格为每吨1.50元,执行范围包括乐在村委会大平地村、

小木板村、响石村、小松园村和平田村用水。

第二类:居民生活用水(净化后)和行政事业用水

执行价格为每吨1.80元,执行范围包括集镇居民用水(含东村村委会新街、老街、孟家村、下村及乐在村委会乐在村);乡属各站所、部门及驻乡企事业单位用水(含东村中学、东村中心小学、乐在小学、石桥小学学生用水);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用水。

第三类:工业用水

执行价格为每吨2.20元,执行范围包括工矿企业、交通运输

业及农林牧渔业用水等。        

第四类:经营服务业用水

执行价格为每吨2.20元,执行范围包括商业贸易、餐饮服务

业、旅社、招待所等经营服务性行业用水及建筑施工用水等。

第五类:特种用水

执行价格为每吨3.60元,执行范围包括美容、美发等特种服务业和洗车用水等。        

七、乡集镇供水管理站今后发展方向

(一)坚持“发展供水、服务用户、以水养水”的经营理念和“辛苦我一人、清泉送万家”的服务宗旨。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供水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增收节支,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用户。

(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高供用水效率,推进全民节水意识,为构建节水型社会和改善水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防范工作,以抓水质安全为重点,确保供给用户合格卫生的自来水。

(三)积极筹资加大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力度,努力拓展供水业务,提高供水保障效能。加强供水管网运行管理,逐步更新改造陈旧老化供水设施,开展查漏检修和节水降耗工作,保证漏损发现修堵及时,有效控制管网暗漏,切实降低水损,提升用水效率。

(四)关爱弱势群体,加强调查研究,尽早制定社会弱势群体水费优惠办法。

总之,通过调整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和节能减排,提高用水效率,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补偿供水合理成本,集累资金,加大水资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投入,不断扩大供水,降低漏损,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促进供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予以理解和支持,并敬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东村乡集镇供水管理站

                            2009年10月19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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