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教师的评价力度,突出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旋律,参照《瓶窑镇一小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对本校综合学科专任教师的考核作具体的说明。
二、考核办法:
1.学校组建专门的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2.考核对象:没有兼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考试科目的所有专任教师。
3.考核内容:由学校确定专任教师的主要任教科目,根据该学科的《课程标准》要求,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所任教年级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 年级 | 考核内容 | |
| 1—2年级 | —— | 实践能力100% |
| 3—6年级 | 理论知识40%(笔试) | 实践能力60% |
①先由专任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及本学期的教学内容,梳理出自己所任教年级的理论知识内容及实践考核项目,交教学处作测查参考。
②教学处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参考任课教师的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梳理复习的内容,确定考核内容。
③教学处组织考核组成员分组考核:随机选择被考核教师任教的其中一个班,分层抽取部分学生参加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分项计算出合格率,然后按“理论合格率×40%+实践合格率×60%”计算综合成绩。
④综合学科的专任教师分组进行考核评定,尽可能考虑同学科,等人数,每组按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30%为优秀级,30%为良好级,40%为合格级。
⑤如果被考核教师的综合成绩并列,参照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情况评定等级。如果综合分和指导学生得分都相同的,比平均分或优秀率。
⑥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专任教师在学期内综合成绩在80分及以上,并且在指导学生方面奖励得分得5分及以上者,该学期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级。奖励分具体标准如下:
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分、5分、4分;
省及以上不分等级均奖励10分。
指导学生参加的比赛以教育部门组织的为准。团体获奖为同等2倍计分;团体与个人不重复计奖,以高计奖。拔尖的优秀名额如不在考核优秀范围内,可不占名额。
⑦综合学科质量评估按学期进行考核,所评定等级折合成分值,直接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