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 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答案】B
【解析】(1)选项AB: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管理人自收到乙公司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予以答复,视为解除合同;(2)选项C: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才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选项C显然不符合题意;(3)选项D: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但是,对方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例题·单选题】2008年9月,X市人民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继续审理
【答案】D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提起
【答案】C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2008年)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董事至人民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2)选项B: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3)选项C: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4)选项D: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2009年新制度)
A、事实清楚 B、标的额较小 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人民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按照一定比例范围确定管理人报酬,但是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该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B、对清算组中参与工作的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支付报酬
C、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在管理人报酬之外从破产费用中另行支付
D、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附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财产价值总额”;(2)选项B:清算组中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3)选项C:为防止重复计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4)选项D: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提出,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整,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调整管理人的报酬。
【例题·单选题】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千叶公司的营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答案】D
【解析】管理人由人民指定、更换。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2008年)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答案】ABCD
【解析】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选项AC),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选项BD)。
【例题·多选题】人民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的有( )。
A、甲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甲企业于2007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甲企业于2006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甲企业于2007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行为才可以撤销。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B、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C、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只有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行为才可以撤销,1年前的行为不能撤销;(2)选项C:属于无效行为,与时间无关;(3)选项D:只有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的个别清偿才可以撤销,1年前的个别清偿不能撤销。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在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B、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设置用益物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C、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
D、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债权人发现因无效行为而应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答案】A
【解析】债务人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不能撤销。
【例题·单选题】人民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贷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万元的货物,未能及时收到货款而形成债权
【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2)选项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选项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答案】C
【解析】(1)选项A: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2)选项BD: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3)选项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例题3•单选题】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申请破产,已经受理其申请。在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管理人追回的绿杨公司董事张某侵占的公司财产 B、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答案】D
【解析】(1)选项A: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计入债务人财产;(2)选项B: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债务人财产;(3)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担保物),计入债务人财产;(4)选项D: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不能计入债务人财产。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破产费用。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偿后,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ACD
【例题1·单选题】人民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公司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下列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2004年)
A、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C、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 D、不予清偿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 )。(2008年)
A、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B、破产宣告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C、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除实际损失之外,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选项B: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选项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4)选项D:管理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对方当事人应当以实际损失申报债权,不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B、连带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共同申报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补充申报
D、债权人对诉讼未决的债权不得申报
【答案】A
【解析】(1)选项AD: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2)选项B: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选项C: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开始前可以补充申报。
【例题·多选题】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免除
B、人民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C、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
D、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确定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人民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选项CD:一般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而非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2007年)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答案】A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A、人民认为必要时 B、破产管理人提议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
【答案】ABC
【例题1·单选题】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2008年)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答案】B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管理人由人民指定,债权人会议只能“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2)选项D: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例题1·单选题】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位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答案】D
【解析】(1)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属于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2)人数: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人)过半数通过(≥5人);(3)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半数以上(≥450万元)。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
C、所有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可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2)选项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3)选项C:凡是债权申报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的事项无表决权
B、债权人不得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D、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经人民指定可担任债权人会议
【答案】B
【解析】(1)选项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2)选项B: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3)选项C: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参加对其债权的核查、确认活动,并可依法提出异议;(4)选项D:债权人会议由人民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7年)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答案】D
【解析】(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应当经人民书面决定认可才有效,但并非由人民指定;(4)选项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的有( )。
A、债务人 B、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的债权人
D、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
【答案】AD
【例题2·多选题】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的有( )。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务人S企业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
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自人民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为( )。
A、人民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权人委员会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的批准
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的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了人民的批准
【答案】ABC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经人民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有约束力
B、经人民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约束力
C、经人民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约束力
D、经人民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有约束力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务人、债权人”均可向人民申请重整;(2)选项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3)选项C: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4)选项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答案】B
【解析】(1)选项AD: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BC: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认可的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并获得人民认可的
D、债务人未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的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选项D: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例题2·多选题】刘律师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的权限时,认为人民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其中正确的有(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受理,也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B、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须经人民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经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裁定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须经人民裁定认可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裁定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2)选项B: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经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裁定;(3)选项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裁定认可,并予以公告;(4)选项D:破产程序的终结必须由人民依法作出裁定。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C:经人民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3)选项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例题2·单选题】下列有关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经人民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有约束力
B、经人民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全体和解债权人有约束力
C、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无效
D、债务人不履行人民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强制执行
【答案】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2008年)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2)选项D:如果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确可以行使抵押权,但别除权判断的是“破产企业中”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是否需要优先给债权人,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不构成别除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答案】BCD
(3)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2008年)
A、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
C、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 D、破产程序终结后三年内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2005年8月1日,人民裁定受理债务人甲提出的破产申请。当年12月1日,甲被人民宣告破产。2006年6月1日,破产程序终结。2007年4月1日,债权人乙发现甲在2004年9月1日将一台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丙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乙有权请求人民撤销该无偿转让行为,并在一定期间内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该期间为( )。
A、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B、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C、2005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D、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答案】A
【解析】(1)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等5类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2)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