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细则(试行)
一、目的
为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切实提高学校各教学部门的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将评价与效益相结合,激励教学部门改进与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完成学校赋予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突出评价的实效性,以定量评价为依据。
2.突出评价的可操作性,确保高效、可行。
3.突出评价的合理性,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评价指标
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参见《教学部门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与指标》。
四、评价等级
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的评价等级均分为三级:一等(A)、二等(B)、需改进(C)。
五、评价方法
在评价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主要采取定量评价,对于重要的观测点可适当参考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的采样方法:在全校教学部门范围内按照数据分布进行统计评价。
六、评价对象
凡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各部门都必须参与评价,包括各二级学院、中心(工业训练中心)、部(体育部、公共外语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华侨城校区等单位。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归口人文学院、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归口电信学院、公共外语部归口外语学院,不再单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公共外语部等进行考核评价。
七、具体操作
1.评价过程
评价的归口单位为教务处,涉及督导室、工业训练中心、学生处等有关部门。教务处根据一个学年度(包括两个学期)的实际数据(含相关单位提供的数据),按照表-1的方案与指标分项进行定量评价,并根据定量评价给出初步结果,交学校考评小组进行评定,最终由学校考评小组给出各教学部门的教学质量等级。
2.对华侨城校区、体育部的评价处理
考虑到华侨城校区、体育部教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若这两个部门的人均教学事故率不排在全校前5名,则取B,若人均教学事故率排在全校前5名,则取C。
八、评价效用
按照学校人事改革的要求和需要,评价的最终结果将按人事改革的配套方案实施其评价作用。
教学部门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与指标
| 评价指标 | 一等(A)标准 | 二等(B)标准 | 三等(C)标准 | 加权值 | 说明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 一、教学质量与效果 | 1.应届毕业生毕业率 | 学院平均毕业率达90% | 学院平均毕业率达80% | 学院平均毕业率低于80% | 3 | 以6月10日数据为依据(其中如果有1个不要求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部门,其等级取B,有2个或以上专业不要求的,该项等级直接取C) |
| 2.在编教师教学测评 | 部门教师综合测评“2A”拥有率位居全校前5位 | 部门教师综合测评“2A”拥有率不在全校后2位和前5位 | 部门教师综合测评“2A”拥有率位于全校后2位 | 2 | 由督导室提供,2A由学生、部门、督导等三方综合所得结果。 | |
| 3.代课教师教学测评 | 部门代课教师教学评价为2A的比例达70% | 部门代课教师教学评价为2A的比例达50% | 部门代课教师教学评价为2A的比例低于50% | 1 | 由督导室提供。代课教师不包括企业/行业的兼职教师及学校的兼职教师。 | |
| 4.就业对口率 | 部门毕业生就业平均对口率位于全校前5位 | 部门毕业生就业平均对口率不在全校后2位和前5位 | 部门毕业生就业平均对口率位于全校后2位 | 1 | 以上一年度数据评价 | |
| 二、教学管理 | 5.学期教学检查等级 | 部门两个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等级均被评为A或A+B | 部门两个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等级分别被评为B或B+C或A+C | 部门两个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等级均被评为C | 2 | 由督导室、教务处共同检查评定,在重点检查基础上参照常规检查 |
| 6.实践教学 | 工业中心日常实践教学检查结果被评为A | 工业中心日常实践教学检查结果被评为B | 工业中心日常实践教学检查结果被评为C | 2 | 由工业中心提供评定数据 | |
| 毕业设计(论文)或作品来自企业一线或社会调查或在研项目或教学建设的项目或题目占所有项目或题目的比率位于全校前5位 | 毕业设计(论文)或作品来自企业一线或社会调查或在研项目或教学建设的项目或题目占所有项目或题目的比率不在全校后2位和前5位 | 毕业设计(论文)或作品来自企业一线或社会调查或在研项目或教学建设的项目或题目占所有项目或题目的比率位于全校后2位 | 2 | 项目或题目的统计按教务处发给各二级学院的统计表(修订后的)实施,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时抽查,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督导室抽查,并由督导室提供抽查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 ||
| 7.教学事故 | 部门无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及以上等级事故,且人均当量事故率位于全校的后5位 | 部门无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及以上等级事故,且人均当量事故率不在全校的前2位和后5位 | 部门发生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及以上等级事故,或人均当量事故率位于全校的前2位 | 1 | 当量教学事故数计算标准:一般违规(Ⅳ)、一般教学事故(Ⅲ)、严重教学事故(Ⅱ)和重大教学事故(Ⅰ)分别对应计为1、2、4、8次当量教学事故 | |
| 8.任意选修课开课率 | 部门开出的全校性或跨部门的任意选修课教师(包括辅导员)人均开课率位于全校前5位 | 部门开出的全校性或跨部门的任意选修课教师人均开课率不在全校的后2位和前5位 | 部门开出的全校性或跨部门的选修课教师人均开课率位于全校后2位 | 1 | 公共课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公共外语部、数学或物理等选修课(全校性的)按当量1计,各专业开出的全校或跨部门选修课按当量1.5计(以两个学期实际执行的结果统计) | |
| 9.代课教师代课量 | 部门代课教师所承担的代课学时量占部门授课总课时量的比率低于10% | 部门代课教师所承担的代课学时量占部门授课总课时量的比率位于10%~20% | 部门代课教师所承担的代课学时量占部门授课总课时量的比率超过20% | 1 | ||
| 10.因私调课率 | 部门人均因私调课率位于全校后5位 | 部门人均因私调课率不在全校前2位 | 部门人均因私调课率位于全校前2位 | 1 | “因私调课”是指除非人力可抗拒因素外的因私调课 | |
| 三、加分项目 | 11.较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 | 部门毕业生获得超出规定等级的职业证书比例达25% | 部门毕业生获得超出规定等级的职业证书比例达10% | (2) | ||
| 12.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项目及等级的加权分与部门教师数的比例位于全校前5位 |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项目及等级的加权分与部门教师数的比例位于全校前第6~8位 | (2) | 加权分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学分值计,不按学生所在学院计,按参赛项目的负责部门计;以项目的获奖等级与数量计,不按获奖学生数计 | ||
| 小计 | 17 | 不含加分项目数“4” | ||||
1.每项指标的A、B、C当量数(当量等级)等于其实际所评等级(如A或B或C)乘以对应的加权值,如指标项“平均毕业率”被评为A,则其最终的当量数为3A,其它等级的当量数类推
2.部门综合等级评定:
各部门综合等级(A、B、C)的评定按以下规定实施。
首先计算各教学部门的当量值之和,各指标当量等级A、B、C(已计算成当量数后的)的赋值:C=1,B=2,A=3,然后按当量值的和进行排队,若最低分低于29,按从最高分往下方式取全校30%的教学部门数认定为综合等级A,从最低分往上方式取全校20%的教学部门数认定为综合等级C,其余排位的学院被认定为综合等级B;若最低分大于或等于29时,从最高分往下排列取全校40%的教学部门认定为综合等级A,其余全为综合等级B。
例:各教学部门当量值之和的计算方法:若某部门的当量等级A的和为8,当量等级B的和为6,当量等级C的和为3,加分当量等级A的和为2(A、B、C的总数为17+4),则该学院的当量值之和=8×3+6×2+3×1+3×2=45。
说明:1.“29”的设定依据——相当于C的当量数为5,B的当量数为12,A的当量数为0,即B超过C(12-5)/11=63.%,整个分布偏向B区,说明全校教学质量呈现平均向上的趋势,因此,取消综合等级C,只按A、B两级评定。
2.工业中心的考核:二级指标中的第1、4、6中的“毕业设计(论文)或作品”、11项等不作为考核项目,其当量值=考核项目的当量值×(1+8/21),其中的“8”为上述不考核项目的加权值之和,“21”为所有考核项目的加权值之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