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管理的初步方案
方案起草人:于永胜
期权管理的初步方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李锡元教授经过研究调查问卷数据,实证分析了经理人股票期权与其离职倾向的关系,考察了心理所有权在两者间的中介作用。结果显示:经理人股票期权显著影响职业经理人的离职倾向,心理所有权在经理人股票期权与离职倾向之间起完全中介作用。该结果表明,实施经理人股票期权可有效减弱其离职倾向。
经讨论研究决定在公司内部实行一套简单的期权管理模式,现就管理的具体操作作说明和规范。以下内容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了解本方案,并遵循方案的内容自觉形成一种契约关系,不得随意违反。
1,、设立
A期权的相关概念:
期权: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的交易。期权采用记名凭证认领。
买权:买方具备的权力,即具有买进或卖出的权力
卖权:买方具备的义务,即具有麦基或卖出的义务
期权价格:买卖双方交易的期权预设价格,可以为0价
执行价格:预先设定的期权交易价格,一般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看涨或看跌买方都会有利润空间来行使权力或不行使权力。
行权期:期权持有人购买期权为股权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红利:红利按全部净利润/全部股份计算得出。
回购:公司对持有期权者购买期权的行为
收益:因期权持有而获得的一切利益,包括红利,继承等等
储备期权:管理期权30万股的总数不变,分配完毕剩余部分计入储备期权,该部分期权作为调节入职、离职人员期权调节储备使用。日常储备部分的分红收益在公司其他利润部分列支。
B设立期权:
公司综合考量后设立期权,公司单店启动股100万股,每股执行价格1元。后续投入资金按每股执行价格1元计算增加股票数量。每年12月31日计算公司收益按股分红或配股。每店增加30万股份作为管理期权股。新开同规模连锁店按100万现金股+30万期权股计算股票总数。
2、期权分配
管理股的总数每家店暂定以30万股为上限,按岗位分配后剩余部分作为储备期权,以后随配股和投入而变化。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出让给相关人员不同的期权数。公司所有人(大股东)对管理者和员工实行0价格出让,管理部门总经理享有6万股/人,副总经理享有4万股/人,采购员、财务会计、后勤司机、配送中心主管等人员享受主管待遇享有1万股/人,经理店长级别的可以享有3万股/人,主管享有1万股/人,普通员工享有2000股/人。根据工龄每半年增加200-500股/人,月、季、年度优秀员工均奖励100/300/500股/人。
期权分配参照表
| 级别 | 岗位 | 享有数(股) | 期权价格 三年前/后 | 执行价格(元) | 期限(年) | 工龄部分 | 备注 |
| 总经理 | 总经理董事长 | 60000 | 0 /1.0 | 1.0 | 5 | 500 | |
| 副总经理 | 副总 | 40000 | 0 /1.0 | 1.0 | 5 | 500 | |
| 经理店长 | 经理,店长 | 30000 | 0 /1.0 | 1.0 | 5 | 500 | |
| 主管 | 店主管,采购员,会计,司机配货员, | 10000 | 0 /1.0 | 1.0 | 5 | 300 | |
| 员工 | 员工促销押运员收银员出纳文员 | 2000 | 0 /1.0 | 1.0 | 5 | 200 |
期权期限分两阶段,第一阶段自店开业日的前3年或入职人员自入职当日计算3年期权价格为0价,以后分红、配股、转让所得等新增部分按1元/股流转或新开店增加部分按投入资金除以100万股计算得出新店股价作为认购期权出让价格,满3年的执行价格定价1元/股。第二阶段为开业第六年后的店市值除以100万股所得价格为执行价格。期权最长期限为公司经营时间,一般为10年,清盘时期权执行价格为店市值除以100万股所得价格。工龄期权每半年增加一次,最多增加5年,工龄期权变现期限与岗位管理期权执行一致管理规范。管理股认购部分是做原始股,享有分红和保值。
4、拥有
管理股期权一旦获得即可享受股票分红,未满3年者所享有的期权随离职而自动灭失;在职满3年的,所持期权按执行价格可以回购变现,正常离职者可变现带走或继续持有并享受股东分红,其所占有期权数额转为储备期权或有继任者按职位获得或购买。期权持有人之间转让期权无效。管理期权总数30万股不变。
店长主管员工按预定分配方案享有该店的期权,该店30万期权管理股剩余部分由总部管理人员按级别所持有的管理股比例依据该店股票的股价用现金购买持有,再剩余部分转入储备股。总部管理人员新购期权部分同样自购买日持有3年才可按执行价格变现享受普通股权益,不满3年的随职位灭失而回归认购出让价格。
工龄期权和奖励期权与岗位管理期权执行一致管理规范。
总部管理人员管理期权股没开设一家新店按照新店A、B、C类店面新增期权分配,按照级别高低参照下表:
| 级别 | 岗位 | A类店 | B类店 | C类店 | 期权价格 三年前/后 | 执行价格(元) | 备注 |
| 总经理 | 总经理董事长 | 30000 | 20000 | 10000 | 0 /1.0 | 1.0 | |
| 副总经理 | 副总 | 20000 | 10000 | 5000 | 0 /1.0 | 1.0 | |
| 经理 | 经理, | 10000 | 5000 | 3000 | 0 /1.0 | 1.0 | |
| 主管 | 店主管,采购员,会计,司机配货员, | 5000 | 3000 | 2000 | 0 /1.0 | 1.0 | |
| 员工 | 文员押运员出纳安保库管 | 2000 | 1000 | 500 | 0 /1.0 | 1.0 |
期权满三年后自动变成原始股,股价1元/股,持有人自动变为公司股东,离职时可选择公司回购。如果当时不进行回购处理而选择继续持有者,以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和回购。正常离职者公司选择回购,回购价格按原始股价格执行;非正常离职者按原出让价格执行回购;突发原因离职者无违法行为的公司按原始股价格回购,有违法行为的公司按原出让价格回购。公司不支持二级市场交易。
6、离职处理
持有股权超过三年的,离职原因有以下三种,视情况不同而对期权不同处理,具体如下。但持有未满三年的期权随职位灭失而灭失。
A调离到新任
变换岗位的按新岗位级别应持数额调整,时限按最初持有日期计算。新增部分按新日期计算,多余部分计入储备期权。
B辞职或辞退
辞职人员在职满三年且按公司人事要求程序离职的,持有股份自愿回购变现或持有享受分红。
辞职人员在职满三年未按公司人事要求程序离职的,持有超过三年的期权按最初出让价格由公司回购,包括新开店购买的储备部分。
被辞退人员无论在职持有期权多长时间,所持期权均视为期权灭失,对应数额计入储备期权,在职期间现金购买部分按购买价格回购。
C突发事件离职
失踪或突发个人不可控原因离职者且无违法行为的公司按原始股价格回购,有违法行为的公司按原出让价格回购。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适当扣留。
7、定价
公司管理股期权定价分四种情况
管理期权原始出让价对新入职人员实行0价出让
管理期权购买价格为店投入资金除以100万股所得价格出让
管理股期权回购价格正常按原始股价1元/股回购,非正常回购价格按最初获得期权价格回购。
管理期权满三年的经股东会同意,店内管理股可按公司单店市值估价除以100万股计算股价进行内部转让,总部管理股经股东会同意可部分转让,但最终转让部分不得超过所持有最高点50%的份额。
8、奖励与惩罚
期权一旦获得即可在存续期间享受公司分红奖励。
期权奖励一般由总经理提出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期权惩罚一般按公司《人事制度》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执行。
储备期权的收益计入公司公益金,作利润计提备用。
期权管理其他方面参照《招股说明书》执行。
9、收益
期权持有期间变动与分红点无关联关系,分红按照分红时间点最终持有期权的数量进行分配。在职持有时间不满90天的部分不参与分红,在职持有满90天的部分按当期比例分红。
分红面向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厂家正式促销员。
分红期限点前请假,不在职,离职,拟离职,辞退,被离职,失踪,以及临时工,小时工,实习生,临时促销员等不参与分红。突发离职视具体情况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处理。
分红期间半年,时间点定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截至。分红日期定在截止日后的20个工作日以内。分红方案经股东会通过执行。经营出现亏损情况下,当期不扣期权持有者的股本,连续2期亏损是按50%的亏损扣除,连续3期亏损按全额扣除。
应知晓并参与人员:全体股东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理
采购员
财务会计
店长
主管
后勤人员
员工
实习生
临时工
小时工
促销员
临时促销员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