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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工程施工合同
2025-09-26 10:58:29 责编:小OO
文档
    篇一:强夯施工合同

强 夯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zspp.ht.技改第024号(2008) 发包方:宝鸡钢管资阳钢管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永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螺旋焊管生产线异地技术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工业园

3、工程内容:地基强夯工程

4、工程范围:场地平整图所示及甲方划定区域

5、工程地质条件:见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条:工程工期

本工程2008年1月20日开工,总有效工期为30天,工程最终完工时间不得超过2008年2月28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须满足甲方技改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甲方负责强夯区的放点和放线。

3、一遍点夯,一遍满夯,布点3.5m×3.5m。

4、强夯后土壤密实度达到甲方设计施工图要求。

第四条:工程量确认

本合同工程强夯处理面积大约为:25000m2,最终结算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书面确认单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

2、机械设备进出场运输费,夯坑的推平工作。

第六条:合同价款

1、工程单价:24元/平方米;机械进出场费2万元/台,甲方只承担三台机械的进出场费即6万元。

2、地基强夯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3、该合同单价全部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甲方所在地普通建安。

第二章 双方责任一、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马根林

二、甲方责任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完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负责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及运输道路的平整。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申请批准手续。

5、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整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

7、根据乙方施工方案由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护措施(如:设防护网、防护拦及挖防震沟等)。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当地居民的干扰,甲方应积极进行协调处理。

9、负责并组织设计、监理及现场人员进行试夯工作。

10、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刘光涛

四、乙方责任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因工程需要,乙方施工使用的照明、警示线等设施应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如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标准。

4、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5、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接受总包管理单位中铁八局对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

7、遵守甲方对安全生产的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管理,

第三章 工程验收及价款支付

一、工程完工后,甲方根据技改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委托地基检测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均参与验收,验收如有异议,自验收之日起15日内日提出。验收不合格,乙方立即予以返工或整改,具备验收条件时再次进行验收。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调整。

1、甲方和监理共同确认工程量的增、减。

2、设计变更和甲、乙双方共同洽商。

三、工程款的支付经甲、乙双方商定按以下办法办理。

1、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2008年1月底前按确认完成的工程量80%予以付款;乙方机械按甲方要求进场后,甲方付机械进场费六万元。

2、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到工程量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3、甲方委托地基检测部门对强夯工程进行检测,达到质量要求,费用甲方承担,达不到质量要求,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第四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一、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监理、甲、乙三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地人民起诉解决。

二、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约定付款的,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除返工直至合格外,还应承担总价款5%的违约责任。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体系关于安全、健康、环境的规定,否则由此而引发的所有责任由承揽人承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要求处理。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监理、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支出。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款项支付完毕,合同自行解除。

五、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51001687308050710911  帐号:

驻现场人员:

 签约时间:二00八年一月二十日篇二:强夯工程施工合同

强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强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地基强夯及沉降量的问题填夯实

第三条  合同工期

竣工日期:开工后15个有效工作日完成

合同有效工期总天数:除不可抗力外,总有效工期15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设备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施工夯击量为

2、地基强夯完成后,必须进行承载力检测(按规范要求,以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此资料检测相关单位由发包方负责)。达到设计要求。如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二次强夯,且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3、强夯完成后,其承载力检测值应达到设计要求,其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承包单价

1、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本项工程按2大包干(备注:含人工的伙食、工资、设备燃油费及进出场费)。

第六条  发包方职责

1、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

2、搞好施工现场的平整工作,排除地面及空中的障碍物,确保三通一平。

3、负责提供夯坑回填土方,如有不能强夯的土质,由发包方负责置换,夯前填土应在夯后地坪标高预留高30cm~50cm的土方。

4、负责提供由土质原因造成不能强夯的区域的石块。

5、负责提供场地地址资料及地形图各一份。

6、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工程质量的检测。第七条  承包方职责

1、承包方驻工地代表:2、及时提交地基强夯施工方案,交发包方审议。

3、及时组织施工力量进场,组织现场文明施工,按质按期完成强夯施工任务。

4、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及时向发包方通报施工进度。

6、施工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与设计单位及甲方共同研究处理。

第  安全生产要求

强夯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人身、设备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

第九条  付款方式

承包方设备到达工地,且完成厂房基础工作量(约7000平方),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伍万元作为工程款,余款待该项工程完工后,经承包方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竣工结算

结算方式:按照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

双方违约的处理:承包方必须按质按量且必须在7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厂房基础工作量(约7000平方),1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强夯工程量,如延期违约,发包方按2000元每天经济损失计算,延期五天以上,发包方有权更换队伍或终止合同并且拒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及合同份数

1、合同生效日期及终止:签字生效,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及检测资料,款项付清合同终止。

2、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发包方一份,承包方一份。

3、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篇三:强夯施工合同--正式

强夯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4、工程地质条件:详见地勘资料(发包方需提供)

二、工期

1、总工期:  天

2、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要求:

1、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2、满足试夯确定的技术要求,作为大面积施工的依据。

四、工程量

1、强夯处理面积大约为:m。

2、强夯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构物的外边线外延3米起(双方约定的方法)。

3、强夯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或合同包干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由乙方负责。

2、夯坑推平费、税金、检测费、标高控制由甲方各承担。

六、合同价款

1、强夯单价: 强夯固定单价元/ ㎡或合同总价包干 元。

2、强夯机械设备进场运输费  台/套。

3、强夯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转运费  台/套。 24、夯坑推平费元/ ㎡。(不包括填料)

5、检测费  元/ ㎡。(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

6、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7、其它:涉及其它工程量增减经监理、甲、乙三方现场确定。

第二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更换: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二、甲方责任

1、办理完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负责施工所需水、电及设备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申请批准手续。

5、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整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

7、根据乙方施工方案由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护措施(如:设防护网、防护拦及挖防震沟等)。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当地居民的干扰,甲方负责进行协调处理。

9、负责并组织设计、监理及现场人员进行试夯工作。

10、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更换: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四、乙方责任

1、按约向甲方提供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因工程需要,乙方施工使用的照明、警示线等设施应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3、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付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标准。

4、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5、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三章 施工方案与工期延误

一、施工方案

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日三日前,向甲方和监理提交试夯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试夯方案后,三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准,视为该试夯方案已经批准。

2、乙方必须按照试夯后确定的正式施工方案组织强夯施工,接受监理和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二、延期开工

1、乙方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在开工日三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要求和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甲方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征得乙方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应工期顺延。

三、暂停开工

1、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要求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三天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3、停工责任属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属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不予顺延。

四、由于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除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其它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不适合施工的天气条件(雨天、雾天或下雨后地面含水率过大)。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增。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完成周边防护措施。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经监理、甲、乙三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六、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工期不能按期竣

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按定额规定计取赶工费。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

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中间验收制度。凡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和甲方。甲方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中间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施工中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二、质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负责测试。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调整。

1、甲方和监理共同确认工程量的增、减。

2、设计变更和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情况。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设备进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2、工程进度款: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结算后5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满壹年后5日内全部支付完毕。

三、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竣工资料。

(1)、增、减工程设计变更的文件及核定的工程量和工程洽商记录。

(2)、中间验收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三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三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核准。

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报告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乙方视同该工程已验收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工程结算,同时乙方交付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第六章安全责任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要求处理。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监理、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支出。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监理及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工程款的  %计算。

2、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违约金。

3、因甲方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窝工等经济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工程款的%每天计算。

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可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

一、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监理、甲、乙三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起诉解决。

二、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质保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电  话: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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