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JJS-02 | 编 号 | 01 |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
| 施工单位 | 吉化北建四公司 | 分项工程名称 | |||||||||
| 交底提要 | 安全技术交底 | ||||||||||
交底内容: 室内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暖气水的管道上。 4、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2×4.2×8木料(2米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5、在摸顶棚时,注意灰浆溅落眼内。 6、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程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7、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8、井架吊盘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蓝停稳,方能进入吊蓝内工作。 |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
| 工长 | 安全员 | 质检员 | |||||||||
| 施工操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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