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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025-09-25 17:39:35 责编:小OO
文档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_ 学号:

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
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

基本分基本达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自信开朗、未受校纪处分的可得60分,根据平常表现可分为若干个等级如:100、90、80、70进行评分。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表现加分(最高累计100分)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可获20分,可根据表现评分 
宿舍卫生每学期检查总平均分在90分以上,每人记10分;80—分,每人记8分;70—79分,每人记7分;60—69分,每人记6分,低于60分者,每人计3分。  
按时缴纳本学年学费、住宿费、水电费者,计10分 
上交入党申请书可加5分,参加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可加10分,入党成为预备党员或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可加15分(只取最高分)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好人好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行为者加5分,表现突出,受系部表彰者或系部通报表扬者加10分,受学校表彰者加15分,受省级表彰者加20分 
积极参加服务性的公益活动(如志愿者、义务献血等),态度积极,可加5分。(提供相关证明)   
本学年被学院评为“文明宿舍”、“优秀宿舍”等相关荣誉者,每次每人计10分,被系部评为“文明宿舍”、“优秀宿舍”等相关荣誉者,每次每人计6分,若多次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测评年度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20分。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5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0分。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8分。社团级优秀干部、优秀会员优秀干事等荣誉称号者可获的5分。

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按下列标准得分:(若挂科所得分数减半)

测评年度担任党支部、团总支副、系部、学生社团正职负责人计16分;担任党支部支委、团总支支委、学生社团副职负责人、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计12分,党小组长、班团支书、班长、以及学生社团记8分;担任其它班干部、寝室楼长、寝室层长记6分;担任宿舍舍长计4分,未担任学生干部但主动参加活动的策划或组织者计1分。若同一人担任以上不同项目,只取最高分。

 
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含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可得10分,院级以上先进集体(含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可得5分。
遵纪守法方面表现加分(基础分60、总分最高100分)

受学校通报表扬、嘉奖者每人次可加15分,受系部通报表扬、嘉奖者每人次可加10分
有同违法分子作斗争的行为者,可加30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敢于制止、检举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并有突出表现者,可加20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课堂纪律,学年内无旷课、迟到、早退者,可加20分(以教师平时成绩记录为准)
心理素质加分心态积极健康,人际关系和谐,可加至少60分,满分100分,可根据以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等级为100、95依次递减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__ 学号:

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
思想道德素质(含心

素质)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扣分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行者经查实,扣100分;参加党校学习,未取得结业证者减5分

预备党员因违纪等未能如期转正者扣10分

参加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活动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者,旷课一学时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不关心集体和他人,有损人利己行为和破坏团结的言行,受到辅导员(班主任)批评并记入班级档案者,扣4分
骄傲自满、言行不一,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辅导员(班主任)批评并记入班级档案者,扣4分
不尊敬师长、不尊重他人、待人不礼貌、说话不文明,受到辅导员(班主任)批评并记入班级档案者:一次扣4分
损坏公物、花草、树木或私自安装、拆除公共设施者,经查实,一次扣5分
在公共场所或教学区内乱写乱画者,经查实,每次扣5分
擅自撕毁、涂改学校通知、海报、标语、广告等宣传品者,经查实,每次扣3分
无故不参加院、系、班所要求参加的会议和社会活动者,一次扣2分

在校园公共场所或公开场合,男女生搂抱、接吻或有其他过分亲昵举动、有伤风化者,每次扣4分
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者,每次扣2分

遵纪守法方面表现扣分包庇、姑息他人违法犯罪者,一次扣30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包庇、姑息他人违犯校纪校规者,一次扣20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寝室内用大功率电器扣5分,未经批准私留校外人员住宿扣10分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每次扣5分、10分、l5分、20分、30分
无故缺课、早退、迟到,被记录上报 一次 扣2分. 无故不参加主题班会和政治学习活动的,每次扣2分。所在宿舍受通报批评的每生每次扣2分。 晚上不按时回宿舍(或不回)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规定要到专用教室早晚自修的班级,查到无故缺席,被记录上报者 一次扣 2分。正常学习时间打牌、下棋、打电脑游戏等被记录者 一次扣2分。作业两次无故不交,上课态度不端正,睡觉、发短信、玩手机者一经发现,扣2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_ 学号:

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
科学文化素质

基本了解国内外特别是我国的优秀历史文化,了解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和优良传统;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审美水平和较强的审美能力;在文学、音乐、绘画、舞蹈、历史、哲学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欣赏水平;在文学、书法、绘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利用业余时间,广泛阅读历史、文学和其它方面的书籍,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专题讲座、名著导读、名曲名画欣赏、影视评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科学文化活动,以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水平。凡达到以上基本要求。满分100分,具体可根据以下方面评为100、90、80、70、60分等级别评定

学习水平(累计最高至100分)

学习水平:所有学生均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成绩参加“学习水平考评”,考试课程按考试实际得分、考查课程按等级对应相应分数计算平均成绩。备注:①专升本学生、转专业学生补修的课程不计入学习水平考核。②学生重新学习课程、免考课程、体育课不计入学习水平评分。
完成并获得该学年应修学分可获得加分5分
无补考课程可获得加分5分
文艺活动获奖情况(最高累计25分)测评当年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活动者每次加2分,累计最高6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加分5、4、3(若有三名以外的名次如优秀奖,分数在三名后均为1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演讲比赛、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者加3分,获累计最高9分,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5、4分(若有三名以外的名次如优秀奖,分数在三名后均为2分);参加省市级文艺活动演讲比赛、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者加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2、10、8分;参加国家级文艺活动演讲比赛、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者加5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18、16分。(同一事项获多级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取分,如英语演讲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则取16分)
各类活动文章、征文在校报、校内通讯、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一次加2分,最高计10分。(属于学生干部本职工作的如学生记者文章3篇内不加分),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加4分,最高为16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次加6分,4篇以上最高加至2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__ 学号:

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
科学文化素质社会实践情况(最高累计至25分)参加当年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每人次计5分,有合格社会实践报告或图像资料加5分,社会实践活动省部级以上获奖,加15分,院市级获奖加10分(注:同一事项同时获得多级奖励者,按最高级别计分) 。
自主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工厂实习等,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带有相关单位图章的证明等)每次加5分,累计最高10分。实践成果突出者,根据提供的有关材料可加5分,参加拓展素质训练、法律宣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倡导文明等健康有益的活动。每次加5分,最高计10分(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图像资料等)。

科技活动成绩最高累计至25分)测评当年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学科竞赛(如英语、高数),参赛者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分5、4、3(若有三名以外的名次如优秀奖,分数在三名后均为1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参赛者加3分,获得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参加省级的学科竞赛,直接参赛者加4分,选拔后参赛者加6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4、12、10分;参加国家级的学科竞赛直接参赛者加5分,选拔后参赛者加8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16、14分
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科技活动(如电子设计大赛、网页设计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分5、4、3(若有三名以外的名次如优秀奖,分数在三名后均为1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活动者加3分,获得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参加省级的科技活动,直接参赛者加4分,选拔后参赛者加6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4、12、10分;参加国家级的科技活动,直接参赛者加5分,选拔后参赛者加10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16、14分
科研论文发表在国家各类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25分;发表在其它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20分;发表在学术会论文集,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及以下依次得分为:第一作者的分值分别乘以系数80%、60%、40%、20%,结果取整数记分。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学术交流、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等科研活动者加2分。积极参加院级组织的学术交流、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等科研活动者加5分,负责课外科技项目当年结题但无论文发表的加20分,有论文发表的再按上述规定加分。
能力技能及其他(最高累计至25分)

外语、计算机等过级(过级后,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使用) A、专科学生通过CET3级考试,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达425分,加10分;专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达到425分,加15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三级、四级加10、15、20分;在参加考试当学年另加5分(同一学年内若过两项及以上者,只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B、取得普通话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分别加15、12、8、6分。(一年过两项及以上者,只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C、参加第二专业学习,或自学考试获得相应学分或获成绩单每门可加2分,全年累计最高1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_ 学号:

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

素 

能力技能及其他在科学技术的其它方面(除所学专业)具有一技之长,取得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或获得技能测试证书的,取得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经系考评小组认可,每项分级别加10分。

在其它方面获奖者(除本附件所列项目外,未经学校备案或组织参赛) ,省部级一等奖每项(次)加20分,二等奖每项(次)加15分,三等奖以上每项(次)加10分,优秀奖每项(次)加5分;院市级一等奖每项(次)加10分,二等奖每项(次)加5分,三等奖以上每项(次)加3分,优秀奖每项(次)加1分;系级每次加2分;班级每次加1分。

(注:同一事项同时获得多级奖励者,按最高级别计分)

基本分体育课程折算成绩:一二年级以课堂成绩计算(以教务处公布的成绩为准)。未开设体育课的,以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定分数计。

早锻炼情况满分100分,有以下情况者扣除相应分数:早操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参与体育运动及其获奖情况A、参加班集体组织的体育竞赛参加者可得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6、4分,一学年最高可得30分。 B、系部各运动队队员(篮球、足球、排球、田径等)加10分、院队队员加15分     C、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者加5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加25、20、15分(若有三名以外如体育道德风尚奖,可加10分);积极参加院市级的各类文体活动者加10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20分;参加省部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0、40、30分;。获得学院运动会1-6名分别加20、18、16、14、13、12分,破纪录者加30分     

D、参加越野赛、环城跑等每人次20分。

备注:B项的相同项目者只取最高分,以上总计所得最高分为100分

备注科学文化素质测评计分办法:总分100分,学习水平得分占50%;科学文化创新素质得分占50%。

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评分×50%+科学文化素质评分×40%+身体素质评分×10%,各项分值合计,测评总分不超过100分。

(A、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评分=基础测评分×50%+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得分×20%+遵纪守法方面得分×20%+心理素质方面得分×10%

其中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得分=加分-扣分,遵纪守法方面得分=基础分+加分-扣分

B、科学文化素质评分=基础测评分×10%+学习水平测评分×50%+(文艺活动方面得分+社会实践方面得分+科技活动成绩方面得分+能力技能及其他方面得分)×40%

C、身体素质评分=基本分×60%+早锻炼情况得分×10%+参加体育运动及获奖情况得分×30%)

基础测评a、获国家级奖项或其他特别荣誉者,由考评小组研究,在保证测评总分不超过100分的前提下,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上直接加分(最多3分)。b、在保证测评总分不超过100分的前提下,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评分的离均差小于5者加0.5分,大于10者减0.5分,大于15者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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