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编号 | TZAQ-4.1.1 | ||||||||||
类别 | 土建工程部分 | |||||||||||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 | |||||||||||
施工单位 | 赤峰添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项目部 | 施工部位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 钢筋焊接安全要求 (1)焊机应放在室内和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牢固,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2)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钢头),要定期检查修理。断路器的接触点一般每隔2~3d天应用砂纸擦净,电极(钢头)应定期用锉锉光。二次电路的全部螺栓应定期拧紧,以避免发生过热现象。随时注意冷却水的温度不得超过40℃。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 (4)刚焊成的钢材,应平直放置,以免冷却过程中变形。堆放地点不得在易燃物品附近,并要选择无人来往的地方或加设护栏。 (5)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的直径的钢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支架。 (7)焊机在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8)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 |||||||||||
施工现场针对性内容 | ||||||||||||
交 底 人 | 安全员 | 施 工 员 | ||||||||||
监理工程师 | 班组长 | 交底日期 | ||||||||||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