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 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初审签字;
(二)请款人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 出差人员的坐车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座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优先乘坐火车硬座(K/T字开头),在没有的情况下乘坐(D字二等座),超过10小时以上的坐火车卧铺(T字开头)或D字二等座,外出培训人员车费可由人事部预先购买,如不方便则由本人购买,保留车票报销,如个人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则自行补差,但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 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三)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四)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五)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餐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 交通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交通费报销标准
上海各区只报销公交车,特殊情况下可报地铁,必须在车票后面备注日期去向,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一周内报销。的士报销必须经总经理许可的情况下。
(二)餐费报销售标准
上海各店因活动增派人员可报餐费15元
第五章 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 报销时间
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第 报销办法
(一) 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