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 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200元)。
(二)罚则:
1、无故不参加质量大检查,不参加质量例会,每次罚款100元。
2、野蛮指挥、未经验收强行进行施工,每次罚款200元。
3、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造成工料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项目部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
5. 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 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 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6、 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