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Q-11-1 | 编号 | 008 | ||||||
工程名称 | 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TJ12标 | |||||||
施工单位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TJ12号项目经理部 | 交底部位 | 方兴大道站主体结构 | 工种 | 桩间网喷 | |||
交底提要:钢筋焊接、混凝土喷射、钢筋加工 | ||||||||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动用明火;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衣着要灵便; 5.禁止私自拆除移动防护设备,电器设备; 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7.电锯、电焊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8.电锯、电焊等施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 10.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振捣设备安全可靠; (二)专项交底: 1、焊接工程 1.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1.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1.3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 | ||||||||
高挂低用。 1.5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1.6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1.7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1.8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9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10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11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12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13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14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混凝土喷射 2.1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 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3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2.4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 | ||||||||
2.5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护栏。 2.6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2.7严禁将喷管对准施工人员,以免突然出料时伤人。 2.8喷射作业时,喷管不出料并出现往复摆动时,可能有大石块堵住送料管,此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切勿将大石块强行吹出。 2.9用震动疏通的方法处理堵管石,喷射手和辅助操作人员要紧握喷管,以免送风时喷管甩动伤人,处理堵管时,料罐风压不能超过0.4Mp。 2.10处理堵管和清理料罐时,严禁在开动电机、分配盘转动的情况下将手伸入喷管和料罐。 2.11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罩或防护眼镜、胶布雨衣和手套。 2.12适当增加砂石的含水率,是减少搅拌、上料、喷射过程中产生粉尘的有效方法。砂的含水率宜控制在5%~7%,石子含水率宜控制在2%左右。 2.13加强通风和水幕喷雾,对降尘有显著效果。一般通风管距作业面以10~15m为宜。 2.14严格控制工作压力,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风压不宜过大,水灰比要控制适当,避免干喷。 3、钢筋工程 3.1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备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3.2 钢筋、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型号、品种堆码整齐;钢筋加工场地地面平整,工作台要稳 固,照明灯具必须加防护罩。 3.3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时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时要分散,防止坍落。 3.4 起吊钢筋、成品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起吊物件下落到离地面1m之内时方可接近,待安放稳定后方可摘钩。 3.5 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3.6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3.7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 ||||||||
安全负责人 | 交底人 | |||||||
技术负责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交底时间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