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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监考员责任书
2025-09-25 17:50:13 责编:小OO
文档
新乡市2014级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监考员责任书

为了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市监考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考员的职责为:

一、学习和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监督负责考场的考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核对考场座次表、考生所在计算机屏幕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严查。

三、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记载违规考生姓名、考号和违规事实,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予以收缴和暂扣。

五、考试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自行处理时,要及时报告主考和巡视员。

六、阻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网络管理员在考场内的非维护性活动。

七、遵守岗位职责,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接打手机(含短信),不抄题、做题、念题、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八、考试期间,严禁将手机、U盘等通讯交换工具带入考场,没有巡视员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试数据带入或带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和清理考场。

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外校监考为主监考,负责保密、考务、考风考纪,本校监考员负责考试组织引导。

未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在考试中发生重大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监考员的责任。

新乡市教育局                      监考员

委托人:                          责任人: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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