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竣-28
工程名称 | 中冶建工设计研发大厦 | 施工单位 | 中冶建工集团安装公司 | |||
分部分项名称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施工班组 | 电装班组 | |||
交底部位 | 研发大楼 | 计划完成日期 | 2011.12 | 交底日期 | 2011.6.23 | |
1.质量标准及执行规程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 ||||||
2.安全操作事项: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 2.2、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绳,穿好安全带。 2.3、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作业时严禁打闹、玩笑。 2.5、注意临边孔洞。 2.6、多专业多层交叉作业,不但要注意自己安全,还要注意他人的安全。同时,不要从上层向下层扔货物。 2.7、使用电动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2.8、在现场施工讲究文明,严禁野蛮施工。 | ||||||
3.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 见附页 | ||||||
4.其它注意事项: | ||||||
主要参加人员: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年 月 日 |
附页:
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4、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4.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4.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5、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7、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8、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8.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8.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 个弯曲时;
8.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 个弯曲时;
8.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 个弯曲时。
9、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1、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12、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1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13.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13.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
13.4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13.5 导线应绑扎成束;
13.6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1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4.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14.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4.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14.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15、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 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
15.2 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15.3 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15.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m。
16、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17、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18、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19、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2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22、模块(或金属箱)应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23、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24、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25、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26、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7、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装置。
28、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29、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