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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度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
2025-09-25 17:59:41 责编:小OO
文档
    岗度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   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   支护材料管理    7

第五章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7

第六章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8

第七章   井巷工程验收    13

第八章   顶板管理    14

第九章   罚   则    17

第十章   其   他    20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岗度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天府矿业有限公司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天府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岗度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办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后勤、供应、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站职责

、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站职责

、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本安办负责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设备办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经营办负责组织本安办、生产办、设备办、通风队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驻矿保卫科职责

(1)、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办理政审手续时。(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明等)。

(2)、由驻矿保卫科对新来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需向驻矿保卫科缴纳治安押金200元/人。

(3)、外委施工队人员入矿工作后应遵守矿方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按规定处罚,对于拒不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的,由驻矿保卫科扣除治安押金并清退离矿。

(4)、外委施工队人员辞职离矿时由本队队长批准后,到矿安全管理办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到驻矿保卫科办理离矿手续后,符合条件的由驻矿保卫科退还治安押金。

11)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建立健全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名单必须报生产办备案。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现场施工条件与设计不一致时,及时通知矿方,并必须根据现场条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   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1、巷道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的自稳承载能力。根据巷道围岩变形量和变形特性合理选择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形式以及支护参数。设计应优先考虑锚杆支护。在围岩变形量大,岩层松软及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内,可采用锚网、锚网梁、锚网喷等联合支护。

在锚杆支护不能满足巷道支护要求时,应采用锚网、金属支架等联合支护。

2、煤巷锚网支护技术时要坚持科学态度,根据巷道围岩性质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

3、锚网支护设计应积极开展以实测为基础的动态反馈设计法,设计过程包括地质力学评估―初始设计―监测与信息反馈―修改设计四个步骤。

4、在地质力学评估工作没开展前,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待施工巷道可采用锚网支护时,可进行锚网支护初始设计。

工程类比法采用直接类比法,一般把已开掘巷道(采用锚网支护并取得成功)的地质开采条件与待掘巷道进行比较,在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选定待开掘工程的锚网支护类型和参数。

5、初始设计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设计断面;

(2)支护设计的理论计算依据、巷道锚杆支护布置图;

(3)锚杆材质、几何参数(长度、直径)锚杆布置参数(间排距、角度);

(4)锚杆(索)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

(5)锚杆(索)预紧力矩(或预紧力)、锚杆(索)设计锚固力、锚固试验验证结论;

(6)钢带形式、强度、规格;

(7)金属网形式、规格、强度、联网方式、联网长度、压网要求;

(8)施工工艺方法;

(9)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使用方法;

(10)验证初始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11)基于初始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

(12)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13)支护材料消耗;

(14)预计的支护成本。

6、锚网支护初始设计作为工作面的支护依据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矿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完成审批程序后生效。

7、按初始支护设计施工的巷道应及时进行综合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修改后的支护设计作为正式设计补充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取代初始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

8、初始支护设计经过验证后可作为正式设计在本巷道和相同条件下的其他巷道中采用,进行工程类比。在正式设计应用过程中,当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须依据工程监测结果和现场实际,以评估继续采用原设计的有效性或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和修改设计。

9、基岩掘进工程

、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巷道高度偏差: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 - +100mm为合格,0 - +100为优良; 无腰线测全高-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设备基础,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允许偏差:长度-25 - +150mm、宽度-25 - +150mm、深度0 - +150mm。

、水沟(沟槽),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 - +100mm、宽度-30 - +150mm、深度-30 - +150mm。

10、锚网支护工程

、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120N.m。

、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锚杆抗拔力标准:顶锚杆抗拔力为80KN,帮锚杆抗拔力为60KN。

、锚杆锚固剂及装药量符合设计要求。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项     目

允许偏差(mm)

1间距、排距±100

2锚杆孔深度0~+50

3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限值)

≤150

4锚杆外露长度30mm≤螺帽以外≤50mm

、冷拔丝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壁,严禁空帮或空顶。

、金属网的联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且采用双排联网,双排联网的连接点应采用三角形布置,连接点与点之间不大于200mm,联网扎丝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铁丝3股连接,或与金属网同等直径的铁丝单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并使被连接的两网片之间紧固。

、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顶部与帮部钢带必须连在一起。

、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1、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

、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0。

、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95%。

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

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

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

、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

、锚索装药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项     目

允许偏差(mm)

1孔    距

±100

2孔    深

0~+200

3锚索外露长度≤350

、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值,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跟到迎头。

第四章   支护材料管理

1、所有的支护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公司及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报月度材料计划时,必须报生产办审核签字,施工单位方可报供应站。

3、严格执行支护材料入井管理规定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支护材料入井验收关。支护材料入井前,必须填写材料入井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生产办业务负责人对照支护设计验收审核后签字,一份备存,另一份施工单位备查并存档。井口把钩工见验收单后方可允许材料入井。确保不会领用非设计型号材料。

4、生产办负责对每批次矿用支护材料入井前在井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台帐记录,每月对施工单位材料领用量、井下消耗量及支护材料设计使用量,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一次复核,杜绝在支护材料方面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

5、若要发现未经验收入井或不符合标准的支护材料,将对井口把钩工和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第五章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下述表格要求,建立班组、项目部责任体系。

层 级 和 岗 位

责  任  范  围

掘进机司机或爆破组长对断面成型、中腰线、是否沿底掘进等
锚杆施工组长对锚杆长度、间排距、外露长度、方向与角度等
锚索施工组长对锚索长度、间排距、外露长度、方向与角度等
验收员(可兼职)对锚杆(索)预紧力(矩)、锚固力等

跟班队长(可兼班长)对当班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队长对该队承担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工程质量主管经理对项目部承担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经理对项目部承担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以上为各施工单位建立责任体系的必备岗位,施工单位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2、每班必须按照班组验收记录表如实填写。

3、项目部必须对班组验收记录把关,确保班组验收的真实性,经工程质量主管经理签字生效。

4、对巷道内施工的锚杆、锚索进行挂牌管理,注明施工地段、施工人员、验收人,要求现场挂牌与班验收记录对应。

5、施工单位通过班组验收记录及矿监督检查确认,建立起各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验收台帐,月底通过班组验收记录台帐评比出最佳分项工程,从而建立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

第六章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1、单项、单位工程在开工前15天内施工单位需向矿方提供工施工合同、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和作业规程组织施工。

3、施工单位应按期完成矿每月下达的工程进度。

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部要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班组要设兼职的质量管理员,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5、施工班组对当班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由班长组织,班组质量验收员和当班施工人员参加,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当班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发现问题必须在当班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班长、班组质量验收员在班组质量记录上签字,班组质量记录要真实可靠,做到时间,地点、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一一对应。在班组现场交接中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交接,做到每个班向下一班都交接合格工程,消灭不合格工程。施工队质量验收员对当班施工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和交接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对交、组同时进行考核,生产办跟班质检员检查班组验收记录是否属实。

6、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要求:

1)每个掘进工作面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最大控顶距离,严禁超控顶距和空顶作业。

2)掘进工作面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及时对已离层和松动的煤、岩进行处理,必须全断面找到实帮实顶,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3)掘进工作面锚杆钻具和锚索安装机具应处于完好状态,并始终保持一台以上备用。

4)综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必须使用液压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实现超前支护安全、快速、有效、无液压前探梁支护的掘进面禁止作业。

5)各炮掘工作面的临时支护要符合公司对临时支护工艺的要求。

6)掘进工作面现场检测工具(扭矩扳手、锚杆(索)拉拔计等)必须按要求配备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7)掘进工作面遇到特殊地段如:过断层前后地段、淋水地段、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等围岩性质变化需要改变支护方式时,生产办出具书面设计变更,要做到支护设计与现场相符合。

8)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内容齐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与现场一致,支护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和准备巷道在使用周期内由于设计上存在问题,造成巷道返修。

9)工作面现场按要求配备敲帮问顶专用工具和备用支护材料。

10)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记录,应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当班班长、安全员三方签字。

11)掘进工作面每班锚杆、锚索施工时矿当班安全员或质检员必须现场监督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锚杆(锚索)的长度、数量、施工地段距巷道开口多少米,锚杆、锚索编号第几排等,验收结果填写在班组质量验收写实表上并签字。

12)对巷道内施工的锚杆、锚索进行挂牌管理,注明施工地段、施工人员、验收人。要求现场与台帐记录一一对应,对巷道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出现质量问题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3)炮掘工作面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14)掘进工作面做到无失效锚杆、无网兜、无超挖、欠挖;变形巷道必须及时维修、补打锚杆。

15)巷道出现高冒时,要采用超前支护,减少巷道的冒落高度,保证巷道的成形符合设计要求。

16)加强掘进工作面十条线管理(风筒、电缆、管路、牌板、锚杆及锚索、照明安设、水沟、材料码放、轨道铺设)。

17)掘进工作面靠巷道内侧即采煤机进到割三角煤部位,采用塑料网配合树脂锚杆支护。

7、生产办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外委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检查验收等现场管理工作。

1)生产办每天安排质检员对各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进行工过程,落实现场是否按设计及技术交底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跟班检查,监督施现的质量问题发现后及时提出并监督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当班无法整改的问题,升井后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落实。

2)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班检、锚杆拉拔试验、顶板离层观测记录、敲帮问顶记录、锚杆锚索施工记录填写情况,班长、安全员、质检员签字情况,对填写不规范进行现场指导,对没有签字的督促落实整改。

3)锚网巷道金属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mm,且采用双排联网,双排联网的连接点应采用三角形布置,连接点与点之间不大于200mm,联网扎丝采用14#的铁丝,双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

4)锚杆孔施工应遵守的规定:

(1)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孔位,并做出标记。

(2)锚杆孔间排距误差不应超过100mm。

(3)锚杆端部必须推至孔底,尾端外露长度(螺帽算起)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4)锚杆的安装必须采用快速安装工艺,既搅拌树脂药卷、上托板、拧螺母一次完成。安装时,必须先将树脂锚固剂推到孔底,然后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至孔底。顶锚杆螺母预紧力矩不得低于120 N.m,帮锚杆不得低于60 N.m。

(5)锚索的预紧力不得小于80kN。

(6)安装树脂锚杆时,每根锚杆使用一根CK23 50的锚固剂,每根锚索使用3根CK 2350的锚固剂。

(7)钢带要施工平直,严禁钢带拐死弯,保证钢带密贴壁面;锚杆、锚索托盘要施工平直,保证锚杆托盘密贴壁面,不松动。

5)对现场施工用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及设计的材料,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已施工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不合格的材料升井。

6)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并附素描图。

7)巷道在锚喷、浇筑或砌碹前,施工队提前1天向生产办提出申请,对隐蔽工程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8、凡需安排的清淤、维修支架、扩帮、挑顶、打地坪等工程,由生产办核定工程量,出施工设计图或下达施工任务书,经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完工后由生产办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因巷道来压造成巷道变形需补打锚杆、挂网等零星工程要按上述办法执行。

9、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不合格工程将加大处罚,并督促施工队及时整改落实,把不合格工程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10、工程开工前生产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现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开工所需的压风、供风、供电(设备的安装情况)、防尘、运输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施工作业牌版、敲帮问顶工具、测试工具等是否配备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严禁开工。

11、生产办对重要工程的质量数据进行复核性的检验,以判定施工单位检验的结果是否正确,精度是否达到要求。

12、生产办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应实施现场观察、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并做好施工记录,认真分析质量统计数据,对质量不合格工程和施工艺及时处理。

13、在混凝土喷射前,混凝土的水灰比、速凝剂的掺加量必须由生产办跟班质检员现场认定后方可施工。

14、当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质量检查员要对工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15、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构造原因造成的施工难题,施工队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在接到汇报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对该工程实施监控,相关矿领导和职能部门组织现场办公解决施工难题,并及时下发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16、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全试块及有关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通知生产办主管人员在现场监督下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作抗压强度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17、工作面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的“十个一”管理标准,对不符合“十个一”管理标准的掘进工作面,安排人员现场立即落实整改。

18、对隐蔽工程要按隐蔽工程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注明工程的有关参数及部位等,施工技术负责人、验收人员要在记录上签字并签署验收的明确意见。喷浆巷道预留检查孔或打眼检查喷体厚度。

19、生产办每周一组织相关部门对掘进面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周检,对查出的问题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按规定期限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在周联签单上签字认可。

20、生产办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对工程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下发“五定”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落实;下次组织检查同时对上次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考核,形成工程质量检查的闭环管理。

21、生产办每月10日组织各部门对掘进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月验收,对查出的问题以五定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并限期落实整改,按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月联签单上签字认可,作为月度的工程联签资料。

22、矿在每年初制定规划时把施工队伍纳入矿井的规划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投入、统一考核。每月在进行本安体系评比奖励时,把施工单位一起进行评比考核,奖励第一名,处罚最后一名。

第七章   井巷工程验收

1、各单位要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施工队要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班检、自检。生产办质量验收员班班检查,当班安全员检验签字,每月由施工队提交验收申请并报送班检、自检资料,每月由生产办组织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工程量填写申请资金拨付审批表,经矿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工程质量要做到班班检查,记录齐备,发现班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现象严惩不怠。对检查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贵天发【2012】××号文规定执行,认真把好“验收关”,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2、生产办每周一组织各部门对掘进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周联签;每月25日组织各部门对掘进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月验收,对查出的问题以四定通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并限期落实整改,按期整改经验收合格才可在周联签、月联签单上签字认可。

3、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给生产办提交月度联签资料:

(1)班组施工质量验收表。

(2)工程质量自验表。

(3)当月材料领用、入井、实际消耗与设计消耗对照表。

(4)锚杆、锚索施工记录表。

(5)工作面施工所用支护材料的合格证复印件及材质证明文件。

4、生产办接到施工单位月度报验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验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按标准对验收工程进行评级。

5、施工单位当月施工的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完工的,矿有权不验收并不予资金联签。

6、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矿方验收。矿验收合格后,由矿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7、矿有关部门对外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等级后方可结算,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所有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到增加费用,必须及时做预算,纳入预算管理,力争做到变更合理、签证经济。

8、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代表签字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为依据。隐蔽工程在施工队前3天以书面通知矿方参加验收,双方确认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方可生效。

9、工程竣工验收在工程完工后10天之内,经矿自验合格后,由矿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附完整、齐全的工程施工资料,矿初验资料)。

10、巷道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8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该检查点为合格。

(3)允许偏差的项目,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5%及其以上实测值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该检查点为优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的项目,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11、巷道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规定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1)经返工或补强加固后的巷道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未改变结构或造成永久缺陷、并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处理后巷道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得评定为优良;

(3)巷道断面尺寸发生改变并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处理后巷道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得评定为优良。

第八章   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随掘随支,最大控顶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人员进入未进行永久性支护或临时支护地点。

2、架棚支护必须装设支架联锁防倒装置,做到“支架加联锁”。

3、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两长两短,一尖一扁”撬杠,长度和规格根据不同使用地点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指定存放地点。

4、每班作业前,当班班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隐患时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5、掘进工作面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及时对已离层和松动的煤、岩进行处理,必须全断面找到实帮实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6、每次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必须在公司(矿)下发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敲帮问顶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当班班长、矿安全员三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7、掘进面必须正确使用好临时支护。各综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必须使用液压前探梁临时支护,实现超前支护安全、快速、有效;炮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要符合公司对超前支护的要求;做好掘进巷道的顶板移近量动态观测,并将数据进行整理。

8、每班必须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作场所范围内的片帮、离层等不安全隐患随时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区队值班人员。

9、每班仔细观察顶板压力情况,托板是否变形,片帮是否严重,顶板是否有下沉量,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

10、若在掘进过程中巷道顶板破碎时,应立即停止掘进,当班必须及时采取锚杆、钢带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的形式加强、加密支护,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1、掘进机司机随时注意观察顶板和倾听掘进机截割的声音,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掘进机退至有永久支护的巷道内。发现地质构造变化,应及时向调度室和区队值班室汇报,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工作面进行铺网支护前必须实施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各掘进工作面做到无失效锚杆、无网兜、无超挖、欠挖;变形巷道必须及时维修、补打锚杆。

13、巷道出现高冒时,要采用超前支护,减少巷道的冒落高度,保证巷道的成形符合设计要求。

14、巷道煤质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综掘机的进刀方式。

15、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及时调整工作面的支护参数,加强工作面支护。

16、对井下顶板事故多发地段,如煤门贯通、掘进头过老塘、探老空以及过地质破碎带都要有顶板小组成员现场指挥,专人负责检查,使顶板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17、老巷的顶板管理。对已施工巷道,尤其是顶板特殊地质复杂段,必须有人分段进行日常检查,如交岔点、硐室等跨度大位置,要采用敲帮问顶的方法加强观察。发现顶板有变化时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补强措施。对未补强支护的巷道必须设置警示牌,人员不得入内。

18、掘进工作面现场检测的执行情况。掘进工作面现场检测工具(扭距扳手、拉拔计等)按要求配备齐、完好并坚持使用。

19、严格执行锚杆扭矩、锚杆拉拔力、锚索张拉力测试制度。要求锚网巷道煤50米或300根锚杆做一组测试,锚索根根测试,此项工作由生产办按照标准要求定期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测记录。

20、若在扩巷过程中巷道顶板破碎时,应立即停止扩巷,当班必须及时采取锚杆、钢带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的形式进行加强、加密支护,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1、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巷道断面一侧超宽大于400mm或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采取补打锚网(锚索)或金属支架的措施进行加固。

22、严格实行顶板挂牌管理责任制。明确每条巷道的管理单位、责任人、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每个地点都能定期进行检查,矿规定掘进巷道每班进行检查、回采巷道每周2次检查、其他巷道每旬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23、严格实行锚杆、锚索挂牌管理制度。对巷道施工的锚杆、锚索进行挂牌管理,明确施工地段、施工人员、验收人。并在锚杆、锚索托盘上喷漆,以识别三个班具体作业人员,要求现场与台帐记录一一对应,对巷道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24、扩巷人员随时注意观察顶板和倾听声音,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发现地质构造变化,应及时向调度室和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章   罚   则

1、施工单位未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的,工程不得开工。

2、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作业、擅自修改支护设计的,罚款2000元并停止作业,进行整顿。

3、掘进工作面施工的锚杆、锚索人为截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罚款1000元,并与施工队伍解除合同。

4、施工单位没有使用作业规程设计规定的支护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5、井下使用不合格锚索、锚杆、钢筋拖梁、网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根、片或支。

6、采用不合格托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7、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钢带没有连成一体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8、金属网连接扣数量少于公司《锚网支护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采用直径不低于1.4mm,且不少于2股的铁丝进行联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要求和规格配备四根敲帮问顶工具,否则每缺失一根罚款2000元;作业前不进行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1000元。

13、作业现场未悬挂“三图一表”的,罚款200元;“三图一表”内容不全的罚款100元。未及时变更的罚款200元。

14、锚网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锚网支护工作面不配备质量检测工具或检测工具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2000元。

16、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17、锚杆的抗拔力试验每300根做一组(3根),如果不合格,罚款1000元,并再做一组试验,如果还不合格,生产办汇同施工单位现场办公,提出补救措施,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

18、锚索预紧力或拉拔力检查,每根进行检测,如有不合格的罚款2000元。并连续检测10根,如继续有不合格锚索存在,罚款10000元。生产办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体工程补救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

19、锚索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0、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没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1、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100元。

22、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23、按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500元。

24、锚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25、锚网没有紧贴煤壁,造成空帮或空顶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补打锚杆支护。

26、锚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200元。

27、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28、巷道施工中偏帮、冒顶没及时进行处理留下安全隐患的,罚款200-1000元,并立期整改。

29、跟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巷道底板距煤层底板超过±500mm的,罚款200-500元(遇特殊地质情况,经地质部门认可的除外)。

30、巷道开口前未加强支护的,罚款1000元并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1、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每处罚款500元。

32、混凝土喷射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或作业规程规定值的,每处罚款1000元。

33、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4、巷道贯通作业不符合规程规定(炮掘巷道20m,综掘巷道50m)或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

35、巷道维修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36、巷道支护性能下降,支护失效严重,未及时维修处理或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并立即停止掘进作业,进行维护。

37、掘进工作面不得有积水(长5m,深0.2m),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38、砌碹浇筑的井巷工程,由于支护不到位拉裂破坏,造成安全隐患的,每处罚款500元,性质严重的,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9、每月由矿配合公司或由生产办汇同本安办、地测站及施工单位对当月进尺验收,对验收中不合格的巷道扣除进尺,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40、公司来我矿检查,针对掘进工程质量所有罚款均有施工单位承担。

41、支护材料管理中,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罚款1000-10000元。

、月度支护材料未按规定报生产办审核的;

、施工单位领取支护材料未按规定报生产办审核的;

、入井材料未填取入井材料清单并报生产办验收的;

、月度验收时,不积极主动配合生产办进行支护材料盘点的。

42、班组验收管理中,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罚款200-2000元。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报验班验收记录的;

、施工单位现场未进行锚杆(索)挂牌管理的或挂牌管理混乱、标识不清的;

(3)、班报验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弄虚作假的。

43、顶板离层监测未按要求架设、观测及未按要求填写记录的或记录填写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

44、未对巷道定期检查的,月度验收的巷道,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按对应条款处理。

45、工作面未按规定备用支护材料的,罚款1000元。

46、发生顶板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罚款500-5000元。

第十章   其   他

1、本制度中内容有低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文件规定的,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文件规定内容冲突的,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

2、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工作天府公司总工办和安全监察部煤矿。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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