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法律文书课是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及专科阶段的一门必修或选修的专业基础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该大纲主要针对开放本科学生,其他类学生以此为参考。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性。本课程既是一门应用写作课,课程讲述的写作知识必须符合一般的写作规律,同时它又具有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而且这些法律的特定要求既涉及程序法又涉及实体法,因而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二是实用性。从事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其中有的是启动法律活动的手段,有的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有的是法律活动的实录。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三是技能性。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法律文书的各种写作知识,而且要求学生不断提高其实际操作的技能:在掌握了文书写作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到能用会写。因此,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也应把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学生的主要内容。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
法律文书是一门综合性特点十分突出的课程,必须特别注意其与其他紧密相关课程的衔接与配合。从大的方面说,它既与写作知识课有密切的关系,又与各门法律课程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它不是在本课程中系统地讲授写作规律知识,而是要以写作规律知识为指导,来讲授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另一方面,它也不是专门地讲授某门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在相关的问题上按照法律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写作上,应特别重视程序法对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因为各种法律文书多半是各种法律程序法的相应产物。但是涉及相关的实体法时,也必须遵循实体法对文书写作内容的规定。正是基于上述情况,所以法律文书课程的安排,一般应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并具备了一定的写作能力的条件下,再来学习法律文书课程,如此,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也才能达到考试的理想要求。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任务及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2、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集中精力指导学生学习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要求学生逐步达到能用会写常用法律文书的程度。
3、要处理好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三者的关系。为此应引导学生善于把法律文书的总论部分和文体分论部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总论成为文体分论的理论概括和指导,文体分论又成为总论的演绎和具体说明。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
4、在引导学生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和要领的基础上,切实注意指导学生实际的操作和演练。根据本课程安排的写作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实际运用,并逐步达到会写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
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系统讲授课程的知识和指导学生实际进行写作演练两方面,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文书的总论知识和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地方电大应在组织学生收听收看音像教材的基础上,聘请一定的熟悉法律文书的教师进行必要的面授辅导。
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时,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知识层次要求,以文字教材为基本内容进行辅导,并应注意对学生的写作练习给以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指导,要避免单纯的重复文字教材的内容,而忽视对学生写作练习的指导。
2、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在教学点的统一组织和辅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司法实践的形式,进行一次实际的法律文书写作练习;条件不允许的地方,可以进行课堂上的写作练习。
3、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司法实际部门的不同,分别安排三至四次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除最后一次可以参加司法实践的形式进行练习外,一般以提供一定的案件实例素材,要求学生写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案件实例素材,附于文体分论的各主要章节之后。
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根据本课程的内容特点,学生对课程内容所应达到的学习层次,可分为记忆和了解、领会和掌握、能用会写三个层次。对于一般原理和概念、功能,要求达到“记忆和了解” ;对于简单而较次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要求达到“领会和掌握” ;对于重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要求达到“能用会写” 。
第二部分 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
一、学时分配
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54学时,包括指导学生写作练习的学时。3学分。
各部分内容学时分配如下表:
序号 | 教学内容 | 课内学时 | 录像学时 | 录音学时 |
1 | 第一章法律文书总论 | 6 | 4 | |
2 | 第二章机关的法律文书 | 7 | 1 | |
3 | 第三章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 | 8 | 1 | |
4 | 第四章人民的法律文书(上) | 6 | 1.5 | |
5 | 第五章人民的法律文书(下) | 6 | ||
6 | 第六章监狱的法律文书 | 4 | 1.5 | |
7 | 第七章律师实务文书 | 6 | ||
8 | 第八章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 4 | ||
9 | 第九章笔录 | 3 | ||
10 | 第十章法庭演说词 | 4 |
二、媒体的选择与使用
1、 本课程的教学媒体包括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
2、文字教材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它全面、系统地讲授法律文书基本写作原理(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总论部分主要包括法律文书的总的概念、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文体分论部分包括各种法律文书的具体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及写作方法。
3、文字教材分为主教材和参考资料。主教材应采取“合一式”, 将课程教学内容和自学指导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参考资料应选取有关实际文书,以增强学生对文书制作的感性认识。
4、音像教材主要起辅助作用,包括录像教材和录音教材。课程总论部分为统领整个课程教材的纲领性内容,应采用录像教材,借以明确课程的根本性质、特点和总的写作原则,也有引起学生重视该课程的重要意义。课程文体分论部分(第2章到第10章)具体讲授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律师以及个人所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应制作一部分录音教材,供学员收听。
三、教学环节
1、教学与辅导: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自学教材内容为主,教师通过面授、函授、电话、电视直播课堂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教师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应以文字教材为主要内容和基本依据,凡与教材不符之处,以教材为准。
2、平时作业: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平时作业。平时作业成绩计入课程考核的总成绩之中,占总成绩的15%。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在组织学生参加司法实践活动的练习写作这一重要环节中,辅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以有效地指导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练习。
3、课程结业考试:在学完本课程的内容后,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命题时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5%。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 总 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沿革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二、中国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变化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标题前带★者,为本课的教学重点章节,下同)
一、主旨的鲜明性
二、材料的客观性
三、内容的法定性
四、形式的程式性
五、解释的单一性
六、实施的强制性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三、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考核法律人材的重要内容
五、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五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制作,突出主旨
二、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2、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5、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8、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四、据法说理,分析有力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五、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
2、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教学重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要求
1、从总体上了解法律文书的性质、概念、特点、学习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2、从宏观上了解并掌握法律文书共同的写作基本要求,为今后学习各种法律文书的具体写作知识和要领打下基础。
第二章 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侦查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
一、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1、概念、功能
2、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注:下列章节中的各种表格均讲授上列两项内容。为节省篇幅,只列表格名称,不再重述具体讲授内容。
★二、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1、概念、功能
2、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注:下列章节中的各种文书均讲授上列两项内容。为节省篇幅,只列文种题目,不再重述具体讲授内容。
三、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第三节 强制措施文书
一、呈请拘传报告书和拘传证
二、取保候审决定书和保证书
三、监视居住决定书和委托书
★ 四、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 五、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 六、通缉令
第四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一、呈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二、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第五节 侦查终结文书
★一、起诉意见书
二、撤销案件通知书
第六节 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一、补充侦查报告书
二、要求复议意见书
★三、提请复核意见书
教学重点
立案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通缉令,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机关侦查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检察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检察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检察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
★一、立案决定书
二、补充立案决定书
三、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第三节 强制措施文书
★一、批准逮捕决定书
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三、逮捕决定书
四、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第四节 刑事案件起诉、出庭文书
★一、起诉书
★二、不起诉决定书
★三、公诉意见书
第五节 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文书
一、纠正违法通知书
二、通知立案书
★三、刑事抗诉书
★ 四、民事抗诉书
★ 五、行政抗诉书
六、提请抗诉报告书
第六节 复议、复核案文书
一、复议决定书
二、复核决定书
三、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
四、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刑事赔偿决定书
教学重点
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检察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检察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四章 人民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刑事判决书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三、再审刑事判诀书
第三节 刑事裁定书
★一、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二、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教学重点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五章 人民的民事、行律文书——裁判文书(下)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裁判文书
★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三、再审民事判决书
★四、民事调解书
五、民事决定书
★六、民事裁定书
第三节 行政裁判文书
★一、行政判决书
二、行政裁定书
教学重点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行政判决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民事、行政裁判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民事、行政裁制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六章 监狱法律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监狱(含单位)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监狱常用法律文书
一、罪犯入监登记表
★二、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
★三、监狱起诉意见书
★四、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
五、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
六、罪犯奖惩审批表
七、罪犯评审鉴定表
八、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九、罪犯出监鉴定表
教学重点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监狱常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七章 律师实务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律师实务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诉状类文书
★一、民事、行政起诉状
二、民事、行政上诉状
★三、民事、行政答辨状
四、民事、刑事自诉反诉状
五、民事再审申请书
★六、刑事自诉状
★七、刑事上诉状
八、申诉书
第三节 其他常用法律文书
一、申请书
二、委托书
三、遗嘱(代书)
教学重点
民事、行政起诉状,民事、行政答辨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律师实务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八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仲裁文书
一、概述
二、仲裁协议书
★三、仲裁申请书
四、仲裁答辨书
五、仲裁反诉书
六、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七、仲裁裁决书
八、仲裁调解书
第二节 公证文书
一、概述
二、公证申请书
★三、几种常用的公证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方法
教学重点
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几种常用的公证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九章 笔 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笔录的概念、功能
二、笔录的分类和写作的共同要求
第二节 常用的笔录
★一、现场勘查笔录
二、侦查实验笔录
★三、讯问笔录
四、调查笔录
★五、法庭审理笔录
六、评议笔录
七、执行死刑笔录
八、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教学重点
现场勘查笔录、讯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的笔录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笔录的概念、功能、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第十章 法庭演说词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辨护词
一、辨护词的概念、功能
二、辨护词的结构、基本内容
三、辨护词论证的主要问题和论证方法
★第二节 代理词
一、代理词的概念、功能
二、代理词的结构、基本内容
三、代理词常用的论证方法
教学重点
辨护词、代理词。
教学要求
1、 全面了解法庭演说词的主要类型。
2、了解并掌握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功能、主要论证的问题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