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
工业软化水(除盐水)经过除氧泵进入除氧器进行除氧,除氧水由给水泵输入省煤器预热然后进入汽包,除氧水通过下降管进入蒸汽发生器,除氧水吸收热量变成饱和蒸汽水,饱和蒸汽水再经上升管进入汽包,在汽包里进行水汽分离,形成165℃、0.8MPa的饱和蒸汽,其中一小部分蒸汽送至除氧器,其余蒸汽将输送至总管网进行下道工序。
二、系统构成
余热锅炉由蒸气发生器、省煤器、汽包、上升管、下降管、汽水管路阀门以及配套辅机组成。配套辅机包括锅炉钢构平台扶梯防雨棚、软化水箱、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锅炉给水泵、除氧泵、热力除氧器、磷酸盐加药装置、取样冷却器、排污扩容器、烟道系统等,以及配套电气系统。
1.蒸汽发生器
热流体的热量由翅片换热管传给放热端水套管内的水(水由下降管输入),并使其汽化,所产汽水混合物经蒸汽上升管到达汽包,经集中分离以后再经蒸汽主控阀输出。这样由于热管不断将热量输入水套管内的水,并通过外部汽—水管道的上升及下降完成基本的汽—水循环,达到将热流体降温,并转化为蒸汽的目的。
2.省煤器
热流体的热量由翅片换热管(热管)传给放热端水套管内的水,水吸收热量,使热流体降温,使套管内的水由欠饱和态达到相应压力下的饱和态,再进入汽包内参与自然(或强制)循环过程。使热流体降温,达到预期的效果。
3.汽包
汽包两端相配椭球形封头,并设有人孔装置。筒体和封头的材料均为245R。汽包通过两个支座(一个活动支座,一个固定支座)搁置在钢架梁上。汽包内部主要是进行饱和蒸汽水的汽水分离过程,分离出的蒸汽由蒸汽管道外送并入总管网,分离出的饱和水经由下降管回到蒸发器再次产蒸汽。汽包内设有加药管、连续排污管、紧急放水管、再循环管。底部为集中下降管。在汽包上还设有远传,双色水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2个等装置,以供锅炉运行时监督、控制用。
4.锅炉给水泵、除氧泵
水泵扬程除满足系统压力外,还要克服水柱爬升高度及沿程阻力,水泵电机为变频电机,通过变频自动供水。锅炉系统的锅炉给水泵及除氧泵均采用一开一备。
5.热力除氧器
热力除氧器是预热锅炉必备的设备,其主要功能为降低锅炉供水中的含氧量,使之达到标准(104℃、溶氧量≤7μg/L),以保证预热锅炉和整个系统的金属部件在高温下不发生过度的氧化腐蚀。
6.全自动软化水装置
软化水装置采用全自动制水装置,主要利用阳树脂对锅炉水进行软化,让阳树脂吸附水中的钙、镁离子,降低水的硬度。出水硬度达到《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要求。
7.磷酸盐加药装置
在炉水中成碱性的条件下(PH值9-11的范围内),加入磷酸盐溶液,是炉水中磷酸根维持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水中钙离子便与磷酸根反应成碱式磷酸钙(也称水花磷灰石),少量镁离子则与炉水中的硅磷根生成蛇纹石。碱式磷酸钙和蛇纹石均属于难溶化合物,在炉水中呈分散、松软状水渣,易随锅炉定期排污排除锅炉,不会粘附在受热面形成二次水垢。但当炉水中磷酸根加入量较多时,镁离子便与磷酸根离子结合生成磷酸镁,磷酸镁在高温水中溶解度很小,能粘附在受热面,转化成松软的二次水垢,因此炉水中应维持一定的磷酸根浓度,使其既能起到防垢的目的。
8.取样冷却器
取样冷却器用于此套余热锅炉内汽水化验取样冷却,余热锅炉系统中的水大都温度较高,而高水温不便于取样,也不便于测定,在取样中应加以冷却,所以要把取样点的样品引进取样冷却器进行冷却,一般要求保证流量在500-700mL/min时,样品能冷取到30-40度以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DL/T 457—91的标准。
9.排污扩容器
排污扩容器作用为排污系统的主要设备。在汽包的盐段设连续排污,在蒸发器、省煤器的下联箱设定期排污,排去适量的锅炉污水以确保蒸汽品质。将定期排污、连续排污连至连排扩容器集中处理。
10.支架、平台扶梯、防雨棚
由于设备比较重且具有一定高度,为支撑设备和方便检修维护,设备用支架支撑,并辅以平台和爬梯等。
本体钢架采用全钢结构,按七度地震烈度设防。主钢架采用H型钢或方钢制成,采用桁架式结构。考虑减少占地面积,本体钢架将支撑整台锅炉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允许载荷以及风载、地震等载荷,并将其平稳地传递至地面基础,确保锅炉在允许载荷范围内长期安全可靠的运行。平台、框架与锅炉本体换热器支撑框架相互支撑。
11.烟道系统
余热锅炉进口烟道与原有余热锅炉进口管道、余热锅炉出口烟道、烟道阀等对接。焦化炉主烟道取气烟道、烟气进口管道和余热锅炉出口烟道均采用钢制密封壳体形式,烟气进口管道采用外部保温结构,保温层外部设置彩钢板保护层。
三、安装
(一)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1)施工图纸会审完毕,会审中存在的问题已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2)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经相关部门、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会审合格,施工安全作业票办理完毕。
(3)全面检查吊车,吊车更换工况后负荷试验合格,并检验双机吊装时吊钩的起升速度,确保双机吊装时两钩的提升保持一致。
(4)工作区域及现场地面必须保证地面的坚实、牢固和平整度。并按照要求铺好路基板。
(5)施工作业工机具准备齐全并检验合格。
(6)作业前对参加该项目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交底与被交底人员进行签字留底。
(7)质控、质检对焊缝等检查均合格。
(8)《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已检查填写完毕,符合大型吊装条件。
2.作业人员配置及其资质证件
作业人员包括:班组长、焊工、铆工、管工、架子工、吊车司机、技术员、质检员和安全员等,以上人员持证上岗,证件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3.作业工机具及仪器仪表
作业工机具包括:汽车吊、平板车、电焊机、割、倒链等。
仪器仪表包括:水平仪、经纬仪、卷尺、画规等。
工机具和仪器仪表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定期进行检修。
4.施工材料及设备
施工材料包括:钢丝绳、绳扣、卡环、麻绳等。
材料施工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做好易损、易坏件的备品工作。
5.工序交接
对各个预制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并且做好记录,包括:几何尺寸、腹板垂直度、扭曲度、表面的摩擦程度以及划线情况等。
(二)安装
1.施工顺序
锅炉部件开箱检查清点——基础验收放线——钢架调校组对焊接——钢架及平台扶梯安装——锅筒、集箱安装——蒸发器、省煤器安装——烟道组对焊接——本体管路及附属管路安装——防雨棚安装——锅炉整体及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吹扫——护板安装保温——煮炉——试运行。
2.管理组织网络
3.主要部位施工方法
(1)钢架安装
1)钢架基础检查验收、划线:
①钢架开始安装前,会同业主、土建等单位对基础进行复查,基础及其预埋钢板的施工质量应符合锅炉基础详图的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如下: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 20 |
平面外形尺寸 | ±20 |
不同平面的标高 | -20~0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柱子间距 | ≤10m | ±1 |
>10m | ±2 | |
柱子相应对角线 | ≤20m | 5 |
>20m | 8 |
根据锅炉设计图纸,按照《锅炉钢结构的制造和装配公差》第4.6条针对立柱的条款,对钢架各立柱进行检查校核,若钢架立柱偏差过大而需要调校时,应交由制造厂负责处理。
3)钢架立柱对接、组合件连接及吊装
在锅炉基础侧地面宽敞位置搭设立柱、梁与拉杆组合用临时钢平台,并将平台找正。平台搭设时应考虑吊装方便。
4) 吊装
①吊装顺序:先吊装靠能够与现有构筑物连接固定的组合件,再吊装其他组合件。
② 吊装机具:不同吨位吊车配合吊装。
③ 临时固定:设法在原有建构筑物对应位置与立柱间设置拉杆,拉杆两端焊接正反调节螺杆。立柱之间亦焊接带正反调节螺杆的拉杆临时固定。
5)左右侧横梁拉杆安装:
在钢架各立柱利用经纬仪前后左右向找正并固定后,即可安装横梁拉杆。安装拉杆时,锅炉右侧拉杆均可全部安装完,另一侧则需考虑省煤器、蒸发器的吊装通道而不能全部连接,具体情况安装时交底。
6)各层平台安装:
锅炉有多层层平台,各层平台从下至上在钢架上组装。
7)钢架组合焊接固定注意事项:
①钢架组合必须保持垂直,无扭曲、弯曲现象,牛腿焊接位置准确。
②顶板框架主次梁组合时,要求大梁表而平整,标高正确。大梁与次梁的对接时应考虑焊接收缩量,大梁间距可适当放大2~4mm。
③钢架及顶扳的焊接必须由合格焊工施焊,不得漏焊或降低焊缝高度。
④ 在组合过程中,要仔细考虑,安排好组合顺序,注意现场有效的位置方向,以免安装时矛盾。
⑤平台扶梯的安装,在不影响吊装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随钢架安装到位,以利上下施工作业。
⑥临时拉杆、上下爬梯及栏杆的焊接必须牢固可靠。
⑦钢架立柱组合件起吊时,应上下两处同时抬空,主吊在上部吊点,副吊主要防止钢架立柱底部在地面拖拉,主钩缓慢地将组件吊直,在扳直过程中,始终保持吊车的吊钩垂直,当组件即将呈垂直状态时,应先用绳索拉住,防止组件吊空的瞬间,大幅地摆动而产生意外。
⑧钢架及顶板等全部构架找正后,将立柱底部基础预留钢板与钢柱底板焊接固定,柱脚四周钢筋加热后使之紧贴钢架立柱脚底板及柱面并焊接。待汽包、蒸发器、省煤器等锅炉大件吊装到位后,即可进行钢架基础的二次灌浆。
⑨锅炉钢架安装允许偏差见下表,安装时及时做好记录。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表:
检 查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柱脚中心与基础划线中心 | ±5 |
立柱标高与设计标高 | ±5 |
立柱相互间标高差 | 3 |
各立柱间距离 | 间距的1/1000,最大不大于10 |
立柱垂直度 | 长度的1/1000,最大不大于15 |
各立柱上、下两平面相应对角线 | 长度的1.5/1000,最大不大于15 |
横梁标高 | ±5 |
横梁水平度 | 5 |
护板框架与立柱中心线距离 | ±5、0 |
顶板标高 | ±5 |
大板梁的垂直度 | 立板高度的1.5/1000,最大不大于5 |
平台标高 | ±10 |
平台与立柱中心线相对位置 | ±10 |
1)运输工作
安装单位在把锅筒、管子运往现场时需注意下列几项:
a、载重车辆、起吊设备、捆扎所需的钢丝绳、卷扬机等都需要足够的载重能力,并应合符合技术规范;
b、用钢丝绳起吊锅筒时,禁止在管孔中穿过或绕在短管上,钢丝绳与锅筒外壁接触处应垫以木板或麻布,以防损坏锅筒表面;
c、锅筒放置时,下面应垫以枕木,勿使锅筒外壁与地面接触和摩擦,以防损坏锅筒表面;
d、管子堆放时应以枕木垫平,管子和管子间以木板隔开,以防压扁损坏管子。
2)锅筒、管子的检查和校正
①检查锅筒、集箱表面和短管焊接处有无裂纹、撞伤等缺陷;
②对膨胀锅筒,膨胀前管端与管孔均应清除表面油污,并打磨至发出金属光泽,打磨后不得有纵向沟纹,管子胀接端装入管孔后应尽快进行胀管防止污物进入或生锈;
③找出锅筒两端水平和千锤中心线的标记,并检查其标记位置是否正确,必要时应根据管孔中心线重新标定或调整;
④管道在安装前应做全面检查,检查工作在管子校正台上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a.管子外表面不得有重皮、裂纹、严重锈蚀压扁等缺陷,当管子外表面有沟纹、麻点等其它缺陷时,缺陷深度不应使管壁厚度小于公称厚度的90%;
b.直管的弯曲度每米内不应超过1mm,全长内不应超过3mm,直管的长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c.弯曲管的外形偏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弯曲管的外形偏差
项 次 | 项 目 | 数值不应超过(mm) |
1 | 管口偏移(△a) | 3 |
2 | 管段偏移(△b) | 5 |
3 | 管口间水平方向距离(m)的偏差 | ±2 |
4 | 管口间垂直方向距离(n)的偏差 | +5 -2 |
弯曲管平面的不平度
长度l(mm) | ≤500 | >500~1000 | >1000~1500 | >1500 |
不平度a(mm) | 3 | 4 | 5 | 6 |
f.锅筒就位时必须根据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正确留出热膨胀间隙,支座内的零件在组装前应经检查,组装时不得遗漏,并应正确定位;
g.在组装锅筒内部装置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检查零件的数量及质量,组装应严密,连接应可靠。
3) 锅筒、管道安装质量
当锅筒就位后,应根据纵向和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线对锅筒位置进行测量,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锅筒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
1 | 主锅筒的标高 | ±5 |
2 | 锅筒纵向和横向中心线与安装基准线的水平方向距离 | ±5 |
3 | 锅筒全长的纵向水平度 | 2 |
4 | 锅筒全长的横向水平度 | 1 |
1)锅炉下降管及顶部连接管、汇汽管等本体管道的安装必须按图纸要求进行,焊接按锅炉施工方案的要求施焊,从管子对接坡口、间隙、错口量、焊丝焊条选用、焊接工艺参数、焊工自检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焊接质量。随锅炉供应的阀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逐个进行水压试验,主汽阀等合金钢材质阀门按规范要求进行光谱复查。
2)附属管路
锅炉本体的定排、连排、取样、加药、和安全阀排汽等管道及阀门,管路应根据现场情况布置,要求管路布局合理,走线短捷,不影响通道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和检修,注意介质流向。支架安装正确,热介质管道能自由膨胀,不妨碍锅炉其他部件的热位移。
(4)水压试验
1)试压范围
从给水操纵台至主汽阀,包括省煤器、汽包、顶部连接管、下降管、紧急放水管、定排及连排管、汇汽集箱等均属于锅炉保温前的水压试验范围。
2)应具备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① 锅炉本体及有关管道已按图纸安装完毕,受热面焊缝经检验合格,试验范围应封闭的安全阀、汽包上的部分一次阀门、汽包人孔等已可靠封闭。
②试压范围内的场地和设备管道均已清扫干净,道路畅通,照明充足,试压泵、临时排水管道等已安装到位。
③ 水压试验前,参加试验的人员应学习锅炉工艺流程,熟悉各自检查操作程序,责任落实到个人。
3)试压操作
①进水前打开汽包顶部排空阀,排尽炉内空气;
②进水满炉后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初检,确认无泄漏和异常后开始升压;
③升压速度控制在每分钟0.3MPa以内;
④升压至试验压力后,稳压20分钟,降至工作压力全面检查;
⑤合格标准: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无破裂、变形及漏水现象;
⑥水压试验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并及时放水,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开始锅炉的保温工作。
四、调试培训
(一)煮炉
1. 煮炉的加药配方:
药 品 名 称 | 加 药 量 (kg/m³水) | |
铁 锈 较 薄 | 铁 锈 较 厚 | |
氢氧化钠 (NaoH) | 2~3 | 3~4 |
磷酸三纳 Na3PO4·12H2O | 2~3 | 3~4 |
(2) 可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其数量为6kg/m³水。
2. 加药时,炉水应在低水位(低于上锅筒中心线)煮炉期间,锅炉应保持在高水位。
3.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天,煮炉末期应使锅炉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如在较低的锅炉压力下煮炉,则应适当地延长煮炉时间。
4. 煮炉时间,应定期从水冷壁下集箱取样分析,当炉水碱度低于45毫克当量/升时,应补充加药。
5. 煮炉完毕后,应清除锅筒集箱内的沉积物,冲洗锅炉内部和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等,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
6. 煮炉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
(2) 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二)严密性试验
煮炉合格,整体安装结束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密封试验:
1. 加热升压至0.3~0.4MPa,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和其它连接部分的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2. 继续升至工作压力,进行下列检查:
(1)各人孔、手孔、阀门和法兰片等处的密封性。
(2)锅筒、集箱、管路和支架等的膨胀情况。
3. 上述项目检查合格后,应进行安全阀的调整,调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锅炉的安全阀应按表中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整和校验。
锅炉工作压力(MPa) |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MPa) |
汽包 0.8Mpa | 0.85Mpa |
除氧器 0.02MPa | 0.098MPa |
连排扩容器 0.2Mpa | 0.4Mpa |
1)、系统启动前应检查的内容:
1、软化水(除盐水)管道正常供水,将软化水(除盐水)送入水箱,及时检查水箱液位,保证有足够的水供给除氧器、汽包及蒸发器。
2、水泵应处于正常状态并经试运转,管路、阀门及附件应处于正常状态,阀门开关灵活。
3、整体系统管线内应通畅。
4、开启水泵进出水阀,开启除氧器、汽包的进水阀、排汽阀,关闭除氧器、汽包及蒸发器排污阀和低点放水阀。
2)启动除氧泵
启动除氧泵给除氧器上水,上水应缓慢进行(利用给水泵变频控制),保证除氧器液位在正常值(液位80%)。
3)启动给水泵
启动给水泵给汽包进水,上水应缓慢进行(利用给水泵变频控制),系统从无水至水位达汽包水位的55%处。
(四)系统升压
1、焦炉烟气进余热回收装置至并汽的时间一般为2~3小时。
2、系统的升压应控制焦炉烟气量及烟气温度,其升压速度不大于每分钟0.3MPa。
3、当汽压升至0.1~0.2MPa时应冲洗玻璃水位计;当气压升至0.2~0.3MPa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
4、当汽压升至0.3~0.5MPa时,检查入孔、手孔盖和阀门法兰等是否渗漏,如有此现象应坚固相关的螺栓螺母,同时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有无泄漏。
5、当汽包内汽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汽包内是否有残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6、安全阀调整
(1)安全阀在初次通气投入运行时应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调整压力级,开启压力按《蒸汽系统安全监察规程》进行。
(2)所有安全阀校验后应加铅封,不随随意调整压力级。
(3)在校验安全阀时,锅内水位应较平常略低,但须准备在安全阀开启后水位下降时随时给水,检验完毕后应无漏汽和冲击现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安全阀上的控制杆。
(5)安全阀未校验前压力容器禁止投入生产运行。
(五)系统供汽
1. 当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开始供汽时,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
2. 当汽压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应将主汽阀稍微开启进行暖管,同时应将外管道上的疏水阀全部打开将管道内的凝结水排净。暖管时间夏季不少于1.5小时,冬季适当延长。
3. 暖管时应注意外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果异常应停止暖管,消除故障。
4. 待外管路已预热,管路冷凝水减少时,方可开启主汽阀,开启时应缓慢,同时注意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响声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主汽阀开启后,将手轮退回半圈,以免受热锁死。
5. 当需要并汽时,应先将主蒸汽管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打开,排出冷凝水,当通气系统的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气压0.05~0.1MPa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压力与母管中的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
(六)系统正常运行
1. 系统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汽包内水位稳定,蒸汽压力温度正常。
2. 汽包内水位运行时需经常注意锅内水位的变化,锅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55%±5%的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液位计内水位应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计有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3. 运行中液位计应标出指示最高和最低水位明显标记。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如一个水位计损坏,应立即修理。如两个同时损坏,则应立即临时停炉,直到水位计恢复正常方可继续运行。
4. 压力表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压力表弯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以防堵塞。
5. 严禁系统超压运行。
6. 水位的调整
(1)系统水位以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指示为准。系统正常运行时至少要用两只指示正确的只读水位计监视调节汽包水位,系统启、停时电接点液位计(远传磁翻转液位计)可作调整汽包水位的参考。
(2)若系统汽压和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100毫米时,应即检查核对各液位计是否正确,可将给水自动改为手控调节。若给水调节门卡死,则应用给水隔绝门或立即投入给水旁路系统,减少或增加进水量调整系统水位,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迅速修好。
(3)给水自动或手动调整时,均应注意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平衡,并尽量避免给水流量的猛增猛减,在额定蒸发量下给水自动调节应有一定余度,防止事故情况下蒸汽聚集器缺水。
(4)高低水位报警 水位报警应精心调整,须反复试验确实有效后方可投入使用。但运行中系统人员仍需加强对水位计的监视,以防报警器失灵,造成事故。
7. 排污
(1) 系统定期排污应在汽包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2)系统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排污,每次排污以降低系统水位20~50毫米为宜;
(3)如两台或两台以上系统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污时应注意禁止两台系统同时排污。如另一台系统正在检修,则必须将检修中的系统与排污管路断开。
(4)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每根排污管上串装两只排污阀,排污时先将第一只全部打开,然后微开第二只排污阀,待管道预热后再缓慢开启第二只排污阀,排污完毕后先缓慢关闭第一只排污阀,然后再关闭第二只排污阀;
(5)排污完毕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
关闭排污阀一段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排污阀必有泄漏。
(七)停炉
系统停炉一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完全停炉和紧急停炉。
1. 完全停炉,如为了清洁、检查和修理,须将炉水全部放出时,应完全停炉,这种情况属于正常停炉。
2. 紧急停炉,系统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系统水位超出最低水位(连锁控制);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断续下降;
(3)系统水位超过最高水位或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汽包进水;两台循环泵全部停止工作;
(5)液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系统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其它异常情况危及系统安全运行时。
3. 停炉的操作
先降低罩式炉出气,减少直至停止向系统进气,让系统缓慢降温。除氧泵、给水泵及强制循环泵作为系统水循环的动力应始终保持工作,直至系统停止运行方可停止工作。
突然停电情况下,先关闭烟气进口闸阀,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可以采取给水、汽包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汽包压力。当水温降到70℃时,方可把汽包水放净。
五、注意事项
1、超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①汽包超压事故会出现下列现象:
a) 汽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安全阀动作;
b) 超压报警装置动作,发出警告信号。
② 超压事故的处理措施如下:
a) 如果安全阀失灵而不能自动排汽时,可人工启动安全阀排汽,或打开汽包上的放空阀,使汽包逐渐降压;
b) 进行给水和排污,降低汽包温度;
c) 检查汽包超压的原因和本体有无损坏后,再决定停炉或恢复运行。
2、缺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① 缺水事故会出现下列现象:
a) 水位计指示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b)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② 缺水的处理措施如下:
(1)当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验证液位计读数的正确性(如对其怀疑时,必要时与电气人员联系,解除系统各项连锁,冲洗液位计;)注:系统正常生产时,冲洗液位计必须通知电控专职人员,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冲洗操作。
b) 若因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而影响水位时,应手动开大给水泵电机频率,增加给水;
c) 检查所有的排污阀及放水阀是否关闭,是否有泄漏点;
d) 如汽包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应立即停炉。
(2)如果水压力不正常,汽包水位降低时,应检查给水泵,必要时进行倒泵操作。
3、满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① 满水事故会出现下列现象:
a) 水位计指示高于最高安全水位;
b)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c) 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击,法兰处冒汽。
② 满水时的处理措施如下:
(1)当汽压及水压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正常水位上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验证液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b) 若因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的影响而水位升高时,应手动关小给水泵电机频率,减小给水;
c) 如水位继续升高,应开启汽包排污阀。
(2)如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上升,应采取下列措施:
a) 停给水泵。
b) 加强汽包放水,注意水位在水位计中出现。
六、安全运行的管理
1、值班人员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系统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水质化验人员也应坚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
2、锅炉在运行中,应保证汽压、水位、温度正常,做好运行检查和记录,表格的项目见单独附表。
3、锅炉在正式投运前,应对安全阀进行整定与校验,其整定与校验应符合《蒸汽系统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4、锅炉应进行定期检验,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校验。
5、蒸发器本体、汽包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设备状态及技术性能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维护。
6、使用中,其自动控制及连锁保护装置应完好,不应在非保护状态下运行。
7、锅炉水质应符合《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8、较长时间停炉时,应放空整套系统中的软化水,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腐、防冻措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