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左了废旧电池中磷、铁、锂元素回收方法的术语和定义,磷酸铁锂电池的鉴别方法,原辅 料和设备,湿法回收工艺控制条件及要求,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湿法回收磷酸铁锂废旧电池中的铁、磷和锂元素的回收利用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1-2008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T 6678-2003化工样品采样总则
GB 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10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
GB/T 11075-2013工业碳酸锂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293-2011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HG/T4701-2014电池用磷酸铁
HG/T5019-2016废电池中線钻回收方法
HJ 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SBfT 10901-2012废电池分类
YSAT 582-2013电池级碳酸锂
YSfT 744-2010电池级无水氯化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左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湿法回收wet recycl ing
以再利用为目的,对废旧电池进行分类、破碎、分选、浸岀、除杂、提纯等回收处理的方法。
3.2
废旧电池 waste batter ies
失去使用价值或被废弃的电池成品和半成品,包括在电池生产、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 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以及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电芯、报废电芯。
4信息管理和贮存运输
4.1废旧电池及其生产过程中废弃物根据形态不同,按GB/T293-2011的规左进行分类包装、运输、 贮存。
4.2废旧电池报废处理前向回收服务网点上报时间、电池数量、类型和回收企业等信息。
注:具体操作办法可参考《新能源汽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扎
5原辅料和设备
5.1原辅料
原辅料主要包括硫酸、盐酸、、双氧水、氨水、氢氧化钠、碳酸钠等。
5. 2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包括热解炉、破碎机、分选机、搅拌机、电池放电设备、压滤机、反应装宜、贮存装置、 废气处理装宜、废水处理装宜、废渣收集装置等。
6湿法回收工艺控制条件及要求
6.1工艺过程简述
经鉴别为含铁元素、锂元素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需要先放电处理、自然干燥,然后进行热处理,去
除隔膜、电解液、粘结剂等,再通过多级破碎分选铜、铝,对于钢壳电池或软包电池再分选岀不锈钢或 铝塑膜、隔膜等,剩余的正负极材料经浸出、沉淀除杂、萃取提纯得到碳酸锂、磷酸锂、氯化锂等,过 程中产生的铁磷渣、碳渣作为副产品回收。回收得到的碳酸锂、磷酸锂、氯化锂和氢氧化锂用于锂电池 生产的原料,副产品铁磷渣可以再次合成磷酸铁产品,或者回收得到氢氧化铁和磷酸原料。
6. 2工艺流程
湿法回收工艺流程见图1
废旧电池
图1湿法回收工艺流程
6. 3控制条件及要求 6. 3.1鉴别方法
a外观检测法
电池回收企业可根据电池的电子信息、标签、壳体材料、形状、重量、成分等鉴别电池的种类,判 断是否为磷酸铁锂电池。
b元素滴立检测法
标签残缺或从外形无法确认其种类、成分的废旧电池,宜根据以下方法鉴別:取废旧电池的正极片, 滴加盐酸溶液后呈注黄色或绿色,再滴加双氧水后,呈红色,则含有铁元素,判断为磷酸铁锂废旧电池。 6. 3.2放电回收
鉴别后的废旧电池,按照标准SBAT 10901的要求进行分类。对于鉴别后确定是磷酸铁锂电池的, 放电电压<1.5 V后按照本标准制左的方法进行回收。鉴别后不符合的,则做好分类贮存工作,采用英他 相应电池回收工艺。
6. 3. 3热处理控制条件及要求
热处理温度:400 °C〜600 °C:
热处理时间:0.5 h〜2h:
通过热处理除去废旧电池中的隔膜、电解液、粘结剂等,去除率不低于99%。计算方法见附录A 的A」。
6. 3. 4破碎、分选要求
注意安全防护,破碎时宜在氮气氛用中进行:
破碎、分选后电极材料粉粒度小于1 mm;
破碎、分选获得铜、铝元素的回收率均不低于95%o计算方法见附录A的A.2。
6. 3. 5浸出控制条件及要求
浸出溶剂为无机酸(硫酸、盐酸等)和助剂(双氧水等)的混合溶液,其浓度如下:
a) 无机酸(以 H 讣)浓度:0.5 mol/L~3 mol/L:
b) 助剂(以 H2O2计)浓度:1 mol/L〜10 mol/L:
浸出时间:2h〜8h;
浸出温度:60 °C〜100 °C;
固液比:(1:2)〜(1:10);
搅拌速率:50 r/min〜200r/min:
铁、锂元素的浸出率均不低于95%o具体计算方法见A.3。
6. 3.6除杂控制条件及要求
1) 一次沉淀
pH: 1・5~5.0:
除杂温度:60 °C〜95 °C:
除杂时间:0.5 h〜5h;
在沉淀工艺中,铁、磷等沉淀率大于95%以上,具体计算方法见A.3。
2) 二次沉淀
pH: 3.0〜&0:
除杂温度:60 °C〜95 °C:
除杂时间:0.5 h〜5h;
在沉淀工艺中,铁、银、镭、铜、铝等沉淀率大于99%以上。
6.4回收产品要求与处置
6.4.1电池拆解分选后得到的铜粉、铝粉交由冶炼企业回收,铝塑膜、钢壳等包装材料冲洗后交由金属 废品回收企业。
6.4.2正负极粉料浸岀后,得到的碳渣主要是石墨,交由对应的石墨回收企业处理。
6.4.3铁磷渣的处宜工作,方法宜包括但不限于废渣做成建筑填料和生态砖、再次制备磷酸铁回用(产 品应符合HG门'4701-2014)、做成氢氧化铁和磷酸等化学原料。
6.4.4利用湿法回收碳酸锂,金属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0%,碳酸锂纯度达到电池级标准,即:质量分数 鼻99.5%,参照YSAT 582-2013:或工业级碳酸锂,即:质量分数>99%,参照GB/T 11075-2013o此夕卜, 还可以做成氮化锂、磷酸锂和氢氧化锂等化工产品,参照YS/T 744-2010o锂元素回收率具体计算方法 见 A.4。
6.4.5回收得到的产品,包装上需标有“电池回收材料”等字样。
7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
7.1从业的回收人员在进行生产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并通过上岗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明。
7.2企业在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离子排放浓度应符合GB 78的要求。
7.3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GB 5085.7的规左进行鉴别,并符合下列规左:
a) 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按GB 18597和HJ 2025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 位进行处理;
b) 经鉴别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GB 18599的要求执行。
7.4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经处理后符合GB9078、GB 13271和GB 16297的要求。
7.5回收处理企业厂界噪声符合GB 12348的要求。
7.6回收处理作业区在配备通风管道、排气、吸尘和贮存装置的厂房内进行。
7.7处理设备和容器具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于大型压力容器等设备做好泄期检査。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计算方法
A. 1热处理隔膜、电解液、粘结剂等去除率计算
热处理隔膜、电解液、粘结剂等去除率以讣,按公式计算:
(A」)
式中:
—热处理后废旧电池经400 °C〜600 X?灼烧后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热处理后废旧电池未经灼烧的质量,单位为克(g);
A.2铜、铁、铝元素回收率的计算
铜、铁、铝元素回收率以计算,按公式计算:
(A.2)
式中:
——1吨废旧电池经破碎、分选,回收的金属元素i的质呈:的数值,单位为克(g):
——1吨废旧电池中金属元素i额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A」铁、磷、锂元素浸出率的计算
铁、磷、锂元素浸岀率以计,按公式计算:
(A.3)
式中: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经酸溶浸岀液中金属元素j的浓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升(g/L):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经酸溶浸岀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升(L);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中金属元素j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注:j代表铁、磷、锂元素。
A.4铁、磷、锂元素回收率的计算
铁、磷、锂元素回收率以计,按公式计算:
(A.4)
式中: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经除杂、提纯处理后溶液中金属元素j的浓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升
(g/L):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经除杂、提纯处理后得到的纯化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升(L):
——1吨分选后废电极材料中金属元素j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注:j代表铁、磷、锂元素。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废旧电池、废电极材料中金属元素含量按下表的方法进行测左:
序号 | 目标金屈 | 测试方法 | 标准編号 |
1 | 铝 | 铝测定通用方法 | GB/T 9734 |
2 | 快速电解ICP-AES补差法 | SN/T 1863 | |
3 | 铁 | 磷隈饮中铁含虽的测定铁还原后用重馅酸钾滴定的方法 | HG/T 4701-2014 |
•1 | 磷 | 磷酸诜中磷含址的测定啖钳拧酮沉淀法 | HG/T 4701-2014 |
5 | 锂 |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氮化锂中钙、镁、俐、铅、锌.银、 徐、镉、铝量的测定方法 | GB/T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