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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7—2002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 |||||||||||||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建设)单位 验 收 记 录 | |||||||||||
主 控 项 目 | l | 天沟、檐沟排水坡度 | 设计要求 | ||||||||||
2 | 防 水 构 造 | (1) | 天沟、檐沟 | 第9.0.4条 | |||||||||
(2) | 檐口 | 第9.0.5条 | |||||||||||
(3) | 水落口 | 第9.0.7条 | |||||||||||
(4) | 泛水 | 第9.0.6条 | |||||||||||
(5) | 变形缝 | 第9.0. | |||||||||||
(6) | 伸出屋面管道 | 第9.0.9条 | |||||||||||
施 工 单 位 检查评定结果 | 专业工长(施工员) | 施工班组长 |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 收 结 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说 明
040104
040204
040303
040404
主控项目:
1.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汁要求。用水牛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天沟、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②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⑧涂膜收头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④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2)檐口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铺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采取满粘法。
②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⑧涂膜收头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④檐口下端做出鹰嘴和滴水槽。
(3)水落口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②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④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4)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铺贴泛水的卷材采取满粘法。
②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上,压顶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做防水处理。
③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处理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做防水处理。
④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5)变形缝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②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⑧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④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6)伸出层面管道的防水构造要求:
①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
②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mm×20mm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⑧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
④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平瓦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207—2002
0404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 ||||||||||||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施 工 单 位 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建设)单位 验 收 记 录 | ||||||||||
主 控 项 目 | 1 | 平瓦及脊瓦质量 | 设计要求 | |||||||||
2 | 平瓦铺设 | 第7.1.5条 | ||||||||||
一 般 项 目 | 1 | 挂瓦条、铺瓦质量 | 第7.1.6条 | |||||||||
2 | 脊瓦搭盖 | 第7.1.7条 | ||||||||||
3 | 泛水做法 | 第7.1. | ||||||||||
施 工 单 位 检查评定结果 | 专业工长(施工员) | 施工班组长 |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 收 结 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说 明
04040l
主控项目:
1.平瓦及其脊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2.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观察与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平整、牢固;瓦面平整,行列整齐,搭接紧密,檐口平直。有关尺寸应符合第7.1.3条规定。
观察检查。
2.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斜脊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观察或手扳检查。
3.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并应符合第7.1.2条有关规定。
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