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
复议、应诉
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
结 果
执法文书归档备案
处 罚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告知权利
签 字
当事人、检查人员签字
复 核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复核
检 查
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告知当事人
表明身份
执法人员两人以上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叶县质监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一般程序)
立 案
受理举报或经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填写《立案审批表》,批准后立案
复议、应诉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出诉讼
处 理
1、当事人审核《听证笔录》,并签字或盖章;2、主持人制作《听证会报告书》
听 证
1、主持人宣布开会;2、调查人员介绍案件及拟处理意见3、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质证和申辩4、主持人询问5、当事人询问代理人最后陈述
受 理
在举行听证会七日前送达《听证通知书》
申 请
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当事人有权要求组织听证,当事人收到告知书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结 案
填写《结案审批表》,一般案件应在3个月内结案
执 行
《行政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当事人不服的,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不影响执行,当事人拒不执行又不起诉、不申请复议的,申请强制执行
送 达
送达行政相对人,明确告知如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出行政诉讼
决 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部门负责人对审委会意见进行审核,签发行政处罚决定
告 知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给予的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听证权利
审 查
经审委会全面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由案件承办机构补证或纠正
调 查
1、不得少于两人;2、主动出示执法证;3、调查收集证据制作相应文书;4、取证时可采取抽样取证或证据保全措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