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 | 使用(作业)地点 | 起止日期 | 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 | |||||||
| 业务审批部门 | 项目类别 | 申请部门安全监护人 | ||||||||
| 参 加 作 业 人 员 | 针 对 性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
| 姓 名 | 身 体 状 况 | 一、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任何人上班前、上班中不得喝酒,工作时不准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围丝巾等,做好自身防护。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三、在生产中(工作)过程中,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四、消防栓、电气开关箱,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并要保持通道畅通,操作者方便。 五、一切电气设备的拆装、检查、修理都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乱动。严禁无停电牌作业! 六、登高作业,在2米及其以上,必须执行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登高。 七、各种设备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闸要灵,坑有盖,危险物品,危险物件,危险场地要设挡板,防护措施齐全。 八、搬运重物,如设备、机件、工具、材料必须有一人指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好,传递机件、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能扔甩,以免伤人及损坏工具设备。、 | ||||||||
| 单 位 安 全 责任人意见 | 月 日 | 业务部门 意 见 | 月 日 | |||||||
| 生产安全部 意 见 | 月 日 | 公司 意见 | 月 日 | 完工 验收 | ||||||
第三联:生产单位留存 第四联: 执行完成后反馈生产安全部存档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