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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5-09-25 23:15:20 责编:小OO
文档
各村(社镇)、镇直各单位:

    《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会和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0〕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村(居)为本辖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发挥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镇别对待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改居社居委和中远郊行政村等不同镇域,鼓励、支持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大胆创新,敢于突破,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不搞“一种模式、一刀切”。

4、坚持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的街镇和村(居)作为示范点,强力推进,形成典型,同时坚持以点促面,带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5、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绿化大会战、和谐社镇和文明镇村建设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成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容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保洁站(办),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集镇整治

全面清理“十乱”,即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摆摊设点、乱涂写张贴、乱设招牌广告。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道路沿线的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疏浚河道沟渠和下水管道,清掏淤泥杂物,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整治骑路经营,完善市场设施,规范集贸市场。

2、道路沿线整治

全面清理环境,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规范乡村店招牌设置;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加强对马路边、河道边、坝埂上等处毁绿种菜、开荒种菜现象的管理。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组建专业保洁队伍

按照城市社镇管理要求,加强农村专业保洁队伍建设。

建立村(居)级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村(居)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居)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居)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乡村旅游景镇、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条件的村(居)要推行村(居)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提高保洁实效。

2、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每个楼道口)放1只垃圾桶的要求进行配置,镇局统一设计,统一样式和颜色。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街镇、村(居)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原则上每个街镇配备不少于1辆小型生活垃圾收集车,有条件的村(居)也要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每名专业保洁员要确保配备1辆生活垃圾收集三轮车,及时收集、清运村庄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街镇要统一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服装和工具。

(3)合理配置果皮箱(桶)。按照相关标准,各街镇要在辖镇主次干道沿线,街镇道路、车站、市场周边等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小镇内部道路、乡村旅游景镇道路两侧要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有条件的村(居)在村内道路沿线也要布置果皮箱(桶)。

(4)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每个街镇要有一座垃圾转运站,加快推进街镇垃圾转运站建设,确保尽早投入使用。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街镇、村(居)两级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明确市容所(科)、市容站(办)的管理职责、清扫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规程,切实增强环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加强村(居)民自治,实行环卫监督员制,村民组长或村(居)委会指定一名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在村(居)民中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担任本村(居)的环卫监督员,增进村(居)民之间互帮互助、互相监督。落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把环境保洁、村容秩序落实到每家每户,责任到人。

(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镇对各街镇、村(居)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每10天组织暗访一次、通报一次,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转入长效管理后,每月检查一次、讲评一次,纳入全镇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之中。考核结果原则上每月统计公布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对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在镇级新闻媒体曝光。

考核结果实行“五挂钩”, 与镇级考核相挂钩,与镇下拨专项补贴经费相挂钩,与镇委、对街镇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与下拨村(居)级环卫保洁经费相挂钩,与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报酬相挂钩。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全市检查考评工作。

各街镇相应建立对村(居)的检查考评机制,检查频次不得低于镇级组织的检查,检查结果上报镇指挥部备案。在年度检查中,一次排名垫底的街镇,在《包河》报通报批评;两次排名垫底的街镇,由镇纪检、组织部门对街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次排名垫底的街镇,追究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清洁家庭等评比活动,每年评选出20户“清洁家庭”,授予荣誉匾牌;评选出6个先进村(居),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5千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经费补贴。

 

五、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2010年12月上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1月31日前)。各街镇、村(居)综合整治城市出入口道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在全镇各街镇、村(居)中树立一批开展速度快、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典型。

(二)拓展延伸阶段(2010年3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镇域,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市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桥头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总指挥由胡启生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郝力群、黄韦华同志(常务)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镇(街)负责人,办、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农林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卫生局、规划分局、局、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局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街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各街镇、村(居)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各街镇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明确目标整治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街镇、村(居)(党工委、、支部)为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保障机制。街镇、村(居)要按照《转发镇市容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桥头集镇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包政办〔2010〕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街镇、村(居)级环卫管理机构建设,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和专业保洁队伍;按照“户集—村收—镇(街)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全镇各街镇、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包河》、镇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而不动、成效不大的,予以曝光。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街镇要大力推进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明确划分责任镇,制定责任镇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标本兼治。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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