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甲方支付甲方所应支付给丙方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付款协议:
一、甲方需与丙方签订施工合同,根据甲方与丙方签订的 合同(施工合同),乙方代替甲方支付工程/材料款。乙方同意代甲方支付应支付给丙方的工程/材料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同时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专用。
二、乙方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对甲方履行完毕相应金额的付款义务。丙方应按照 合同(施工合同)的约定付款条件,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并附完整的相关付款审批资料。乙方根据审批的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直到支付完 元,乙方不再代付。因资料不完整的,乙方有权暂不付款,直至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为止。
三、丙方同意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工程/材料款,按照 合同(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四、因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甲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五、本协议仅就代付事项进行确认,不免除甲方对仍未支付款项的付款义务及在施工合同项下的其他合同义务。
六、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