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是象山县建设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房产产权、产籍、产业管理,核准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房屋权证,管理房产档案。
2、负责对房产转让、交易、抵押、互换等进行管理。
3、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登记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4、负责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负责象山县的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日常工作。
6、负责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
7、受委托,对违反房产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建议。
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目前已建立房产交易管理、房产登记。但是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出台并实施、日常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和自身管理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现有系统设计理念过于陈旧,系统结构不合理,各个系统相互割裂,各类数据不能共享,升级维护无法进一步进行,已远远不能满足今后的业务和管理需要。因此必须创新思路,根据房产管理新政和本地的特点,建立一个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一体化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取代现有各系统,已成为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当前的迫切要求。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以象山县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全局共享的综合房地产数据库,依托房地产管理的各业务系统,将分散于房屋登记、档案管理、合同备案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同时纳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地反映象山县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
通过系统的建立,彻底改变目前系统各自、信息相互隔裂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手段,实现资源高度共享化、业务高度协同化,堵塞管理漏洞,避免重复发证、重复抵押、重复查封等恶性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达到勤政、廉政、科学、高效的管理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使象山县房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工作在全国同类规模城市处于领先地位。
系统的建立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充分体现管理<= =>服务双向互动模式的优势,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活跃象山县房地产市场,优化本市投资环境,为全市房地产管理与决策、城市信息化管理并实现信息共享提供技术与数据支持。
系统的建立对于提高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对房地产业的市场监管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促进象山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房产”和“数字象山”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规范要求
1.建设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 1 | 数字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套 | 1 | |
| 2 | 房产档案数字化建库 | 份 | 90000 | 其中城区档案70000份,乡镇档案20000万份 |
| 3 | 地形图数字化建库 | 平方公里 | 40 |
2.1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系统设计与建设中应反映以下几个原则:
(1)全局性和整体性;
(2)先进性和扩展性;
(3)标准化与规范化;
(4)实用性;
(5)安全性;
(6)高性能和稳定性;
(7)经济性;
(8)一体化;
(9)开放性。
2.2系统及数据可重复利用原则
除去用户账户本身的权限设置外,系统本身及数据库数据不得有任何加密设置。如违反本条款,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有权因该行为造成的损失向开发商提出索赔。
3.建设规范及标准
3.1性能标准
并发性:运行并发用户数要在125个以上,查询响应时间不能超过10秒。
一致性:同一数据在不同的存储位置要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步。
准确性:文本型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五,数据型不得高于万分之一。
及时性:数据更新在规定时间及时更新,未及时更新的要有提示和管理。
可管理性:数据、系统、应用、共享、更新等都能得到有效管理。
3.2文件格式规范
支持以下文件格式:
图像、图形文件(JPEG,BMP,DWG,DXT)
声音文件(wav)
视频文件(Realmdeia,RealVideo,AVI)
文档文件(HTML,TXT,XML,PDF,DOC)
3.3平台软件标准
3.3.1操作系统
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2000/XP/vista
数据服务端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Server 2003
Web服务端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Server 2003
3.3.2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ARCGIS。
3.3.3数据库平台
ORACLE 10g
3.4国家、行业和规范标准
3.4.1房产管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令第62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令第305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令第248号
《物业管理条例》令第379号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七日发布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3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30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9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8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6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5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4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6号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5号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建住房[2008]84号
《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浙江省涉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噶办法》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浙江省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3.4.2软件工程类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写指南》GB 9385-19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 9386-1988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505-1990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 14097-19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1993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 15532-1995
《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1995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 8567-88
信息产业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系统建设的文件和规范。
3.4.3数据标准类
《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19710—2005
《地理信息一致性与测试》GB/T19333.5—2003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1999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GB/T 18578—2001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指南》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指南》(国家测绘局颁布)
四、总体功能要求
4.1建设集中式房地产GIS系统
该系统以房地产权属管理数据为基础,运用数据库技术、GIS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手段,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图文合一的房地产管理平台,实现全市房地产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房屋登记、房地产交易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网上合同备案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的统一开发、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我处对房地产的服务水平和宏观决策能力,使象山县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前列。
4.2实现所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按“全盘考虑”的思想,解决好房产业务数据库、GIS数据库、电子影像数据库、网上备案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各自相对又要实现一体化管理的问题,实现属性、空间、时间数据的集成化管理;实现矢量数据和影像图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做到“数据共享、全盘互动、不出差错”。通过各类数据的互联互动,实现数据的“自动维护、实时更新”。
4.3实现所有业务的一体化管理
按图文一体化管理思路对房产进行管理,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屋预告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管理的一体化,实现“项目—楼栋—权属单元”的一体化管理。
4.4搭建数据中心
在关联GIS数据库和房产业务数据库的基础上搭建数据中心,然后再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展有关模块与工作项目。整个系统除测绘管理软件可以相对之外(应用程序界面分离,但数据库仍然关联),所有的业务模块要高度集成,根据人员的权限、业务范围及工作分配方式,进行授权和分配有关业务模块;由于房管业务多,因此要求案例按派发规则自动流转。
4.5建立电子登记簿
根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建立的可管理的电子登记簿,并能够转化为唯一、确定的纸介质形式。
4.6要做到全处所有的信息各职能部门都能实时共享,所有收件、业务办理迅速、简便。
4.7改以前手工传送各业务资料为网上审批、网上自动流转。所有的业务收件资料经数码采集转化成完整的电子收件,在网上完成各环节的办理。
4.8应用系统将采用人性化界面,美观、大方、得体、傻瓜化操作:
页面设计应有艺术性、页面内容安排要合理,界面表现形式可定制;所有的操作指南、收件资料、办事时限要实现自动化管理,要与办公流程一一对应,按部就班,傻瓜化操作。最终的要求实现每个工作人员经短期培训就能受理任何业务,工作人员都是多面手。
4.9系统必须具备安装方便、配置简单、维护简便、易于操作等特点。对各项自定义功能设计要方便快捷,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提高设计效率。
4.10建设我处门户网站及信息发布系统,支持业务的网上查询、网上答复,能提供面向内部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四个层次、多种形式的查询手段,全面提升我处的电子政务便民服务水平。
4.11安全建设:
系统安全体系和安全支撑平台,系统安全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制度等,安全支撑平台包括内物理隔离、网络防病毒系统、防火墙、网络数据备份、身份验证、权限控制等。在业务流程的操作中,房产档案数据应保证绝对稳定,不能有数据丢失等现象出现。
4.12先进技术的应用
要求系统支持IC卡技术、条形码技术、指纹技术、数字签章技术、密码技术等较先进的实际应用技术,以提升我处的信息化管理整体水平。
4.13留有充分的后续开发的接口。
要求系统留有充分的后续开发的接口,能满足我处今后不断新增的业务功能需求,如物业管理、拆迁管理等,而且要使后续开发的系统与本期项目建设的数据库和业务应用模块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实现我处所有业务和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五、模块功能需求
5.1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一体化模块
系统能实现处理我处最为核心的房屋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管理这两大基础业务,具体包括商品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等一系列房屋登记,还包括登记、租赁备案等其他管理业务。
功能需求:
(1)系统能够处理各类房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2)系统应提供多样的案件流转和派发方式,包括实现按职员、按科室、按片区发送案件,实现绿色通道、批量流转等。
(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数据关联性,能根据相关数据自动生成新数据,收费自动计算,实现相关数据一次录入重复利用,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的输入量,提高工作效率。
(4)系统实现要明确、清晰,查看方便、清楚,并能实现多种,既可某一人所有的房产,也可某一本产权证或某一处房产。在办理有抵押、司法、拆迁等权属的房产时,系统要有自动提示功能,并提供选择继续办理或禁止办理的功能。
(5)对转移、变更的档案系统能够自动建立上下手关联,实现权属变动关系的自动跟踪。
(6)在流程中应提供属性数据相对应的图形数据,以便工作人员对案件所涉及的房屋图形数据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7)系统应提供强大的打印功能,可满足各类表单、权证、报表、图形的打印,可实现套打、全打等不同打印模式,可对打印的坐标、字体、格式进行自定义设置。
(8)系统应提供多样的业务监管模式,以便领导对整体业务的超期情况、办件效率、案件质量实现有效的监控。
(9)系统应能满足各种特殊业务的处理,如分割、合并、部分转移、房屋评估升值抵押、组合抵押、多证合贷抵押、各种所有制单位房抵押、一证余额抵押、抵押放行、轮候查封、预查封等。
(10)系统需要设置办理时限(包括环节办理时限及本案件全过程办理时限)并具有自动提醒和警示功能。
(11)为了确保系统安全、降低业务风险,系统需考虑采用条形码技术、指纹技术、权证加密技术、IC卡技术、电子签章技术等先进技术。
(12)系统能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引用pdf文件并在业务界面直接显示和打印。
5.2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模块
本系统应是一套基于INTERNET、专门针对我处对房地产开发商从预售申请到合同备案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并集成网上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为一体的全面高效的综合性管理软件。通过整合各类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我处向下可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透明的市场信息,向上可为上级或同级部门随时提供各种房地产统计数据、分析报表。
功能需求:
(1)开发企业管理
系统应能对开发企业入网申请进行业务处理,并赋予开发企业账户和相应权限。
(2)商品房项目管理
系统应按照从项目-楼栋-权属单元的管理思路对商品房进行管理,在新建项目时可以对商品房的可售、保留、等进行设置,并可以提供相关图片资料,如户型图、小区鸟瞰图、展示图、区位图等。系统还要求能对新建项目楼盘信息的审核功能,只有审核之后楼盘才可以纳入网上公开销售。
(3)合同管理
要求系统提供对合同的新建、编辑、打印功能。系统应能自动按顺序产生合同
编号。系统对不是可售房源或者已查封、已抵押、已备案等的商品房必须进行严格,不准开发商再进行销售,从技术上防止“一房多卖”等恶性情况的发生。购房户可以对自己签订的合同设置查询密码,并通过此密码在网站上可以查看本人合同的备案状态及合同内容。
(4)备案管理
系统应提供网上联机备案功能,开发商在网上就可以直接进行合同备案。系统对已备案过的合同要进行严格,使其不得再进行编辑修改,除非得到房管部门的审核批准。系统应允许合同撤销、变更,但要经过房管部门审核批准,撤销、变更的信息要放到网上进行公示。
(6)系统管理
系统必须具备安装方便、配置简单、维护简便、易于操作等特点,对于用户管理、权限设置、合同模版等各项自定义功能设计要方便快捷,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和无代码维护。
(7)公告管理和投诉处理
要求系统提供公告发布管理平台,作为房管部门与开发商之间一个信息交流的渠道。系统应在选择发布对象时可以选择定向发布或全部对象发布,对浏览率、回复率进行记录。系统应具有对要求开发商对公告强制回复或对业主投诉强制答复等特殊业务的处理功能。
(8)市场交易信息公布
要求系统能自动实时更新各类市场交易数据并在网上公布,如销售排行榜、市场报告、每日交易信息、交易汇总信息等,可以实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
(9)网上查询
要求系统在网上可以允许社会公众进行预售许可证、合同、纳入网上销售的商品房房源等信息的查询,查询方便灵活并支持模糊、精确、简单、组合等多种查询方式,但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查询要有一定的控制,如要求身份证号、密码等。
(10)诚信档案
系统应具有接受市民网上投诉处理的功能,以及投诉信息、连续预定、合同撤销、合同变更等信息的网上公示,公示信息能根据系统数据的变化而自动更新调整。
5.3存量房网上备案模块
5.4.1 一般规定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采用在线方式实现存量房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网上备案功能,并预留资金监管的接口。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实时访问登记管理子系统技能型数据的有效性校验。
5.4.2 功能要求
5.4.2.1 经纪机构备案包括下列功能
(1)备案:对经纪机构、经纪人进行备案,记录并审核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诚信情况。
(2)年检:对经纪机构、经纪人的从业情况进行每年一度的审查。
(3)变更:变更经纪机构、经纪人的有关信息。
(4)注销:注销经纪机构。
5.4.2.2 存量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包括下列功能:
(1)挂牌委托:受理、核准、发布网上挂牌委托,包括出售挂牌委托和出租挂牌委托。
(2)合同备案:在线签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3)合同监督:对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格式、条款、有效性进行监督。
5.4.3 数据要求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包括房源数据、买卖合同数据和租赁合同数据等。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提供房源情况、房屋状态、成交情况、合同状态等信息。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为登记管理子系统提供买卖合同等数据。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引用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的从业主体数据。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采集符合如下要求:
(1)合同数据包括所关联的楼盘表信息、出计人、受让人、中介人以及代理人、合同模板、合同时间、合同附属条款、合同状态等。
(2)房源数据包括交易类型、所在区域、房屋坐落、房型建筑面积和总价等,新建商品房的房源数据还应包括项目名称等信息。
5.4网站及网上信息发布模块
要求建立门户网站,通过Internet可以进行网上政务公开、发布公告、办事查询、网上申请、网上答复、网上信访、司法协助等各项服务,并可以提供图文并茂的各类房地产信息,为公众及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建材、装潢等众多单位提供增值服务,如在线交易、备案受理、广告促销、会员服务等,实现基础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管理社会服务信息化。
5.5触摸屏信息查询模块
要求系统具备触摸屏信息查询功能,用户通过触摸屏可以进行自助查询法律法规、相关、情况、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我处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调整、设置。
5.6手机短信通知模块
要求系统具备手机短消息服务功能,我处可以利用手机短消息为老百姓提供相关房产信息服务,如缴费通知、查询、领证通知等服务,并可以设置相关配置信息。
5.7第二代身份证验证模块
第二代身份证验证子系统应采用国际上先进的TypeB非接触IC卡阅读技术,通过内嵌的专用身份证安全控制模块(SAM),以无线传输方式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专用芯片进行安全认证后,将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资料读出,再通过计算机通讯接口,将此信息上传至计算机。安装在计算机中的阅读软件,将这些信息解码成文字和相片进行显示和存储。在业务办理时系统直接将获取的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住址、图像等信息保存到数据库中。
5.厅叫号服务模块
能在系统中自动产生流水号,并与LED显示屏及语音器相连接,实现大厅内的自动排队叫号。
六、关键技术要求
6.1 GIS技术
系统应引入GIS技术统一管理与房产相关的各种空间数据,包括测绘基础地形图、产权产籍图(包括分层分户图)、房屋他项权图、查封图等,具有强大的图形自检功能,能对各种空间数据进行录入、编辑、转换、分析、输出等操作,能快速便捷的从属性到图形、图形到属性、属性到属性、图形到图形的相互查询与分析,具有完善的空间分析功能和空间数据处理功能,能为“数字房产”、乃至“数字建德”提供专题空间数据服务,此次空间数据(GIS)系统尚未在招标之列,我们要求系统预留了充分的后续开发的接口,并且后续开发的系统与本期项目建设的数据库和业务应用模块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实现房管部门所有业务和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6.2 GIS、CAD、OA与MIS 技术一体化
我们要求系统预留了充分的后续开发的接口,以保证以后GIS、CAD、OA与MIS一体化要解决非结构化数据(文档 数据)的储存问题,要求将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及其它文档数据统一存储到大型关系数据库存中,实现各类数据的统一、集中管理,实现 “以图管房,图文共享”的图文一体化管理目标。
6.3构建完善的业务规则库
构建完善的业务规则库,解决好不同数据之间、不同业务流之间的互动与约束的问题,要求业务规划库可自定义、可编辑、修改、增加、删除;系统要引入完整、科学的业务规则,在每个业务环节,配合用户的操作,系统能自动提取业务规则库中的相关信息,推送给用户,并作自动判断、验证、关联计算处理等,并将业务规则与工作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用户能自由选择的方式,如选择严格性、提示性、授权性,以满足不同的业务需要。
6.4可视化工作流技术
系统应采用先进的工作流技术,工作流能自定义、新增、删除、可编辑、修改和重组,使其具备灵活性、多样性、可重用性、可配置性、可扩展性等特点,具有强大的工作流引擎管理功能,能在系统前台实现业务流程自定义和后台维护自定义功能,使软件具有一定的自适应性功能,以满足房产业务管理经常变动的实际状况,同时应实现工作流管理的可视化监控功能。
6.5业务流转方式多样化
系统应提供多样的业务流转方式,如计算机按业务人员手头上业务量多寡自动派发、指定人员派发、选择流程环节跳发和批量发送等等,业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操作,能适应电子政务灵活多样的办公模式。
6.6可视化楼盘表技术
对于商品房的管理采取项目-楼栋-商品房的模式,并采用楼盘表的管理模式。楼盘表的建立应灵活、快捷,对楼层、单元、户数、房号等相关信息的设置都能实现自定义,并能提供分割、合并、插入等特殊处理功能,使之能满足各种复杂楼盘的要求。同时楼盘表的设计应简单明了,能通过不同的颜色直观地显示房屋状态,可使房间的保留、可售、预定、备案、登记、抵押、等状况一目了然。楼盘表的数据应与各类业务登记数据保持紧密的关联性,实现互交互换、实时更新。
6.7交互式查询
系统应提供强大、灵活、多样的查询功能,能支持精确查询、模糊查询、组合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数据库中任意字段都可以作为查询条件,并可实现不同数据库中异构数据的交互式查询。
6.8表单自定义
系统应具有强大的表单自定义功能,实现统计报表和统计条件的灵活维护。管理人员通过简单的设置和调整就能快速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这种适应性的调整无需靠修改代码来进行。
6.9历史记录追踪管理技术
房产管理涉及房屋状态、产权人状态、产权人与房屋关系状态,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这些状态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因此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在基于面向对象的分析基础上,结合时态GIS技术,建立时态数据模型,解决属性数据和图形数据的历史跟踪问题,实现历史记录的回溯管理。
6.10电子楼市
要求系统根据本市电子地图建立楼盘分布图,在图上可以直接选择项目查看开发商信息、项目信息、楼盘表信息、商品房信息及销售备案情况等。甚至可以考虑在小区鸟瞰图上也可以直接选择楼盘进行查看。系统应具有电子地图的编辑、修改等管理功能,使信息能得到及时维护更新。
七、档案数字化建库要求
7.1房产档案数字化的工作内容: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 1 | 根据纸质档案的记载,对于没有电子数据的档案按照新的数据录入规范进行补录,对现有系统电子档案数据按照新的数据录入规范进行清理、核对、补充完整,并建立上下手关系、产权档案与抵押(查封)档案之间的逻辑关系。完善现有房产属性数据。确保所有档案电子信息完整、准确、可靠。 |
| 2 | 根据测绘成果资料和档案记载,对现有系统中的楼盘表数据进行检查清理,没有楼盘表数据的要按照统一的风格和规范进行补建楼盘表,没有分层分户图的进行补画。 |
| 3 | 根据实物档案资料,通过手工查找、匹配、挂接、输入关键字段,建立所有数据(房产属性数据、楼盘表数据)的无缝关联和对应关系。 |
| 4 | 负责档案号转换工作,采用流水号对档案进行管理。 |
| 5 | 在完成档案数字化的成果基础上建立规范、准确、可靠的电子登记簿。 |
| 6 | 最终全部成果集成提交,并能为象山县数字房产管理系统所正常利用。 |
第一、要有经过业主方研究论证认为可行的、详细的合理化解决方案。
第二、要有严谨的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要有专门质量控制环节,有专人负责质检。
第三、严格执行实物档案的交接手续,确保实物档案安全。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数据不泄漏。
第四、通过对现有系统数据整理,解决老档案数据多条重复现象,确保每份实物档案均有电子信息且档案号一致。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按实物档案的记载,调取系统电子档案信息,逐一核对、修改,将重复信息移除,确保每份实物档案有电子信息,且数据完整无缺。 |
| 2 | 发现无电子信息的或信息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录。 |
| 3 | 发现电子信息与实物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要及时通知用户单位,在用户单位指导下进行修正。 |
| 4 | 发现产权已转移的或房屋拆毁的,及时注销,使其进入历史库。 |
| 5 | 无上下手档案信息关联,需要建立上下手档案的关联。 |
| 6 | 抵押信息与房屋信息无关联的,要及时建立关联。 |
| 7 | 查封档案与房屋信息无关联的,要及时建立关联。 |
| 8 | 对于抵押档案应根据用户方要求补录其档案案卷号。 |
| 9 | 发现有疑问的数据应及时与用户单位沟通,征求用户方意见,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
| 10 | 由业主方随机抽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98%。 |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对现有系统中的楼盘表数据进行检查清理,重复的信息要移除。保证楼盘表与房屋实际状况相一致。 |
| 2 | 没有楼盘表数据的,根据测绘资料,补建楼盘表。 |
| 3 | 对特殊楼盘(如跃层、商铺层、车库层等)要有合理的处理方法。 |
| 4 | 发现有疑问的数据应及时与用户单位沟通,征求用户方意见,不得擅自进行处理。业主单位必要时提供外业调查配合。 |
| 6 | 由业主方随机抽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98%。 |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通过在扫描时件信息定义(输入档案受理编号)建立房产属性数据与实物档案影像数据的关联。 |
| 2 | 通过与实物档案比对,人工匹配、楼盘挂接,建立楼盘表数据与房产属性数据的关联,使房屋登记状态、登记信息能在楼盘表中得以体现。 |
| 3 | 发现有疑问的数据应及时与用户单位沟通,征求用户方意见,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
| 4 | 由业主方随机抽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98%。 |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确保档案号转换安全、有序、成功。 |
| 2 | 建立计算机电子库房视图系统,通过电子库房上架自动给出流水号。 |
| 3 | 档案采用流水号管理。 |
| 4 | 按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方案供业主审核。 |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规和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数字化加工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反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
| 2 | 加工单位在签立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加工单位部门级负责人,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
| 3 | 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档案业务知识和档案整理操作能力及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实际操作经验。 |
| 4 | 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
| 5 |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
| 6 | 不同的工序之间采取不同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
| 7 | 加工场地要做好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 |
| 8 | 在工作平台上建立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
| 9 | 项目完成经验收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档案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同时移交该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 |
| 序号 | 业务功能需求 |
| 1 | 象山县房地产管理处不提供档案数字化所需的任何相应设备和加工软件。 |
| 2 | 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数字化工程所需的各类设备、耗材、人员工资等各类费用。 |
| 3 | 中标单位必需指派1-2名数字化工作的负责人,并保证长期在现场上班。并随时与招标单位进行情况反映等。 |
| 4 | 数字化加工的工作时间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商定,工作场地由招标单位确定并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和便利条件。 |
| 5 | 中标单位提供有关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
| 6 | 全部加工数据向档案数据库迁移并与象山县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关联,并建立其它所有相关数据的关联。 |
| 7 | 双方各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 |
8.1、建设内容
1、完成象山县城区范围约20平方公里的图形数字化建库工作,包括:划分GIS图层、建立图形拓扑关系,将经过拓扑检验后的图形数据按有关标准进行唯一地理编码,并实现数据入库,与甲方需求的房产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2、提供相关修补测的软件。
8.2、技术要求
1所有图形及相关属性数据应全部存储于数据库中。
2图形建库应建立在arcgis平台上。
3所有数据要确保能与甲方需求的房产管理信息系统无缝衔接,并能满足系统今后应用扩展的需要。
4能与常用图形数据格式(DWG、DXF、SHAPE、EOO等)进行交换。
5所有图形的点、线、面之间能形成拓扑和非拓扑关系。
6完成后的图形能进行不同坐标系之间的转换。
7图上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精度准确到0.01平方米。
8按甲方要求进行图形分层和建立规范的库表结构标准。
8.3、技术指标
1 GIS图层制作
空间数据分为五类:点状要素、线状要素、面状要素、文字要素、影像数据。
(1)点状要素 生活环境以点状要素表示,包括中小学、公园、医院、商店、宾馆、超市等。通过计算某个范围内这些点状要素的分布情况来判断某一房屋或地块所处位置的生活环境状况。
(2)线状要素 道路、河流等是作为现状要素量化的。
(3)面状要素 面状要素的多边形具有确定的地理意义,房屋、丘、行政区等。
(4)文字要素 文字要素是指用来标注房屋的结构、层数等信息,也可用来标注道路名称、河流名称、学校等专有名词。
(5)影像数据 航片或卫片影像数据,是空间数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最直观的反映的城市规划发展的历程,并在数据的更新维护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6)房产专题要素 区界线、丘界线、房屋附属设施等房产专题要素图层。
2数据质量检查
数据质量检查分为图面质量检查和要素质量检查两类。图面质量检查主要是检查图面是否符合规范和图式要求,由检查员通过浏览挑错来完成。要素质量检查内容比较多,应从以下几类进行检查:
(1)数据分类是否正确,图形表示和分类是否一致。如一条公路,不仅要求图面表示正确,而实际标识也应为公路;
(2)每类要素是否正确赋予基本属性;
(3)数据是否满足GIS数据模型要求,如面状要素边界是否封闭,公共边界处理是否合理,需要连续表示的线状要素是否连续,公共节点是否唯一;
(4)等高线、高程点高程赋值是否正确;
(5)元数据内容齐全、准确。
3实现数据入库
选用ArcGIS作为GIS平台Geodatabases数据库,ORACLE10G作为数据库平台。
采用ArcGIS平台下Geodatabases中,将地理数据组织成为数据对象(data objects)。这些数据对象存储于要素类(feature class)、对象类(object class)或要素集(feature datasets)中。对象类(object class)用于存储非空间信息。 要素类(feature class)则存储了空间信息及其相应的属性信息。
要素集(feature dataset)用于存放具有同一空间参考(spatial reference)的要素类。存放了简单要素的要素类可以存放于要素集中。存储拓扑关系的要素类必须存放到要素集中,使用要素集的目的是确保这些要素类具有统一的空间参考,以利于维护拓扑。Geodatabase支持要素类之间的逻辑完整性,体现为对复杂网络(complex networks)、拓扑规则和关联类等的支持。
Geodatabase中的数据对象(data objects):
(1)要素类(Feature class)可称为点、线或面类型要素的集合,同时,地图的文本信息也可用注记(annotation)要素类存储。非要素类,也就是相关联的要素类(如参与拓扑规则或者几何网络的要素类),以要素集的形式管理到一起。
(2)栅格数据集(Raster data set) 以栅格表的形式管理的单或多波段栅格数据。
(3)表(Tables) 描述非空间信息的表。
(4)关联类(Relationships) 关联类是一种机制:从一个表(要素类)中选择记录以后,可以在相关联的表(要素类)中可以获取到相应记录。
(5)域(Domains) 列有效值的一个列表(或范围)。
(6)子类(Subtypes) 将要素类中的要素进行了逻辑分组,每一个分组便是一个子类。每一个这样的都有其完整性规则和GIS行为(如高速公路,是道路要素的一个子集)。空间关系(Spatial relationships) 在拓扑工具(topologies)或几何网络(Geometric network)中定义。拓扑规则可以指定要素类中的要素之间有何种空间关系,如地块之间不能重叠(overlap),或者多个不同要素类中的要素之间的空间关系,比如国家首都(点要素)必须位于该国家疆土(面要素)上。
(6)元数据(Metadata) 数据库中的每个元素的描述文档。
4建立图形拓扑关系
拓扑是一组规则和关系的集合,是地理实体行为和属性的实现。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对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拓扑关系,不需要利用坐标或距离,可以确定一种地理实体相对于另一种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关系。拓扑数据已经清晰地反映出地理实体之间的逻辑结构关系,而且这种拓扑数据较几何数据有更大的稳定性。它不随地图投影而变化。
利用拓扑数据有利于空间要素的查询。
可以利用拓扑数据作为工具,重建地理实体,实现道路的选取,最佳路径选取等等。
利用ARCGIS数据平台,对象山县空间数据信息建立拓扑关系,展现要素与要素之间,不同要素之间相互关系,同时也进行数据检验工作,主要功能有对线拓扑(删除重复线、相交线断点等)、根据线拓扑生成面、拓扑编辑(如共享边编辑等)、拓扑错误显示,拓扑错误重新验证(也即刷新错误记录)。完善空间数据库。
5地理信息编码
地理信息分类编码从GIS数据组织的概念层次上对属性信息的分类分级;提出地理信息分类粒度概念,并建立地理信息分类模型。
目前,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因此《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是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分类编码必须执行的标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将地形要素分为九大类,地形要素分类代码由大类、小类、一级和二级四级代码构成。
地形要素分类代码由四位数字码组成,其结构为:大类码 + 小类码 + 一级代码 + 二级代码。
表1 地形信息大类码表
| 大类码 | 名 称 |
| 1 | 测量控制点 |
| 2 | 居民地和垣栅 |
| 3 | 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
| 4 | 交通及附属设施 |
| 5 | 管线及附属设施 |
| 6 | 水系及附属设施 |
| 7 | 境界 |
| 8 | 地貌和土质 |
| 9 | 植被 |
图1 地理要素的图形实体构成
地形要素的图形实体的构成如图1所示,构成地形要素的图形实体可分为点、线、面和注记。因此,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分类编码应该由地形要素分类码和地形要素实体代码构成,其结构为:地形要素分类码(4位数)+地形要素实体代码(2位数),采用6位数编码。
其中地形要素分类码采用GB 14804-93的4位数字编码,地形要素实体代码采用2位数字,其构成为实体分类码(1位)+实体特征码(1位)。
实体分类码主要用于区别图形实体的类型和主次结构,如点、线和面,主结构线和辅结构线。
实体特征码主要用于区分实体符号化的图形特征,如实线、点线等。
6数据关联
根据楼盘表内的分幅号、分丘号、幢号、坐落等信息的唯一性,或在测绘调查中所测得的空间数据库中,房屋层为面状地物类型,在其本身所带的数据库中带有房屋测量号字段,与楼盘表中的房屋测量号完全相同,因此可直接将房产数据库与GIS空间数据库建立关联。
7数据更新与维护
当前,象山县经济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作为“以图管房”的核心产籍图必须不断的进行更新,维护,以符合实际情况。利用ARCGIS本身强大的数据编辑功能,实现对空间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即产籍图的修测补测。
(1)外业实测 对产籍图数据的修测补测最现实简便的措施是利用全站仪等仪器测得待测点的地理坐标(经纬度坐标和高程)。
(2)室内编辑 通过系统将全站仪测绘所得的地理坐标转换生成点,并选择该点所处的图层,实现数据的室内编辑工作。
(3)数据审核 由编辑所得的数据暂时不同作为正式数据为一般的系统用户所使用,只有经过审核人员审核后,才能使用,完成产籍图的修测补测工作。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