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J—
| 工程名称 | 南外环路四标(秦淮大道—琴音大道)东段建设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箱涵工程 | ||||
| 交底部位 | 箱涵施工 | 施工内容 | 基坑开挖、模板安装、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 | ||||
| 交底记录: 一、一般要求 1、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均要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均要在开工前进行必要身体检查,检查出患有疾病的职工按照安全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种作业。 3、进入作业场地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脚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上工地,严禁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 4、在施工中严禁疲劳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带病作业。 二、基坑开挖 1、 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米,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及边缘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如出现裂缝和滑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开挖,待排除险情后,方可进行开挖。 3、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基坑内操作时,人机之间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挖掘机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小于1米。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4、基坑开挖时,应预留一个方便基地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 5、基底弃土、禁止随意放置,必须离边坡1.5米以上距离。 6、开挖完成后,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及醒目标志牌,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7、作业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 8、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件时,脚手跳板应满铺,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满足要求。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9、基底处理应考虑排水系统,防止下雨造成积水。 三、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2、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制度。 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 围或超负荷运转;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4、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6、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四、施工用电 1、用电安全 ⑴、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⑵、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⑶、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⑷、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没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⑸、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⑹、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⑺、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⑻、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上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⑼、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⑽、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⑾、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⑿、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⒁、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无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2、电焊工操作安全规程 ⑴、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⑵、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⑶、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于套侧向操作。 ⑷、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⑸、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⑹、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⑺、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⑻、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⑼、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⑽、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⑾、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⑿、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3、支架模板施工安全规程 ⑴、模板支撑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劈裂、弯曲变形的材料,禁止使用毛竹。顶撑要垂直,底端要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支撑杆件应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⑵、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⑶、支设梁模应设临时操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⑷、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 ⑸、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⑹、拆除模板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和杆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有序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4、 高处作业安全 ⑴、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⑵、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⑶、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⑷、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⑸、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⑹、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⑺、夜间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处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 | |||||||
| 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 接受交底 作业人员 签 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