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只有闲谈最宜于增进友谊,而且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活动。动物之间的信息交流,不论其方式何等复杂,也是称不上交谈的。
闲谈的引人人胜之处就在于它没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话题。它时而迂回流淌,时而奔腾起伏,时而火花四射,时而热情洋溢,话题最终会扯到什么地方去谁也拿不准。要是有人觉得“有些话要说”,那定会大煞风景,使闲聊无趣。闲聊不是为了进行争论。闲聊中常常会有争论,不过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说服对方。闲聊之中是不存在什么输赢胜负的。事实上,真正善于闲聊的人往往是随时准备让步的。也许他们偶然间会觉得该把自己最得意的奇闻轶事选出一件插进来讲一讲,但一转眼大家已谈到别处去了,插话的机会随之而失,他们也就听之任之。
或许是由于我从小混迹于英国小酒馆的缘故吧,我觉得酒瞎里的闲聊别有韵味。酒馆里的朋友对别人的生活毫无了解,他们只是临时凑到一起来的,彼此并无深交。他们之中也许有人面临婚因破裂,或恋爱失败,或碰到别的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但别人根本不管这些。他们就像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手一样,虽然日夕相处,却从不过问彼此的私事,也不去揣摸别人内心的秘密。
有一天晚上的情形正是这样。人们正漫无边际地东扯西拉,从最普通的凡人俗事谈到有关木星的科学趣闻。谈了半天也没有一个中心话题,事实上也不需要有一个中心话题。可突然间大伙儿的话题都集中到了一处,中心话题奇迹般地出现了。我记不起她那句话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来的——她显然不是预先想好把那句话带到酒馆里来说的,那也不是什么非说不可的要紧话——我只知道她那句话是随着大伙儿的话题十分自然地脱口而出的。
“几天前,我听到一个人说‘标准英语’这个词语是带贬义的批评用语,指的是人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的英语。”
此语一出,谈话立即热烈起来。有人赞成,也有人怒斥,还有人则不以为然。最后,当然少不了要像处理所有这种场合下的意见分歧一样,由大家说定次日一早去查证一下。于是,问题便解决了。不过,酒馆闲聊并不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大伙儿仍旧可以糊里糊涂地继续闲扯下去。
告诉她“标准英语”应作那种解释的原来是个澳大利亚人。得悉此情,有些人便说起刻薄话来了,说什么囚犯的子孙这样说倒也不足为怪。这样,在五分钟内,大家便像到澳大利亚游览了一趟。在那样的社会里,“标准英语”自然是不受欢迎的。每当上流社会想给“规范英语”制订一些条条框框时,总会遭到下层人民的抵制。
看看撒克逊农民与征服他们的诺曼底统治者之间的语言隔阂吧。于是话题又从19世纪的澳大利亚囚犯转到12世纪的英国农民。谁对谁错,并没有关系。闲聊依旧热火朝天。
有人举出了一个人所共知,但仍值得提出来发人深思的例子。我们谈到饭桌上的肉食时用法语词,而谈到提供这些肉食的牲畜时则用盎格鲁一撒克逊词。猪圈里的活猪叫pig,饭桌上吃的猪肉便成了pork(来自法语pore);地里放牧着的牛叫cattle,席上吃的牛肉则叫beef(来自法语boeuf);Chicken用作肉食时变成poultry(来自法语poulet);calf加工成肉则变成veal(来自法语vcau)。即便我们的菜单没有为了装洋耍派头而写成法语,我们所用的英语仍然是诺曼底式的英语。这一切向我们昭示了诺曼底人征服之后英国文化上所存在的深刻的阶级裂痕。
撒克逊农民种地养畜,自己出产的肉自己却吃不起,全都送上了诺曼底人的餐桌。农民们只能吃到在地里乱窜的兔子。兔子肉因为便宜,诺曼底贵族自然不屑去吃它。因此,活兔子和吃的兔子肉共用rabbit这个词表示,而没有换成由法语lapin转化而来的某个词。
当我们今天听着有关双语教育问题的争论时,我们应该设身处地替当时的撒克逊农民想一想,新的统治阶级把法语用来对抗撒克逊农民自己的语言,从而在农民周围筑起一道文化障碍。当英国人在像觉醒者赫里沃德这样的撒克逊领袖领导下起来造反时,他们一定深深地感受到了文化上的屈辱。“标准英语”——如果那时候有这个名词的话——已经变成法语。而九百年后我们在美国这儿仍然继承了这种影响。
那晚闲聊过后,第二天一早便有人去查阅了资料。这个名词在16世纪已有人使用过。纳什作于1593年的《截获信函奇闻》中就有过“标准英语”(Queen’s English)的提法。1602年德克写到某人时有句话说:“你把‘标准英语’(King’s Engligh)简化了”。莎士比亚作品中是否也出现过这一提法呢?如出现过,那就证明这个词在当时即已通用。他用过一次,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快嘴桂嫂在讲到她家老爷回来后将会有的盛怒情形时说,“……少不了一顿臭骂,骂得鬼哭神愁,伦敦的官话(即“标准英语”)不知要给他糟蹋成个什么样子啦。”(朱生豪译)后来的事实果然被她说中了。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词语就是那个时期产生的。经过前后五百年的发展和与诺曼底人、安茹王朝及金雀花王朝的法语的竞争,英语最终同化了法语。被征服者变成了征服者,英语取得了国语的地位。
这样便有了一种值得引以自豪的“标准英语”。伊丽莎白时代的人没费吹灰之力,使其影响日盛,遍及全球。“标准英语”再也不带有今天所谓的种族歧视的性质了。
不过,那个澳大利亚人所作的解释也有一定的道理。下层阶级在用这一名词时总带着一点轻蔑或讥讽的味道。我们会发现,就连快嘴桂嫂这样一个婢女也会说她的主子凯厄斯大夫会管不住自己的舌头,而讲起平民百姓们所讲的那种粗话。如果说标准英语就是所谓“规范英语”,这种看法常常会受到下层人民的嘲笑讥讽,他们有时故意开玩笑地把它说成是“规反英语”。下层人民对文化上的仍是极为反感的。 正如卡莱尔所说,始终存在着的一种危险是,“对我们来说。词语会变成具体的事物”。词语本身并不是现实,它不过是用以表达现实的一种形式而已。标准英语就像诺曼底人的盎格鲁法语一样,也是一个阶级用来表达现实的一种形式。让人们学着去讲也许不错,但既不应当把它作为法令,也不应当使它完全不接受来自下层的改变。
我一向对词典有着始终不渝的酷爱一奥登说过,一个作家的全部所需就是一支笔、够用的纸张和“他所能弄得到的最好的词典”——但我更赞同另一种说法,即把词典看成是一种常识的工具。标准英语是一种典范——一种丰富而有指导作用的典范——但并不是一种最高的典范。
由此我们可以回到我先前的话题上了。即便是那些学问再高、文学修养再好的人,他们所讲的标准英语在交谈中也常常会离谱走调。要是有谁闲聊时也像做文章一样句逗分明,或者像写一篇要发表的散文一样咬文嚼字的话,那他讲起话来就一定会极为倒人胃口。看到E?M?福斯特笔下写出“当今这个时代的阴森可怖的长廊”时,其用语之生动及由其所产生的生动有力、甚至可怖的形象令我们拍案叫绝。但假若福斯特坐在我们的会客室里说“我们大家正一个接一个地步入这个时代的阴森可怖的长廊”时,那我们完全有理由请他走开。
常常有一些愚人要求大文豪们谈话时也像写文章一样字字珠玑。也有些人对18世纪巴黎的文艺沙龙里那些文人雅士的高谈阔论极表称羡。可是,说不定那些文人雅士们在那里也不过是闲聊,谈论酒食的好坏哩。当时的巴黎大第一厅亨奥尔特在德苏侯爵夫人家的沙龙里作客时就曾大叫着说“调料糟透了”,接着还大发议论说侯爵夫人家的厨子和总厨师长布兰维利耶之间的唯一差别只不过用心不一而已。
会客室里和餐桌上是无需摆上词典的。闲聊过程中若遇上弄不明白需待查实的问题可留待第二天再说,不要话说到一半却去一边查起字典来。否则,谈话便会受到妨碍,不能如流水般无拘无束地进行。那天晚上,如果我们当场弄清了“标准英语”的意义,也就不可能再有那一场交谈论辩,我们也就不可能一会儿跳到澳大利亚去,一会儿扯回到诺曼底征服者时代了。
而且,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留到第二天去思考了。尤为重要的是,如果那个问题当场得到解决的话,人们就不会对于那位引出话题的“火手”那样发生兴趣,想多了解她的情况了。教黑猩猩说话之所以很困难,其原因就在于它们往往可能尽想着要讲出些正经八百的话来,因而使得谈话失去意趣。
Unit 2 Marrakech
一具尸体抬过,成群的苍蝇从饭馆的餐桌上嗡嗡而起追逐过去,但几分钟过后又飞了回来。
一支人数不多的送葬队伍——其中老少尽皆男性,没有一个女的——沿着集贸市场,从一堆堆石榴摊子以及出租汽车和骆驼中间挤道而行,边走边悲痛地重复着一支短促的哀歌。苍蝇之所以群起追逐是因为在这个地方死人的尸首从不装进棺木,只是用一块破布裹着放在一个草草做成的木头架子上,有四个朋友抬着送葬。朋友们到了安葬场后,便在地上挖出一个一二英尺深的长方形坑,将尸首往坑里一倒。再扔一些像碎砖头一样的干土块。不立墓碑,不留姓名,什么识别标志都没有。坟场只不过是一片土丘林立的荒野,恰似一片已废弃不用的建筑场地。一两个月过后,就谁也说不准自己的亲人葬于何处了。
当你穿行也这样的城镇——其居民20万中至少有2万是除开一身聊以蔽体的破衣烂衫之外完全一无所有——当你看到那些人是如何生活,又如何动辄死亡时,你永远难以相信自己是行走在人类之中。实际上,这是所有的殖民帝国赖以建立的基础。这里的人都有一张褐色的脸,而且,人数书如此之多!他们真的和你意义同属人类吗?难道他们也会有名有姓吗?也许他们只是像彼此之间难以区分的蜜蜂或珊瑚虫一样的东西。他们从泥土里长出来,受哭受累,忍饥挨饿过上几年,然后有被埋在那一个个无名的小坟丘里。谁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离去。就是那些小坟丘本身也过不了很久便会变成平地。有时当你外出散步,穿过仙人掌丛时,你会感觉到地上有些绊脚的东西,只是在经过多次以后,摸清了其一般规律时,你才会知道你脚下踩的是死人的骷髅。
我正在公园里给一只瞪羚喂食。
动物中也恐怕只有瞪羚还活着时就让人觉得是美味佳肴。事实上,人们只要看到它们那两条后腿就会联想到薄荷酱。我现在喂着的这只瞪羚好象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它虽然叼走了拿在手上的一块面包,但显然不喜欢我这个人。它一面啃食着面包,一面头一低向我顶过来,再啃一下面包又顶过来一次。它大概还因为把我赶开之后那块面包仍会悬在空中。
一个正在附近小道上干活的阿拉伯挖土工放下笨重的锄头,羞怯地侧着身子慢慢朝我们走过来。他把目光从瞪羚身上移向面包,又从面包转回到瞪羚身上,带着一点惊讶的神色,似乎以前从未建国这种情景。终于,他怯生生的用法语说道:“那面包让我吃一点吧。”
我撕下一块面包,他感激地把面包放进破衣裳贴身的地方。这人是市政当局的雇工。
当你走过这儿的犹太人聚居区时,你就会知道中世纪犹太人区大概是个什么样子。在摩尔人的统治下,犹太人只能在划定的一些地区内保有土地。受这样的待遇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后,他们已经不再为拥挤不堪而烦扰了。这儿很多街道的宽度远远不足六英尺,房屋根本没有窗户,眼睛红肿的孩子随处可见,多的像一群群苍蝇,数也数不清。街上往往是尿流成河。
在集市上,一大家一大家的犹太人,全都身着黑色长袍,头戴黑色便帽,在看起来像洞窟一般阴暗无光,苍蝇麋集的摊篷里干活。一个木匠两脚交叉坐在一架老掉牙的车床旁,正以飞快的速度旋制椅子腿。他右手握弓开动车床,左脚引动旋刀。由于长期保持着种姿势,左脚已经弯翘变形了。他的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孙子竟也在一旁开始帮着干一些简单的活计了。
我正要走过一个铜匠铺子时,突然有人发现我点着一支香烟。这一下子那些犹太人从四面八方的一个个黑洞窟里发疯地围上来,其中有很多白胡子老汉,都吵着要讨支烟抽。甚至连一个盲人听到这讨烟的吵嚷声也从一个摊篷后面爬出来。伸手在空中乱摸。一分钟光景,我那一包香烟全分完了。我想这些人一天的工时谁都不回少于十二小时,可是他们个个都把一支香烟看成是一见十分难得的奢侈品。
犹太人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里,他们从事阿拉伯人所从事的行业,只是没有农业。他们中有买水果的,有陶工、银匠、铁匠、屠夫、皮匠、裁缝、运水工,还有乞丐、脚夫——放眼四顾,到处是犹太人。事实上,在这不过几英亩的空间内居住着的犹太人就足足有一万三千之多。也算这些犹太人好运气,希特勒未曾光顾这里。不过,他也许曾经准备来的。你常听到的有关犹太人的风言风语,不仅可以从阿拉伯人那里听到,而且还可以从较穷的欧洲人那里听到。
“我的老兄啊,他们把我的饭碗夺走给了犹太人。想必你也知道这些犹太人吧,他们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宰。我们的钱都进了他们的腰包。银行、财政——一切都被他们控制住了。”
“可是,”我说道,“到多数普通犹太人不也是为了一点微薄的工钱而辛勤劳作的苦力吗?”
“噢!那不过是做出样子来给人看的。事实上他们都是些放债获利的富豪。这些犹太人就是鬼得很
与此恰恰相似的是,几百年前,常常也有些苦命的老太婆被当成巫婆给活活烧死,然而事实上她们就连为自己变出一顿象样饭菜的巫术都没有。
所有靠自己的双手干活的人一般都有点不太引人注目,他们所干的活儿越是重要,就越不为人所注目。不过,白皮肤总是比较显眼的。在北欧,若是发现田里有一个工人在耕地,你多半会再看他一眼。而在一个热带国家,直布罗陀以南或苏伊士运河以东的任何一个地方,你就可能看不到田里耕作的人。这种情形我已经注意到多次了。在热带的景色总,万物皆可一目了然,惟独看不见人。那干巴巴的土壤、仙人掌、棕榈树和远方的山岭都可以尽收眼底,但那在地理耕作的农夫却往往每人看见。他们的肤色就和地里的土壤颜色一样,而且远不及土壤中看。
正因如此,贫穷至极的亚非国家反倒成了旅游观光的胜地。没有谁会有兴趣到本地的贫困地区去作依次毫无价值的旅行。但在那些居住着褐色皮肤的人的地方,他们的贫困却根本没有人能注意大批。摩洛哥对于一个法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无非是一个能买到橘子圆或者谋取一份差使的地方。对于一个英国人呢?不过是骆驼、城堡、棕榈树、外籍兵团、黄铜盘子和匪徒等富于浪漫色彩的字眼而已。就算是在那儿呆过多年的人也未必会注意得到,对于当地百分之九十的居民来说,现实生活只意味着永无休止、劳累至极的斗争,其目的是从贫瘠的土壤中费力地弄出点吃的来。
摩洛哥的土地大半是一片荒凉,赖以生存的走兽至大者莫如野兔。原先曾有的森林覆盖着的土地如今已成为光秃秃的荒漠,土壤跟碎砖头一般。尽管如此,仍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被人们开垦,劳动强度十分惊人。一切活儿全靠手工完成。排着长队的妇女们弯着腰像一个个倒过来的大写字母L一样,以便慢慢地在地里移动着身子往前走,一边用手去拔除带刺的野草。农民采集苜蓿喂牲口时,不是用刀去割而是用手将一棵棵苜蓿连根拔起,免得割剩下来的一两寸的根茬白白浪费掉。犁是用木头做的劣货,一点也不结实,一个人可以毫不费力的扛在肩上。犁的底部安着一个粗劣的铁尖子,只能犁进地里4英寸来深。拉犁的牲口的力气也只有这么大。通常是用一头牛和一头驴子套在一起拉犁。这是因为两头驴子拉不动,而如用两头牛,耗费的饲料有太多。农民们都没有耙地的耙,他们指示顺着不同的方向犁上几遍,弄出一道道垄沟来,然后再用锄头把整块田地做成一块块长条形的小畦,以利蓄水。除了较为罕见的暴雨之后紧接着的那一两天外,这地方总是缺水。农民们在地边上挖出一道道深达三十至四十英尺的沟渠以便把土层深处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
每天下午都有一对年迈的妇女背着柴草从我屋外的路上走过。由于上了年纪而又饱经日晒,他们一个个都变得想木乃伊似的干瘪,而且身躯都是那么瘦小。在原始社会里,妇女超过了一定的年纪便萎缩得如孩子般大小,这似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一天,一个身高不过四英尺的可怜人扛着老大的一捆柴草从我身边蹒跚而过。我叫住她,往她手上塞了一枚面值五个苏的钱币(略多于1/4个旧便士)。她的反应竟是一声近乎尖叫的哭喊,这喊叫含有感激的成分,主要还是出于惊讶。我想,在她看来,我虽然会注意她,似乎是违反了自然法则。对于自己作为一个老妇人,即作为一匹驮兽的地位,她是早已接受了的。每当一家人出门远行时,往往可以看到父亲和已经成年的儿子骑着驴子在前边走,而一个老太婆则背着包袱步行跟在后面。
然而这些人的真正奇特之处还在于他们的隐身的特性。一连几个星期,每天几乎在同一时候总有一队老妪扛着柴草从我房前蹒跚走过。虽然他们的身影以映入我的眼帘,但老实说,我并不曾看见她们。我所看见的是一捆捆的柴草从屋外掠过。直到有一天我碰巧走在她们身后时,堆柴草奇异的起伏动作才使我注意到原来下面有人。这才第一次看见那些与泥土同色的可怜老妪的躯体——枯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被沉重的负荷压得弯腰驼背的躯体。然而,我踏上摩洛哥国土还不到五分钟就已注意到驴子的负荷过重,并为此感到愤怒。驴子遭到荷虐,这是无疑的事实。摩洛哥的驴子不过如一只瑞士雪山救人犬一般大小,可它驮负的货物重量在英国里让一头五英尺高的大骡子来驮都嫌过重。而且,它还常常是一连几个星期不卸驮鞍。尤其让人觉得可悲的是,它是世上最驯服听话的牲畜。不需要鞍辔会僵绳。它便会像狗一样更随着自己的主人。为主人拼命干上十几年活后,它便猝然倒地死去,这时,主人就把它仍进沟里,尸体未寒,其五脏六腑便被村狗扒出来吃掉。
这种事情当然令人发指,可是,一般说来,人的苦难却没人理会。我并非在乱发议论,只不过是指出一个事实而已。褐种人近于无形。谁都会同情一只摩伤脊梁的驴子。但往往要有某种偶然因素,一个人甚至才会注意到压在柴禾下边的老妪。
白鹳展翅北去时,黑人正行军南下——一列长长的满身征尘的队伍:步兵,炮队,接着又是更多的步兵,总共大约四五千人,正靴声橐橐,车声辚辚地蜿蜒前行。
他们是塞内加尔人,是非洲肤色最黑的人——黑得简直难以看清他们颈项上的头发从何处生起。他们健硕的身躯罩在旧的卡其布制服里面,脚上套着一双看上去像块木板似的靴子,每个人头上戴着的钢盔似乎都小了一两号。天气正热,队伍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士兵们都被沉重的包袱压得疲惫不堪,敏感得出奇的黑脸颊上汗水闪闪发光。
当他们走过时,一个身体欣长,年纪很轻的黑人回头后顾,和我的目光相遇。他的那种目光完全超出人们意料之外。既不带敌意,又不含轻蔑,也没有愠怒,甚至连好奇的成分都没有。那是一种羞怯的,瞪圆双眼的黑人的目光,实际上就是一种表示深厚敬意的目光。这种情况我是了解的。这可怜的小伙子,因为成了法国公民,所以被从森林里拉出来送到驻扎的城镇去擦洗地板,并染上了梅毒。他对于白种人的确是满怀敬意的。过去别人教导他说白种人是他的主人,对此他至今深信不疑。
然而,无论哪一个白人(哪怕是那些自称为社会主义者的人也不例外),当他望着一支黑人从身边开过时,都会想到同一桩事:“我们还能愚弄他们多久?他们倒戈相向的日子离现在还有多远?”
真是怪有意思的。在场的每一个白人心里都有着这样一个共同的心思。我有,其他旁观者也有,骑在汗涔涔的战马上的军官们有,走在队伍中的白人军士也有。这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而有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有那些黑人对此尚茫然不知。看着这列一两英里长的队伍静静地向前开进,真好像看着一群牛羊一样,而那掠过它们头顶、朝着相反方向高翔的大白鹳恰似片片碎纸在空中泛着点点银光。
Unit 3 Inaugural Address
我们今天举行的不是一个政党的祝捷大会,而是一次自由的庆典。这是一个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事件。因为刚才我已依照我们的先辈在将近一又四分之三个世纪以前拟好的誓言在诸位和全能的上帝面前庄严宣誓。
当今的世界已与往昔大不相同了。人类手中已掌握的力量,既足以消除一切形式的人类贫困,也足以结束一切形式的人类生活。然而,我们的先辈曾为之奋斗的信念至今仍未能为举世所公认。这信念就是认定出自上帝所赐而非得自的恩典。
我们今天仍未敢忘记我们是第一次战争的人。此时此地我谨向我们的朋友,同时也向我们的敌人宣告:火炬已传到我们新一代美国人手中。这一代人在本世纪成长起来,经受过战火的锻炼,经历过冷峻的和平的考验,以珍视古老的传统而自豪,又决不愿坐视或容许逐渐遭到践踏。美国对这些一向负有责任,今天我们也正在本国及全世界范围内为之奋斗。
必须让每一个友邦和敌国都知道:为维护自由,使其长存不灭,我们将会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肩负任何重担,迎战一切困难,援助一切朋友,反击一切敌人。
以上这些是我们保证要做到的——但我们保证要做到的还不止这些。
对于那些与我们有着共同的文化和精神渊源的传统盟邦,我们保证将报之以真诚不渝的友谊。只要我们团结起来,我们在许多合作性事业中就会无往而不胜;而一旦彼此,我们就会无所作为。因为我们之间若起争端,彼此离异,便难以与我们面临的强大对手抗衡。
对于那些我们欢迎其加入自由国家行列的各新兴国家,浅们发誓,一种形式的殖民统治的结束绝不应仅是为了被另一种远为残酷的所取代。我们并不期望这些国家总是支持我们的观点,但我们希望他们始终能够坚决地卫护自己的自由,并时刻牢记,过去那些企图骑上虎背为自己壮声势的愚人结果都没能逃脱葬身虎腹的命运。
对于那些居住在遍布半个地球的茅舍荒村中,正奋力冲破集体贫困的桎梏的各民族,我们保证将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脱贫自救,不管这样做需要多长时间。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怕党会抢先这样做,也不是因为我们想获得那些国家的赞成票,而是因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一个自由社会如若不能帮助众多的穷人,也就无法保全少数的富人。
对于我国边界以南的各姊妹国家,我们要作一项特别的保证:把我们美妙的言辞付诸行动,为谋求进步而进行新的合作。帮助自由的人民和自由的国家挣脱贫困的锁链。但我们绝不能让这个充满希望的和平成为敌对国家的牺牲品。要让所有的邻邦都知道,我们将和他们一起反对外国在美洲任何地区进行的侵略或。也要让所有别的国家知道,我们这个半球仍得由自己当家做主。
在一个战争因素远远超过和平因素的时代,对于我们唯一的最好的希望赖以寄托的世界主权国家的联盟组织一一联合国,我们重申对它给予支持的保证:阻止其成为一个仅供谩骂的讲坛,加强其对新兴国家及弱小国家的保护作用,并扩大其职能范围。
最后,对于那些不惜与我们为敌的国家,我们要提出的不是保证而是呼吁:希望双方重新开始努力寻求和平,不要等到科学所释放出来的可怕的破坏力将整个人类推向有计划的或偶然发生的自我毁灭之时。
我们不敢以示弱去诱惑他们。因为只有当我们有了无可置疑的足够的武力时,我们才能有无可置疑的把握避免使用武力。
然而,目前的局势使两大国家集团都感到不安——双方都因现代军备的庞大开支而感到不堪重负,双方都为极端危险的原子武器的不断扩散而理所当然地感到惊慌不安,但双方又都在竞相谋求改变那种使双方都不敢轻易发动导致全人类毁灭的最后决战的小稳定的恐怖均势。
因此,让我们重新开始,双方都记住:礼让并不表示软弱,而诚意则永远需要验证。我们决不能因为惧怕而谈判,但我们也决不要惧怕谈判。
让双方寻求彼此的共同利益所在,而不要在引起分歧的问题上徒费精力。
让双方进行首次谈判,对监督和控制军备制订出严格可行的计划?并且把足以毁灭其他国家的绝对力量置于世界各国的绝对管制之下。
让双方致力于揭开科学的奥秘,而不是科学的恐怖。让我们共同努力去探测星空,征服沙漠,消除疾病,开发洋底,并促进艺术和贸易的发展。
让双方一起在世界各个角落听取以赛亚的指示,去“卸下沉重的负担……(并)让被压迫者获得自由”。
如果初次的合作能够减少彼此之间的疑虑的话,那就让我们双方进而开始新的合作吧,不是寻求新的力量均衡,而是建立一个有法制的新世界,使强者公正,弱者安全,和平得以维持。
所有这一切不会在第一个一百天内完成,也不会在第一个一千天内完成,不会在本届任期内完成,甚至也许不会在我们这一辈子完成。但我们要让它从我们手上开始。
同胞们,我们事业的成败关键不仅仅是握在我的手中,更大一部分是握在你们手中。自从我国建立以来,每一代美国人都曾应召验证自己对祖国的忠诚。应召服役的美国青年的坟墓已遍布全球。
如今那号角又在召唤我们了。它不是在号召我们扛起武器一一尽管我们也需要武器,不是在号召我们去参战——尽管我们也准备应战,而是在号召我们肩负起一场长期的艰苦斗争的重任,年复一年,“忍受困苦,向往未来”,为反对人类共同的敌人——、贫困、疾病以及战争本身——而斗争。
我们能否建立一个把东西南北联在一起的伟大的全球联盟来对付这些敌人,以确保人类享有更为富有成效的生活呢?你是否愿意参加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呢?
在世界漫长的历史上,只有少数几代人能在自由面临极大危险的时刻被赋予保卫自由的任务。在这一重任面前,我不退缩,我欢迎这一重任。我认为我们中间不会有人愿意与别人或另一代人调换位置。我们从事这一事业的那种精力、信念和献身精神将照耀我们的国家和一切为此出力的人们。这一火焰所发出的光芒将真正照亮这个世界。
因此,美国同胞们,你们应该问的不是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是你们自己能为你们的国家做些什么。
和我处在同样地位的世界各国的公民们,你们应该问的不是美国会为你们做些什么,而是我们一起能为人类自由做些什么。
最后,无论你们是美国公民还是世界各国的公民,请以我们在此要求于你们的那种力量和牺牲的高标准反过来要求我们。良心是我们唯一可靠的报酬,历史是我们所作所为的最后裁判。让我们迈步向前,去领导我们所热爱的国家吧,我们祈求上帝的保佑和帮助,但我们知道,上帝在人间的工作就是我们自己的工作。
Unit 4 Love Is a Fallacy
我是个头脑冷静,很讲逻辑的人。敏感、慎重、聪明、深刻、机智--所有这些特点我都具备。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像化学家使用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犀利-- 要知道,我还只有十八岁呀。尼苏达大学读书时他和我同住一室,有着相间的年龄、相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笨得像头驴。他是个挺漂亮的小伙子,但除此之外就一无所长了。他情绪多变,容易受别人影响,最糟的是他喜欢赶时髦。对于赶时髦,我认为是最不理智的行为。每有什么新的潮流,就卷入其中不能自拔,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原因却只是别人都在那么做。在我看来,这简直是愚蠢透顶。但皮蒂却不这么看。患了阑尾炎。"躺着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这就去叫医生来。"
"浣熊?"我停住身问道。
"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我明白了,他并非身体不适,而是精神不爽。"你要浣熊皮大衣干什么?"
"我早该想到,"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该想到等到重新流行查尔斯登舞时,又会时兴穿浣熊皮大衣了。我真是个傻瓜,把钱全花在买课本上了,现在可好,买不起浣熊皮大衣了。"
"你的意思是,"我面带疑色地问他,"人们真的又开始穿浣熊皮大衣了?"
"校园里的大人物没哪个不穿的。你刚才到哪儿去了?"
"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校园里的大人物不常去的地方。
他从床上跳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一定要搞到一件院然皮大衣,"他激动地说,"一定要!"
"怎么啦,皮蒂,你要想想清楚,洗熊皮大衣很不卫生,容易掉毛,气味也难闻,笨重又难看,而且……"
"你懂什么,"他不耐烦地打断我,"这就叫时髦,你难道不赶时髦吗?"
"不想。"我实话实说。
"好吧,可是我想。"他郑重地说,"只要能弄到一件棕熊皮大衣,要什么我都给,给什么都行。"我那精密仪器一般的大脑立即高速有效地运转起来。我一边仔细地审视着他一边问:"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他回答得很干脆。大学时就有过一件。现在它就放在我家阁楼上的箱子里,而皮蒂恰好也有我想要的东西。尽管他还没有完全拥有那件东西,但他至少有权代先得到。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波利·埃斯皮。
我对波利·埃斯皮心怡已久。要特别表明一下的是,我想得到这个妙龄女子并非受感情的驱使。她的确是个令人心动的女孩,但我是个理智高于情感的人。我是经过再三权衡,完全出于理智的原因才想要得到波利的。
我那时是法学院一年级的学生,再过几年就要挂牌当律师了。我很清楚那一个好妻子对一个好妻子对一个律师的前途的重要性,我发现事业有成的律师几乎无一例外,都娶了美丽、文雅、聪慧的女子。除了一点以外,这些特质波利都有。
她很漂亮。虽然没有封面女郎那么好的身材,但我确信时间会弥补这点缺憾的,她已经很不错了。
她很文雅。我说的文雅,是指有气质。她举止端庄、落落大方,显然有良好的教养。她吃东西的时候动作很优雅。我看到过她在"校园舒适之角"吃那里的特色点心---一份三明治,里面夹着几片汁水淋淋的炖肉和碎果仁,还有一杯泡菜--她的手指甚至都没被沾湿。
她并不聪明,实际上与聪明正相反。但我认为在我的指导下,她会很快变得聪明起来的。不管怎样,这是值得一试的。毕竟,把一个漂亮却愚笨的女孩变聪明要比把一个丑陋而聪明的女孩变漂亮容易一些。
"皮蒂,"我问,"你在和波利·埃斯皮恋爱吗?"
"我觉得她挺招人喜欢的,"他答道,"但不知道这能不能叫恋爱。问这个干嘛?"
"你同她有过什么正式的约定吗?我是说你们是不是有固定的交往什么的?"我问。
"没有,我们经常见面,但我们俩也会各自同其他人约会。怎么了?"
"还有没有其他令她特别喜欢的人?"我又问。
"我没听说过有,到底怎么了?"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换句话说,如果你不追她,任何人都可以追了,对吗?"
"我想是的,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若无其事地说。然后我从衣橱里取出手提箱。
"你去哪?"皮带问。
"回家过周末。"我往箱子里塞了些衣物。
"听我说,"他急切地抓住我的胳膊说,"你回家后,能不能从你父亲那儿弄点钱借给我买深熊皮大衣?"
"说不定我能让你更满意呢。"我神秘地眨了眨眼说,然后关上箱子走了。
"来看看吧。"星期一早上,我一回到宿舍就喊皮蒂。我猛地把箱子打开,露出那件又肥又大、毛茸茸且散发着怪味的东西--我父亲1925年在斯图茨比尔凯特汽车里穿过的烷能皮大衣。
"太好了!"皮蒂一脸虔诚地说。
他把手伸进烷熊次大衣里,接着把脸也理了进去。"太好了!"他重复说了有十几二十次。
"喜欢吗?"我问。
"哇,大喜欢了。"他叫着,怀里紧紧抱着那满是油腻的毛皮。接着眼里露出一丝精明的神色,"你想拿它换什么?"
"你的女朋友。"我说。
"波利?"他吃了一惊,喃喃地问,"你要波利?"
"对"
"想都别想。"他把大衣扔在一边,显得毫无商量的余地。
我耸了耸肩:"那好吧。你想不想赶时髦那是你的事。"
我坐在了一张椅子上假装看书,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皮蒂。他神色不安。先是像个面包店前的流浪儿一样看着那件大农,馋涎欲滴。接着转过头去,咬紧牙关坚持着。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头看那件大衣,神情更加渴望。然后他再一次转过头去,却不如先前那么坚决了。皮蒂就这么一次又一次地回头,心中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意志越来越不坚定,最后,他不再转过头去,站在那儿贪婪地盯着那件大衣。
"好像我并没有同波利在谈恋爱,"他含糊地说,"也没有经常约会什么的。"
"你说得对。"我小声说。
"波利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我对波利来说又算什么呢?"
"根本不算什么。"我说。
"只不过是一时兴起--偶尔谈笑而已,就这么简单。"
"试试这大衣吧。"我说。
他穿上了大衣。衣领埋住了他的耳朵,下摆一直垂到脚跟。他看起来活像一具烷熊尸体。"挺合身的。"他高兴地说。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可以成交了吗?"我问,向他伸出手。
他立刻接受了。"成交。"他说,跟我握了握手。
第二天俄上,我与波利第一次约会了。这有点像我的一次考察。我想弄清要花多大的功夫才能使她开窍,达到我所要求的水准。我首先带她去吃晚饭。"哈,这顿饭可真够味。"离开餐馆时她说。接着我带她去看电影。离开电影院时她说:"哇,这片子真好看。"然后我送她回家。在道别时她说:"哇,玩得真痛快。"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了房间。我低估了这项任务的繁重程度。这个姑娘的无知让人吃惊。光给她增加知识是不够的,首先得教会她思考。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一开始,我真想把她退还给皮蒂。但一想到她那迷人的身材,她进屋时的姿态,她拿刀叉的姿势,我还是决定努力去改变她。
像我做其他的事情时一样,我开始按计划行事。我给她上起了逻辑课。我是学法律的,好在学逻辑学,所以要教什么我熟悉得很。等到第二次约会去接她对,我对她说:"波利,今晚咱俩到'情人坡'去聊聊天吧。"
"啊,太好了。"她回答道。对这个姑娘我还要补充一点,很难找到像她这么随和的人。
我们去了"情人坡",这是校园里的幽会场所。我们坐在一棵老橡树下,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们哪些什么呢?"她问。
"逻辑学。"
她想了一会儿,决定接受,便说:"好极了。"
"逻辑学,"我清了清嗓子,"是思维的科学。在我们能正确地思维之前,必须先学会识别逻辑方面的常见谬误。我们今晚就从这里开始。"
"哇!"她叫了起来,高兴地拍着手。
我打了一个寒噤,但还是鼓起勇气讲了下去:"首先我们来研究一下叫做绝对化论断的谬误。"
"好啊!"她眨了眨眼,等我往下说。
"绝对化论断是指根据无任何条件的一般情况推出的论断。譬如说,运动是有益的,因此人人都要运动。"
"不错,"波利认真地说、"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好处可多了!"
"波利,"我温和地说,"这个论点是个谬误。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一般情况。比方说,对于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运动则有害无益,对不少人医生是不准他们运动的。你必须给这种通则加以条件。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化论断的错误,懂吗?
"不懂,"她坦率地说,"不过很有意思,接着讲吧!"
"你最好别拉我的袖子,"我对她说。等她松了手,我继续讲;"下面我们讲一种被称为草率结论的谬误。仔细听着;你不会语,我也不会语,皮蒂也不会语,由此我就断定在明尼苏达大学谁也不会语。"
"真的?
"真的?"波利好奇地问道、"没一个人会讲吗?"
我压住火气。"波利,这是一种谬误.这是一种草率的归纳。例证太少了,不足以使这种归纳成立?
"你还知道其他的谬误吗?"她屏住气说,"这可比跳舞还要有意思!"
我极力驱散自己绝望的情绪。我真拿这姑娘没办法,毫无办法。可是,如果我不坚持下去,我将一事无成。因此、我继续讲下去。
现在听我讲讲叫做'主观判断因果联系'的谬误。听着:我们出去野餐不要带比尔。每次一带他出去,天就下雨。"
"我就知道有这样的人,"她感叹地说,"我们家乡有一个女孩,名叫尤拉·别克。从没有不灵验的,无论哪次我们带她去野餐……"
"波利,"我严厉地说,"这是一种谬误。下雨并不是尤拉·别克造成的,那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责怪尤拉·别克,你就是犯了'主观判断因果联系'的错误。"
"我再也不说她了,"她懊悔地保证说,"你生我的气了吗?"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没有,波利,我没生气。"
"那么,再给我讲些谬误吧!"
"好,我们来看看'自相矛盾的前提'吧。"
"好的,好的。"她叽叽喳喳地叫着,眼里闪着快乐的光芒。
我皱了皱眉,还是讲了下去。"这里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前提'的例子: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能造得出一块重得连他自己也搬不动的大石头吗?"
"当然能。"她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但是如果他能做任何事情,那他就该能搬得动那块石头呀。"我又向她说明。
"说的也是!"她思索着说,"那么,我想他造不出那样的石头。"
"但他是万能的呀。"我再一次提醒她。
她用手挠着她那漂亮却空洞的脑袋。承认道:"我完全被弄糊涂了。"
"你当然会弄糊涂了。因为要是一种论点的各个前提是相互矛盾的,这种论点就不能成立。如果有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就不可能有一种不可移动的物体;如果有一种不可移动的物体,就不可能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明白了吗?"
"给我多讲些这类新奇的事情吧。"她渴求地说。
我看了看表,说:"我想今晚就到这儿吧。我现在该送你回去了。回去后你把所学的东西复习一遍,我们明天晚上再上另一课吧。"
我把她送回了女生宿舍,在那里她向我保证说她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晚上。我闷闷不乐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皮蒂正在床上睡觉,鼾声如雷。那件烷熊皮大衣像一头毛茸茸的野兽趴在他的脚边。有那么一阵我真想把他叫醒,告诉他可以重新拥有他的女朋友。看来我的计划要落空了,这姑娘完全不是学逻辑学的料。
但是我又一想,既然已经花费了一个晚上,不妨再花一个晚上的时间看看。无知道呢。说不定她心灵深处的死火山口里的什么地方,还有余烬在暗自燃烧。也许我会有办法把这些暗火扇成熊熊烈焰。我承认成功的希望不大,但还是决定再试一试。第二天晚上坐在那棵橡树下,我说:"今晚我们要谈的第一种谬误叫做'以情动人'。"
她高兴得发抖。
"注意听,"我说。"有个人去求职,当老板问他具备什么资格时,他回答说他家里有妻子和六个孩子。妻子是个残废人,孩子们没有吃的,身无衣、脚无鞋、睡无床,没有煤生火,而冬天马上就要来临。"
两行泪水顺着波利那粉红的脸颊滚了下来。"啊,这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她抽泣着说。
"是的,是很可怕,"我表示同意,"但这毫无说服力。那人根本没有回答老板关于任职资格的提问,却祈求老板的同情。他犯了'以情动人'的错误。明白了吗!"
我把手帕递给她,在她擦眼泪时,我极刀忍住不冲她发火。"下面,"我小心地缓和了一下语气说,"我们要讨论'错误类比'。听听这个例子:学生考试时应该可以看课本。总之,外科医生在做手术时可以看X光片,律师在审案时可以看辩护本,本匠在造房子时可以看蓝图,为什么学生在考试时不能看课本呢?"
"这个,"她满怀激情地说,"可是我多年以来听到的最棒的主意。"
"波利,"我生气地说,"这种论辩是完全错误的。医生、律师和木匠并不是以参加考试的方式去测验他们学到了什么。学生们才是这样。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我们不能把不同的情况进行类比。"
"我还是觉得这主意挺好?波利说。
"见鬼!"我嚼咕着,但还是坚持往下讲,"接下来我们说说'与事实相反的假设吧。"
"听起来不错。"波利回应着。
"你听着,如果居里夫人当初没有偶然地把一张底片放在装有一块沥青铀矿石的抽屉里,也许今天镭就不为世人所知了。"
"就是,就是,"波利点着头,"你看过那部电影吗?哇,太好看了。沃尔特·皮金演得太精彩了,我是说我已经完全被他迷住了。"
"要是你能暂时忘记皮金先生,"我冷冰冰地说,"我想告诉你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也许居里夫人在那以后会发现镭的,也许别人会发现,还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根据一个不真实的假设,我们不可能得出任何可靠的结论。"
"人们真该多给沃尔特·皮金拍些照片,"波利说,"我几乎再没见过他的样子了。"
我决定再试一次,最后一次。一个人的忍耐力毕竟是有限的。我说:"下一个谬误叫做'井里投毒'。"
"多聪明呀!"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有两个人正在辩论。第一个人站起来说:'我的对手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可信。'……波利,现在你想想看。仔细想一想,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她紧锁眉头,精神很集中,而我凝神地看着她。突然,她眼中闪现出一道智慧的光芒--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不公平,"她气愤地说?一点都不公平。如果第一个人不等第二个人开口说话就叫他骗子,那么第二个人哪还有机会说什么呢?"
"对!"我高兴地喊道,"百分之百的对。是不公平。第一个人还不等别人喝到井水就向井里投了毒。他还不等他的对手开口就已经伤害了他。……波利,我真为你感到骄傲。"
她轻轻地"哼"了一声,高兴得脸都红了。
"你看,亲爱的,这些问题并不深奥,只要你集中精力就行,思考一分析一判断。来,我们把所学的所有内容再复习一次吧。"
"开始吧."她说着,轻快地把手一挥。
看来波利并不那么傻,我更有信心了。我把对她讲过的一切,长时间地、耐心地帮她从头至尾复习了一遍。我一个一个地举出例子,点评错误,不停地强调各种概念。我就像是在挖掘一条隧道,开始只有劳累、汗水和黑暗,不知道何时见到光亮,甚至不知道能否见到光亮。但我坚持了下去。我这么又凿、又掘、又削,终于有了报偿。看到了一丝光亮。这道光亮越来越强大,终于阳光完全贯入,一切都明朗了起来。
我用心良苦地花了五个晚上的时间,但总算是值得的。我把波利变成了一个逻辑学家,我教会了她去思考。我的任务完成了,她终于配得上我了。她会成为我称心如意的妻子,成为我众多家华公寓里当之无愧的女主人,还将成为我那些有教养的孩子们称职的母亲。
不要以为我与这位姑娘之间没有爱情,恰恰相反,正如皮格马利翁珍爱他自己塑造的完美的少女像一样,我也非常爱我的波利。我院定下次会面时立即同她分拿自己的感情。是时候了,应该把我们的关系由学术讨论转向罗曼蒂克了。
"波利,"当我们又挨坐在那棵检树下时,我说,"今晚我们不再讨论谬误了"
"哦?咦!"她失望地叹息。
"亲爱的,"我友好地赐给她一个微笑,"我们已经一起过了五个晚上,我们相处得很好。显然我们很相配。"
"草率结论,"波利伶俐地说。
"什么--?"我问道。
"草率结论,"她重复了一遍,"只凭我们仅有的五次约会你怎么能断定我们很相配呢?"
我呵呵地笑了,觉得挺有意思。这可爱的小朋友学习真不错。"亲爱的,"我耐心地拍着她的手说,"五次约会已经不少了,毕竟你不必把整个蛋糕吃完才知道它的好味道。"
"'错误类比',"波利机敏地说,"我可不是蛋糕,我是个女孩。"我轻声地笑了,但不觉得那么有意思了。这可爱的小朋友功课学得未免太好了吧。我决定换个方式。显然,最好的办法就是简单明了但又热烈直接地向她表示爱。我停顿了一下,在我足够聪明的大脑中挑选着合适的词语。然后我才开始说:
"波利,我爱你。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是月亮,是星星,是宇宙中的星座。我亲爱的,请你说愿意永远和我相伴吧。如果你不愿意,我的生活就失去意义了。我将会毫无活力,茶饭不思,到处游荡,成为一个步履慵懒、双目失神的躯壳。"
我抱着双臂站在那里,心想这次肯定会感动她了。
"'以情动人'。"波利说。
我有点咬牙切齿了。我不是皮格马利翁,我是弗兰肯斯坦,被自己所创造的怪物扼住了喉咙。我忙乱地力图驱逐涌上心头的阵阵恐慌。无论怎样,我也要保持冷静。
"好了,波利,"我强装着笑脸说,"
"说得很对。"她有力地点了点头,说道。
"可是波利,这一切是谁教给你的?"
"你教的"
"就是呀,那你不是得感谢我吗,亲爱的?要是没有我和你在一起,你永远也学不到这些谬误的概念的。"
"与事实相反的假设。"波利想都没想便说。
我把额上的汗珠摔掉。"波利,"我声音嘶哑地说道,"不要过于死板地接受这些东西。我是说那只是课堂上讲的东西。你要知道学校里学的东西与现实生活完全不相干。"
"'绝对化论断'。"她说道,戏弄他向我摇摇指头。
这一下可真把我惹火了。我猛地跳起来,像一头公牛似地吼叫着:"你到底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不愿意。"她答道。
"为什么?"我追问着。
"因为今天下午我答应了皮蒂·伯奇,我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竟有这样无耻的行为,我气得不由得倒退了几步。皮蒂答应了我,跟我达成了协议,还跟我握了手呢!"这个出卖朋友的混蛋!"我尖着嗓子大叫,把一块块草皮踢了起来。"你可不能跟他在一起,波利。他满嘴谎话,他是个骗子,是个出卖朋友的家伙!"
"井里投毒',"波利说,"别嚷嚷了,我认为大叫大嚷也是一种谬误。"
我以极大的意志力把语气缓和了下来。"好吧,"我说,"你是一个逻辑学家。那就让我们从逻辑上来分析一下这件事吧。你怎么会看中皮蒂,而不选我呢?你瞧瞧我--一个才华横溢的学生,一个了不起的知识分子,一个绝对是前途无量的人;再看看皮蒂--一个笨蛋,一个反复无常的人,一个吃了上顿愁了顿的家伙。你为什么非要做皮蒂的女朋友呢?能告诉我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吗?"
Unit 5 The Sad Young Man
二十年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被人们评论得最多、渲染得最厉害的,莫过于青年一代的叛逆之行了。只要有只言片语提到那个时期,就会勾起中年人怀旧的回忆和青年人好奇的提问。中年人会回忆起第一次光顾非法酒店时的那种既高兴又不安的违法犯罪的刺激感,回忆起对清教徒式的道德规范的勇猛抨击,回忆起停在乡间小路上的小轿车里颠鸾倒凤的时髦爱情试验方式;青年人则会问起有关那时的一些纵情狂欢的爵士舞会,问起那成天背着酒葫芦、勾引得女人团团转的“美男子”,问起那些“时髦少女”和“闲荡牛仔”的奇装异服和古怪行为等等的情况。“那时的青年果真这样狂放不羁吗?”今天的青年学生们不禁好奇地向他们的师长问起这样的问题。“那时真的有过青年一代的问题吗?”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必然只能是既“对”又“不对”——说“对”是因为人的成长过程中一贯就存在着所谓青年一代的问题;说“不对”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看来似乎是那么狂野,那么不负责任,那么不讲道德的行为,若是用今天的正确眼光去看的话,却远远没有今天的一些迷恋爵士乐的狂荡青年的堕落行为那么耸人听闻。
实际上,青年一代的叛逆行为是当时的时代条件的必然结果。首先,值得记住的是,这种叛逆行为并不局限于美国,而是作为百年之中第一次惨烈的战争的后遗症影响到整个西方世界。其次,在美国,有一些人已经很不情愿地认识到——如果不是明明白白地认识到,至少是下意识地认识到——无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传统方面,我们的国家已不再是与世隔绝的了;我们所取得的国际地位使我们永远也不能再退缩到狭隘道德规范的人造围墙之后,或是躲在相邻的两大洋的地理保护之中了。
在当时的美国,摒弃维多利亚式的温文尔雅无论如何都已经是无可避免的了。美国工业的飞速发展及其所带来的庞大的、机器轰鸣的工厂的出现,社会化大生产的非人格性,以及争强好胜意识的空前高涨,使得在较为平静而少竞争的年代里所形成的温文尔雅的礼貌行为和谦谦忍让的道德风范完全没有半点栖身之地。不论是否发生战争,随着时代的变化,要我们的年轻一代接受与他们必须在其中拼搏求胜的这个喧嚣的商业化社会格格不入的行为准则已经变得越来越难。战争只不过起了一种催化剂的作用,加速了维多利亚式社会结构的崩溃。战争把年轻一代一下子推向一种大规模的战场,从而使他们体内潜藏的压抑已久的狂暴力量得以释放出来,待到战争一结束,这些被释放出来的狂暴力量便在欧洲和美国掉转矛头,去摧毁那日渐衰朽的十九世纪的社会了。
这样一来,在一个千变万化的世界中,青年一代便面临着使我们的道德习惯与时代合拍这一挑战。而与此同时,青年人——至少美国的青年人表现出这样一种倾向:他们试图逃避自己的责任,沉溺于一种老于世故、以酒自娱的生活作风之中,装出一副波希米亚式的放荡不羁的样子。追求时尚,为了短暂的快乐和一时的新奇而大肆挥霍,纵情地狂欢,寻求各种各样的感官刺激——性行为,吸毒,酗酒以及各种各样的堕落行为——这些都是他们逃避责任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由社会的普遍繁荣及战后人们对于政治、经济和国际义务所产生的厌烦情绪所造成的逃避方式。禁酒法令使青年人有了更多的机会寻求违禁取乐的刺激。文人墨客纷纷涌人格林尼治村,他们那些被大肆渲染的放纵行为和挑战性言论也为青年人的逃避主义提供了一种表现形式和一套哲学辩护辞。这种逃避主义者的纵情狂欢,像大多数逃避主义者的纵情狂欢一样,一直要持续到狂欢者囊空如洗为止。到二十年代末世界经济结构总崩溃之时,这种狂欢宴会便告停歇,那些寻欢作乐者也只得从酣醉中清醒过来,去面对新时代的各种难题了。
青年人的叛逆行为是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开始的。1915--1916年间那旷日持久的僵持局面,德国对美国所表现出的越来越傲慢无礼的态度,以及我国迟迟不愿宣布参战的作法,都使我们理想主义的公民觉得无法忍受。我们的青年,本身已怀着典型的美国式冒险精神,又多少受到西奥多?罗斯福的狂热沙文主义思想的怂恿,于是便开始在外国旗帜下入伍参战。用约翰? 多斯?帕索斯的《美利坚合众国)中的人物乔?威廉斯的话说,他们“是想趁着战争还没结束就参加到这场游戏中去”。因为在1916~1917年间,入伍当兵还是一种富于浪漫色彩的职业。在1917年正处于上大学年龄的年轻人对于现代战争还一无所知。1861--1865年间的那场战争早已通俗地在电影和小说中成了一部散发出木兰花香的连续剧,而18年同西班牙之间的百日战争在影剧故事中总是被描写成美军在马尼拉大获全胜或是冲上圣胡安山顶的电影镜头式场面。此外,更有许多演说家们在中学生集会上大肆渲染战场上的紧张生活在培养性格方面的力量,使得那些本来还算有头脑的年轻小伙子们都信以为真,以为到欧洲战场上去服役不仅是一件令人兴奋的理想化的美事,而且具有巨大的人生价值。因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便开始加入各兵种,“知识分子型的人”加入救护兵团,其余的人则分别加入步兵、商船队,或到其他任何有其用武之地的单位去服役。那些不愿到外国里去服役的人则慷慨陈辞,表示自己随时“待命出征”;间或也有考虑参加国民自卫队的,待到我国最终决定参战时,他们便踊跃地报名参军。各征兵站的报名者都是人如潮涌,弄得主管征兵事务的军曹们焦头烂额,实在无法应付,以至于恳求志愿报名者“且先归家,静待征召”,然而,有自尊心的人谁也不愿蒙受“被征召入伍”的耻辱,因此,青年人的参军热潮持久不衰。
一旦这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饱尝了二十世纪战争的滋味以后,那种纵情狂欢的兴致和要从事轰轰烈烈的军事冒险的热情自然很快就烟消云散了。他们可以永远感到光荣,因为他们在战场上表现得很出色,但是1919年从战场上回来的却是一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士兵。大学兵团的土兵们更是如此。他们在理想主义的感召下很早就到军中服役,可谓是屡经沙场。对他们来说.回到几乎没有受到战争的任何影响的故乡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在那里,人们仍在像庆祝日时那样天真地大唱爱国的高调,而这是他们自己两三年前也曾犯过的错误。更令他们痛苦的是,他们发现自己原来的工作已被留在家里的人夺占了。而当时又正值经济萧条时期,新的工作无法找到,现有的工作机会本就,为数不多,而且人们又宁愿聘用非退伍军人,而把退伍军人看作难对付的孩子,不愿聘用。就连他们自己的家对他们来说也常常是不舒服的;他们再也不能适应家乡和家庭了,并且萌生出一种突如其来的、迷惘的厌世之感。这种感觉不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亲友都不能理解。战争激起了他们的劲头,打掉了他们的天真幼稚。而现在,在遍布全国的沉睡的、落后的地方,到处都要求他们抑制他们的劲头,并恢复那种自欺欺人的、维多利亚式的天真无邪的态度。但是他们现在觉得这种态度同那种说什么他们的战斗已“使民主在这个世界有了保障”的论调一样,都是陈旧 过时的。再者,似乎家乡的情况还不够受的,退伍军人还得面对凡尔赛和约那种愚蠢的、拿破仑式的犬儒主义、禁酒法令那种虚伪的行善主义,以及那些发了战争财的人们的洋洋自得的爱国主义。那些气鼓鼓的美国青年的不满迟早要爆发出来。在经过一段短暂的强烈的怨忿之后,它终于以一种彻底推翻温文尔雅的行为规范的形式而爆发出来了.
格林尼治村为他们树立了榜样。自七十年代因其生活消费低‘廉而成为艺术家和作家聚居地以来,格林威治村在很长时间里一直享有波希米亚式生活和怪僻行为的说不清是好还是坏的名声。过去,尤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十年中,这地方还曾栖居过许多大作家,因而使它成了名副其实的全美国文人雅士中心。战后,那些脑子里和笔杆子里都充满着对战争、市侩气和“清教徒式的”道德修养的仇恨的怒火的年轻有为的作家们便自然而然地云集到这个传统的艺术中心(那儿的生活消费在1919年仍很低廉),去倾泻他们那新近获得的创造力,去摧毁旧世界,嘲弄前辈们所信守的道德规范,把自己的一切献给艺术、爱情和感官享受。
很快,知识分子阶层以外的人便也开始仿效他们了。在全国各地,青年人蔑视法律和一切传统习惯,为“燃烧着的青年”的大火添柴加油越来越成为时髦之举,而煽起这场大火的正是格林尼治村。“波希米亚”生活方式已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每个城镇都有一群“生活放荡者”,他们为自己的反传统行为感到自豪,可实际上,这种有意识的反传统行为正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成为乡村俱乐部的富人们以及一些不那么富有的效仿者所共有的一个基本特征。没过多久,这场运动便得到了教会、电影杂志以及广告商们的正式承认:教会方面是通过谴责的方式对它予以承认;电影杂志则是一方面假意对它进行谴责,一方面又将它描写得放荡胡闹而又引人人胜;广告商们更是间接地对这场运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他们不论是推销香烟还是推销汽车一类的商品时都在暗示说,这种商品将使买主具有不可抗拒的性感。在贝洛森林战役和蒂耶里堡战役正在进行之时,参战青年的小弟弟小妹妹们还在家里玩着弹子游戏和洋娃娃,他们并没有体验到真正的幻想破灭或失落感,可现在竟也学起兄长们的样子,玩起群众性的反传统游戏来了。他们的父母先是大吃一惊,继而便发现自己以及自己的朋友们也都正在接受这种时兴的快乐的生活方式了。及至二十年代中期,这种“放荡的狂欢会”便像摩登少女、T型汽车或弗拉洛花园的荷兰式房屋一样,成为美国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物了。
其时,真正的知识分子对此现象远远谈不上满意。他们原本所希望的是使美国成为一个对艺术和文化更为敏感,对物质利益不那么贪求,对标准化观念不那么轻易接受的国家。然而,他们的这种思想完全没有受到人们注意,而他们的行为却由于提供了一种已变得如同“扶轮国际午餐会”一样常规化的“波希米亚式”的生活模式,反倒助长了这种标准化观念。结果,他们从战场上归来时本已十分强烈地对自己国家不满的情绪,现在就变得更加忍无可忍了。于是,他们的笔尖下便喷射出愤怒的火花,猛烈抨击着美国社会中的唯物质主义以及他们所称的文化市侩习气。由“三十位知识分子”合撰、哈罗德?斯特恩斯编辑出版的一部颇为庄重地题名为《美国的文明》的重要著作,汇集的便是一些憎恶美国的敏感人土的抨击性言论。这部著作的中心主题是在美国,杰出人才得不到重视,艺术事业无人理解,大企业 腐蚀败坏了整个社会。新闻事业沦为发财赚钱的工具,政治,官场上充斥着庸才和骗子,而美国人的家庭生活也由于人们一心想着挣钱和与邻里斗富而变得索然无味,刻板单调,充满虚情假意,夫妻生活也缺乏鱼水之乐。本来只需让创造性艺术来指明通向美好生活的道路,以上这些缺憾就会自动消失的。可是,美国举国上下除了亮晶晶响当当的美金之外,对其他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因此,对那些敏感的才俊之士来说,唯一的出路便只有移居欧洲,“那儿的情形要好一些”。《美国的文明》正式出版(1921)之时,该书的撰稿多数已经接受自己的忠告寄居在国外了,还有许多别的艺术家和预备艺术家也纷纷步其后尘。
正是在他们那抗争性的,而总的说来又是短暂的侨居欧洲期间,二十年代我国的那些主要作家开始认识到自己——用格特鲁德?斯坦的话说——就是所谓“迷惘的一代”。“迷惘的一代”本身虽不是一场什么文动,但那些“迷惘的一代”的作家的态度却是那个时代文学作品的共同特征。战争以及凡尔赛和约所表现出的犬儒主义的强权政治使这些青年男女们确信,精神世界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就像多斯?帕索斯的《三个士兵》中的那个受挫的唯美主义者约翰?安德鲁斯一样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又像海明威《太阳照样升起》中的流浪醉汉一样感到漂泊无依。除斯坦、多斯?帕索斯和海明威外,还有刘易斯?芒福德、埃兹拉?庞德、舍伍德?安德森、马修?约瑟夫森、J?哈罗德?斯特恩斯、T?S?艾略特、E?E?卡明斯、马尔科姆?考利,以及其他许多小说家、戏剧家、诗人和评论家,都曾在法国的昂蒂布和塞纳河左岸地区探索过自己的灵魂,都怀着满腔孤愤对自己的祖国进行过猛烈辛辣的抨击,而且在几年之后,纯粹出于思乡情切,几乎无一例外地又都漂洋过海,回到祖国,定居于沿海小岛上和新英格兰地区的农庄上,来创作他们由于在一个更古老、更复杂的社会里经受磨练而变得成熟了的作品。
实际上,所谓“迷惘的一代”根本不曾迷惘过。在一段时间里,他们曾有过惊愕、孤独无依的感觉,因而变得痛苦、尖刻,以至于、反权威、好标新立异,其行为往往有些荒唐,更常常近于胡闹——但却从未“迷惘过”。除上述那些作家外,二十年代还产生出了诸如尤金?奥尼尔、埃德娜?St.文森特?米莱、P.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威廉?福克纳、辛克莱?刘易斯、斯蒂芬?文森特?贝尼特、哈特?克莱恩、托马斯?沃尔夫等以及一大批其他人才。因此,即便这十年充满怨艾自怜之声,也绝不能将其看作是荒芜的年代而一笔抹煞。二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所称的“悲哀的青年一代”,诅咒过自己的命运,但并没有消亡;他们曾试图逃避现实,但又自动回到现实中来;他们痛责美国社会的市侩,但对自己的祖国却又充满热爱。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创作出了美国文学史上最富有生气:最令人耳目一新、最激动人心的文学作品。
U 6 Loving and Hating New York
那些赞美“大苹果”的广告活动,还有那些印着带有“我爱纽约”字样的心形图案的T恤衫,只不过是它们在绝望中发出悲哀的迹象,只不过是纽约这个非凡的城市日趋衰落的象征。纽约过去从不自我炫耀,而只让别的城市去这样做,因为自我炫耀显得“小家子气”。纽约既然是独一无二的、最大的而且是最好的城市,也就没有必要宣称自己是如何与众不同了。
然而,今日的纽约再不是头号城市了。至少,在开创时尚、领导潮流方面,纽约是再也配不_卜这个称号了。今日的纽约非但常常跟不上美国政治前进的步伐,而且往往也合不上美国人生活情趣变化的节拍。过去有一个时期,它曾是全国流行服装款式方面无可争议的权威,但由于长期抵制越来越流行的休闲服装款式而丧失了,其垄断地位。纽约已不再是众望所归、纷起仿效的对象了,如今它甚至以成为风行美国的时装潮流的抵制者,以成为摆脱全国清一色的单调局面的一隅逃遁之地而自鸣得意。
纽约无力保持排头兵的地位这一点已是越来越明显了。有十多座其他城市都已经有了一些在建筑艺术上很富有创造性的建筑物,而纽约最近二十年来所造的任何一幢建筑物都不能与之相比。曾是托斯卡尼尼全国广播公司交响乐团演出场所的巨人般的曼哈顿电视演播厅,现在经常是空无一人,而好莱坞大量生产出的情景喜剧和约翰尼·卡森节目的实况转播却占满了加利福尼亚的广播电视发送频道。美国流行歌曲创作发行中心从纽约的廷潘胡同转移到了纳什维尔和好莱坞。拉斯韦加斯的赌场经常出高薪聘请曼哈顿没有哪一家夜总会请得起的歌手和艺员。而体育运动方面,那些规模较大的体育馆、比较激动人心的球队以及热情最高的球迷们,往往都出现在纽约以外的地方。
纽约从来都不是召集会议的好场所——因为那儿少友情.不安全,人口拥挤,消费高昂——但现在它似乎正在一定程度上争回其作为旅游胜地的地位。即便如此,大多数美国人对新奥尔良、旧金山、华盛顿或迪斯尼乐园等地的评价可能还是高于纽约。人们普遍认为,还有十几座其他城市,包括我的家乡西雅图,都比纽约更适于居住。
那么,为什么有许多欧洲人称纽约是他们最喜爱的城市呢?他们比大多数美国人更欣赏纽约这个国际大都市的五彩缤纷的生活,它那残存的、独此一家的欧洲社会准则以及它那众多外来民族混杂而居的社会。这些欧洲人中有些人也许是因为在麦迪逊大街和第五大街这两条双胞胎似的繁华大街上看到那些熟悉的国际名牌商号——那些专为迎合并蒙骗那些轻浮浅薄的有钱人而存在的珠宝店、鞋店和服装设计店…而感到心头踏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最令欧洲人激动不已的是这个城市的那种精神饱满的紧张气氛和它那种野性的活力。
纽约充满着活力、竞争和奋斗。同时,由于存在着一批能说会道的失意者,它也充满着嘲笑、轻侮和失意者的心灰意冷(“你说该咋办?”)。它充满着无休无止的斗争一一为了地铁上的座位,为了引起一个的士司机、一个办事员或一个侍者的注意,为了有一个立足之地,为了一次成功的机会。为了一个较好的居住地方,为了让自己名字出现在一张大一点的海报上。在纽约,一个人若成功了,他会感到惶惶不安;如果失败了,他就得和那灰心丧气的大多数人一起苦熬岁月。
纽约从来都不是我心目中的麦加圣地。尽管我在那儿生活了大半辈子,你却休想看到我穿上一件印着“我爱纽约”的文化衫。但总的说来,我倒还想不出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地方我更愿意去居住。至于为什么,就很难说得清。
在纽约所能欣赏到的自然美景非常有限。你从来看不到一片繁星点点的夜空,城里的万家灯火交相辉映使得天空黯然失色。唯有日落时分的景色尚可谓壮观:泽西市草地上的天空染上了一块块深浅不一的橙红色,在曼哈顿那些高高矮矮、大大小小的建筑物上的万千扇玻璃窗的反射下,更显得绚丽多彩。大自然对纽约人总是低头服输。只须看看人行道上那些脆弱的树木迎着四面进逼的水泥路面和阵阵袭来的石油烟气拚命挣扎的样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由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设计的纽约公园本应是城市贫民休养身体、呼吸新鲜空气的场所,但如今园内有些地方已寸草不生,垃圾遍地,无复当年的清新质朴之气,然而依旧人声嘈杂,生意盎然,许多人一一多数为年轻人、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仍在其间自得其乐。公园中的长条椅上则坐着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其中以白人居多,看样子都是一些流离失所的人。这里已经不是什么静造的公园了,倒更像是一个乱哄哄的狂欢场所。
吸引着我来到纽约的不是这个城市的魅力——它从没有在远方向我遥遥招手呼唤,而是它给我提供了一个从事我梦寐以求的新闻事业的机会。我当时甚至拿不准自己的能力如何能比得上那些在东北部一些名牌大学受过更好教育的人,又怎能竞争得过纽约那些意志坚强的本地人,那些才华横溢的移民子弟.他们是那样的目标明确,用心专一,比如那个艾尔弗雷德·卡津,他作为业余消遣(真是不可思议j)竞能用小提琴演奏的无伴奏组曲。
今天仍有许多青年被吸引到纽约来,因为他们想考验一下自己,怕让自己的才能沦为极其平庸而易于上市的商品。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些为逃避家乡某种束缚的年轻同伴,也总是被吸引到纽约来。这些青年们在一起共享自由,同处于一个消费低廉的娱乐区,一起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也共同度过了一些艰难时刻。吸引他们的不可能是纽约的生活条件,因为只有不合实际的乐观回忆才会忘记他们在那儿的生活中所遇到的不便、危险和贫困。商业性的百老汇剧院可能不会向他们开门,但还有那些外百老汇剧院和外外百老汇剧院。倘若画家们对麦迪逊大街上那些奢侈豪华的画廊不屑一顾,那些画廊老板们便会在索荷区陋巷之内开设小分店。可是·也许是波希米亚式艺术献身的纯洁性被人渲染过甚,这些年轻艺术家们也住进了格林威治村及其外围地区。那是大萧条时期由于面对一个敌对的世界而团结在一起的一批艺术实验主义者住过的地方。但今天的这一代青年艺术家已经形成了一个显著的亚文化群,以至于他们成了一些精品时装和咖啡馆的赚钱对象。他们已不再是那么与世隔绝了。
曼哈顿是一个在许多方面与美国隔绝的孤岛,但在两个领域内它仍处于支配地位。它是美国金融和通讯的中枢。在这两个方面,它所起的审批作用大于其创造作用。华尔街只有在确信某种畅销书或是某位影星的大名准保一部影片的成功时才会为制作一部好莱坞影片投放百万巨资。美国广播电视网的新闻中心、最大的图书出版商和最大的期刊杂志都在这里,因而最庞大的一支评论家队伍也在这里,他们可以对别人创作出的电影、戏剧、音乐、图书和其他作品评头论足。纽约是一个裁判城市,经常炮制出一些全国其他地方的人不是为之感到遗憾就是完全不予理睬的规范标准。在纽约这地方真正的知识学问没有市场,狡黠伶俐却颇有市场。
商业广告公司也全集中在这里。这些广告公司窥测着市场动向,挖空心思地炮制出一些琅琅上口、易于记诵的广告词,把千千万万的顾客从“麦克唐纳”拉到“伯格·金”,因而广告公司的“创作主任”便可以坐在曼哈顿那些记帐报销的高级法国餐馆里吃午餐了。实际上,就是那些银行家、广告商、市场营销专家以及那数以千计的为他们工作的高薪雇员们为纽约这个城市定下了尖锐生硬的调子——对广大的美国公众要投其所好,对他们人数的多寡必须予以重视,但对他们的兴趣爱好却不必加以认同。从摩天大楼的五十层楼上屈尊俯就地光顾楼下的芸芸众生。这些富人们就会感觉到他们与这些芸芸众生仿佛不是同类;还有他们那种就像他们的办公高楼下面地铁入口处卡嗒作响的转门一样,丝毫不带任何感情地视广大人民群众如一大堆可以任意排列组合的数字的态度,也同样使他们产生不属于人类的感觉。
我对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其中较为年轻的一些人那种缺乏愤世嫉俗情绪的态度感到惊讶。电视的一代是在强烈的广告刺激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也很欣赏这种广告刺激,并且毫不犹豫地去亲身实践。许多男男女女都以职业性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就像那些从高空向河内投掷的飞行员一样,对于其工作本身的意义似乎毫不在意。他们真正的生活寄托在别的地方。在格林威治村的酒吧间里,他们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都与那些预备艺术家、演员和作家毫无二致。“为艺术而艺术”的界限已不再那么难以突破了,艺术本身的定义也不像以前那样明晰了。艺术家的画作卖不出去便转而画插图;演员找不到拍戏的机会就去拍广告;作家在创作鸿篇巨著的同时还得为通俗杂志撰文以维持生计。此外,这些年来严肃艺术往往要靠通俗艺术来提供养料,这倒使通俗艺术发生了一些可喜的讽刺性变化。
那些初来纽约的人早晚有一天会找到或形成他们自己的小圈子。曼哈顿有许多这类小圈子,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但彼此之间却极少往来。我想正是这种情况给纽约一种自由感。不管你属于哪类人,与你同样的人都多的是。对于同住一座公寓的邻居,你不必去了解他的任何情况,也不必在意他对你的看法如何,只有住在乡下的屋院相连的邻居才有此必要。在纽约,人以群分,人们对于自己圈子以外的人一律视同路人,以免浪费精力。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这种保持距离、冷漠无情的态度还有一种影响:那些有孤独感的人在纽约比在其他任何美国城市都更觉孤独。
要说的情况还有很多。总之,纽约是一个受了创伤的城市,它重税压身,不堪负担,好景不再,江河日下。但纽约并不是一个就要死的城市;与五年前相比较,如今纽约的街道更安全了,曾一度似乎是在繁华旖旎的环境包围之下一蹶不振的百老汇大街如今又呈现出勃勃的生机。
街道上布满垃圾,学校里毫无秩序,市民们个个惶惶不安,到处噪声不绝于耳,人人讲话粗声大气——这一切都会使局外人更加坚定决心:就算把纽约送给他们,他们也不愿意在这里居住。然而,你如果让一个纽约人去看达拉斯市的一所富丽堂皇的住宅,或是贝弗利希尔斯市的一个带小屋的游泳池,他一定会表示赞赏,但却不会眼红。现在有许多美国有钱人在安静、豪华、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里过着世外桃源式的生活。纽约人会说,这太沉闷了。可是,你如果对他讲起户外游山玩水的劲头,他又会说他更欣赏都市生活那种虽有害于健康但却热热闹闹的活泼气氛。他有着无可改变的乡土观念。对他来说,纽约——就算连他自己也无可奈何地承认有一些缺点(“还有什么新的吗?”)——使他对所有其他美国城市都不屑一顾。
人们有可能在二十个其他的美国城市里参观到第一流的艺术博物馆,听到美妙的音乐,看到生动活泼的实验戏剧,遇到懂得怎样生活、吃饭和谈话,而且是在舒适宽敞的环境中去享受这一切聪明而又世故的人物。然而,纽约人还是不愿意居住在那里。 他所恋恋不舍的正是纽约的那些在许多外地人看来难以忍受、令人讨厌的地方…它的粗俗、紧张、急迫感,它那剑拔弩张的竞争,它那严厉苛刻的评判,以及那么多封闭在各自的小圈子里、不分尊卑贵贱地挤作一团的纽约人。那些在竞争中吃了败仗的人并非躲在城里某个看不见的地方。在地铁里,在公共汽车上,在大街上,到处都会不可避免地遇见一些生活过得比你艰难的人。对于那些悲观绝望、疾病缠身、精疲力竭、不知所措的人,最好不要与之交谈(他们并不希望交谈).只需用同情的目光稍稍接触一下,表示把他们视同人类就行了。这虽没什么了不起,但对于最忌在大庭广众之中暴露隐私的纽约人来说,这就是他们那种一闪即逝的友好表示。即使是一种帮助,纽约人往往也要用嘲骂来表示:一个人闯红灯,冲到一辆开过来的汽车前,他身后的那个人便会大声喊叫:“当心点,老弟,你难道想让一辆带着泽西牌照的汽车撞倒吗?”——“泽西”一词具有很强的讽刺意味,指的是所有的外地司机的家乡。
按照阿道夫希特勒的定义,纽约是一个杂种城市。事实上,它是第一个真正的国际大都市。没有别的大城市——无论是伦敦、巴黎、罗马还是东京——能接纳(或是收容)这么多的民族。现在比当时各种各样的欧洲人吵吵嚷嚷登上埃利斯岛的时候更为混杂一一又有了亚洲人、非洲人和拉丁系人。新来者永远不会被完全同化。只是不稳定地加入到未被消化的多数中去。
纽约太大了,无法为任何一个集团所控制,不论是盎格鲁撤克逊新教的白人还是犹太人、黑人或来源不同的天主教徒——爱尔兰人、意大利人、西班牙血统的人。所有这些集团都有他们小小的天地,人数相当多,不容忽视;在维护他们的要求方面都很坚韧,但没有一个强大到足以制服其他集团。这个城市很典型地把联合国加以吞没,不把它当一回事,把它看作一个空想、不切实际、虚伪、无法运转的混合体。但是纽约人却在训练自己如何在一个多民族的社会里共同生活——这是迈向未来必要的开端。
多样化使这个城市色彩无穷。漫步此城,可以不断受到情景与风味方面的教育。有众多的各有特色的地方可以去吃饭或购买物品。虽然其中最成功的似乎是那些为招引游客而把各种:民族特色混在一起的地方,但是他们也都有真正的根基。在其他的美国城市,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的地盘,并小心翼翼地加以保护,但是我认为那里没有这种不和谐地把不同的集团搁在一起的大杂烩。f司样地,在纽约拥有多层高楼的豪华大街与它近邻的穷街陋巷相映成趣。对纽约的忧伤和刚毅要与其艺术和音乐的财富一起加以赞美。这种结合是不稳定的,它产生摩擦或是一种不稳定的克制。这种克制有时变成一种真正的容忍。
对纽约的爱与恨成了一个不断交替变化着的情绪问题。这种情绪的变化常常发生在同一天。这个地方经常使人恼怒,有时也让人振奋。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取得不可或缺的经验的城市。住在这儿,人们可以放心,一定能持续地面向生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