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队 工作面编号: 分数: 评定等级: 时间: 年 月 日
| 检查项目 | 质量标准 | 标准分 | 检查评分办法 | 检查数据、结果 | 小项得分 | 项目得分 |
| 一、 技 术 管 理 |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 2 | 共10分,各项内容一处不全扣0.5分 | |||
|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 2 | |||||
|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 1 | |||||
|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 1 | |||||
|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 1 | |||||
| 3).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根据矿压测试、地质资料、顶板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 | 1 | |||||
|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 1 | |||||
|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 1 | |||||
| 二、 顶 板 管 理 | 1.工作面支柱全部穿柱鞋,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 2.5 | 共10分。1、3项沿工作面均匀选5点,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3点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2项全面检查,出现台阶小项不得分,一架接顶不实扣0.5分,扣完为止;4项全面检查,缺一个扣0.5分。 | |||
|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翻转梁及顶梁接顶严实。 | 2.5 | |||||
|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 | 2.5 | |||||
| 4工作面.每10米安设一套矿压监测装置并有表显示。 | 2.5 | |||||
| 三、 工 作 面 支 护 | 1.支架初撑力不小于760KN(每棵支柱初撑力不低于190KN)。 | 2 | 共10分。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支架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每隔5米增设一棵单体液压支柱,支柱打在托梁下,以增强托梁的整体强度。 | 2 | |||||
| 3.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前后柱要迎山有力;其直线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1000mm,其偏差不超过±30mm。 | 2 | |||||
| 4.翻转梁要紧贴煤壁,片帮地点翻转梁要升起支护好顶板。 | 2 | |||||
| 5.支架要垂直煤墙支设、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30mm)支架不挤不咬。 | 2 | |||||
| 四、 安 全 出 口 与 端 头 支 架 | 1.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超前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四排支柱,10~20米范围内打单排;两巷动压明显区全部打单排支柱加强支护。 | 2 | 共10分。1、3、4小项全面检查,不少于10点,1点不合格扣0.5分;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 |||
| 2.端头支护放顶线不得落后工作面支架1米;支柱初撑力≥90KN,端头小梁下必须有单体支柱支护。 | 4 | |||||
|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内支架完好无缺,高度不低于1.8米,有0.7米宽人行道。 | 2 | |||||
| 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 2 | |||||
| 五、 回 柱 放 顶 |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放顶线不得落后工作面支架1米。 | 4 | 共10分,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支架挡矸完好;每次移架后老塘无窜矸现象。 | 3 | |||||
| 3.两巷放顶时要配足水平销,(每组不少于3个)并正确使用全支撑。 | 3 | |||||
| 检查项目 | 质量标准 | 标准分 | 检查评分办法 | 检查数据、结果 | 小项得分 | 项目得分 |
| 六、 煤 壁 机 道 |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沿: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长度在1m以下时,突出部分不超过250mm。 | 5 | 共10分。1项均匀选5点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有3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2小项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
| 2、炮后及时升起翻转梁、煤壁片帮时及时移架,端面距不超过300㎜。 | 5 | |||||
| 七、 两 巷 与 文 明 生 产 | 1、巷道净高度不低于1.8米。 | 3 | 共10分。1、2项均匀选5点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有3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3、4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
| 2、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架间撑木齐全。 | 3 | |||||
| 3、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 2 | |||||
| 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低于0.7m。 | 2 | |||||
| 八、 煤 炭 回 收 | 1、工作面采高按作业规程规定不超过±100㎜; | 3 | 共10分。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
| 2、不丢顶、底煤; | 2 | |||||
| 3、浮煤干净(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 | 3 | |||||
| 4、拉架后老塘有遗煤要清理干净。 | 2 | |||||
| 九、 机 电 设 备 | 1、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20MΡ,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自动配比仪,有现场检测手段。 | 4 | 共10分。1、4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2、3项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 |||
| 2、工作面运输机头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 2 | |||||
| 3、顺槽运输机挡煤板、刮板、螺丝齐全完整。 | 1 | |||||
| 4、在用设备完好、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上架,煤电钻电缆盘好;并悬挂在指定位置。备用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防水设施。所有设备要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 3 | |||||
| 十、 安 全 管 理 | 1、工作面和顺槽运输机头(尾)有压柱。小绞车有牢固的(戗)压柱或底锚。行人通过顺槽机处要有过桥或盖板。 | 2 | 共10分。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 |||
| 2、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风巷要有足够备用材料和应急大料。 | 3 | |||||
| 3、工作面每10~15m安一处照明和能停开运输机的信号装置。 | 3 | |||||
| 4、工作面支架要认真执行检修制度,损坏的零部件及时更换,支架(支柱)失修率不超过3% | 2 | |||||
| 总分 | 100 | |||||
|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 参检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