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目:危险化学品请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 |||
| 编码:GMPC-CC-027 | 制订: | 日期: | |
| 审核: | 日期: | 批准: | 日期: |
| 生效日期: | 颁发部门:仓储部 | ||
| 分发部门:生产部、品管部 | |||
| 目的:建立危险化学品请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请购以及进库前、后的管理。 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请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的管理。 责任: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有关人员、物料采购员、仓管员、仓库负责人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 关键词定义 1.1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空气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2 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酒精、丙酮、乙二醇、丙二醇、瓶装压缩空气、氧气、氮气、石油液化气以及属该类的零星试剂。 2 危险化学品的请购 2.1 由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填写“消耗材料请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本公司安全负责人(工程设备部负责人兼任)审核同意并签名。 2.2 经上述人员签批后的危险化学品的“消耗材料请购单”由物料部负责人员交采购员购买。 3 危险化学品的验收、进库及请验 3.1 由仓管员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情况,应无破损、渗漏、锈蚀和封口不严的情况;凭购买、送货单和请购单核对来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必要时需称重复核)。 3.2 危险化学品经外观确认和验收合格后接收进库,移入危险化学品库(柜)贮存;否则不得进库并立即通知物料部采购员作退货处理,在退货处理前置验货区挂红色不合格状态牌。 3.2.1 对于非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仓管员填写“物料库位卡”直接套上绿色状态色牌。 3.2.2 对于生产使用的酒精等危险化学品,由仓管员填写“物料库位卡”并套上黄色状态牌,移入危险化学品库(柜)贮存、并由仓管员填写请验单送质量部,待验。 4 检验后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及处理 4.1 经检验合格的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仓管员凭检验合格报告单将黄色状态色夹换成绿色状态色牌,并在“物料库位卡”上补填检验单号和办理正式的入库手续。 4.2 经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仓管员凭检验报告单及时将黄色状态色夹换成红色状态色牌。 4.2.1 由仓管员在“物料库位卡”上补填检验单号后移至不合格区或柜,并填写“不合格物料处理申请表”和“不合格品台帐”同时依程序分别送物料部和质量部待审批。 4.2.2 仓管员在质量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按质量部的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4.2.3 处理完毕,采购员、仓管员和质量部指定人员分别在“不合格物料处理申请表“和不合格品台帐”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5 入库后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和发放 5.1 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程”中2.2项”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分类保存和管理。 5.2 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凭平部门经理签批的“消耗材料出库单“到仓库领取。 5.3 仓管员凭“消耗材料出库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发放并复核。 5.4 按特殊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发放,需双人双锁、复核、签名。 5.5 领发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名。 5.6 发料完毕仓管员须及时补充填写库位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