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太原晋太集团金谷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 合同编号:
买受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 (乙方) 签订地点: 太原
一:标的物 签订时间:2 0 1 2 年 1 月 4 日
| 产品名称 | 品种或者规格 | 生产厂家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价款 | |
| 单价(元/ 袋) | 总价(元) | |||||
| 馒头 | 5公斤 | 山西顺天制粉有限公司 | 盒 | 2450 | 36 | 88200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 ||||||
3、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馒头5公斤纸盒包装。
四、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
五、 损耗物品数量或缺损部分由甲方10日内补齐。
六、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到货后由乙方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标准达到合同约定单项物品质量要求,检验费和用品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与样品相符。
八、 结算方式:甲方拿到乙方提供的提货小票,太原以外地区货到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及不良反映,甲方10日内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
九、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太原大同临汾铁路运输起诉。
十一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 税号: 邮政编码: |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