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职 称 | |||
| 是否承担安全 技术资料签证 |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 |||
| 具体职责 | 1、工程项目监理部(站)实行总监负责制承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总监责任,并确定项目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建立分工和岗位职责。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站)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主持编写项目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控制要领归并于(监理规划)中,并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所编制本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要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中。均应向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交底,并包送建设单位。 3、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总监审批并报建设单位。 4、审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分包施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对施工单位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监督施工单位对高切破、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大桥基础围堰、高大桥墩等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报请重庆建设专项工程专家组进行论证、审定后,方可施工。 7、加强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发现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签发暂停工令,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8、若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者,总监应当及时向县、市、区建委书面报告,请予处理。 9、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齐抓共管,凡安全生产不合格者,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总监更不得签发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 10、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内容,检查上次列会议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项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确保安全生产。 11、协调建设单位及时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12、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理资料,并将安全生产情况编写入监理 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建立工作总结。 |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