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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的妓女与爱情贞节
2025-09-25 23:21:33 责编:小OO
文档
2005年第2期 明清小说研究 NO, 2, 2005

 总第76期The Research onMing and QingDynastiesNovels Genera,l NO, 76

明清小说中的妓女与爱情贞节

·                                                                    李奉戬·

摘 要 身为妓女失去了肉体的贞节,但她们受整个社会风尚的影响向往贞节,于是就决心将自己的爱情只给一个男人,宁死不易,以此来弥补她们在贞节问题上的心理缺憾。她们自己给自己套上了爱情贞节的枷锁,这对妇女的伤害比理学套给妇女的贞节枷锁实则更深。

程朱理学鼓吹“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给妇女们套上了贞节的枷锁,而在明清的许多小说中,更有一些女性自己给自己套了一个爱情贞节的枷锁,这个带有“自律”性质的枷锁对妇女的伤害程度其实更深。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中的杜十娘正是这样一个女性。她被作者称为“千古女侠”。当年这位“千古女侠”,向世人展示了“一心从良”的见证———“百宝箱”,不听李甲的哭泣,不顾众人的劝阻,带着对人生的憾恨,果敢地往江心一跳,从而结束了她年仅十九岁的生命。这一场面,几百年来不知令几多人掩卷叹惜。很多年来,人们把杜十娘的“错认”,孙富的使坏,礼教在李甲身上的作祟,归结为造成杜十娘投江悲剧的原因。但仅有这些原因还远不够。换句话说,仅凭这些原因,还不足以促使出身妓女的杜十娘非去跳江不可。因为从小说交待的情景看,杜十娘当时并非没有活路。首先,她可以用百宝箱完全让李甲改变主意。书中写李甲看到杜十娘把百宝·19·箱中的珍宝一把一把扔到江心,乃“不觉大悔,抱持十娘痛哭”;其次,她可以跟孙富走。既然李甲“不识美玉,碌碌蠢才”,不值得杜十娘再去爱了,而买她的人孙富“年方二十,也是南雍中朋友”,且“家资巨万”“生性风流”。对于在妓院生活了七年,“不知经历了多少公子王孙”的杜十娘,再“经历”一个孙富又有什么呢?即使对孙富不满意也无妨,有机会还可以再一次寻求自己的意中人,因此暂时跟孙富走也不失为一条活路。但杜十娘放着活路不走,而坚决地选择了死。说明在杜十娘的心里有一个化不开的结,这个“结”才是造成杜十娘投江的主要原因。

瓦西列夫《情爱论》写道:“对爱情受到亵渎而引起的心灵的伤痛,人们有不同的反应和克服办法,这表现了一个人的个性。不同的反映最直接地反映了气质的特点和道德价值体系的内涵。”①那么杜十娘对自己的“爱情受到亵渎”所做出的投江反应,反映了她什么样的“气质特点和道德价值体系的内涵”?她心里化不开的“结”究竟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判断,应该从分析杜十娘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道德风尚入手。

众所周知,在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是后期,女性的道德价值体系中最核心的东西是贞节观。它要求一个女子的肉体一生只能奉献给一个男子。这个对女子的贞节要求自秦汉以降一代比一代严酷。秦朝是用法律劝导贞节,到了汉代就用法律奖励贞节了。②刘向《列女传》褒扬烈女,还不仅仅是从贞节上着眼,而是取兼有才显德秀的女性;到魏晋南北朝史家记录的烈女,虽然有了羊烈家族逼无子女的寡妇出家为尼的事情,③仍是多取患难之中仍保持良好德操的女性,以弘扬正气;到了唐代,由于官方进一步提倡贞节,出现了“止淫奔”①的文学作品,但实际上整个社会对贞节看得还是较淡,公主有再嫁、三嫁的,人不以为非;而宋元以来,理学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喧叫之后,上自国制史乘,下达乡语巷议,莫不以贞节为贵。而且守贞要守得苦,尽节要尽得惨烈,才能赢得人们的敬仰。此时的贞节才真正被抬到了吓人的高度。“二十四史”《烈女传》中所及的贞节女,《元史》以上没有超过60·20·人的,其中《宋史》记得最多也只有55位。《元史》是明朝人宋濂撰修的,因明代人极力提倡贞节,他所搜罗的节烈事就较多,记载了187位。

明代对当朝妇女的贞节行为,实录和志书多予以记录。到清朝修史时,见到女性守贞尽节的材料有万余例,撰其尤者,《明史》录存了308位。

总之,到杜十娘的明代,“贞节观念宗教化”④了,对奖励贞节最力,甚至明文规定,家有贞节者,可“除免本家差役”。贞节成为明的一种教条和迷信,“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⑤成为举国上下母诫其女、婆诲其媳的根本内容。宣扬贞节的甚嚣尘上。女人必须要贞节,就是杜十娘生活的那个“道德价值体系”时代中给女人的规定。当杜十娘遭受爱情破灭被卖与孙富的“值穷之变”时,选择的就是这个“道德价值体系”中专门为女人规定的“溺”。因此可以说,杜十娘投江是在于她受了当时贞节观的影响,贞节是她心里化不开的“结”。

一定会有人说,在封建社会,谨贞守节乃是良家女子的权利和义务,而妓女出身的杜十娘是下贱的“不节之人”,是根本没有资格谈论贞节的,妓女论贞节岂不是南辕北辙?当然,从表面看这样说也似乎有道理,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杜十娘生活的明代,是“贞节观念宗教化”的时代,国制史乘,乡语巷议,都以贞节为贵。这样的社会风尚,不可避免地也会影响妓院,妓院中人因此羡慕良家女性有资格谨贞守节也是自然之事。《卖油郎独占花魁》(《醒世恒言》第三卷)中花魁王美不愿接客,对来劝她的刘四妈说自己想从良,刘四妈也说:“从良是个有志气的事。”正是透露了这样的信息。而且妓女尽贞守节的故事也很多。

《钱舍人题诗燕子楼》(《警世通言》第十卷)中妓女关盼盼,当她的情人张建封死后,她焚香指天誓曰:“妾妇人,无他计报尚书恩德,请落发为尼,诵佛经祝公冥福,尽此一世,誓不再嫁。”她说到做到,从此闭户独居,再不见任何人,如此二十多年而逝

《玉堂春落难逢夫》(《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中苏三与王公子情意缠绵,山盟海誓,因王公子的父亲要儿子回老家读书,二人只得暂别·21·分手。临别前苏三立誓要为王公子守节,对王公子说:“苏三再若嫁别人,铁锁长枷永不出世。”后来不管虔婆如何逼迫,再也不肯接客。死心塌地为王公子守节,从而吃尽了苦头。

《初刻拍案惊奇·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一篇中有名妓叫苏盼奴,与赵司户相亲相爱,难舍难分,决心要跟着赵司户从良。后因赵司户去外地做官,从良手续拖了三年没办成,期间她不接一客,足不出门,等着赵司户接她。而赵司户一走再没音讯,苏盼奴竟然相思郁郁而死。本篇的“入话”里曾写道:“那些做妓女的,也一样娘生爹养,有情有义……其中原有真心的,一意绸缪生死不变;原有肯立志的,亟思超脱时刻不忘,从古以来不止一人。”这里说的“真心”与“立志”,其实是不出贞节的道德范畴的。“不止一人”,可见明代确有一些女子身为妓女,却向往守贞节的“好题目”。

以上几位妓女,她们所爱的人,与她们都没有正式举办过婚嫁仪式,作妾都谈不上,还只是个“二奶”,但硬要给人家守节,这个贞节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贞节了,应该把它称作爱情贞节。它和官方提倡的贞节是什么关系?为能更好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再看类似的例子。《金瓶梅》里有一位不大被人注意的小人物叫韩爱姐,她是西门庆的伙计韩道国的女儿,母亲是王六儿。韩爱姐先被西门庆作为礼物送给东京蔡京的管家翟谦为妾。后来蔡京倒台连带翟谦也被充军,致使韩爱姐无法继续在东京生活,只得和父母逃生到临清地面。此时西门庆已经死去,不可能收留她们一家了。因衣食无靠,于是和母亲一块沦为了暗娼。就在此时遇到了落魄的陈经济,两人见面,一拍即合,几度“露水”之后,韩爱姐真爱上了陈经济。但没过多少日子,陈经济因与春梅私通,被人杀死。韩爱姐为陈经济哭得死去活来,决心为陈经济守节。春梅劝她说:“只怕年小青春守不住,只怕误了你的好时光。”她回答春梅说:“奴既为他,虽刳目断鼻,也当守节,誓不再配他人。”此时韩爱姐年仅廿六岁,随即离开自己的父母,同陈经济的浑家葛翠屏过活。后因战乱,葛翠屏被娘家人领走,她兵荒马乱中找到了母亲和叔父。母亲曾多次要她再嫁个人家,好有个生活保障。韩爱姐为拒绝再嫁,竟然·22·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割发为尼,三十二岁以疾而终。陈经济和韩爱姐也没有举行过正式婚礼,连陈经济的妾都算不上,无名无分的为一个人守贞节,其间心灵的煎熬,该是何等的酷烈,在常人看来实在费解。这只有一个解释:韩爱姐同杜十娘、关盼奴、苏三等人一样,为了爱情贞节而甘愿奉献自己。不然,像陈经济那样的人,简直是猪狗不如的东西,凭什么为他守贞节?

《红楼梦》中的尤三姐,当听说柳湘莲要退亲,竟悲而自杀。柳湘莲退亲,尤三姐就没有活路了吗?当然不是。说实在的,柳湘莲与尤三姐连真正的相爱都算不上,只是尤三姐自己单相思爱柳湘莲。但尤三姐认为自己爱过一次了,就不能再爱别人了,自己爱的那么贞节,对方竟不知道,所以以死明志。

自此可以说,杜十娘、关盼奴、苏三、韩爱姐、尤三姐等人生活在那样的时代,由于“大气候”和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⑥,道德观念和精神追求不可能超越他们生活的时代。正所谓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全社会的统治思想。杜十娘、关盼奴、苏三、韩爱姐等人,身为妓女已失去了肉体的贞节,但她们受整个社会风尚的影响,向往贞节,于是就决心将自己的爱情只给一个男人,宁死不易,以此来弥补她们在贞节题目上的心理缺憾。这也就成为她们最高的精神追求和寄托,并以此自重、自傲、自慰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希求社会的承认。

可是,女子既沦落风尘,就是众多男人的玩物,后来再怎么深居高楼足不出户、拒不接客、断发毁目、投江自杀诸般的谨贞守节,也不能算是原本意义上的所谓贞节了。那么,由杜十娘、韩爱姐们确实身体力行的那种贞节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上边所说的“爱情贞节”。“爱情贞节”的核心要义是女子一生只能把自己的情爱奉献给一个男人,并矢志不移。即使后来发现对方有什么恶行,也决不再移情别恋。甚至是对方负心、变卦,宁可像杜十娘、尤三姐那样去死,也坚决不改初衷。

我们之所以把杜十娘等人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的行为,命之为爱情贞节,是因为它与官方提倡的贞节在精神实质上是相通的,二者是一·23·对孪生姐妹。前者是后者的衍生物。一个是“好女不嫁二男”、“烈女不更二夫”,一个女子的肉体只能属于一个男子;一个是“有真心的”女子“真情不换二人”,一生只能爱一个男人。进而,所谓的贞节是女子不管所嫁的男人如何无情、无义和无赖,也必须为他坚守贞节。《明史·列女传》有一篇“嘉定宣氏”。文中写道,宣氏的丈夫对她素来狂悖残忍,宣氏却晨夕恭敬奉侍。丈夫死了,她还要以身相殉,别人劝她:“人家夫妇和睦亲爱,所以丈夫死,妻子以死相报。你的丈夫一贯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要为她殉节呢?”宣氏叹曰:“我只知道自己尽妇道,那管丈夫贤与不贤,好或歹呢?”“嘉定宣氏”的行为,给所谓的贞节做了一个注释。与之对应的爱情贞节,则是女子不管发现所爱之人有什么负心、背情、拈花惹草的恶行,仍然矢志不移,不去爱第二人。杜十娘、韩爱姐都是这样的。《明史·列女传》中的烈女宣氏是不管丈夫生前对她“素来狂悖残忍”,放着活路不走,硬要以死殉夫,她实际为的是向世人表白自己是一个谨守妇道的女子。杜十娘等人也是如此。爱的人已经变心负情不值得再爱,放着活路不走偏要去殉节。笔者认为,这一点是杜十娘、关盼盼、苏三、韩爱姐她们投江自杀、上楼闭关、剜目割发的根本原因。倘若她们没有爱情贞节观,而是认为一个人可以爱两次三次,就决不会那样殉节了。总之,所谓贞节和爱情贞节,或肉体或爱情,关键都是“从一而终”。爱情贞节和所谓的贞节还有一点在实质上相通的是:所谓守贞节的女子须恭顺、不“吃醋”,如王熙凤者绝不能算贞节。汉代刘向的《列女传·宋鲍女宗传》记载,有个女子叫女宗,丈夫叫鲍苏。鲍苏在外“仕卫三年”另娶了一位新欢。别人问女宗:“为什么不分手?”女宗说:“妇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专一为贞,以善从为顺。贞顺,妇人之至行也。岂以专室之爱为善哉?若以淫意为心而扼夫室之好,吾未知其善也……今吾夫诚士也,有二不亦宜乎?”贞节女认为丈夫娶二房三房是“宜”的。而操爱情贞节者则是从不敢奢望所爱的男子一生只娶她一人。李甲在结识杜十娘之前已经娶妻,杜十娘则明确表示甘愿做李甲的妾;苏三当初与王公子相爱时王公子还没有娶妻,苏三后来为王公子守贞,历尽苦难,甚至差一点把命都搭进去,再·24·次与王公子团聚时,王公子已娶了妻,但苏三没有丝毫的怨言;韩爱姐所爱的陈经济,在爱她的前后更是爱了好几个女人,甚至在爱她的同时又爱着春梅,韩爱姐也没有抱怨一句。总之,她们对爱人的另有所欢都是泰然接受。

这种既已在肉体上失去贞节,却又要守望爱情贞节,有什么道理吗?笔者认为,既然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允许“身在曹营心在汉”———人虽身陷“曹营”,但有一颗忠心向着“汉家”,那么在爱情生活领域为什么就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呢?———身落风尘,肉体不能为一人保贞守节,但心却一生可以只献给一个人,守望爱情贞节。把真心真情只献给一个人,一生只爱一次,是所谓爱情上的“择一性”,这在西方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它对男女是平等的。法国作家缪塞的小说《弗雷热里克和贝尔纳勒塔》中的一个主人公说:“人的命运就是忘记一个爱上另一个。”同他谈话的女子回答说:“要知道懂得爱情的人,一生只能爱一次。而变化无常的人不懂得爱情,他们只

是玩弄感情。”事实上,“大自然甚至在人的感情范围内也不允许存在空白”,“一个人可能只爱一次,也可能爱几次。这取决于他个人的特点和机缘”。⑦

但在中国古代,尤其是明清时代,这却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一个女人只能爱一次,这才符合贞节的要义。虽然从来没人提出“爱情贞节”的概念,可实际在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里,对爱情贞节是给予肯定和赞扬的。不然,杜十娘、苏三、关盼盼就不会长期得到全社会的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赞誉。不仅是出身“贱类”的杜十娘、苏三、韩爱姐、尤三姐信奉爱情贞节,大家闺秀的女子同样“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信奉爱情贞节。明清小说中凡是作者大力肯定和赞扬的女性形象,无论何种出身,爱情经历如何曲折,没一个不是一生只爱一次,只爱一个人的。甚至我们宽厚的古代作家,从未给一个正面女性形象出过面对两位男子到底爱谁为好的难题。假设让林黛玉、杜十娘、苏三等各自又爱上了其他的人,当时的读者能赞许她们吗?《红楼梦》中的袭人,先爱过宝玉,后来也是出于几分“不得已”而跟了蒋玉函,于·25·是被作者讥为:“堪叹优怜有福,可怜公子无缘”,喻为“息夫人”。平心而论,袭人既然跟不成宝玉,为什么就不能让她理直气壮地再爱第二个人呢?究其原因,是集体无意识里的爱情贞节观在起作用。作为中国古代妇女道德教条的贞节的衍生物———爱情贞节,虽然没有成为公开的旗号,但有很多女性在集体无意识的驱使下不自觉地奉行着,并因此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幸福,演出了一幕幕悲剧,如祝英台祷墓化蝶。这些奉行爱情贞节者,尤以出身妓女的人更为虔诚,因为她们要以此平衡自己原来倾斜的心理。她们在守望爱情贞节时更是主动自愿恪守,是一种“自律”,是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它往往表面上充溢着浪漫色彩的诗意,涂抹着迷人的玫瑰色彩,但实际它对妇女的心灵毒害更为酷烈;它表面的浪漫诗意和玫瑰色彩,不知掩饰了多少婚恋悲剧的实质。

较之所谓的贞节,爱情贞节是一个更大的“圈套”,它诱惑了更多的女性自愿做了“无主名的牺牲”⑧。可惜的是那么多古代的伟大作家竟无一人能看破奥秘,而是竞相编织花环送给爱情贞节的守望者们。于是可叹可怜的杜十娘们把爱情贞节当成自己的宗教虔诚信奉。良家妇女们为丈夫殉节,可能会得一个贞节牌坊,在《烈女传》中留下名字。而杜十娘们为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殉节又能得到什么呢?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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