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泰克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程序文件 | 文件编号: TT/QESMS–CX–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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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 发行日期: 2009-1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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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建立起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有关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价渠道(方法),对不符合的行为采取纠正措施,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有关产品、活动、服务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评价,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 3. 职责 3.1 办公室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评价的主责部门,负责合规性评价的组织、记录、评价报告的发放。针对部门的不符合所制定和实施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3.2 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办公室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能力进行确认。 3.3 其它部门应该配合办公室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所在部门的不符合,制定和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3.4管理者代表负责适用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报告的审批。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5.1 评价时间、频次: 5.1.1 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年初或年末,中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5.1.2 特殊情况下,应增加评价的次数,如: a. 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b. 产品更新变化; c. 工艺变化、设备变化; d. 新改扩建项目; e. 出现了重大事故或重大污染; f. 员工及相关方有重大抱怨。 5.2 参与评价人员能力要求 a. 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经过法律法规培训并考试合格。 c.熟悉本公司生产、工艺、设备; d.熟悉本公司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 e.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f.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 g.有能力参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及实施。 5.3 评价方法 合规性评价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 ||||||||||
| Approved | Checked | Prepared | 变更记录: 1.格式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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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 文件编号: TT/QESMS–CX–22 | 版本:B | 页次: 2/2 | |||||||
| a. 集中式:可利用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以会议形式集中评价,通过现场观察,以往运行控制记录的查阅及面谈的方式,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b. 二级评价:分散评价再集中,各部门各自评价后,由办公室汇总、补充、确认,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c. 结合日常监控,各部门日常监控发现法律法规不符合时,及时书面报告办公室。 d. 可结合内审进行。 5.4 评价内容 a.适用的法律遵守情况:全国颁布的环保法律如:、刑法、环境保和单行法、相关法; b. 适用的法规遵守情况:和省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各部、委、局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c. 适用的各种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产品标准和环境标准; d. 国际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公约; e. 其它要求:各级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有关的环境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评价应结合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实际情况,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的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5.5 评价输出 由办公室编写《合规性评价报告》并附《合规性评价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并由办公室将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6 纠正与预防措施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发生部门要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由办公室进行跟踪验证。出现重大不符合时,代表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6. 相关文件 6.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2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7. 记录 7.1 《法律合规性评价报告》 7.2 《合规性评价表》 8. 流程图 无 9. 附件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