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规划定位与原则
第三章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第四章规划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九章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十章给水规划
第一十一章排水规划
第一十二章电力规划
第一十三章电信规划
第一十四章燃气规划
第一十五章环卫设施规划
第一十六章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一十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第一十八章规划实施的策略与措施
第一十九章九龙汇田园风光带规划
第二十章附则
附表1 城市用地汇总表
附表2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3 绿地规划控制指标表
温岭市城市新区分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加强温岭市城市新区发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温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温岭市域总体规划(2003—2030)》、《温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温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国家和温岭市其他相关法规和条例,进行温岭市城市新区分区规划的编制。本次分区规划在对规划区发展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明确温岭市城市新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提出整体的城市空间架构,为编制下层次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规划区内的建设开发持续稳步进行和规划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第二条本规划是温岭市城市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温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规定按本规划执行。下一层次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次分区规划的规划范围面积为15.46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两部分,规划近期为2000—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0—2020年。
第二章规划定位与原则
第五条温岭市的空间布局结构,以太平、大溪、泽国大三角地区为基础,连接新河,形成一横一纵“金十字”型,贯连四个城镇片区的城市组合发展空间。本规划区块是大三角地区的核心区之一,衔接温岭现有市区与泽国、大溪等城市组团,主要职能以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居住娱乐为主,兼有教育、旅游等职能,是集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片区,是温岭大三角及扩展地区组合城市的综合性中心区
第六条本次规划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对以九龙汇为形态中心的中心城区山水资源与人居功能的巧妙整合与设计,以自然为依托,并开发其潜在价值。充分考虑到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有效地整合城市交通组织、精确地发挥地块的功能优势、积极地树立城市的崭新面貌、自信地展现温岭昂扬的时代精神,从而推动整个城市更健康、更和谐地向前迈进。
第七条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约为12.27km2,人口规模预测约为12.27万人,人均建设用地取100m2/人。
第1、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尊重城市现状生态格局,保持九龙汇作为城市绿肺、风道,城市滞洪区的功能。同时整理基地内大的水系与周边山水连成整体,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现代的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危及自然生态环境。如何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更恰当地进行设计和建设是我们始终关心的问题。
2、SMART GROWTH(精明增长)原则:针对的私人小汽车的大量发展导致的城市低密度蔓延和空间缺乏人性尺度的问题,强调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的导向性开发,强调土地的混合利用,减少盲目扩张。
3、九龙汇沿湖空间公共化原则:九龙汇景观生态区位最优,其周边地块应有一定的公共功能,供市民及游客使用,尽量避免沿湖布置大量居住及其他不引发公共活动的功能。
第三章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第九条规划原则:
1、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片区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将城市布局结构与片区土地利用的自然生态规划相互交融,保证城市空间结构的通透性,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效益的发挥。
2、城市建设用地增长方式为“以交通为导向”的集约型发展,重点建设核心区、文化中心、城市绿肺等大型公共空间,以此带动城市用地的开发建设。
3、对城市不可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护性利用部分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城市生态达到良性循环。
第一十条土地利用规划:
1、在本次分区规划中将规划区土地划分为水域、城市可建设用地二大类,对各大类用地划定用地范围并制定严格的控制和保护。
2、水域是指规划保留的河流、水面。为了保证城市的防洪排涝功能,规划后的水域面积将不小于现状水域面积,规划水域面积3.19平方公里。
3、城市可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的土地,本次规划中的可建设用地共12.27平方公里。城市开发模式为“集约型”发展,紧凑建设,防止城市的无序蔓延。应重点建设服务于城市的各类公共设施,完善城市功能,从而带动城市的发展。充分保护并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开发密度,全面提升区内土地价值和环境品质。
第四章规划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一十一条规划结构:
1、本次规划以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为城市绿肺与生态轴线,以中华北路、万昌北路作为连接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发展轴和公共功能轴,商业商务核心区与文化艺术中心作为城市发展核心,从而行成了“一带、双轴、三心”的城市结构。
2、九龙汇田园风光带将充分利用现状自然生态条件,打造集生态、休闲、旅游、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田园风光带。
3、中华北路、万昌北路作为连接城市南北各组成部分的发展轴和公共功能轴。利用其良好的交通优势,聚集公共功能,引导周边地块的发展。
4、商业商务核心区、文化艺术中心与行政中心则为市民提供了不同风貌的城市大型公共活动空间,通过自身的建设带动周边地块的发展。
第一十二条功能分区:
1、金融商贸区:
金融商贸区西侧主要汇集商务办公、金融保险等功能,城市标志性的超高层办公建筑群设置在此,展现温岭现代化风貌。东侧则聚集大量商业休闲娱乐设施、高档酒店,结合直达九龙湖的步行廊道的设计,为市民、游客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休闲娱乐环境。其中渭川村民点的规划采用商住形式的设计。
2、旅游休闲区:
温岭是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一座城市,周边旅游休闲景观资源丰富,作为城市绿肺的九龙汇田园风光带更使旅游休闲功能具有强大的发展基础。结合城市功能区的设置,规划将九龙汇田园风光带、市文化艺术中心、商业核心区的都市旅游功能进行整合,充分体现现代化都市的山水特色,发展休闲旅游产业。
3、文化艺术中心“
结合九龙汇风光带,我们在中心大道北侧设置了市级文化艺术中心,布置青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设施。
4、居住生活区
根据道路与自然山水的划分,本次共规划了8个居住社区。新的住区设计将结合本地特点,坚持生态与地域原则,注重山水的运用,创造富有江南山水特色的居住环境。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十三条居住用地规划:
1、现状规划区内主要的居住用地为村民点用地与少量的已规划的居住区。
2、本次规划的居住用地分为8个居住社区,中小学等社区服务设施相应配套。规划居住用地433.3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5.33%,人均居住用地35.33平方米。
第一十四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根据该片区所处的区位、规模和条件,规划公共设施划分为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
2、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 .57 公顷 ,其主要分布于行政中心及万昌北路和中华北路两办公聚集地。
3、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为.43 公顷 。菜市场采用的标准为每 1—2 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为 300— 500 米 ,每处用地面积 1500— 3000 平方米。
4、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 21.01 公顷 。市级文化设施集中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与九龙汇北公园协调设计和建设,在文化中心规划建设新闻中心、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各一处。文化活动站和老年人活动站结合小区绿地设置,每 0.7—1.5 万人设一处,每处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 左右。
5、医院采用标准为 4.0 床 / 千人,在新区新建市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以及防疫中心各一处,医院用地为16.5公顷 ,中医院用地为4.92公顷 ,防疫中心用地为 1.25 公顷 。
6、公共设施用地200.2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6.3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32平方米。
第一十五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1、现状基地范围内西环路作为城市中的联系干道,已得到提前建设,实现了基地与城市其他组团的联系。中心大道以北部分还未有建设,以南部分主要路网则已经按照总体规划形成骨架。广场用地较为缺乏。
2、规划中完善了原有的交通体系,调整了部分道路断面,主、次、支路按国标分级设置,保持合理的路网密度。设置了城市广场、社会停车场多处。
3、规划道路广场用地284.9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3.23%,人均道路交通用地23.23平方米。
第一十六条绿化用地规划:
1、规划形成点线面结合网络状绿地系统。公园和街头绿地按高标准服务半径和服务面积要求设置;主要水系两侧均设带状绿地。沿主要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主要组团之间设防护绿地。
2、规划绿地294.7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4.03%,人均绿地24.03平方米。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一十七条本次规划人均居住用地35.33平方米,在规划期内将本片区人口控制在12.27万人。
第一十本次规划居住发展目标为:以实现居住与就业就衡为目标,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现有居住用地结合配套设施规划和旧村改造进行,形成相对集中,有相当规模的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居住区建设应以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提升居住环境为主,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协调,建设绿色生态型的生活环境。
第一十九条规划中的一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靠近九龙汇风光带周围,借用良好的自然风光,创造高品位的居住社区,其他居住用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现状的村民点用地基础设施缺乏,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较差,应在规划实施中逐步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对于尚未开发的居住用地在规划实施中应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强度,注重配套设施与环境的建设,注重居民的生活感受,打造具有江南特色的山水社区。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条现状用地内各类公共设施较少,规划的公共设施将按照市级——区级——居住区三级划分,根据规划区内各片区的性质、特点和规模构成等分别确定各项公共设施。
第二十一条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现有行政中心条件较好,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暂不在规划区内设置新的行政中心,在用地北侧预留部分用地作为公共设施备用地,使行政办公设施规划具有较大的弹性。
第二十二条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1、商业金融业用地包括商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和市场用地。
2、九龙湖西侧设置了市级商业商务核心区,作为未来温岭市的商贸金融中心。万昌北路的商业设施将逐步完善并发展为区级商业服务设施。
3、居住区级商业设施主要布置在各级组团中心,沿生活性道路设置。
第二十三条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1、规划在中心大道北侧设置了市级文化艺术中心,布置青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设施。整个中心采用低密度的建设方式,结合市民广场的设计,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
2、大剧院设置在九龙湖公园内,使部分文化娱乐用地靠近商业金融业用地布置,与之共同构成购物、休闲、娱乐等综合性多功能中心,将文化娱乐、商业金融等活动融合在一起,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九龙湖公园的自然景观。大剧院的设置将商业核心区与九龙湖公园整合在一起,实现功能的互补。
3、九龙汇风光带内结合自然环境布置了少量的文化娱乐设施,丰富了九龙汇风光带内的活动,提高了风光带的趣味性,增加了风光带内的活力。
4、居住小区建设文化活动站、以及老年人活动室,以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娱乐生活需要。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规划区内新增了医疗中心、中医院与疾控中心各一个,同时居住区内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满足市民看病就医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体育设施规划:规划区内不设置市一级体育中心。规划结合九龙汇风光带的设计设置市动休闲场地。居住区规划时应结合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居民活动场地安排小型活动场地。规划要求节假日时,居住组团内中小学内的体育场地要对外开放,满足附近居民就近进行体育锻炼活动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教育设施规划:配合人口增多和新的居住区开发,规划根据各片区人口规模设置了4所中学和7所小学,以保证中、小学生的就学率和就近上学。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七条规划目标:
本次道路交通规划的目的是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今后城市规模的扩展、交通结构的变化和快速交通的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下,理顺道路系统、强化干道骨架、完善二级网络,打通支路微循环,建立等级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协调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城市用地规划的关系,改进区内土地的开发条件,以道路建设带动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市域交通、市区交通、片区组团交通网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解决好区内交通和本区对外交通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城区的对外交通功能主要由用地两侧的东西环路承担,中华北路、万昌北路及中心大道也可承担部分过境交通。万昌北路与中心大道的交叉口西北侧设置了温岭长途客运站。
第二十九条交通结构:“三横三纵”
1、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构成。东、西环路为城市快速路,城市道路系统呈现“三横三纵”的结构。次干道与支路形成内部交通网络,并在核心区加密支路,缓解其交通压力。同时规划区内设置2个地下轻轨站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以及有效控制城市交通量的增长。
2、轻轨选线于中华北路上,在规划范围内设置南北两个站点,分别位于商业商务核心区与北部居住组团内。核心区是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区域,轻轨站点的设置将有效的缓解核心区的内部交通压力。北部居住组团内的轻轨站点将有效解决居民的出行,符合方案提出的 SMART GROWTH(精明增长)理念。多种交通方式的换乘,着重考虑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
3、中华北路、万昌北路、横峰大道、中心大道、九龙大道为城市主干道。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两侧的田园路和环湖路作为景观性干道,其余次干道与上版交通专项规划一致,连接了部分支路,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保证城市交通的便利与快捷。
4、城市商业核心区交通压力较大,规划中加大了核心区的支路密度,并通过交通管制、车辆分流及外围停车等手段降低核心区内的交通压力。
第三十条步行交通规划结合九龙汇田园风光带、城市的河道水网、文化艺术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地空间,形成了以九龙汇为中心,贯穿全市的步行系统。
第三十一条本次规划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8处,停车面积3.6公顷。新建办公楼、商业服务业及娱乐设施设等,都应严格按要求配建停车场(库),并向社会公众开放,达到停车位资源共享。
第九章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二条规划目标
充分考虑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山水城市的发展目标要求,结合规划区内生态绿化资源的实际情况,拓展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具有江南山水园林特色的公共绿地系统。规划中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特色,结合九龙汇田园风光带、城市山体、河道水网绿带、城市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城市绿地和开敞空间系统,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效益,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第三十三条景观结构:“一带、两点、三片”
1、一带即九龙汇田园风光带,风光带内以水系和绿化为主,布置少量的功能性建筑。北段以陆地为主,南段以大片水面为主,中段营造湿地生态景观,各段形成不同的风格。
2、两点即指中心大道与中华北路及万昌北路的交叉路口景观节点。作为城市东西向主干道的中心大道贯穿西侧的工业组团和本规划基地,而中华北路与万昌北路为城市南北发展主轴线。这些主轴线交叉地段的景观应进行重点设计。
3、三片即指三片重要的建筑景观区。商业商务核心建筑景观区、万昌北路建筑景观区、文化艺术中心建筑景观区。这三个区域都是城市大型公共建筑集中的区域,是城市的主要公共活动空间,因此在景观的重要性上是不言而喻的。
4、规划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尽量保留现状水系,保证水网的连通和防洪排涝的需要。同时通过规划中的景观视廊,将各景观元素有机的融入到城市中去。
第三十四条绿化结构:“六主四次”
1、规划从九龙汇风光带向城市区牵引出“六主四次”共10条生态廊道,结合城市干道两侧的景观绿化,强化了城市与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以及周边山体的生态联系。
2、规划根据现状保留的河网水系,沿河布置生态绿地,与横屿山、碗头山、凰山、花屏头等周边山体建立了相应的生态通道,保留了虎头山作为城市山体公园。
第三十五条城市绿地规划
1、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作为城市绿肺应严格控制与保护,严禁违规建设,对现有鞋业对水系造成的污染应尽快治理。
2、规划区设置了两个大型公园,分别为下保山公园与虎头山公园,下宝山公园面积为28.10公顷,虎头山公园面积为6.80公顷。
3、街头绿地、小游园主要提供居民日常游憩之用,街头绿地的设置以尽可能结合河流岸线,以分布均匀、方便使用到达为原则,面积大的可作为片区的综合性游憩小公园或布置一些主题性设施,面积较小的作为街头绿地,以绿化为主。
4、居住区绿地的规划与建设应灵活多样;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为核心,以住宅区道路绿化为网络。规划在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区中应严格控制绿地指标。同时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道路绿化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同时进行,规划道路两侧根据道路级别设置了相应的带状绿地。
第一十章给水规划
第三十六条规划温岭市市区居民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为250L/人·d(按远期2020年生活水平考虑),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为110m³/ha·d。
第三十七条温岭市中心区规划人口12.27万人,生活用水量为3.07万m³/d,公共建筑用水量0.46万m³/d,市政用水量0.09万m³/d,未预见和预漏损用水量0.54万m³/d,总用水量为4.16万m³/d。
第三十从城市的给水水源状况可以看出,地下水缺乏补给来源,不能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河网水水质较差,只能作为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用水或生活杂用水水源;水库水的水质较好,可作为饮用水水源。中心区的供水主要由横峰水厂供水,其水源主要来自长潭水库的长距离引水。
第三十九条解决缺水问题,主要以开源节流为主,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河道污染,并大力推行节水战略,开发节水设备。同时可考虑建设中水系统,将河道内受污染的水(或污水厂二级处理出水)处理后,用于城市杂用水(浇洒、绿化、洗车、景观、冲厕、建筑施工等)、工业回用等方面。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河道污染的治理,提高市民环保意识,逐渐改善河网水体质量。
第四十一条配水管网根据用水要求合理分布于全供水区。管网一般布置成环状网,当允许间断供水处可敷设成枝状管网。
第四十二条配水管网的布置应使干管尽可能以最短距离到达主要用水地区及管网中的调节构筑物。干管的位置,应尽可能布置在两侧均有较大用户的道路上,以减少配水支管的数量。配水干管之间应在适当间距处设置连接管以形成环状管网。
第四十三条消火栓的数量及布置必须遵守消防规定,并取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一十一章排水规划
第四十四条规划新城区采用完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系,雨水就近排入城区的内河再入海。
第四十五条污水量取用水量的85%,总用水量为4.16万m³/d,污水量为3.54万m³/d。
第四十六条中心城区排水分三片设三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观岙污水处理厂、温峤污水处理厂、泽国污水处理厂。
第四十七条排水管道系统的布置遵循顺地坡、重力流、管线短、埋深浅、提升少、线简捷、便维护的原则。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施与设备、分散式就地处理设施与设备,则尽可能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以求实现投资省、能耗低、泥量少、管理易的目标。
第四十本次规划区内设置2个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位于中华北路与横峰大道的交叉口及中心大道与横湖北路交叉口。
第四十九条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年。暴雨强度公式采用台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第五十条尽量结合城市现状,温岭市市区内河流纵横交错,形成了密布的城区水网,为城区雨水的就近排放提供便利条件。规划布置雨水管渠沿路敷设,让雨水就近排入河道。近期应急措施与远期规划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十一条中心城区雨水管网均可重力排入水系,故在中心城区不需要设置雨水泵站。
第五十二条新城区内河网水系特别发达,为了近快将雨水排出并减少雨水管径及管网投资,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内河。新城区规划中,由于在道路下,最小雨水管径为400mm,最大的达到800mm。在道路下通常只设一根雨水管道,但是在重要路面可考虑设置二根雨水管道,分布道路两侧。
第五十三条地势较低区域如遇大暴雨,雨水无法自流排入,雨水管应减少排水出口,并设拍门,大暴雨时用泵抽排。
第一十二章电力规划
第五十四条温岭目前尚无在建或规划拟建的大中型电力生产设施,因此全市今后主要电力能源仍将依靠省电网馈入。
第五十五条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年用电量3.68亿kW·h,人均3000kW·h/人,最大电力负荷7.18万kW,人均负荷585W/人。
第五十六条110kV高压配电网为省属大电网与城网用电负荷支持连接网络。承担着馈受省电网电力能源,和根据实际用电负荷再将电能合理分配到各用户负荷点的任务。
第五十七条规划范围内新增110KV变电站一个,位于中心大道北侧, 110kV线路以架空线敷设为主,应以3×50MVA终期规模容量考虑,建议采用室内变方式建设。中心大道北侧结合城市带状绿地布置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30米。
第一十三章电信规划
第五十规划按未来城市发展布局和大容量、少局所、广覆盖、近接入的建设要求,拟逐步调整和发展城市新区的电信交换设施布局。
第五十九条电信公司本区域内原有商业街、开发区、西塘、北城电信模块局4处和汇头王、河边、莘塘、下叶、莞陈、山凰、高洋7处接入网点。适应本区域对电话、宽带等通讯的需求。根据规划电信在新城区新建客运中心、高洋、邱家岸、上洋林、西塘5个模块局及部分接入网点,计划每点容量5000-10000门,平均覆盖半径1.5公里,模块局要求占地100平方米。高洋模块局为接入网点改建模块局;西塘因道路建设迁改模块局后重建。
第六十条有线电视专用网在完成计算机互联网宽带数字业务网改造后,根据WTO组织各成员国必须开放电信市场的基本要求。可以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的指导下,在办理必要的市场准入许可后,在有线电视专用网开展固定电信业务。
第六十一条近中期应根据国内电信传输网的发展主干线路应逐步升级10Gb/s(DWDM)密集波分复用系统。分支干线也应逐步升级到2.5Gb/s传输速率。远期可根据电信信息传输科技的发展实施“无光纤”光通信网络及其他通信信息高科技研究成果。
第六十二条市固定电信行业近期在城区以光纤到小区、到中心村,实施用户配线网干线改造,并逐步采用Cat5类绞线改造用户配线线路,为电信网实现信息宽带数字业务传输在物理路由上作可靠的保障。
第六十三条计算机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网络,除一些行业专用网之外,其主要公用网互联主要是依托电信通讯网络和有线电视网作为主要载体实现网络系统及完成各种网络业务。固定电信网规划在新建城区以FTTX+LAN组建电信计算机互联网,近期在尚待改造的其他区域和用户量较少的区域可以采用XDSL系统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业务。
第六十四条近期在继续完善GSM900网络和CDMA网络,以及无线分组GPRS网络的基础上,并积极推进Blue tooth技术在无线移动通信系统中的应用,中远期应根据国际通信高科技技术的发展,适时向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平稳过渡。
第六十五条所有公用电信网都要开通综合数字业务传输,计算机远端工作站与局域网互连,可视图文和可视电话、电子商务贸易等先进电信服务业务,为有业务需要的用户提供VPN虚拟专用网服务,加快电信网现代化技术的应用。
第六十六条规划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邮递网络,配合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等现代化信息业务开办与之配套的物流配送业务。新区的邮政服务网点建设一般以服务半径500m左右设置。
第一十四章燃气规划
第六十七条现状温岭燃气气源主要有煤制气、油制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几种类型,根据温岭市自身的经济、资源、区位等具体条件,规划确定:规划近期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规划近期末中期初开始引进天然气,因此中远期燃气主气源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应急气源。
第六十中心城区居民生活耗热定额规划指标(至2020年)3140 MJ/人·a,居民燃气气化率为100%(全气化)。
第六十九条城区管道燃气输配系统规划采用高中压两级系统,为保证供气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输配管道采用环状与树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混气站出口及天然气门站出口压力控制为0.4MPa(表压),中压管网末端压力控制为0.05 MPa(表压),各类调压器建议采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通用型。室外中压燃气管道建议采用无缝钢管和PE管,并实行埋地敷设。并随道路的新建、改建同步敷设燃气管道。
第一十五章环卫设施规划
第七十条城市垃圾清运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近期达到80~90%,远期达到100%。
第七十一条水冲式公厕达到100%,生态公厕率近期达40%,远期达80%以上。
第七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100%。
第七十三条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60%,远期达90%以上。
第七十四条垃圾产生量预测:中心城区按1.3公斤/人·天计算,日产垃圾159.5吨。
第七十五条垃圾收集点分布:居住小区内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新建小区每4幢房子设1个生活垃圾容器间,容器间内设置活动垃圾箱,多层高层大型民用建筑每一幢设置1个垃圾容器间。每座垃圾容器间用地控制在6平方米。
第七十六条废物箱设置:商业街每25~50米设置1个,交通性干道每50~80米设置1个,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1个。人流较大的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建筑、广场、社会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置废物箱。
第七十七条生活垃圾中转站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但不宜设在公建等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并应具备绿化分隔空间。垃圾中转站设置标准为小型中转站每1~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200~8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大中型中转站每10~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设计要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操作全封闭化,并不断提高机械化,中转站应保证有10~30%的绿化面积。新建垃圾中转站应采用压缩式,以降低成本,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规划共增加垃圾转运站6个。
第七十公共厕所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座。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主要繁华街道设置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800~1000米。
第七十九条环卫车辆及停车场:按2.5辆/万人配置大中型环卫专用车辆。共需44辆,停车场可结合办公场所、垃圾中转站建设。
第一十六章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八十条本着“统一规划开发使用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的原则,规划针对各地块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八十一条为体现山水田园城市的特色,对于新规划地块,即使在发展轴线上或者是中心区核心区块内,方案也对其进行密度控制。
第八十二条城市设计以中低密度为主,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居住用地采用多层中密度与高层低密度相混合的布局方式,重要的商业区块建筑密度可适当加大,但应保证足够的绿地面积来保证景观要求。自然的河道两侧均留有保护绿地,保持城市的自然机理。
第一十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第八十三条高度控制
1、山体是影响城市三维形态的重要因素,建筑高度形态应与附近的山体相结合。下保山作为城市重要的景观山体,按温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离其不同的距离范围内执行不同的建筑限高。
2、城市周边山体是城市建筑的背景,西侧山体两边高中间低,东侧山体远处连绵起伏,近处则呈现若干豁口式的开敞空间,其为城市建筑形态提供了丰富的变化性。
3、万昌北路、中华北路作为城市发展轴线,规划沿其设置两条高层建筑带,从南北方向上看高度形态变化呈波浪型。从城市东西方向上看,城市形态大体呈现以周边山体为高点,以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为低点,中间万昌北路、中华北路两条高层建筑带隆起的波浪型。同时规划沿九龙汇田园风光带两边局部点缀高层,丰富风光带沿边三维形态。
4、商业商务核心区集中大量高层、超高层建筑,凸显于整个城市,显示出浓郁的现代气息。
5、考虑到凰山组团的用地规模,规划为丰富城市形态,于其中心部位设置高层。使整个城市三维形态显得均衡和丰富。
第八十四条城市风貌控制意向:建筑风格、色彩设计,总体上应体现城市新区的现代性和勃勃生机,应保持与城市的整体协调关系,并自觉地对地域环境文脉进行传承。建筑风格、色彩的选择和运用应注重人工色与城市自然色的协调,兼顾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分区功能,围绕街道、城市节点等公共空间,构成生动、活泼的城市景观。
第八十五条城市标识系统:健康有序的城市需要一套明确的标识系统,以设计简洁、易于识别、连续、多样为特点,标识与建筑、广场、绿地、公共场所以及设施有机结合,直接反映城市品质。
第一十八章规划实施的策略与措施
第八十六条发展策略
1、新城区的开发是个逐步、长期的过程,其初期发展应该依托老城区,以中华北路和万昌北路为两条发展轴线,向北与北部组团逐步融合发展。
2、九龙汇对于新城中心区及整个城市的意义非常重大,其水质应尽早保护好,特别是要解决靠近横峰鞋业导致的河水污染问题。
3、在城市建设中应集中各项资源条件打造公共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的带动、辐射作用,促进经济活动和居民向新区集聚,促进中心区的形成与成熟,并全面提升温岭的竞争力。
第八十七条规划措施:作为未来11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的新城区,其规划应该尽量高标准,高起点,打造新世纪我国东部发达城市的面貌。所以对于若干已批地块与村民点用地的问题必须得到协调解决。根据对实施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类,分别为直接指导开发地块、协调开发地块与建议协调开发地块。
1、直接指导开发地块涉及的地块有三星美德、河边村村民点以及莘塘村村民点沿九龙汇风光带地块,其建设应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
2、协调开发地块,控制范围为中华北路和万昌北路两侧以及其间的村民点用地,中心区统一规划之前,若干村民点规划采取低层高密度的建设模式,用地内缺乏空地和绿地,其低层形态既浪费土地,又影响城市风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与村集体沟通磋商,按规划要求重新对其进行规划审批,其中应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偿。
3、建议协调开发地块,范围为中华北路西侧和万昌北路东侧的村民点用地,其用地规划形态对城市面貌的影响程度不如协调性问题地块大,相对来说,为了减少规划实现的工作难度,规划建议其同样改变低层高密度的建设模式,积极地与整个城市融为一体。
第一十九章九龙汇田园风光带规划
第八十规划原则和定位:
1、整体协调原则:根据基地周边项目定位及区域条件,确立九龙汇的整体形象概念,达到规划区域和环境的有机协调,充分体现水秀江南的区域特色,展示城市文化。
2、生态城市、山水城市原则:突出九龙汇山水格局,延续周边生态绿轴长廊。
3、关注效益、关注文化原则:不仅要从物质环境改善的角度出发,更要对该地块经济效益的提高、繁荣当地文化投入更多的关注。 满足以园养园的要求,模拟纽约公园,建成后的景观会大大刺激周边地产开发与地价升值,带动周边区域的更快发展。
4、亲水性原则
5、交通组织优先原则:满足市民生活需求,保障各类型道路互不干扰、顺畅,合理布局九龙汇内部通道与沿湖道路交通组织,协调人车关系,并与道路两侧形成可达性。
6、可实施原则:对于原有生态的景观、生态岸线适当保留。对形态完好的植物移植利用,土方回填利用,现状景观点修缮等。引入多种人性化功能区,为市民服务,改善周边生活环境,提升周边地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第八十九条总体形态控制:根据九龙汇的现状和设计理念我们将九龙汇设计成了大小两个部分。北面形成湖岛结合的水面,南面形成一个相对较大的湖面。商业、娱乐区块多集中于用地的南部,北面居住功能较多为主,水域小而绿化多的湖区设计可以形成优美的城市景观,作为城市的绿肺,为居住于此的市民提供更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九十条地脉关系处理:从保护原有场地的生态系统、原有的自然河道的角度出发,我们在处理九龙汇岸线的时候尽量利用原有河流的岸线,使人工的开凿与自然的脉络契合,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原有场地的生态系统,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九十一条湖区功能区块划分:整个湖区分为两大功能片区。南面的湖区与城市的商业和娱乐区块相邻,所以在此设计了一系列与之相联系的功能区块形成了一个市民休闲娱乐片区。北面湖区以绿地生态系统为主,靠近城市的主要居住区,所以在此设计了一个市民生态、文化休闲区。
第九十二条湖区交通组织:有四条城市干道环绕湖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环湖机动车道,另外有四条干道穿越了湖区,在湖面上或是架设桥梁通过,或是深入地下通过。湖区内部以步行为主,同时在湖面狭窄处还布置了穿越湖面的步道,方便东西两岸的通行联系,此外在步道旁边还设立了电动游览车道。水面上设立了数个船码头。
1、步行系统:全园主要交通网络,以临湖为主,满足人亲水的要求。同时便捷与各服务功能设施的联系,通达园中的各个景区,做到步移景异。
2、自行车系统:靠近园区边界,方便骑车锻炼与游览,与主要服务功能设施保持一定距离,在步行与自行车行驶道路交叉点处布置小型兼具交流、休息的广场区域。
3、电瓶车系统:衔接各个景点与功能区,同时为游人提供快捷游览观光的交通方式,将游客导入主要景点,促进消费,提高园区经济。
第九十三条湖区植物配置:温岭市绿化苗木造林大多为香樟、木荷、苦槠、甜槠、青冈、乳源木莲、醉香含笑、蓝果树、无患籽、浙江楠、润楠、紫楠、刨花楠、山杜英、木麻黄、肉花卫矛、凤尾竹等,绿化灌木主要为瓜子黄杨、红叶石楠、红花继木、金钟花、扶芳藤、八角金盘、品种月季、春鹃、茶梅、珊瑚树、南天竹、孝顺竹、红叶石楠球、金丝桃等,绿化草坪主要采用马尼拉草坪。这些植物,将被广泛灵活地运用到九龙汇的景观绿化中。根据地形的亲水程度和功能用途的差异,湖区绿化设计分为生物净水区、水生植种区、人工湿地区、野生生态植种区、自然驳岸植种区、休闲绿地植种区和道路绿化种植等多种方式。
第二十章附则
第九十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十五条本规划由温岭市负责实施。
第九十六条本规划由温岭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订,必须符合《温岭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七条本规划经温岭市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附表1 城市用地汇总表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总用地比例(%) |
| 总用地 | 1545.87 | 100.00% |
| 城市建设用地 | 1226.5 | 79.34% |
| 水域和其它用地 | 319.37 | 20.66% |
| 用地性质 | F1 | F2 | 用地代号 | 面积(公顷) | 比例(%) | 人均指标 (平方米/人) | ||||
| 1 | 居住用地 | R | 433.33 | 35.33 | 35.33 | |||||
| 其中 | 一类居住用地 | R1 | 16.13 | 1.32 | 1.32 | |||||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417.2 | 34.01 | 34.01 | ||||||
| 2 | 公共设施用地 | C | 200.22 | 16.33 | 16.33 |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C1 | .57 | 5.27 | 5.27 | |||||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C2 | .43 | 7.29 | 7.29 | ||||||
| 文化娱乐用地 | C3 | 21.01 | 1.71 | 1.71 | ||||||
| 医疗卫生用地 | C5 | 16.5 | 1.35 | 1.35 | ||||||
|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 C9 | 8.71 | 0.71 | 0.71 | ||||||
| 3 | 道路广场用地 | S | 284.82 | 23.22 | 23.22 | |||||
| 道路用地 | S1 | 262.27 | 21.38 | 21.38 | ||||||
| 其中 | 广场用地 | S2 | 18.95 | 1.55 | 1.55 | |||||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 S3 | 3.6 | 0.29 | 0.29 | ||||||
| 4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U | 13.4 | 1.09 | 1.09 |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 | U1 | 1.23 | 0.10 | 0.10 | |||||
| 交通设施用地 | U2 | 6.01 | 0.49 | 0.49 | ||||||
| 邮电设施用地 | U3 | 0.72 | 0.06 | 0.06 | ||||||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U4 | 2.71 | 0.22 | 0.22 | ||||||
| 其它市政设施用地 | U9 | 0.83 | 0.07 | 0.07 | ||||||
| 5 | 绿地 | G | 294.74 | 24.03 | 24.03 |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G1 | 283.83 | 23.14 | 23.14 | |||||
| 生产防护绿地 | G2 | 10.91 | 0. | 0. | ||||||
| 6 | 总计 | 1226.5 | 100.00% | 100 | ||||||
| 用地类别 | 最小绿地率% | |
| 居住用地 | 低(1-3层) | 30 |
| 多(4-6层) | 34 | |
| 中高(7-9层) | 37 | |
| 高(10-层) | 40 | |
| 商业及办公用地 | 低(<=10m) | 30 |
| 多(10-24m) | ||
| 高>=24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