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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
2025-09-25 23:12:36 责编:小OO
文档
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17日,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在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厂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孟良崮工业园内,时新路与崮兴路交叉口东。项目代码:发改政务[2016]40号。本项目是利用废旧轮胎,通过热裂解技术、炭黑造粒精制技术,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产品为燃料油、炭黑、钢丝,副产品可燃气作为废旧轮胎热裂解所需的燃料。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资源化综合利用废旧轮胎6万吨/年。项目占地面积24874.5m2,建筑占地面积18832.5m2,项目总投资14900万元,环保投资258万元,占投资额1.73%。环评规划建设两组自动化废旧轮胎低温热裂解生产线(每组包括4台裂解炉),年加工废旧轮胎6万吨,可生产炭黑2万t/a,燃料油24000t/a,裂解气4000t/a,钢丝12000t/a。项目北厂区为收购破产企业临沂润和化工有限公司厂房,计划改造原有厂房建设轮胎热裂解、炭黑精制生产线等;项目南厂区现状为空地,计划新建轮胎破碎车间两座及废旧轮胎堆放场所一处。

本次验收项目为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期改造原有厂房建设轮胎热裂解车间,建有自动化废旧轮胎低温热裂解生产线一条,包括一台胶粉热裂解炉、1个干气加热炉、1套循环水冷凝系统、2套油品分离系统、1个碱液吸收罐,年产加工轮胎颗粒9000吨,可产炭黑3600t/a,燃料油4050t/a,燃料气450t/a,项目一期总投资3600万,环保投资123万,占一期总投资额3.4%。一期劳动定员20人,年生产300天,每天运行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7200小时。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有热裂解车间1座(新建)、炭黑仓库1座(新建)、五金仓库1座(改造现有车间)、储罐区1座(新建),4个150m3储罐、颗粒仓库1座(改造现有车间)、消防水池1座(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座(新建)。

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9月委托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4月11日以临环发[2016]51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18 年6月建成投产。

受企业委托,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该公司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07月31日~08月01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书。

本次验收只针对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发生如下表变动。

类别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原因
主体工程建设轮胎破碎车间、热裂解车间、炭黑加工车间、余气发电车间

项目一期工程建有热裂解车间,共建设1条连续式热裂解生产线(包括1个胶粉热裂解炉、1个干气加热炉、1套循环水冷凝系统、1套油品分离系统、1个碱液吸收罐)位于北厂区,其他车间计划后期工程建设。

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内容。
循环水系统拟建项目所需循环水量50m3/h。依托厂区现有460m3循环水池,设计供水温度28℃,回水温度32℃。

项目一期所需循环水量12.5m3/h。建有84m3循环水池,设计供水温度28℃,回水温度32℃。

项目一期循环水量12.5m3/h。建有84m3循环水池。

消防系统依托厂内原有消防设施,消防水池500m3。

依托厂内原有消防设施,整改后消防水池960m3。

消防水池960m3

燃料系统本项目加热炉燃料为轮胎热裂解气,年产生量为4000t/a,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项目一期工程年产裂解废气450t/a,能够满足项目一期工程生产需要。

一期工程年产裂解废气450t/a。

原料堆场1座,占地面积1000m2。

项目一期工程未涉及,计划后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未涉及,计划后期建设。
主要生产设备热裂解炉8台,加热炉8台,物料提升机8台,输送带8台,计量器8台,分气包16个,缓冲罐8个,三级冷凝系统8套,水中管道循环冷凝器8台,炭黑提升装置1台,真空泵16台,水封罐8个,干起稳压缓冲罐8个,油泵4台。

热裂解炉1台,加热炉1台,物料提升机1台,输送带1台,计量器1台,分气包2个,缓冲罐1个,三级冷凝系统1套,水中管道循环冷凝器1台,炭黑提升装置1台,真空泵2台,水封罐2个,干起稳压缓冲罐1个,油泵3台(2用1备)。

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内容。
尾气处理

破碎粉尘由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裂解炉、烘干炉、发电机组各设布袋除尘器一套,炭黑破碎粉尘由1套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处理。

项目一期涉及裂解炉裂解废气和点火废气(采用天然气点火)经雾化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烘干炉、发电机组、炭黑破碎一期工程未涉及。

项目一期工程优化废气处理效果。
根据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5.06.04),以上变动均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绿化用水量、未预见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喷淋废碱液、循环冷却水排水、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喷淋废碱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暂未签订危废协议;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管道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机泵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绿化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未预见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一期工程有组织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裂解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裂解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雾化喷淋塔喷淋后通过一根高15m的P1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排放

该项目一期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裂解工序未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裂解气燃烧废气,储罐区、仓储区及装卸区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MHC、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

(三)噪声

本项目一期工程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热裂解炉、各类机泵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主要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高性能产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隔音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厂房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罐油泥、废碱液、含油废泥及职工生活垃圾。清罐油泥、废碱液、含油废泥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暂未签订危废协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绿化用水量、未预见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喷淋废碱液、循环冷却水排水、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喷淋废碱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暂未签订危废协议;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管道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机泵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蒙阴中科水务有限公司;绿化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未预见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热裂解工艺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6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0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7.1×10-4kg/h,小于其标准限值0.3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3.4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6 kg/h,小于其标准限值10kg/h;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38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92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57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 mg/m3。热裂解工艺碱喷淋塔处理效率为:颗粒物处理效率为26.6%、二氧化硫处理效率为100%,硫化氢处理效率为88.6%。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热裂解工艺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硫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6)新建企业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0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1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4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³;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1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0.06mg/m³;苯最大浓度为0.0207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0.4mg/m³;甲苯最大浓度为0.0760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0.8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0583mg/m³,小于其标准限值0.8mg/m³。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厂界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硫化氢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0-56.5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3.3-46.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罐油泥、废碱液、含油废泥及职工生活垃圾。清罐油泥、废碱液、含油废泥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暂未签订危废协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结论

临沂市新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保手续齐全,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整改完成后,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

4、规范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做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垛庄污水管网。

5、规范一般固体废物场所建设,补充填写标识、标牌内容。

6、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照明灯需要更换为防爆灯,完善标识、标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磅秤、台账,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防雨,防遗失措施,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7、裂解废气缓冲罐内加30%的碱液,确保脱硫效率。

8、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在在外排废气喷淋塔之前增加布袋除尘器。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

2、详细描述企业建设进度;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

3、补充与国环规环评2017年4号文不予验收情形分析。

验收工作组

2018年8月17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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