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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申请报告
2025-09-25 23:14:09 责编:小OO
文档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报告

海林市教育局体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本人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申丽涓书法练字班,具体情况如下、

一、名称:申丽涓书法练字班

二、地址:海林市俊景园小区1号楼16门市

三、培训范围:硬笔书法及毛笔书法

四、性质:民办

五、宗旨:我校本着“真心、诚心、爱心”才能教给学生“真材、真知、真本领”的办学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提高学生一定的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新时代书法爱好者,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六、目标:我培训机构秉承“真心、诚心、爱心”的办学宗旨,根据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利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习。

七、主办人情况:主办人申丽涓,中专学历,现任海林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牡丹江市女子书法家协会会员。

八、创办条件:我培训班位于海林市俊景园小区1号楼16门,面积42平方米,房屋坚固耐用、安全,环境无污染,无噪音,设置教室1间,卫生间1间,教学设备齐全。我培训班有教师1名,具备相关专业资格。

请给予批准开办。

申请人、申丽涓

2015年2月1日

申丽涓书法练字班章程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实际,为规范机构行为,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依法成立并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注册名称为:申丽涓书法练字班。 

本机构的地址为: 海林市俊景园小区1号楼16门市。

第四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硬笔书法及毛笔书法教学。 

第五条、本机构的股东、出资额及股份。

本机构为由申丽娟个人出资成立;出资人住所:海林市子荣街新利小区1单元601室。

出资额: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1万元。以房屋形式注入资金40万元。占机构总资本100%。 

 第六条、本机构各项权责均由出资人直接享受及承担。

第七条、出资人的权利:出资人有权决定聘任新教师及相关人员薪酬的权利,有权依法获取收益的权利,有权依法参与及修改机构章程的权利。

第、本章程及机构各项制度未列入事项及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申丽涓书法练字班

2015年2月1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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