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制度
2025-09-25 21:45:06 责编:小OO
文档
应急管理制度

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编号:HDKY-AQ-34-2015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7日

应急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8年5月1日

编 制 人:xx

审 核 人:xx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批 准 人:xx

制度页数:共11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矿业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管理、救援站建立、应急救援响应升级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及相关部室。

第二章 应急体系

第四条 适用范围

     1、根据xx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中的有关规定,该制度适用于发生在xxx矿业公司所辖范围内应由xxx矿业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处置的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xxx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发生突发事故(事件)后,公司必须按照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事件)。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中的规定做好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应做的工作。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矿业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由矿业公司应急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当突发事故发生,主任缺位时,按xx矿业公司领导职能顺序安排或根据实际需要临时确定总指挥,或由总经理临时指定。

2、按照《预案》中的要求和规定,成立应急救援办公室,该机构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常设机构,在矿业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矿业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主任由生产技术部担任,矿业公司必须保证该机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成立专家咨询组。由采矿、地质、测量、选矿、机械、电气、安全、环境监测、财会、人事管理等专业的专业人员组成。为公司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灾害科学最新发展趋势的跟踪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的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等信息。发生重大事故时,向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4、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在发生一级、二级突发事故后矿业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多个应急救援组:

   (1)现场疏散警戒组

    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按照现场抢险指挥组划定的警戒范围,及时通知事故影响区域内员工和居民撤离;告知需要转移的居民逃逸的路线及注意事项,确保转移迅速、有序、安全;设立警戒线,禁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根据发展,按照现场应急指挥负责人要求,与、交警部门配合,实施交通管制。

   (2)现场医疗救护组

    负责医疗救护器材的准备和地方医疗部门的联系;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危重伤员的转送。

   (3)现场监测组

    负责现场空气质量、地表水、水源等的检测;同地方气象部门联系,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中毒伴生/次生等事故预警、预报和提出处置方案;现场应急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4)现场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递现场指挥部负责人下达的救援指令、物资供应指令、车辆调度令、救援人员调配指令等各种现场救援决策指令;与矿业公司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上报事故抢险情况;现场通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抢险物资、人身防护用品的供给;现场救援人员日常生活保障;做好伤亡情况的统计工作;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第六条 应急救援站

按照矿业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在井下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站,站长由矿(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副矿(长)长担任,成员包括各车间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紧急事故(事件)。在站内设置应急救援物资,设专人看管,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补充。救援站相关的物资如下:

1、 应急设备、物资

(1) 电话、无线电和其他通信设备的准备;

(2) 安全检测仪器;

(3) 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4) 消防设施、器材及材料;

(5) 照明设施及破拆工具;

(6) 其他抢险救灾所需物资。

 2 、应急资料

(1) 现场示意图;

(2) 存放危险物资的地点;

(3) 安全设施的位置;

(4) 消防系统和附加水源;

(5) 污水和排水系统;

(6) 场区道路和出口;

(7) 装置与周围居民区的关系图;

(8) 危险救灾人员的地址及联络方式;

(9) 生产(施工)现场的承包负责人名单;

(10) 地方医疗、消防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3、当发生紧急事故时,救援站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办公室,同时通知应急救援人员、地方医疗机构和消防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开启救援物资库,听候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挥。站长应配备扩音器,用于现场指挥以及传达上级指令。

第七条 应急演练

1、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矿业公司预案演习管理工作,安环部负责应急演练的监督指导工作。

2、应急演练要求精心组织,具有一定的突然性,应急演练应提前通知,但不宜通知具体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应急演练各组织机构要精心策划模拟紧急事故,详细安排应急救援计划,由组织机构在演练当天直接通知最基层单位演练计划,确实做到应急演练的有用性。

4、矿业公司每年对公司级应急预案演练一次,二级单位每半年对厂矿级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季度进行一次预案演练,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 应急系统设备检查与维护

1、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物质的管理工作,应急救援站应对站内的物质进行归类存储,当发现物质过期或损坏失效时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办公室,申请更新救援物质,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救援物质的审核与配备。

2、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应急救援物质储备情况的检查,检查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存储情况,发现应急救援设施损坏、缺乏的,给予应急救援站处罚。

第九条 宣传和培训

1、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年末上报本单位的应急培训需求。对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的实际能力负责考察。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的专业救援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2、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员工和周边人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把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的培训要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

3、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每年年末,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应急救援培训需求编制下一年的年度应急救援管理培训计划,年度应急救援管理计划要涉及应急救援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矿业公司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宣传的方向。特别是要加大雨季防洪、冬季防冻的宣传力度。

4、应急救援的培训内容应涉及应急培训、撤离演习、泄漏清除和抑制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模拟演习、灭火演习及其它演习、中止工作、区域隔离的流程和位置。

5、承包商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或沟通,由各基层单位负责。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十条 预案的维护与更新

1、预案的维护与更新的组织工作由矿业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协同各个相关外部机构,邀请外部机构参观和巡查现场,向外部机构提供限产布置图,并介绍有关事宜,向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相关信息。预案更新的执笔工作由预案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安环部负责预案变更后的审定工作,重要部分和变化较大的内容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预案的维护与更新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环境状况发生变化时,安环部要派出专门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确定是否应该做出预案的更新。

3、确定预案需要更新时,安环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必要可以从基层单位抽调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预案的更新工作,预案的编制要符合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后应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安环部备案,及时下发到各单位。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评审

1、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由安环部负责,应急救援办公室协助工作。应急预案的评审是根据现场生产实际,评审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2、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各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应急响应情况和应急演练结果,结合外部应急经验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进行评审,认识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重要性。

第十二条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由安环部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参与。专项应急预案由安环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和协调各单位、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和解释。总体应急预案由矿业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 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或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

(1)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2)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3)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4)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十四条 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机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2)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3)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4)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5)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6)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执行。

应急演练专项记录

单位:             

演练时间
演练内容
参与部门
执行演练效果
参与演练指挥

人员签字

应急系统设备检查与维护记录

单位:

序号应急设备名称检查时间检查结果维护\\更新时间维护\\更新内容检查人备注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