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的原因。影响民间组织自组织力的提升除了以上的外部因素外,还有一些内部因素。第一,从组织的使命上看。有的民间组织之所以缺乏感召力和动员力,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其象征性符号,如章程上出了问题。要么其公益性目标反映不详,要么定位错误,因而其动员资源的能力有限,不能维持正常运转。第二,从内部的治理结构上看,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在市场和国家中出现的寡头统治的现象也会显现在民间组织的内部,对需求的反应迟钝,办事拖沓、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同样会出现其中。第三,内部有效激励机制的缺乏。由于民间组织或非部门不同于部门或市场组织,它没有像系统那样的庞大的科层组织体系.能提供多种职位安排去实现自身的抱负:也没有像市场组织一样的普遍化的薪酬制度,能对大部分现实中的“经济人”形成有效的工作激励。因而,如果缺乏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可能会导致“人员的工作目的是就业与生计的考虑而非组织使命”[5]。第四,民间组织或非组织中人员的素质不高。由于民间组织在社会中地位的提升还有待时日,在一些行政色彩比较浓厚的民间组织中,人员老化、知识结构等不合理的情况还存在,这自然会影响其服务的供给能力。第五。一些民间组织过分依赖市场组织的资源输人,背离了组织的使命和公益目的,自然就谈不上自组织力的发挥。正是以上5个方面的原因,打破了民间组织“德行完美的神话”和“志愿主义的神话”,也使其自组织力无以实现或走向反面。
总之。社会的稳态运行离不开基层社会自组织力的发挥,乡土中国的“乡绅”治理和西方公民社会的存在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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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社会具有一定程度自组织力的重要表现。在现代中国.和谐社会要求发挥公共治理体系中各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包括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可以说这是提升社会自组织力的重要抓手。由于自组织是要耗费成本的.当民间组织自身组织的成本过高以致无法完成自组织使命时,国家的介入是后发国家的必然选择;但是,如果这种介入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退出机制时.民间组织的自组织力也就无以生成或发挥,因而,要消除民间组织成长和发育的外部障碍,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相关的法规。国家制度供给的目的是既要规范对其管理,也要有利于它们有序、有效地参与公益性活动;同时,民间组织也必须完成自身内部结构的调整,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以消除“志愿失灵”的内部要素。通过这种内外的调整,不仅有利于提高民间组织的自组织力,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注释:
①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在本文中界定为同一内涵,它们相对于国家公共组织、市场组织而言的.又称非组织、非赢利组织和第三部门。
参考文献:
[1]沈小峰等.自组织的哲学——一种新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北京:党校出版社,1993:14
[2]曾峻.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及其运用.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60
[3]汪玉凯.非营利组织与公共治理——作用、问题与对策.中国改革(海南)发展研究院.民间组织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95
[4]王名.关于中国NGO发展的总体看法和建议.中国改革(海南)发展研究院.民间组织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61
[5]赵黎青.NGO非组织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92-97
和谐理念下的公共服务优化
口孙晓莉,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
从目前的公共服务来
看。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公
共服务如交通、通讯、教育、医
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等方
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
仍然存在着不少值得关注的问
题,如公共服务对象上的城乡差
距、地区差距,公共服务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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