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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制作管理办法
2025-09-25 21:46:21 责编:小OO
文档
样品制作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样品制作质量,规范样品制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超人集团国际商务部及研发部认证所需样品的制作。

2.职责

2.1制造部样品课负责国际商务部及研发部认证所需样品的生产组织、制作、邮递、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对特殊颜色样品的封样留存。

2.2国际商务部负责所需样品的确认及与顾客沟通、信息的反馈,及样品的管理。

2.3研发部负责样品技术标准制定及未移交产品样品的技术指导。

2.4研发&技术中心实验室负责样品的出厂检验。

2.5购品课、分厂给予样品制作全力支持。

3.程序

  3.1国际商务部应对客户等级进行分类,并在《样品需求单》上注明。一般客户仅提供规定生产标准及配色方案的样品,配色要求由国际商务部制定。重要客户所需样品的配色方案、技术标准、包装要求、完成时间等在《样品需求单》上给予详细注明,重要样品需要留样的在样品单中注明。

  3.2《样品需求单》由国际商务部制单员填写,经理批准后,交样品课组织生产,特别技术标准的需要进行评审。

  3.3上海样品课负责电吹风类等上海生产的产品的样品生产组织及制作,总部样品课负责电须刀、剃毛器、烘鞋器等总部生产的产品的样品生产组织及制作。

  3.4样品课依《样品需求单》要求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依期交货,若有不明之处及时与国际商务部联系,若因模具大修、特殊配件采购等因素无法依期交货的,及时与国际商务部联系。

  3.5制造部对规定颜色样品所需配件及采购周期较长的配件要有适量库存,具体数量及品种由样品课申报,制造部经理审核,报主管副总批准。

  3.6样品课依据《样品需求单》所需配件,填写联络单,经制造部经理确认后,交购品课采购或分厂加工。接受任务人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非不可抗拒因素,未按时完成的每项罚款50元。

  3.7样品课从分厂或资材库领用物料,须填写《样品物料申请单》,经主管经理确认后领用,实领数量须经样品课和发料单位签字确认,月末统一由财会开票。

  3.8尚未移交产品在通过型式试验后才开始制作样品。所需专用配件,模具发回公司由研发部组织,同时提供BOM和相关技术标准、说明书、贴标、移印等。模具发回公司后,制造部组织,专用配件应在10天内组织到位,不能按时完成,样品课应在样品反馈单中予以反馈。

  3.9未移交产品制作样品,研发人员应现场给予技术指导,对于更改中的轻微缺陷,经与样品需方确认后可制作样品,但随样应作书面说明。

  3.10精饰厂、注塑厂、电子厂配合样品制作,若模具损坏或材料需重新采购,必须在接受任务2日内反馈,否则因此而导致任务延迟完成的,承担相关责任。

       3.10.1前道分厂各设样品协调员一名,负责配件的制作。在收到样品制作指令后及时安排及跟踪,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配件的制作。

      3.10.2组装分厂各设样品协调员一名,负责生产定单的生产前确认样,出货样及船样等样品的及时制作及跟踪。样品完成后送至样品课,由样品课负责寄送至国际商务部或客户。

  3.11样品制作期限要求

      3.11.1按常用颜色、常规要求的15只以下,需5个工作日完成,每增加15只,延期2个工作日完成。

      3.11.2对特殊颜色、需喷漆、移印或重新试模的,15只以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增加15只,延期2个工作日完成。

      3.11.3需要做模具修改的或在开发未移交产品,15只以下8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增加15只,延期2个工作日完成

      3.11.4大批量、多品种、多规格、多颜色的参展样品或库存样品,国际商务部至少提前50天通知制作,吸塑封装的应提前7天提供纸卡。

      3.11.5需采购特殊配件或重新做彩盒、改包装、新标准有认证要求的样品,需要时间另定。

  3.12国际商务部所需样品经样品制作人员自检合格后,交研发&技术中心实验室检验。由指定检验人员及时按《样品需求单》要求予以功能、外观及认证标准等全方位100%的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填写《外贸样品检测报告》,经确认合格后检测人员在每只纸盒的标签上签名。《外贸样品检测报告》也可以上传到样品制作工作流中或通过OA发给国际商务部。

3.13研发部认证样品由样品课按要求制作完成后交研发部,由认证专员重新检查,确认无误后再送样。

3.14样品包装:样品检验合格后,由样品课按《样品需求单》或《联络单》认真填写《样品装箱单》后,连同《外贸样品检测报告》装入外箱。外箱使用样品专用纸箱,确保运输过程样品不被样品不被损坏,样品的箱内用2cm厚泡沫填充6个面及空隙以防震动。

3.15样品课根据《样品需求单》要求,对需要留样的产品封样三只。待批量定单生产前交国际商务部,制造部,品保部各一只。生产定单完成后交还样品课。

3.16样品课长负责办理样品入库手续。每月25日前根据《样品需求单》、《联络单》及《样品装箱单》,认真填写《样品装箱单》,由国际商务部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办理入库手续。《样品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样品课留底,三联交成品库办理出入库手续。入库样品超过《样品需求单》或《联络单》数量的部分一律不办理出、入库。

 3.17生产定单的确认样,出货样,船样由各分厂包装好经品保部指定检验员检验合格后送样品课装箱,填写《样品装箱单》,寄国际商务部或客户。

 3.18样品课每月27日前应对库存重点物料(如:电机、线路板、刀头、网片、电源线等)进行一次盘点并上交报表。

 3.19样品制作反馈

      样品制作如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只能完成一部分,则由样品课长填写《样品反馈单》或通过OA邮件反馈,注明已完成/未完成数量、型号、未能按时完成的原因,经与样品需求单位联系,重新确认完成时间、数量。

 3.20资源配置

      3.20.1公司应为样品课配置必要的工作场地、仪表及相关检测设备,样品课配置专职制作人员,设置课长一名(直属制造部经理),员工若干名,采取计时工资制,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工程科及研发部给予技术支持。

      3.20.2少量PCB板组件的制作与维修由电子厂工程科技术员负责,吸塑封装由指定分厂指定人员负责。

 3.21国际商务部样品管理职责

      3.21.1定期管理维护样品,每三个月对充电式样品充电

      3.21.2设立样品的台帐,保证样品的库存量。样品报表每月发总部制造部样品课一份

4.工作考评

  4.1奖惩计算

     准时交付品质合格样品,奖:

     a)5只以下每款每色奖10元

     b)5只以上,每款每色奖15元

     惩:

a)每款每色超期一天扣10元,二天扣20元,三天扣30元,扣完为止。五天以上报批处理。如因模具问题在规范时间内难以修理的,特殊配件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到位的或颜色难以配比的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由相关单位提出原因说明。

b)出现重大品质问题,除扣除本型号需发的奖金外,再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管副总界定,对样品课及相关部门予以处罚100-600元,制造部经理、品保部经理负连带责任

   4.2奖罚依责任大小分配,样品课长承担30%责任,检测人员承担20%责任,其他依责任大小由样品课长考评分配。

   4.3由国际商务部对各样品完成情况每月一次评估并详细记录。

5.相关记录

  5.1《零部件、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

  5.2《样品需求单》

  5.3《样品反馈单》

  5.4《样品装箱单》

  5.5《联络单》

  5.6《样品入库单》

  5.7《样品物料申请单》

  5.8《样品奖金计算表》

6 本管理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补充和修改,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原2006年12月颁发的文件同时作废。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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